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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7章会审

今天是“多牢多得”李至刚三司会审的大日子。

虽然诏狱经验丰富,但这种大场面,即便是李至刚,那也是头一回。

因为在此之前《明报》鼓动的声势比较大,所以民间对此投入了较高的关注,市井百姓茶余饭后谈论的都是这起案件可能的审判结果。

刑部外,围观的百姓把衙门堵得水泄不通。

“哎,你们看!街那头有人出来了!”一个眼尖的妇人踮脚叫喊着指向了刑部衙门另一头的长街拐角。

紧接着更多的人发现了从诏狱方向驶来的马车。

“人来了!人来了!”

“快开始了!”

围观的百姓纷纷跟着叫唤道。

马车很简陋,连个垫子都没有铺,而李至刚被锁在马车内的时候,双目紧闭,显然是心绪烦乱。

马车缓慢行驶了片刻后停住了,外面响起了锦衣卫催促的声音:“到了!”

“该下去了!”

一声冰冷的提醒,令李至刚眼皮打了个激灵。

他睁开眼睛,发现马车已停了下来,跟随的锦衣卫,则跳下马来,履行着交接手续

随后马夫便挥鞭驾车,准备掉头离去,刑部的腰间配着刀的官差头领则是站在马车旁边盯着他。

李至刚之前是在诏狱关着,所以归锦衣卫管,而如今就算是正式移交给刑部了。

随后从衙门涌出的几名刑部差役则是手中拎着水火棍,在官差头领的带领下,将李至刚簇拥着押入衙门。

一身囚服的李至刚缓步走入了刑部衙门,他的脸色十分沉重,似乎心事重重的模样。

见此情景,街道上顿时传来百姓议论的声音:

“哎呀!真的要被判死罪啊!听说昨晚锦衣卫可还砍了五六颗脑袋!”

“锦衣卫砍人脑袋跟这有什么关系?”

“啧啧,管他呢,李大人这辈子也算值了吧?”

“谁说不是呢……”

眼瞅着声音越来越大,几乎到了震耳欲聋的局面,两名差役从刑部走了出来,朝着周围的百姓喝道:“安静!”

随着这句话,原本喧嚣嘈杂的街头瞬间变得小声了起来,两名差役见状满意地点点头,又走了回去,关上了门。

而这些声音飘入耳内,李至刚的表情愈加复杂,他低头想着什么,却始终没再抬头。

事实上,有些百姓没搞懂的是,但凡是需要三法司会审的案子,其实很少有能翻案的,基调到底怎么定,一般事先都定好了。

而三法司会审,又称三堂会审,就是因为三法司一同审理某个案件的时候,会在刑部大堂的正中间设置三张桌子,上面坐着负责此案件的三个官员,也就是刑部尚书、都察院左都御史、大理寺卿,而如果这些堂官不在,则有副手代替,这三个官员在审理过程当中每人都有相同的发言权。

当然了,凡事无绝对,事先定好的东西,还是有临场改变的可能,而三法司之间互相制衡,也确实能够在某种程度上起到减少冤假错案产生的概率。

不过还是那句话,三司会审的本质还是审判建议权,真正的审判权,还是在皇帝手里,三法司的意见只能说“仅供参考”。

而皇帝最终判决的结果,也就是那几种,要么同意三法司的会审结果然后执行下去;要么原则上同意,但是对于具体量刑不满意,自己改一个量刑;要么干脆打回去重新审理。

李至刚之所以心里没底,就是因为等待的时间太长,而变数太多.三法司会审本该私下沟通好意见的,但如今闹得满城风雨,徒增了许多变数,让他心里也没底了。

李至刚深吸了一口气,迈着沉重的步伐朝着衙门内走去。

进了衙门,差役们紧紧地跟随他的身侧,一同前往,生怕李至刚在刑部的地盘上出什么意外.以前不是没有这种情况,有的官员心理压力太大,都不用审,直接自己撞柱子了。

但当他们跨过大堂台阶和门槛的时候,一位穿着官服的中年男子迎面走了过来,他冲着李至刚笑道:“李兄,别来无恙。”

见到这位此前相熟的刑部主事,李至刚的脸上露出一丝苦涩的微笑。

对方拍了拍李至刚的肩膀,随即说道:“走吧,咱们先去见见国师大人。”

“嗯?”

李至刚一时愕然。

在对方的引领下,他们来到了东花厅,西花厅是三法司主官们喝茶休息的地方,而这里则是作为钦差的姜星火单独待的地方。

在案件审理之前私下接触当然是不合规矩的,但如果是宣旨,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下官拜见国师大人!”那刑部主事对着姜星火行礼道。

姜星火点了点头,摊开手中卷着的圣旨说道:“陛下口谕,李至刚接旨。”

嗯,口谕也是得落到纸面上的。

李至刚赶忙叩首参拜。

“奉天承运皇帝,谕曰:着李至刚好生交代,该是你的,便认下来;若有乱扣罪名的,也勿含混过去。再有不晓得的事情,可当堂告与国师知道。”

冷知识:“奉天承运,皇帝诏曰”的断句是错的,正确的是“奉天承运皇帝,诏曰”,而且截止到永乐元年的今天,只有明朝是这么用的,蒙古人建立的元朝用的开头是“长生天气力裹大福瘾护助裹皇帝圣旨”,宋朝的开头则是常用“朕绍膺骏命”或“朕膺昊天之眷命”,而泰山封禅的宋真宗以前的唐宋时期,圣旨开头则大部分时间跟皇帝没啥关系,用的是“门下:”作为开头,只有即位诏书才会用皇帝开头。

而且皇帝很少发“诏”,诏书是要颁行天下的;“制”则是皇帝自己草拟或书写的,表达重视;“诰”和“敕”表达的意思是一样的,区别在于品级,一品至五品用“诰”,六品至九品用“敕”;“谕”就比较随便了,应用场合极为广泛。

李至刚听了这道口谕,哪还不晓得是什么意思,登时心里的大石头就落了地。

该说的说,不该说的不说,说不明白的问姜星火。

宣完旨,这里人多眼杂,姜星火也不好再与李至刚单独多说什么,只是匆匆交谈了两句,但就是这两句交谈,让李至刚眼神一亮。

“当真?”

“千真万确。”

李至刚点点头,便一同出去,准备开始接受审判。

刑部大堂内的陈设简单朴素,桌椅板凳都是普普通通的黄花梨木制成,案台也很是普通,除了一个香炉和几个花盆之外,别无他物。

黄花梨是明代硬木家具的主要用材,色泽黄润、材质细密,而且香气泌人,姜星火坐在三位堂官的侧方位,看着这一屋子的家具,估摸着能变卖多少钱。

没办法,现在是真缺钱,为了二百一十万两商税,姜星火就差自己开赌城了。

因为李至刚并没有被判刑,所以按照明代的规矩,他穿着囚服不代表是真的有罪,再加上有级别待遇,自然是不用跪的,只需要站着就好。

李至刚的对面坐着刑部尚书郑赐,郑赐左边是都察院左副都御史陈瑛,右边是大理寺少卿虞谦。

明代以左为尊,但三堂会审肯定官职地位最高的在中间,郑赐是个胖乎乎的中年男子,体态微圆,脸上满是笑眯眯的肉堆;而陈瑛虽然还不是左都御史,可实际上管着都察院其人面容干瘦,目光阴沉,就这么看着桌面上的卷宗;虞谦只是临时顶包的副手,地位自然不如陈瑛,三人里地位最低,也最严肃,紧抿着嘴唇沉默不语。

“李至刚,松江府华亭人,前元至正十五年生,洪武二十一年中明经,以翰林检讨(从七品)选侍懿文太子(朱标),懿文太子薨,晋礼部郎中,因连坐罪谪戍边,未满一年,太祖高皇帝召回朝中任工部郎中,旋升河南布政使司右参议;洪武三十二年(建文元年)升湖广布政使司左参议,因失职入狱;洪武三十五年升通政司右通政、礼部侍郎、礼部尚书。”

郑赐接着照本宣科地念了几句话,大致意思是说,由于李至刚在朝廷为官期间,他的岳父涉嫌利益输送,勾结官员高价售出古董,甚至私下挖掘墓葬等等罪状,所以根据《大明律》有关规定,也就是禁止公、侯、伯、四品和四品以上官员及其家属、仆人经商,来逮捕李至刚。

除此以外,要重点审判李至刚是否涉及到贪污,官员贪污按照《大明律》则是以受财枉法的所谓“枉法赃”论处(一般量刑标准是是一贯以下杖七十,八十贯则绞,贪赃银六十两以上者枭首,并处以剥皮刑),所以被逮捕是否冤枉还有得辩驳,但这个罪名李至刚是无论如何也不能认的,认了就没活路了这也是朱棣口谕的意思。

李至刚听完之后,又转头望向姜星火。

姜星火刚才跟他说的话,给了他莫大的鼓舞。

李至刚根本没想到,姜星火竟然还有这样的办法,能让他直接卡《大明律》的bUG,真不知道姜星火是怎么想出来的!

简直就是天才!

成竹在胸的姜星火则根本没看他,而是提着笔在纸上写写画画着什么,同时身边还放了几本小册子。

没办法,姜星火以前也没兼职过辩护律师啊,昨晚又失眠了。

姜星火之前倒是有充分的准备,《大明律》什么的都快翻烂了,而且确实给李至刚做了一些后手,但还是觉得发言可能不完备,如今只能是先把要点记下来,免得临场发挥的时候遗漏。

“李至刚!”

刑部尚书郑赐收起了笑眯眯的模样,以惊堂木敲击桌面,厉声喝道:“你可知罪?”

李至刚抬起头来,直视郑赐:“在下不知何罪之有。”

郑赐眉毛一挑:“哦?”

显然,两人以前为了争宠,就有不小的矛盾。

陈瑛这人虽然面色阴沉,但说出的话反而给李至刚解了围。

“郑尚书,李至刚现在还不是罪官。”

虞谦轻咳了一声:“可有诉师?如此争执不成体统。”

诉师这种职业,跟现代的辩护律师肯定是不同的,事实上在明代以前压根没有这个职业,以前状纸只要找识字的读书人帮忙代写即可,但到了明代,由于状纸的重要性提高了,而且法律越来越复杂,就出现了专门给人写状纸的讼师此后讼师逐渐发展,演变成熟悉《大明律》等一整套法律体系的专业人士,帮不懂法律的人打官司,也就是周星驰电影《审死官》里的那种。

但是由于讼师是谋生的手段,为了赚钱肯定要多接案子并尽量胜诉,再加上官府也没有相关的职业资格等级考试,讼师队伍整体的素质参差不齐,很多讼师喜欢夸张,而《大明律》又规定:教唆诉讼者、给讼词添油加醋、增加罪情者,与犯人连坐.所以官员们其实是厌恶讼师的,而如今李至刚的案子作为最高等级的三司会审,也没有哪个讼师敢替李至刚写状纸。

姜星火在条桌后淡淡说道:“陛下允我旁听,亦是明确说了,李至刚没有讼师,若是有法令不懂的地方,可以问我,我亦可根据锦衣卫掌握和提供的证据做补充。”

此言一出,另一侧坐着的刑部侍郎马京、李庆等人,顿时为之侧目。

这便是虽无讼师之名,却有讼师之实的意思了。

但今日的三司会审涉及到刑部要给自己部门的利益,以及相关群体的利益做争取,因此虽然有皇帝的压力,三法司内部也确实统一了意见,但刑部还是要在过程中,拿李至刚的事情来卡一卡姜星火的。

这并不违背皇帝的意思,因为皇帝也不想让李至刚随随便便地轻松过关。

“李至刚,伱是正二品大员,国朝律令明确规定四品以上官员的家属、仆人不得经商,你如何无罪?”

李至刚道:“家妻年幼时,岳父便已经商,及至家妻洪武元年与我成婚,彼时我方十二岁,尚在读书,无力养家,全赖岳父接济度日,若是不做生意难不成一家要饿死吗?况且我岳父从商多年遵纪守法,未曾有半点税款隐瞒,平日里亦是修桥铺路,在街坊中有口皆碑,如何成了卷宗中所说那般奸商?”

此言一出,堂中众人皆是一怔,眼神中露出诧异之色。

他们没想到李至刚竟然能说出这番话来,看起来好像没什么重点,但若是细细想来,却不难发现,李至刚一直在强调,岳父经商是他入仕之前很久的事情,而且洪武元年他们成亲的时候是没有《大明律》的,不能拿现在的法去管过去的事情,这是司法裁决时的一个通识。

“避重就轻!”

郑赐冷哼一声,他得了皇帝的意思,今日不是要把李至刚怎么样,但一定得好好恶心一下李至刚不过跟两位副手不同,郑赐不打算反驳姜星火,因为他不想得罪对方。

“洪武二十一年总有《大明律》的第一版了吧?若是此前的事情还可以不算,那你中了明经,点了翰林,又侍奉在懿文太子身边,如何不懂家属不得经商的道理?”

李至刚看了一眼郑赐,随即摇头道:“此言谬矣。”

“如何谬矣?不妨说来。”郑赐收敛了一些笑容,语气淡漠地说道。

但李至刚却始终不说话。

姜星火轻轻地咳嗽了一声:“李至刚有些难言之隐。”

这便是之前他跟李至刚私下说的那两句话了。

“三法司会审,有什么难言之隐,该讲的也得讲。”陈瑛帮腔道。

姜星火缓缓开口道:“其实有一件事情没说,洪武二十一年的时候,李至刚便因无子而休妻了。”

此言一出,大堂内顿时鸦雀无声。

古代不比现代,离婚不是到民政局领离婚证就完了,而是有三种离婚模式,休妻、义绝、和离。

通常的一纸休书的休妻条件是“七出”,也就是按照《礼记》的规矩,分别为“不顺、无子、淫、妒、有恶疾、口多言、盗窃”;义绝就是官府强制离婚,只有出现殴打妻子父母、买妻卖妻、重婚等特殊情况才会发生,官府会强制更改户籍;和离则是由于双方夫妻感情破裂,自愿离婚,而和离不是夫妻之中一个人的单方面想法,必须双方都有离婚想法,而且要双方父母同意,才能离婚,而且要官府允许后才能更改户籍。

所以,发现姜星火怎么卡《大明律》的bUG了吗?

在大明法律的现行标准里,是没有《离婚证》这个东西的,双方结束婚姻的实际标志,是更改户籍。

而在离婚的三种模式里,第二种“义绝”是官府强制执行的,官府登记在册;第三种“和离”是双方自愿同时去官府登记改户籍。

但问题是,第一种休妻,则不是按照法律,而是按照传统道德要求,也就是《礼记》的“七出”进行的,休妻在理论上确实需要给官府报备,但这种报备的前提是需要更改户籍。

可问题是,休妻的婚姻关系中止,在休书出现的那一瞬间就已经完成了。

那我可以不可以在确实符合“七出”条件下把妻子休了,而我俩不改户籍?

可以。

我俩不改户籍,还是住在一起,算不算没离婚?

不算。

——因为休妻的触发标准是符合“七出”条件之一的休书的产生。

大明没有《离婚证》,所以无论是“义绝”还是“和离”,都是改了户籍才算离婚成功,而且这两个都必须到官府登记,但“休妻”理论上不用,只要有休书,就算离婚了,改户籍是另外一回事。

姜星火从身旁的小册子里抽出一张泛黄的纸,正是李至刚的休书。

“锦衣卫提供的证物。”

嗯,锦衣卫做旧的证物,保证跟十多年前的一模一样,字迹都是李至刚同款如假包换的。

刑部左侍郎马京这时候也不好说话了,因为如果是李至刚自己提供的,那么他可以质疑,但这东西是锦衣卫提供的,他就不好质疑了。

刑部右侍郎李庆这时候蹙眉问道:“如何这般巧合?”

“家丑不可外扬。”

“那既然已经休妻十几年,为何又住在一起?”

“房东租客关系。”

“房东租客还给做饭洗衣,端茶倒水吗?”

“额外给加钱了。”

李庆的脸色变得阴晴不定:“你这是在糊弄三法司吗?把大明律令至于何地?”

李至刚叹息了一声:“在下不敢,在下只是想提醒大人,律令有人情之处,在下也有,毕竟朝夕相处,即便无子休妻,也是有些情分在里面的,凡事留一线,莫做绝。”

李至刚的语气中透漏着森森的寒意,而且李至刚还在暗中瞥了李庆一眼。

他这是在警告李庆,倘若你逼急了我,我宁愿鱼死网破,也有手段拉你陪葬!

李庆跟李至刚有些过节,但还没到不顾一切的地步,而且李庆知道,皇帝想保李至刚过关,他还真没办法,只是这时候作为专业的司法官员,被人卡了bUG,实在是有点气结。

“你!”李庆瞪大眼睛,气愤地望着李至刚。

李庆怒极反笑:“李至刚!你是在戏耍三法司吗?本官告诉你,这件案子牵扯甚广,你休想蒙混过关!”

李至刚亦是朗声道:“在下从未想过蒙混过关,在下的命早已不属于本官自己,而是属于陛下和整个朝廷,只要在下一天还是陛下的官员,大明的子民,便不允许任何人欺凌律法,有罪便是有罪,无罪便是无罪!”

他这番话掷地有声!

在座的不少三法司旁听或记录的官员们都被震撼住了,因为他们都是清楚李至刚的底细,这厮在任上还是有能量的,如今看着李至刚的样子,似乎真的被逼急了准备拼命,这可咋办?

陈瑛沉默了良久后,忽然问道:“你是说,这一切都是误会?”

李至刚点了点头,道:“我不屑去撒谎骗你们,我是被冤枉的,是有人陷害我,这就是栽赃陷害!”

郑赐盯着李至刚看了半响,然后缓缓地说道:“你的供词和证据是真是假,本官会亲自核查,来人,带李至刚下去,稍后再审。”

三法司会审刚刚开始,便遇到了重大的变故。

既然李至刚和妻子已经解除了婚约,那么李至刚岳父别管生意有没有问题,是否涉及到李至刚利用职权贪赃枉法的事情,最起码从“四品及以上官员亲属不得经商”这件事情上来看,李至刚是没问题的。

而这个基础命题被推翻后,关键就来到了李至刚是否用职权跟其前岳父有金钱往来,其前岳父是否打着李至刚的招牌与其他官员有往来。

而想要靠着这个给李至刚定罪,或者说让他吃点挂落,无疑是非常困难的,最起码郑赐完全没信心。

“你不是一直说李至刚是有罪吗?怎么?不打算把他绳之以法?”

陈瑛在西花厅里喝着茶,阴阳怪气道。

“这……”郑赐哑口无言。

他之前确实是说过类似的话,可现在情况特殊,他不敢承认。

而如今眼看案件变得越来越棘手,而他的法律专业知识和能力明显不足,这时候已经不适合继续了,而且郑赐油滑的很,他根本那就不想承担压力和责任。

可人已经得罪了,虽然不怕继续得罪,但郑赐眼见着劣势局可能翻不了,到时候怕是得在李至刚面前丢脸,他又该怎么办呢?

于是,郑赐给同样在西花厅的马京打了个眼色,马京和李庆瞬间会意。

郑赐喝了一口茶忽然面色大变,紧接着捂着肚子“哎呀”一声,佝偻着腰往外走去。

“本官忽然腹痛如绞,若是半炷香没回来,便让马侍郎暂代本官参与会审。”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