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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旗 > 都市言情 > 重回1986小山村 > 第三百三十七章 狗咬刺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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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的几天,高明程挑了个天气好的日子,带着许多美去拍了婚纱照,又去了一趟运输公司,和肖金峰联络了下感情。

正当他准备再回一趟高家村,看看山里和地里的情况时,他收到了一封信。

收到信时,他有些意外,等看到信中的内容时,就更意外了。

这封信,竟然是小学生范立成给他写的,信中写着范立成跳级了,这个学期直接读了四年级,等下半年,就是五年级了。

范立成还在信中抱怨,说自己之前就要求跳级,但学校和家里都以他年纪太小为由,不肯让他跳级。这一次,在他极力要求下,终于如愿跳级了。

“高叔叔,我身边的兄弟姐妹心眼太多,同学朋友又太笨了,所以才给你写了这封信,和你分享我的喜悦。

高叔叔,我觉得你很有趣,希望你觉得我也很有趣。”

看完范立成的信后,高明程咧嘴一笑,没想到这小屁孩还会给自己写信。

他只知道范立成早熟,却不想他还是个学霸。

想了想,他拿出一本本子,刷刷刷的写了一封回信,大意是自己的确觉得他很有趣,愿意和他来往,并且祝他学业有成,另外,还把自己即将有孩子的事情说了,并且希望以后范立成能给他家孩子补课什么的。

上辈子两个儿子都是学渣,所以高明程看人家学霸,那是怎么看怎么顺眼,如果学霸能够帮他辅导儿子的功课,那就更好了!

所以,别看范立成只是个小屁孩,这个人脉,他还得好好经营才行了!

把写了字的纸张撕下来,然后拿到邮局里去,当场买了信封和邮票,把这封信寄了出去。

从邮局离开时,他又拐进一边的书店,买了专门的信纸。他有预感,接下来范立成还得给他写信的。

当天晚上,高明程就对许多美说道:“明天我要回村里一趟,去看看地里的情况。你身体不舒服,就别来回奔波了,等村里的事情忙完了,我就回来了。”

许多美抿嘴笑着,说道:“我现在也走不开,罗丽还没有上手,还得再学一学。”

“没事,慢慢来吧,罗丽至少为人还是很勤快的,你闻不得油烟味,煮饭就喊淑芳和罗丽去,想要吃什么,也和她们说。”

“嗯,我知道,你放心吧。”许多美依偎在高明程的身边,垂眼看着他温热的手掌覆盖在自己的肚皮上。

她知道高明程想感受到胎儿的动静,但她二姐说了,这会儿孩子还小,根本不怎么动弹的。

得等孩子大些了,那么就会在肚子里翻身,有时候还会打拳踢脚,发出的动静就比较大了。

渐渐地,嗜睡的许多美眼一闭,人就睡过去了。

……

第二天一早,高明程就开着拖拉机回了高家村。

路过兴安岭时,他在高守旺的制衣作坊前停下。

天气逐渐暖和起来,作坊的门窗俱是打开的,但是人若是靠近,里面的空气却不是很好,有新布料散发出来的各种气味,也有一些碎屑浮尘。

高明程探头看去,看到十几个女工都在埋头干活,缝纫机不停的发出声音,汇聚在一起,显得格外的嘈杂。

再看她们缝制的衣服并非是同一款,而是各有各的不同,有的人在缝制女裙,有的人在缝制男装,也有人在锁边和修剪多余的线头。

这些服装的款式,一部分是完全借鉴了羊城的款,一部分是董飞霞自己设计的,因为有些面料或装饰品,是这边所没有的,那么就要进行适当的修改,用其他的面料代替。

如此一来,整体效果也就不一样了。

高明程走了进去,随手拿起一件衣服,检查起质量来。

很快有人发现他的到来,高守旺朝他走了过来。

“明程,你店里生意怎么样?”高守旺笑着说道,也许是生活逐渐好了,他肉眼可见的胖了起来了。

“生意还不错。叔,你这边的生意怎么样?四月底,我就要拿一批夏装到县里去了,你可得提前准备好。”高明程说道。

高守旺满口答应下来,说道:“你放心,给你的货都是最好的。对了,我过几天要去和纺织厂的人吃饭,得给他们带些礼去,你家的蜂箱有蜜了没?我要买六斤蜜。”

高守旺这制衣作坊的布料,都是直接从纺织厂低价拿的,所以时不时也需要和那边的人打好关系。

高明程说道:“我前不久才摇了冬蜜出来,等晚上时我送到你家,再带一瓶酒去,咱们叔侄也好久没一起吃饭喝酒了。”

高守旺一口应下,说会准备好饭菜。

既说好晚上一起吃饭喝酒,那么高明程也就不在这里久留了,开着拖拉机回到了自己家。

四月中旬的牛尾岭,那是处处绿意盎然,繁花似锦。山中有百花,百花酿百蜜。

花丛中,蜂蝶萦绕,一只傻狗的后肢趴在地上,前肢支起,正盯着一只蝴蝶,当蝴蝶飞到它身边时,它猛地跳起,用前肢去扑蝴蝶。

这一幕,正巧被高明程看到了。

看过《红楼梦》的人知道宝钗扑蝶,但乡下人可是见过傻狗扑蝶的!

狗的好奇心很重,又有一定的智商,有时候就会找一些玩意来打发时间。

这傻狗正是精灵,黑虎成熟稳重,是不干这种事的,它顶多……逗弄一下田鼠,等逗弄的差不多了,再一口咬死。

这时,高明程发现黑虎的身影了,它从一处山坡现身,但走的很慢,时不时用脚推动着什么。

高明程极目眺望,才看清它的脚下,竟然是一只刺猬。

刺猬受惊,头和四肢都蜷缩着,整个似一团刺球。

也不知道它是怎么被黑虎捉到了,竟是没法再逃走了。

黑虎用脚推动着刺猬,刺猬便顺着坡度朝下面滚去,等滚到卡住的地方,就会被黑虎再推动一下。

等彻底从山坡滚下来时,刺猬一动不动,也不知道是不是受伤了。

不过这个时候黑虎没空搭理刺猬了,因为它嗅到高明程的气味了,循着气味看去,黑虎立即发出一声兴奋的狗吠。

还在旁边山坡扑蝶的傻狗精灵,这才发现高明程已经回来了,于是它放弃扑蝶,也朝着高明程快步跑来。

看到两狗,高明程心情也不错,大手揉捏着两狗的脑袋,和它们玩耍了一会儿,然后才去看那只仍旧一动不动的刺猬。

他用脚扒拉了下,刺猬依旧不动,再仔细看,就发现刺猬身上有伤,应该是黑虎弄出来的。

既然都受伤了,那也用不着放生了,高明程决定收拾收拾,就给黑虎吃了。

刺猬是四仙中的白仙,代表着财富。事实上,刺猬浑身是宝,若是拿去卖了,的确可以赚到不少钱。

刺猬肉、刺猬皮还有刺猬内脏,都是可以入药的,刺猬肉能够提高人体免疫力,还能够增强食欲和健胃补脾。

刺猬皮则可以镇痛、解毒、止血等,能够治疗好几种病,因此药厂的收购量是很大的。

至于刺猬胆有清热利胆的功效,可以消炎,治疗眼睑赤烂。

这刺猬不大,高明程也不想和狗争吃的,但这刺猬皮和刺猬胆倒是可以留下,以作药用。

处理好后,他把刺猬肉丢给黑虎。

黑虎朝他汪汪叫了几声,似在感谢。

精灵趴在一边,眼巴巴的看着,一脸的馋相。好在黑虎这个老大很靠谱,自己吃了一半后,就让开了,示意精灵吃。

精灵几乎算是黑虎养大的,黑虎对它颇为照顾,精灵也对黑虎很是黏糊,精灵得到吃肉的许可后,却没急着吃刺猬肉,而是和黑虎黏糊了一会儿,这才开始吃肉。

高明程看着这两狗,又想起以前精灵在山里试图捕捉一只刺猬,结果傻乎乎的张嘴去咬,却被刺猬的刺给扎伤了嘴巴的事情。

想到当时精灵的囧样,高明程忍不住笑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