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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旗 > 都市言情 > 重回1986小山村 > 第四百八十六章 见者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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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程带着骨头和猪肉进门时,不管是高远见还是罗小华,脸上都带着笑容,就连带娃过来蹭饭的黄素娥,也是满脸的喜悦。

黄素娥的大儿子已经三岁了,正拿着一根棍子在玩,因为调皮常在外头跑,晒出一身黑皮了。再看黄素娥的肚子微微凸起,像是又怀上了。

高明程一愣,随即算了一下日子,想起明年春天时,他大哥的女儿就会出生,也就是说,现在已经怀上了。

原来如此,难怪之前黄素娥和张金玲吵架时,他妈都偏帮黄素娥,除了更喜欢黄素娥外,也和黄素娥怀着孕有关。

高明程把肉放下,简单的说明了下来意,就准备走了,省得话不过三又吵起来了。

饶是如此,等他走后,他妈还是有话要抱怨。

“老二手里提着的是给后头那户人家的吧?呵,他家才几个人,居然给那么多肉!老二这个胳膊往外拐的儿子,真是白生了!”

高远见心里也不是滋味,因为高明程送给细奶奶家的肉,明显比送给自家的肉要多些。

但他们不知道的是,因为高明程是要在细奶奶家吃午饭的,因此才特意多带了些肉,他胃口大,那些带来的肉,就有不少会落入他的腹中。

高明程提着一篮子肉和骨头走进细奶奶家的院子,立即听到小圆圆那软萌的声音。

“大伯!~”

“哎,小圆圆好啊,大伯给你带肉来吃了!”高明程伸出手,摸了摸小圆圆的脸蛋,小孩子的皮肤嫩,跟剥了壳的鸡蛋一样。

“明程哥,奶奶正要我去牛尾岭那边喊你过来吃饭呢。你进山打野猪了?”高壮摘下头顶的草帽,接过高明程手里的篮子。

他看着一篮子的肉和骨头,看向高明程的目光,充满了崇拜。

他明程哥真厉害!这么快就从山里打到野猪,还收拾好了!

“不是我打的,是黑虎和精灵打到的。”高明程笑着把事情经过简单的说了下,然后看到何秀曼将篮子提进厨房去。

细奶奶正在厨房煮饭,看到高明程送了这么多肉来,当即对高壮说道:“壮壮,缸里的水不多了,你去井里打两桶水来!”

“哎。”高壮应着,走进厨房,拿起地上的水桶和扁担,熟练的挑着空水桶出门去了。

高明程看着高壮的背影,发现短短几年内,高壮的肩膀厚了些,这是挑多了担子形成的。

而细奶奶,随着年纪的增长,她越发显露出老态来,因为常年挑担子,一边肩膀都彻底变了形。

这是艰苦岁月烙印在农民身上的痕迹。

何秀曼决定自己来煮饭,让细奶奶出去和高明程说说话。

细奶奶笑着说道:“明程也不是外人,等壮壮打水回来后,他们兄弟两个说话就行,我给你烧火,你把另外一口锅也洗干净,等下一边锅炖骨头,一边锅炒菜。明程带来的那些排骨都炖了,那肉就放盐腌着,等明天再吃。”

高明程往这边送了十斤排骨和两斤前腿肉,还有半边板油,绝对够所有人吃个痛快了。

一个小时后,排骨已经炖熟散发出浓郁的肉香味,飘的满院子都是,住在细奶奶家附近的邻居们,闻着这肉香味,只觉得碗里的素菜越发没意思了。

哎,他们怎么就没有早早的和高明程打好关系呢?

这一顿排骨大餐,大家都吃的尽兴,就连小圆圆都吃了三块排骨,吃的满脸满手都是油。

饭桌上,细奶奶说今年她又种了不少红薯,等挖了红薯后,还打算做一些红薯粉出来。

细奶奶说道:“明程,你爱吃红薯粉,到时候我给你送几斤。”

高明程立即想起那年天干,细奶奶也是种了很多红薯,准备做红薯粉,结果老村这边的井里没水,于是把红薯和工具都弄到牛尾岭那边,利用高明程家的那口井做出了红薯粉。

虽然高明程不是很爱吃红薯,但高家村家家户户都会种红薯,他自然也不例外,只是他种的不多,种了三分地的样子,夏天时能薅红薯叶吃,秋天时也能够挖一些红薯出来。

高明程就问细奶奶,今年家里种了多少红薯。

高壮抢答了:“种了两亩山地!”

高壮是最不爱吃红薯了,因为小时候红薯下来时,那是天天吃,顿顿吃,都把他吃伤了!

但细奶奶很坚持,她的理由是要多种一些红薯,这样才好做红薯粉,秀曼爱吃!

一句秀曼爱吃,高壮就认了,捏着鼻子管理着那两亩红薯地。

红薯虽然好种,不怎么需要施肥。

但是红薯需要翻藤,蔓延出去的红薯藤,如果时间久了,就会长出根须扎进土里,然后就会长出小红薯来。

只是这样一来,主根就长不出大红薯了,总的来说就是亏了。

因此每隔一阵子,就要给红薯翻藤,以防止红薯藤生出根须来。

在翻藤的过程中,难免会把藤扯断,那些扯断的藤,就会成为猪的口粮。

高明程也有些咂舌,两亩地的红薯也有不少了,想要全部做成红薯粉,那可是一件大工程。

不过提起了地,高明程还得提醒一句:“细奶奶,明年你们都去县里住了,这村里的地就不能种了,是准备荒着,还是借给别人种?”

提起这个,细奶奶满脸的心疼和纠结。

她是真舍不得村里的这些地啊!

要不是为了孙子和重孙女的未来,细奶奶是打死都不肯离开高家村的。

在村里住了一辈子,她深知人心,不管是借,还是租给别人种,久而久之,那就是别人的了!

即使是荒在那里,也会被别人今天占一点,明天占一点,久而久之,那也还是别人的了。

到时候就算想吵架,自己家人口少,也吵不赢人家。

每每想起这个,细奶奶就心疼的辗转反侧的睡不着。

高壮看着奶奶那心疼的样子,都忍不住说不去县里住了。

他想了想,说道:“田我打算抛秧,地的话,离家近的还要种,太远的就算了。”

“田不种不行,还得交公粮呢。抛秧产量低一些,但总比没有好,还轻松很多。地就种一些耐干旱、好打理的庄稼,红薯、黄豆、花生、冬瓜、南瓜什么的,反正有收获就行。”

“到时候我每隔几天,就骑着自行车回来一趟,也可以跟着明程哥你一块儿回来干活。”

高明程听完高壮的打算,认可的点了点头。

他总是要隔三差五回高家村一趟的,所以带着高壮一块儿回来干活也行。

不然一下子不种地了,细奶奶心里肯定难以接受。

他说道:“挺好的,那就这样吧!村里是根,也确实不能不要。”

得到高明程的认可,高壮脸上堆满了笑容,高兴的嗯了声。

这个法子,的确很照顾大家的情绪,细奶奶和何秀曼都很接受,要是完全不要田地了,别说细奶奶,何秀曼也是不能接受的。

她向往县里的生活,但同时也对土地有着一份挚爱。

农民没了土地,就如鱼没有了水,都是难以接受的事情。

吃过饭,又闲聊了一会儿后,高明程就慢悠悠的回到牛尾岭那边。

切好的肉放在堂屋里,肉上盖着一层棉布,可以有效防止苍蝇叮咬。

肉的旁边,三条狗依次盘坐在那儿,似半睡半醒,听到高明程的脚步声后,三狗就陆续起身,摇着尾巴迎上前来。

“不错,坚守岗位,都是好员工!”高明程嘉奖着,决定多留一点肉给三狗吃。

家里情况正常,他就往鸡舍走去,此时太阳高照,气温很高,鸡舍里的石灰水已经干透了,地面白白的,还有个别鸡的脚印子留在那儿。

在鸡舍的旁边,摆着一筐樟树叶和艾草,显然是打算等地面干透了后,再铺上去的。

高明程就顺手铺了,还顺手在鸡窝的位置捡到几个鸡蛋。

鸡蛋也是有保质期的,气温高的话,就容易坏,所以捡到多少,都要带回县里去卖掉。

昨天许多美说县里没有柴火用了,因此他打算装一些柴火回去,许是习惯了,大家总认为柴火煮出来的菜,要更好吃一些。

但高明程觉得这是因为烧柴火,比烧煤球,要好控制火候些,你要小火,就撤掉一些柴火,你要大火,就多添柴火。

而煤球呢,一开始火势弱,等彻底烧透了,又火势过猛,不能根据不同的菜来变换火候。

高明程来到堆放柴火的地方,用斧头劈碎整根圆木,每根大约三十厘米左右,至于细碎的树枝,不方便堆放,也不经烧,就留在村里这边用。

把劈好的柴火码放在车斗里,高明程又拿着竹筐去菜地里摘菜了。

这会儿辣椒和茄子依然是大部分人的盘中餐,扁豆、毛豆、小白菜、荠菜、丝瓜、南瓜、空心菜等,也是饭桌上的常客。

扁豆就种在鸡舍的旁边,藤蔓缠绕在一根根树枝上,一面开着花,一面结着豆荚。

种上五六株扁豆藤,就能够一直吃上很久。

倒是早春种的豇豆和黄瓜已经老了,藤都枯萎了。

高明程整整摘了一筐的菜,将之放在车斗上,然后又把今天从鸡舍里捡到的鸡蛋也放上去,最后则是放野猪肉了。

野猪的猪头、猪脚都被张成远给烧了毛又洗净了,高明程给了张成远一只猪脚,一副水油、几斤龙骨和一斤后腿肉。

剩下的则放在干净的竹筐里装好,内脏单独放在一个竹筐,省的腥臭味把肉给熏坏了,在肉的最上面,还有两块肉,都用棕树叶子给穿好了,一块送给高守旺,这位可是合作伙伴,一块送给黄大志的爸妈家。

都说见者有份,自然不能落下他们。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