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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旗 > 都市言情 > 毒妃嫁到:战神王爷宠妻忙 > 第1091章 只是羡慕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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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枫这话说的不错。”

冲着夜天绝微微点头,司徒浩月接过话茬,快速开口。

“这贺兰家的确很会耍阴招,尤其是贺兰嘉辰的哥哥贺兰嘉斌,人称笑面虎,是个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主。表面上笑脸相迎,可转脸他就能背后捅你一刀,而且手段果断残忍,这些年,在他手上吃亏的不少。”

“那也无妨。”

看着司徒浩月,夏倾歌轻轻挑眉,缓缓开口。

“这里是凌霄城,到底不是贺兰家的地盘,如今来这里,大家为的都是参加针术大赛,这也就意味着,贺兰家的人没有全来。贺兰嘉辰还没弄清状况,就莽莽撞撞的冲来一夜千年,为贺兰延报仇,而不受人劝阻相拦,那就只能证明一件事,如今这里是贺兰嘉辰做主。

贺兰嘉辰倒了,那贺兰家的其余人,势必会乱了阵脚。

他们自己不敢轻举妄动,只能传信会贺兰家,从贺兰家调人。这一来一回,至少要用一两日的工夫。等到他们来时,离针术大赛开始,也不过一两日。

凌霄城不是他们可以轻易撒野的地,尤其是咱们和贺兰家矛盾,又闹得尽人皆知,他们更不好胡来,免得在这个泥沼里越陷越深。所以,他们即便要动手,也会做万全的安排,免得为人诟病。

而这就需要时间。

如此一来,他们在针术大赛开始前,再对咱们下死手的可能性很小。

这几日平安了,等到之后,咱们再筹谋就是了。

时间对所有人来说,都是平等的,他们有时间布置,同样,我们也有时间来安排。大家都在布局,这一局棋,谁输谁赢,还很难说呢。”

他们已经拿贺兰家开刀立威了,那之后,不妨再来一次,将他们的威立得更彻底些。

贺兰家若是识趣,还可以好过些。

否则……

事情会闹到什么程度,谁也说不准。

不过,总归光脚的不怕穿鞋的,他们这些外来人,没有什么牵绊,索性也就没有什么好顾及的。

夏倾歌的话说得理性,也很有道理。

司徒浩月认同,同样,苍御枫也觉得对,不过不同于司徒浩月,苍御枫不熟悉夏倾歌,他真的没想到,她能说出这些话来。

这样的女子,睿智沉稳,着实难得。

苍御枫不禁想起比武之前,司徒浩月对他说的那句话:房里有夜天绝最爱的女人……

夜天绝是个人物!

而他爱的女人,也不一般!

心里想着,苍御枫快速道,“这话说得有理,短时间内,贺兰家动手的可能性很小,不过咱们还是要小心些。如今这个时候,凌霄城内人来人往,人员混杂,他们不自己出手,反而隐藏在暗处,指挥人行事,这也不是不可能的。咱们小心些,总归没错。”

“苍兄说的对,咱们是要小心些。”

尤其是夏倾歌,还有简若水、云思思等一众女眷,最是应该要被保护好的。

看向夏长赫,夜天绝道,“长赫,之后你让冥七和熬战,去你房里等我,我有事情再安排。”

“行,姐夫你放心,我这就去通知他们。”

说着,夏长赫便起身离开了。

看着夏长赫的背影,夏倾歌的眸子,不由的暗了几分。这世上,有千日做贼的,没有千日防贼的。贺兰家的乱子,光防着还远远不够,之后他们还是得想办法,斩草除根的好。

同样,夜天绝也是这个想法,他们夫妻俩的心思,出奇的一致。

司徒浩月、苍御枫等人,没在夜天绝这里多待,时候不早了,夜天绝无所谓,可夏倾歌的身子真是紧要的时候,容不得一点马虎。

她需要休息,他们也不好打扰。

等众人走后,夜天绝和夏倾歌聊了几句,便去了冥七和熬战那。

这里,他需要好好安排安排。

却说司徒浩月这边,从夜天绝、夏倾歌这里离开后,他便带着苍御枫回了自己的房间。找了客栈的小二,上了好酒,又要了几个小菜,他们边喝边聊。

苍御枫这才忍不住开口,“浩月,你何时去的天陵,又是怎么认识的夜王爷他们?”

“我去天陵也不久,为的就是找倾歌回来,认识他们,那是必然的。”

“这些人不错,值得一交。”

“这是自然,”点头应着,司徒浩月仰头将杯中酒一饮而尽,他看着苍御枫,眼神晶亮,“若非真是值得相交的人,我又怎么会那么全心全意的护着他们?御枫,可以这么说,这辈子能认识他们,是我的幸运。”

一边说着,司徒浩月一边将自己的酒杯满上。

苍御枫点头,“人生得一知己足以,更何况,你还认识了这么多个。”

“可不就是这个道理。”

“对了,那王妃祖上是司徒家的人?我瞧着她说话时平和沉稳,有理有据,十分睿智,真是个难得的奇女子。”

说这话的时候,苍御枫的眼里,不禁充满了赞赏。

司徒浩月对这话,倒是极为认同。

“倾歌的确是个奇女子,她不但睿智机敏,智谋无双,而且医术了得,有情有义。天绝能有今日,不乏倾歌相助的原因,娶妻娶贤,倾歌绝对是个最贤德的。这是天绝这辈子,最大的幸运。”

“是啊,让人羡慕。”

苍御枫说着,缓缓喝了一口酒,他眼神柔和,带着羡慕和憧憬,似乎是在回想,回味。

司徒浩月看着,不禁拍了拍他的肩膀。

“御枫,我可跟你说,倾歌和天绝两个人历经生死,中间是容不下其他人的。你羡慕归羡慕,可别有什么不该有的心思,否则天绝那个醋坛子,能淹死你,到时候连朋友都没的做。”

“你这说哪去了?我只是单纯的羡慕。”

愿得一人心,白首不相离。

人这一辈子,能遇上那样一个人,就是幸福。苍御枫想要那样一个人,他也欣赏夏倾歌,却不会横刀夺爱。

那种事,他做不出来。

“这样最好,”听着苍御枫的话,司徒浩月笑着道,“你可不知道,夜天绝真的是个大醋坛子,就是小白狗和倾歌亲近些,他都会吃醋。有一夜,小白狗跑到了倾歌的床上,天绝愣是拎着它折腾了一晚上,没让它靠近倾歌半分。”

只说了小白狗,而没说灵雪獒,司徒浩月的暂时不想让人知道,倾歌有灵雪獒。

那毕竟是神兽,为人向往。

若是消息传出去,恐会有人起了贪念,再来找夏倾歌的麻烦。

听着司徒浩月的话,苍御枫不禁哈哈大笑,“哈哈,感情真是奇妙,能化百炼刚为绕指柔。也难怪人说英雄难过美人关,现在来看,固然夜王爷英雄肝胆,可在王妃的面前,也是个柔情人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