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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旗 > 都市言情 > 国潮1980 > 第三百二十一章 照和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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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办烟酒商店这件事,其实宁卫民和张士慧还真挺有福气的。

因为国家虽然有心实行烟草专营制度,已经在1982年1月1日,成立了国家烟草总公司。

但有关执行细则,可是一直推迟到1983年9月23日才正式颁布。

甚至于对市场起监督管理作用的烟草专卖局,成立更晚。

直到1984年1月6日,这个部门才开始正式履行职能。

说白了,宁卫民和张士慧这算是赶巧了,他们正碰上一个交接过度的窗口期。

由于申请执照时的烟酒批发业务,暂时还是由糖业烟酒公司在负责。

这样一来,他们办理执照的手续就容易了。

宁卫民只需通过街道李主任跟糖业烟酒公司那边打了个招呼,营业执照就顺利地批下来了。

否则要是等到一年之后,他再去动这个心思,那真就未必能得偿所愿了。

别说相关审查手续必定会复杂化,多了不少麻烦事。

就是在专营制度出台到烟草专门局成立这段时间里。

到底国家还允许不允许办这方面的经营执照,会不会下令要求暂时停止办理烟酒业务的经营执照。那还得两说着呢。

当然,由此也明显可以看出,烟草市场的混乱情况,其实已经到了国家忍受不了的程度。

实际上,在当代特定的历史条件下,由于京城卷烟市场缺乏统一专门机构的领导管理,市面上呈现出的,就是多头批发的混乱局面。

除了与经营卷烟业务相关的批发单位外。

在利益驱动下,许多单位,包括外省驻京单位全都一轰而上,争抢卷烟批发权。

以至于出现当时京城卷烟市场二三级批发单位多达四百七十多家的不正常现象。

这就是烟草专营制度为什么会出现的原因。

总之,用高英培、范振玉的相声小段《钓鱼》里的一句话来说,那叫“好嘛,可赶上介拨儿了!”

必须得让二他妈妈赶紧拿大木盆来接着才行啊!

不用说,宁卫民拿到了合法执照后的第一件事,就是赶紧给张士慧报喜。

谁让俩人是合作伙伴呢?

今后这家店就是他们一人一半,他还得找张士慧要投资呢。

张士慧看了同样是相当满意。

不为别的,关键就是因为宁卫民给烟酒店取了名字叫“慧宁烟酒商店”。

显而易见,这首先就说明宁卫民打一开始就诚心诚意要和张士慧打联手,未做其他的打算。

其次,由于宁卫民还把“宁”字谦虚地放在了“慧”字的后面,也能充分体现出对张士慧这个朋友的尊重和诚意。

所以尽管执照上只有宁卫民一个人的名字。

但张士慧还是高高兴兴,毫不犹豫掏出了两万五千元。

就这痛快劲,弄得宁卫民都有些诧异了,反倒摇摇头,上赶着给他做了必要的提醒。

“士慧,这执照上可就我一人的名字,你怎么也不问问啊?你对我这么放心?真不怕我坑你一家伙?”

结果大大出乎宁卫民的意料之外,其实人家张士慧才是个真正的明白人呢。

“我你以为我傻啊?我在单位办的可是停薪留职,能做生意吗?我一问,你肯定就得让我辞职,好把名字登上。那我要照办了,不是连条后路都没了?”

“再说了,你会坑我?我还真就不信了。咱俩的交情难道就值这点钱吗?何况你要真缺钱用,那言语一声不就完了嘛。我还真就乐意白送你。”

“就你这小子,老是这么喜欢把丑话说前头。那行,我索性也跟你说明白了。别看这烟酒店是挂你的名儿,可以后就是归我管了。你呀,千万别担心我坑你就行了……”

瞧瞧这思路,多有逻辑性!

宁卫民情不自禁地笑着摇摇头,这次不是为张士慧,而是为他自己。

没错,谁都会进步的,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

难怪这哥们儿已经能自己独挑一摊了。

他是真在生意场上历练出来了。

既然已经有了执照,那再接下来要办的事,当然就是需要找一个经营地点了。

按说呢,这年头租房可不大方便。

因为经济属于方兴未艾的阶段,房租不高吧,还谁都缺地方,真没什么人愿意找这麻烦的。

可宁卫民和张士慧不一样啊,他们俩交际面广泛,三教九流都认识。

对别人困难的事儿,对他们来说就要相对容易得多。

实际上他们没怎么费事就找到了需要的门面房,而且还是三处可供他们选择。

第一处是乔万林帮着找的,前门的第一旅馆。

由于乔万林到服务局报道之后,主要就负责抓旅馆业务。

现在重文区的各大旅馆饭店的负责人,都很卖乔万林的账。

比如说前门第一旅馆的现任经理,一听说乔万林在办朋友打听门面房的事儿。

他就私下里去主动找乔万林释放善意。

非常愿意把自己的旅馆一层划出一间来,转租给宁卫民使用。

实打实的说,这个旅馆的位置其实相当不错,而且在历史上也非常有名。

1919年8月,咱们的总理曾为营救被北洋政府关押的学生,从津来京,当时就寓居此处。

该馆系清代风貌的木结构楼房,建筑面积三千二百平方米,客房八十余间(套)。

为民初较高级的旅店,至今原建筑保存完好,是一座不可多得的具有清代建筑风貌的老店。

宁卫民真要在这里办烟酒商店,那客流不但充足,而且还能多做一份旅店旅客的生意。

即使需要更多的地方,也能租下旅馆的其他房间,怎么看似乎怎么都合适。

可说实话,要是有别的辙,宁卫民还真不愿意用这儿。

不为别的,就因为这个地方太好了,经理又在价格上给予大幅优惠,明显是占公家的便宜。

他们真要在这儿落下户了,对乔万林来说,就等于是多了一条软肋。

也给了别人一个可能会攻歼他的把柄。

要知道,宁卫民可是非常看好乔万林的前景的。

在他看来,乔万林身在服务局,对他日后的发展能产生太多的帮助了。

那就是一笔巨大的财富,是成就伟大事业的一座桥梁。

但是,他更明白,如果不到水深火热的关口,这座桥梁是不能轻易踏上的。

换言之,这样的关系需要小心翼翼的经营和保护,其实是一个值当不值当的问题。

他不能把乔万林的能量,轻易耗费在不影响大局的小事上。

更别说还有可能影响到乔万林本身的仕途发展了。

第二处,是天坛公园西门售票处的一间房子。

这个地方当然是天坛园方领导因为和宁卫民关系相处融洽,才会愿意拨给他的。

好处是属于公园自己的地方,象征性的租金,也不会有工商税务的搅扰,还能顺便做做游客的生意。

可坏处就是和斋宫离的太近了。

宁卫民并不希望自己的下属太清楚自己本职工作以外的事儿。

更何况这件事如果让公司知道了,很容易会产生误会。

认为他是个为了个人私利,会拿公司的利益和园方做交换的人。

这样当然也不好。

所以最终,宁卫民还是选了第三处房。

边建功给撮合的,东城区黄化门大街上的一个小三合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