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欢迎光临小说旗!
错缺断章、加书:站内短信
后台有人,会尽快回复!
小说旗 > 历史军事 > 晚唐浮生 > 发个单章 来龙去脉。
  • 主题模式:

  • 字体大小:

    -

    18

    +
  • 恢复默认

飞速中文. 中文域名一键直达

看了评论,很多人还不明白事情起因。

因为有读者老说本书主角道德差,他说这个,我没说什么。

但他喋喋不休,每一段发一个评论,反复喷,还拿朱元璋举例,说他道德好。

我忍不住了,破防了,我就问一句:你了解朱元璋吗?了解他的部队吗?

就封建王朝来说,屠城是最大的恶,能让你千夫所指。与之相比,玩女人简直不值一提了。

读者总盯着女人说事,我想了想,大概还是看客心态。

如果你代入当时的百姓,就知道屠城可怕还是主角玩女人可怕了,也就知道古代人们极其不能容忍屠城这种事,但上层人物玩女人却没人指责多少的原因了。

下面主要采用明朝史料,因为我怕引用清朝的史料被人喷不足信。

(一)义军草创时期

元朝末年,红巾起义,天下大乱。

社会秩序的崩溃,造成了农业生产的极大破坏。各路兵马杀来杀去,粮食肯定是严重不足的,那么就要想办法补充。而在没有一个稳定后勤基地的情况下,想要粮食,就得抢。但在整体严重不足的情况下,很多时候抢不到,怎么办呢?

吃人。

小明王的淮右义军吃不吃人?当然吃。

《元史》中记载吃人的事情很多,各路义军跑不掉。记住,《元史》是明朝修的。

另外,生活在元末的普通人也会记录。

元末叶子奇《草木子》——

“汝宁盗韩山童男陷汴梁。僭称帝。改韩为姓。国号宋。改元龙凤。分兵攻掠。其下有刘太保(刘福通)者。每陷一城。以人为粮食。人既尽。复陷一处。故其所过。赤地千里。大抵山东河北山西两淮悉为残破。”

元末吴志淳《儿牧牛诗》——

“牛不耕田禀无粟,淮上三年食人肉。”

朱元璋亲兵俞本《皇明纪事录》——

“安丰被张氏围,城中饥甚,人相杀食。有尸埋于地而腐者,亦掘而食之,或以井底泥为丸,用人油炸而食之。”

综合《元史》及这几条私人记录,元末淮右义军大规模吃人肉基本没有疑问,这也是符合当时社会实情的,粮食不足。农民起义军就这样,就像黄巢一样,基本都吃。

那么淮右义军中的朱元璋部吃了没有?

《明本纪》——

“明日,陈兵果至,其来甚锐,直造城下。守者摇旗鼓噪,伏兵见之,缘山而出,循江而下,绝其归路,一战俘斩万余众,生擒三千人。常遇春不欲以闻,曰:“此皆劲敌也,既俘不杀,将贻后患。若以闻,上必不尽诛。”

达不听,遂以闻。上谓使者曰:“急回军中喻诸将,彼先开隙,今初与战,三千精锐,未可尽废,宜释之,使为后用。”遇春初闻遣使赴京,密令军中以三千人皆杀食之,黎明,止存三百人。”

这里记录的是常遇春部吃人。

当然你可以说是孤证,我也不否认。但以当时的大环境,粮食筹措那么困难,吃人是难免的,朱元璋部不会特殊于淮右义军其他部分。

(二)正规化时期

朱元璋有了地盘了,粮食相对没那么紧缺了,自然不至于还像之前那样吃人。

但这时候有其他严重的问题,就是军纪。

义军是什么成色?裹挟民众,基本什么人都要。朱元璋部也有不少土匪、山贼之流,这些人习气很差的,而朱元璋早期要没什么钱,发军饷估计都够呛,那么怎么激励士气呢?

其实历史已经给了我们答案,以财货、子女为诱惑,抢劫。历朝历代都有,义军当然也不能免俗。

《明太祖实录》(注意,这是明朝的官方史书之一)——

初,诸将破城,暴横多杀人,城中人民夫妇不相保。上偶出见一小儿立门外,问曰:“尔何为?”儿曰:“候我父。”曰:“尔父安在?”曰:“在官养马。”问其母曰:“亦在官门下,与父不敢相顾,但以兄妹相呼,我不敢入,故窃候之。”上为之恻然,即召诸将谓曰:“比诸军自滁来,多虏人妻女,使民夫妇离散,军无纪律,何以安众?凡军中所得妇女,当悉还之。”明日,聚城中男子及所掠妇女于州治前,至则令妇女居内,男子列门外两旁。纵妇女相继出,令之曰:“果夫妇,相认而去,非夫妇,无妄识。”于是夫妇皆相携而往,室家得完,人民大悦。

这里讲的是朱元璋的部队做了几件事:

(1)破城后,“暴横多杀人”。

(2)“人民夫妇不相保”,老婆被明军抢走。

(3)这是经常做的事情,“自滁来,多虏人妻女,使民夫妇离散,军无纪律”。

《明太祖实录》这段引用的是《明本纪》,原文是——

初,城中杀伐甚众,存者少。纵有存者,夫妇不相认。一日,暇,上马台前一小儿,但能言语,不知人情,上谓小儿曰:“汝父安在?”曰:“与官人喂马。”“汝母安在?”曰:“官人处,有与父娣妹相呼。”上知不可。明日,会诸人,喻曰:“兵自滁阳来,人皆只身,并无妻小。今城破,凡有所得妇人女子,惟无夫未嫁者许之,有夫妇人不许擅配。”期明日,阖城妇女男子尽行会衙门前。明日,依期而至。上令妇人入衙,以男子列门外街两傍,令妇人相继而出,下令曰:“果真夫妇,即便识从,非夫无妄为。”令既,妇女出,完聚者半之。

两者的差别在哪里?

《明太祖实录》里写的是,朱元璋下令将所有抢来的女人放走。

《明本纪》写的是,朱元璋下令有丈夫的女人放走,没结婚的继续留在军营内。

另外一件事。

《明本纪》——

时诸军饥馁久矣,一视粮食孳畜,尽意欲取,意在盈舟而归。上视军意不过图财而已,此去再欲复渡,恐事难为,不能掳有江东。因是以刃断群舟之缆,推入急流,须臾船漾漾而东下,诸军恐之。有告上曰:“如此若何?”上谓诸军曰:“前有州曰太平,子女玉帛,无所不有。若破此一州,从其所取,然后方放汝归。”

这里又讲了几件事。

(1)朱元璋的部队缺粮食,一看到粮食牲畜就抢。

(2)朱元璋为激励将士攻太平,公然宣传城里有女人、财货可以抢,以激励士气。

这一时期老朱其实已经意识到部队军纪太差,跟土匪一样,长期下去是不行的。但他无力解决,因为部队成分复杂,有濠州义军,有投降的元军,有山贼土匪,有巢湖水匪等,大家都是烂人,老朱想约束军纪,有可能会引起大伙反对。

这时期他想攻京口,担心手下大肆烧杀抢掠。

“将欲发兵取京口,上不亲行。恐帅首纵诸军焚掠太甚,犹豫未决。”

(三)占领金陵后

《皇明纪事录》里记载明军北伐时东昌屠城——

“二月,攻东昌,坚拒数日。大军四面登梯克之,遂屠戮,纵军掳掠,焚其房舍而去。”

指挥官是常遇春。

朱亮祖的长枪军南征方国珍。

老朱知道长枪军是什么货色,军纪烂到家了,出征之前特意嘱咐:

“命参政朱亮祖帅浙江衢州、金华等卫马步舟师讨方国珍。上曰:“方国珍鱼盐负贩,呰窳偷生,观望从违,志怀首鼠。今出师讨之,势当必克,彼无长策,惟有泛海遁耳。三州之民疲困已甚,城下之日,毋杀一人。”于是亮祖顿首受命而行。”——《明太祖实录》

老朱担心这支军纪很差的部队犯老毛病,于是叮嘱他们不得屠城。

结果呢?

万历年间《温州府志》记载:

至正二十七年十月二十六日,申时温州投降,夜中军士燃灯检刮,至三鼓(凌晨)放敢扑救,二十七日城市损坏大半,凡五日,兵才安。

这就是传说中的五日不封刀,屠温州。

元末陶宗仪家就有三位妇女不愿受辱自尽。

元末文人刘崧也有诗——

往年兵入台州府,劫掠州人尽荼苦。陶家一妇偕二女,捐命俱能保真素。

清代县志也有记载:“明师入城,火焰滔天。”——当然有人肯定不信,认为是清朝黑明朝,写出来只供参考。

《皇明纪事录》——

至八月十五日,达令各卫将士上下穿地道以攻之,城中不觉,师道方力战间,城中地透军出,遂克之。羁其守将,屠其男子,纵掠妇女,擒师道于一百八渡,斩之。

这里说的是徐达屠城。

攻破庆阳后,杀光男人,把女人抢走。

《明太祖实录》——

先是高丽国王王颛有侄女遇乱陷没于军,使者入朝言其故,上令中使访得之。至是赐以衣资廪饩,令其使者护归本国。

这里讲的是明军攻陷元大都一年后,高丽王让老朱帮他找侄女。

他侄女是元朝鲁王妃,失踪了。

老朱也不知道这女人在哪,于是“遣宦者访天下军前”,最后在开封找到了。

这个女人在明军军营里待了一年,被送回朝鲜后,高丽王“王闻而不悦”,因为这个女人“当元朝离乱之际,又不能守节徇身,为虏获于大明,亦可耻也。”——这部分内容有朝鲜史料记载。

明军在元大都抢女人的事情朝鲜也有记录,可互相印证。

其实还有很多屠城记录。但受限于史料,我不能用清朝的啊,那肯定是黑明朝。

另外就是湖北、湖南一带有很多人家的族谱中记录了明军在当地的屠杀,但我怕被喷不足信,于是也不写。

但老朱对方国珍、张士诚、陈友谅这些被他打败的势力及其治下民众是否宽容,各人有各人的见解。

我的见解是,老朱对他们十分不宽容,疍民就是例子。

就以上明朝史料而言,已经可以确证徐达、朱亮祖、常遇春都屠过城。都是元末明初及明朝史料,甚至还有朝鲜史料,大家自己鉴别。

写这么多,不是黑朱元璋,我对他没甚恶感。

主要是有人不了解朱元璋的另一面,纯靠脑补,认为这是一个完人,然后来指责我。

我这人受不得激,当然要有理有据地反驳了。

老朱玩的人妻少吗?要不看看他后宫里有没有别人妻妾?

朱元璋功是功,过是过,分开看,很难吗?

为什么做不到客观看待?非得神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