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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旗 > 玄幻魔法 > 哈利波特之圣殿传说 > 第431章 年前的纽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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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6年,那个经历过战争创伤的年代。

世界刚刚从第一次世界大战的阴影中回过神来,正拖着它那满是伤痕的身躯推动着人类文明奋勇向前。而远在大洋彼岸的美利坚,确实那场战争的绝对受益者。

因为远离战场,从而让美国赚了不少军火利润,但与此同时,它也迎来了有史以来最大的经济危机,大量工人失业,企业破产,引发了种种社会问题。在这种背景下,巫师界也弥漫着各种不安分的情绪。

格林德沃在世界各地作乱,已经打出了世界第一黑魔王的旗号,他的信徒布满了全世界,在各地不断地破坏杀人。

各大报纸纷纷报道了这个黑魔王的行径,但也是在风头最盛的时候,他却突然消失了,没有人知道他去了哪里,不过巫师界从未放松对他的警惕。

“格林德沃最后的现身点是在英国莱斯特郡,请市民注意自己的安全,如有发现可疑人员,请立刻向美国魔法国会汇报。。。”

坐在邮轮豪华客包内的男孩放下了报纸,这已经是他来到这个时间点的第十天,十天前,他被一股神秘的时间魔法之力传送到了这个时代,正好落在了这艘邮轮上。

他用混淆咒迷惑了这里的船员,给他安排了一个空着的豪华客包,而通过这几天的了解,他发现自己竟穿越到了1926年,这艘邮轮正在驶向代表自由的国度,美国。

“时空之珠的力量真厉害,不过它为什么要把我带到这个时代呢?”

男孩正这么想着,突然他感到一股力量正牵扯着自己的鞋子。

他低头看去,一只黑色的鼹鼠一样的小动物正拉扯着自己鞋子上的纽扣,那小家伙长者一张扁平形的嘴巴,被发现是转过头来用一双无辜的眼神看着他。

“嗅嗅?”

名叫路易斯的男孩瞪大了眼睛,他眼疾手快地想要去抓那玩意,那只嗅嗅反应更快,它用力的一扯,将那颗镶着金边的纽扣握在手中,整个身体随着惯性飞了出去。

“这个小家伙。。”

路易斯无奈地摇了摇头,这双鞋子,是他十四岁生日时,他养父母特意为他定制的一双鞋。那纽扣上面镶嵌着黄金,也怪不得会受到嗅嗅的垂怜。

不过,好在豪华包间的空间并不大,正当那只小家伙要跑出房门时,路易斯将魔杖对准那个方向,淡淡地说了一句:

“嗅嗅飞来。”

那只嗅嗅在距离门缝还有一步之遥的位置突然被一股力量牵扯了回去,整个身躯都飞到了路易斯的手上。

“还敢瞎跑,我可不能让你去祸害别人。”

把嗅嗅放出去是极为危险的,这艘船上指不定有一些达官贵人,万一这个家伙偷了一些贵重的金银财宝,耽误了整艘船的行程,到时候解决起来又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

那只嗅嗅在他手里疯狂挣扎,路易斯却没有对付神奇动物的经验。

他只能将房间里一些金子做的器具放到嗅嗅手上,这个家伙才安静下来。

路易斯原本打算把它放到万生石内把它丢给利乌斯先生照顾,但不知道是不是之前时空风暴影响的原因,他竟与万生石失去了联系。

没办法,只能将这家伙揣在衣服口袋里。正当他打算去帮嗅嗅找它的主人时,一阵洪亮的汽鸣声,标志着邮轮已经靠岸了。

船上的游客们都兴奋地指点着岸上的世界,这艘由英国伦敦驶向纽约的邮船承载地几乎都是欧洲的游客,他们很多也是第一次来到另一片大陆的城市。

路易斯跟着大部队来到通关口岸,他一路走一路找寻,很可惜,船上的游客实在太多,他根本找不到有任何迹象表明带着神奇动物的游客。

纽约海关检查处,在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入关似乎并没有特别严格的要求,路易斯拿着那本看起来像模像样的英国护照(其实是他连夜用魔法伪造的)摆在海关官员面前。

那名美国麻瓜留着一头大胡须,翻了翻护照又看了看路易斯的样子。

“英国人?十八岁?你看起来也不像啊。”

“我长得比较年轻。”

“第一次来纽约?干什么来的?”

“对,第一次。”路易斯回答地很从容,但魔杖一直拿在袖口。

“我有亲戚在这,找他来玩,他家就住在布鲁克林。”

“布鲁克林?好家伙。”海关笑了笑,“我可提醒你,那边很危险。”

“有没有带其他家畜或者食物进来?”

“没。”路易斯一只手捂住自己的胸口。

“你在捂什么?让我看看。”

海关注意到了路易斯的小动作,那只嗅嗅在路易斯胸口疯狂挣扎,他能感受到海关眼神里咄咄逼人的目光,一只手正要抓向路易斯的胸口。

“嗨,查理,你在磨蹭什么?”

正当路易斯打算用混淆咒骗过这个麻瓜时,从不远处走来另一名官员似乎是他的上级领导。

“魏格曼大公爵马上要下船了,你这边速度快一点。”

“不好意思先生,耽误您了。”

那名叫查理的官员走回去了,在路易斯的假护照上盖了一个章。

“欢迎您来到纽约!”

“谢谢。”

路易斯松了一口气,他将魔杖重新缩回衣袖口袋,有些不满地打了一下上衣口袋里嗅嗅的脑袋。

总而言之,他终于踏上了这片陌生的土地。

二十世纪的美国,是个工业化发展很强大的国家,街上随处可见四轮汽车,人们带着西部圆帽穿着穿着长款风衣在大楼之间来回穿梭,而极具西方气息的建筑风格中间由上搭的铁路。纽约这座城市充满了汽油味,大家都行色匆匆,为了工作而不停忙碌。

路易斯还是第一次体会到七十年前的风土气息,他对周围的一切都感到新奇。不过,他这种人并不在少数,因为第一次来纽约的人都会为它的工业化而感到惊叹。

那只嗅嗅不止一次地想要从路易斯的上衣口袋跳出来,都被他给按了回去。

“别急,小家伙,我会帮你找到主人的。”

他这样说着,忽然他看到一块路牌,上面写着:距离中央公园10km。

“嘿,我想,我知道去哪里帮你找了。。。”

路易斯朝着衣服口袋说道,但在这时,他发现,那只嗅嗅不见了。

“这该死的家伙。。。”

路易斯四下寻找着,很快,他发现一个细小的黑影从人群中闪过,他快步追了上去,那家伙的目的地正是一座金碧辉煌的大楼,上面写着“纽约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