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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旗 > 历史军事 > 回到明末做枭雄 > 第二十八章 途中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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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地区有几句谚语:米脂婆姨绥德汉,不用打问不用看,小伙子跑马一溜风,讨上米脂婆姨乐死人!

米脂一带的水土好,养出来的女子格外漂亮,比如古代四大美人之一的貂蝉就是米脂人。

绥德男子高大英俊、孔武有力,神勇无敌的温侯—吕布就是典型代表!

……

“哒!——哒哒!”

下午时分,绥德城郊外的小道上,一队骑手正在快速奔驰中,为首一位黑衣年轻人,坐骑青鬃马、腰悬雁翎刀,相貌英俊,精神抖擞………非是旁人,正是秦锋!

秦锋不在七杀堡待着,怎么跑到几百里外的绥德来了?

说来话长。

崇祯元年,西北大旱,一连七八个月不见一滴雨水,田里的庄稼旱死了无数,粮食严重减产,再加上贪官污吏们的压迫,以至于饥民造反、攻城掠地,整个西北地区乱成了一锅粥。

榆林一带同样被旱灾波及到了,而灾情最为严重的就是榆林右卫—镇北千户所!

没办法,镇北千户所距离毛乌素沙漠太近了,土地贫瘠、严重缺水,虽然军户们竭尽全力引水抗旱,可粮食还是严重减产了,不及正常年份的三成。

其余几个千户所情况稍好一些,但粮食产量亦不足正常年份的一半。

收成如此之少,就算军户们一天只吃一顿,顿顿都喝稀粥,也坚持不到明年秋收的。

怎么办,指望上面的官员赈灾吗?

根本指望不上!

事实上,旱灾发生以后,榆林镇下面的十八名千户、一百八十多名百户,多次联名向总兵—姜让上书,希望减免今年需要上交的‘子粒粮’,再下发一些救济粮,好让军户们渡过难关。

这位姜总兵给出的答复是:‘子粒粮一粒不能少交,救济粮则一粒也没有,至于军户们缺粮的事情,自己想办法挺过去吧!’

堂堂一镇总兵,如此刻薄寡恩,着实让人寒心啊!

……

旱灾不算严重的地方,咬咬牙还能勉强挺过去,可是镇北千户所一带的旱灾太严重了,就算咬碎了槽牙也挺不过去。

幸好秦锋有先见之明,事先用淘来的金砂,囤积了一些粮食,如今正派上用场了。

问题是,淘来的金砂不算太多,加上时间有限,采购困难,故而囤积的粮食并不充足,虽然暂时饿不死人,以后可就难说了。

人无远虑,必有近忧,不能等存粮吃光了再想办法,必须未雨绸缪才行。

于是乎,董千户召集手下一众百户们商议对策,如何才能解决缺粮的问题呢?

商议了大半天,还真商议出一个办法:就是拿出之前从沙匪老巢缴获的金银珠宝,派人到外地旱灾不严重的地方买一些粮食回来,如此就能度过难关。

办法不错!

问题是,如今西北一带的局势太乱了,到处都是造反的饥民,道路阻塞严重,要想顺利的买回粮食,必须派一个胆大心细、智勇双全的人前去才行。

谁能担此重任呢?

包括董千户在内,众人一致认为此事非秦锋出马不可了。

为了乡亲们不饿肚子,秦锋没有推辞,可自己不是商人,对于如何采买、运输粮食一点经验也没有,怎么办呢?

思来想去,得找一个人帮忙才行,就是小兔兔—薛瑾瑜!

薛家是西北三大秦商之一,拥有几十支大型商队,而且专做军供生意的,如果肯出手帮忙的话,买几千石粮食轻而易举,不仅价格低一些,还能送货上门呢!

于是乎,秦锋挑选了十名武艺高强、弓马娴熟的士兵,随同自己一起出发,经过长途跋涉,终于来到了绥德城附近。

“锋哥,听人说绥德城的羊杂汤、油馍馍特别好吃,咱们进城之后好好尝一尝吧?”

“呵呵,你小子,真不愧叫耗子,一天到晚就想着吃,没问题,进城之后,羊杂汤,油馍馍管够吃!”

……

“锋哥,咱们一口气赶了百十里路了,人马俱疲,还是先休息一下、再进绥德城吧?”

“也好,大家下马休息一下!”

除了十名士兵,秦锋还带了两个人,一个是好兄弟—耗子,另一个是董千户的儿子—董天豹。

堂堂千户官的独生子,给一个百户官当亲兵,这样的事情放眼整个大明朝恐怕也是独一无二的。

一开始,董天豹很是抗拒,认为太跌身份了,可是董千户只用几句话就改变了儿子的想法:

‘儿啊,你跟在为父身边,日后最多当一名千户官,难有更大的出息了,可你若是跟在秦锋身边,虚心学习,诚心结交,前途无可限量……机不可失,失不再来,你要考虑清楚啊!’

董天豹考虑一天一夜,而后就成了秦锋身边一名亲兵!

秦锋对他也不错,带在身边,认真调教,还让他和耗子一样叫自己锋哥,视为亲信之人。

闲言少叙,书归正传!

一行人下了马,坐在路边几块大石头上休息,拿出水壶来饮用,还有人拿出干粮来垫饥。

突然间,秦锋竖起了耳朵,面露警惕之色,同时握紧了腰间的雁翎刀!

“锋哥,怎么了?”

“听,西北方向有狼嚎声,不止一只,数量很多,是大规模的狼群!”

“狼群?”

“不错,还有叫喊声、撕打声,应该是有人碰到狼群了,正在与之搏斗,走,咱们过去看看!”

“诺!”

人命关天,不能不管,秦锋立刻跃上马背,直奔出事地点,其他人紧随其后,同时抽出了弓箭、刀枪准备战斗。

跑出一段路程,眼前出现了一座被遗弃的庙宇,风雨侵食之下,已经是残破不堪了,庙门、围墙、两侧厢房全都倒塌,只有正殿还算完整,里面有几个人手持刀枪棍棒、死死的守着大门。

围攻他们的,是二三十条高大健壮、尖牙利爪的恶狼,一边嗷嗷乱叫,一边向前扑咬着……更可怕的,这些恶狼的眼睛全都是血红色的,舌头伸出老长、不断滴答着恶心的口水!

如今旱灾严重,百姓饿死者不计其数,尸体随处可见,因为来不及掩埋,到处都是腐肉的气味,西北地区化为了人间地狱,却成了野兽们的天堂。

豺狼虎豹们四处啃食尸体,甚至放弃了捕猎,专门以人肉为食,死人肉吃多了,野兽们的眼睛就会变成血红色,性格也会变的更加暴虐!

很显然,这群畜牲吃腻了死人肉,开始垂涎活人肉了,这才在光天化日之下围攻人类!

“救人!”

“嗖……嗖!”

秦锋一声令下,众人纷纷挽弓搭箭,对着狼群就是一顿疾射,瞬间就射倒下十几条恶狼,余下的见势不妙,哀嚎几声,全都夹着尾巴逃走了。

众人不肯罢休,策马追了上去,又陆续射死了十几条恶狼,只剩一只身材特别强壮的狼王仍在拼命逃窜。

这只狼王不仅身高腿长、奔驰如飞,还特别的狡猾,不断利用树木、巨石遮挡身体,躲避射来的箭矢,而后向着一座陡峭的土丘快速冲去,马匹的爬坡能力不行,自然追不上它了。

怎么办,任由这只食人成性的畜牲逃走不成?

放心吧,有办法!

“咻!——咻!”

秦锋勒住坐骑,而后把小手指放在唇边,吹出了几声极为嘹亮的口哨。

紧接着,一只体型硕大的金雕从远处飞了过来,在空中盘旋几圈之后,以极快的速度向逃窜的狼王俯冲而下,并给予了狠狠一击,后者顿时发出了惨叫。

原来金雕的一双利爪,抓烂了狼王的一只眼睛以及半张脸,鲜血顿时喷涌而出。

嗖!——嗖!

接下来,金雕利用速度优势,不断对狼王发起进攻,每次都能抓下一大块皮肉来……如此十几次之后,这才将已经无力挣扎的狼王扑倒在地上,抓碎头骨、撕开皮毛,大块朵颐了起来。

“哈哈,闪电,好样的!”

秦锋伸出大拇指,用力摇晃了几下,而后带着众人回到了破庙处。

被围困者全都出来了,一共是七个人,为首一位蓝袍老者,大约五十多岁,身材略瘦、白面长须,气质随和,还带着一股浓厚的书卷气!

其余六人都是蓝袍老者的随从,刚才的搏斗中,有三个人被恶狼咬伤了手臂、小腿,鲜血淋淋的。

这些恶狼吃过死人肉,牙齿毒的很,一旦被咬到了,伤口很容易溃烂的,甚至会要人命!

幸好秦锋有办法,让三人忍着点痛,用匕首将那些被咬烂的脏肉割掉,再用清水反复清洗伤口,最后敷上金疮药、解毒散,如此就没有大碍了!

至于那些狼尸,扒完皮之后,全都挖坑掩埋掉了……吃过死人肉的狼,没人对它们的肉感兴趣!

“老夫木易,从京城来西北一带访友,途中走的累了,在这座废庙中休息一下,不想引来了狼群围攻,若非小友等人出手相救,老夫这次怕是危险了。

救命之恩,自当厚报,可惜老夫这次出门太急了,随身携带的银两不多,只有区区之数,还望诸位恩人不要嫌弃!”

说话间,蓝袍老者让随从取来一个小包袱,里面有二百多两银子,送到了秦锋的面前。

秦锋连忙摆手拒绝:“君子为善,不求回报,老先生切莫如此,快将银子收回去吧!”

“也罢,些许银两,的确不足以报答救命之恩,还请小友相告姓名、籍贯,容老夫日后再行厚报!”

“这个嘛……在下萧十一、庆阳府人氏,自幼喜欢拳脚棍棒,开了一家镖局,带领一帮弟兄们混口饭吃……”秦锋不求回报,于是又用了一次假名,假籍贯。

按照这个去找,肯定是找一个空虚寂寞,嘿嘿!

……

本想在路边休息一下,就直奔绥德城的,如今为了救人,耽搁了不少时间。

眼看太阳快下山了,估计绥德城已经关了城门,城肯定是进不去了,周围又没有人家客栈可以住宿,众人略加商议,干脆就在这座废庙中将就一晚上吧。

还有蓝袍老者一行人,不敢走夜路,生怕再遇到野兽,也在废庙中留宿下来,双方正好有个伴!

接下来,众人一起捡拾干柴、点燃篝火,拿出携带的粮米和炊具,架锅煮饭……这些不必细说!

吃饱喝足,天色完全黑下来了,连着赶了好几天的路,耗子、董天豹等人早就疲惫了,把狼皮铺在大殿内一角,躺在上面睡觉,很快响起了呼噜声!

秦锋精力充沛,一点也不觉得困倦,于是坐在了火堆旁边,充当起了守夜人,以免夜间再有野兽来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