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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旗 > 都市言情 > 乐队的盛夏 > 三百三十九章 我的好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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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百三十九章 我的好兄弟!

MM叫我大叔,难道你看得出,我的小腹微凸

可是我明明已经收腹,还在健身房里跑步

喝多了我会吐,小孩不爱读书

老婆网购中毒信用卡还没有付

可是我顶得住,我真的顶得住

男人不怕苦,我说我顶得住

在李宗港有些快要破音的“我顶得住!!”的喊声中,第一次试唱完美结束。

虽然这是第一次试唱,但是李宗港的表现,已经让叶未央很满意了。

没有什么跑调的低级失误,情绪也很饱满,吐字更是非常的清晰。

可能在其中几句的结尾部分处理有一些粗糙了,有做的更好的空间。

除此之外,几乎已经可以算是完美了。

“宗港哥不愧是老牌实力派的歌王啊,这唱功确实没得说。”叶未央毫不吝啬的夸奖了起来。

这已经不是他第一次帮李宗港录歌了,但是还是很值得感慨。

对叶未央来说,他最佩服,也是最羡慕的就是这种唱功超级好的歌手了。

对一位创作型歌手来说,最重要,也是最难提升的创作水平短板,对他来说却不是什么问题,毕竟叶未央真不缺歌。

反而是唱功,对叶未央确实是一个小难题。

毕竟唱功这东西,一方面是需要天赋的,另一方面也是需要长年累月的不断练习,才能够做到提升。

并且唱功是没有任何捷径可以走的,就和舞蹈一样,都是只能苦练的东西。

而此世不过才经过两三年专业训练的叶未央,唱功还是比不上真正唱将级别的歌手的,更别说国家队了。

李宗港这种录歌几乎只需要一两遍就可以搞定的速度,是他羡慕都羡慕不来的。

换成是他,大概可能需要录个四五遍,才能录出个差不多满意的版本,再精益求精一下,或者碰上需要多轨和声的,可能需要录七八遍。

虽然看起来好像差的不多,无非就是多浪费半个小时到一个小时的时间而已。

但是想要省下这半个小时到一个小时的录歌时间,背后可能要付出几百甚至上千个一个小时,才可以做到。

基本功,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啊!

竖起大拇指冲李宗盛比了个“棒”,叶未央十分羡慕的说道:“我们再录一遍,主歌第二句词结尾的时候多停顿一拍。”

“第一段副歌“几十平的国王”和后面的歌词之间顿挫感要再加强一些。”

“感情已经很饱满了,给的非常足,听起来很有代入感,继续保持!”

“来,准备,三、二、一、开始!”

第二遍伴奏再次放出。

李宗港按照叶未央的要求,更加细致认真的再次唱了一遍《几十平国王》。

这次录出来的效果完全达到了叶未央的要求。

“好,非常完美!”

“现在单录副歌Hook部分,这段我准备后期叠加多声轨的和声,你分别用高三度和低三度的音来唱,我们组一个三声部的和音!”

“……”

《几十平国王》的录音有条不絮的进行着。

进度顺利的让叶未央都有些惊讶。

也许李宗港真的是非常适合这种中年男人的曲风路线?

只不过用了一个小时多一点,这首歌的人声素材就基本上全部录完了。

而此时,才不过上午十点多一些而已。

录完这首歌后,两人大眼瞪小眼。

周听下午才到广府。

叶未央本来以为光是试唱,就需要花一个早上的时间了,之后等周听到了,再开始录《当爱已成往事》,今天的安排就刚刚好。

但是谁曾想到,李宗港和《几十平国王》这首歌这么契合,直接一遍过!

靠!

叶未央有些无语的揉了揉鼻梁:“那我们继续录吧,不是还有一首《我的好兄弟》要录吗?”

“这首歌对宗港哥来说也一点都不难吧。”

《我的好兄弟》这首歌可不要太简单,音域跨度不大,而且就是在男性最适合的音域上。

这也是为什么所有男人只要上KTV都会吼几句这首歌的原因。

旋律简单,很好唱,也不用担心唱不上去,低不下来,总之就是很好唱。

对于李宗港来说,自然是没什么难度的。

他进了录音间后,戴上监听耳机就咔咔唱了起来。

这次比录《几十平国王》还要快,还要简单。

真真正正的一遍过!

“朋友的情谊呀比天还高比地还辽阔!”

“那些岁月我们一定会记得!”

“朋友的情谊呀我们今生最大的难得!”

“像一杯酒,像一首老歌!”

“像一杯酒,像一首老歌!”

李宗港轻轻松松,牛刀小试,就将这首歌录好了,甚至连气都不带喘的。

不过歌简单,并不代表不能火,不能流行。

坊间传闻,让韩团少女时代爆火全亚洲的那首《GEE》,当时少女时代的主唱泰妍在第一次听到这首歌的demo小样时,因为这首歌太过幼稚简单,而哭了...

但是后来的事实证明,这首简单而又幼稚的歌,掀起了整个亚洲的韩流风暴。

《我的好兄弟》也一样。

虽然说旋律套路啥的,还有对演唱的难度都挺简单的。

但是这首歌在叶未央的前世,可以说是男声对唱的典范之作,传唱度极高。

好兄弟在人生道路上互相力挺,互相支持都在感人的唱词中生动的表达出来,歌曲因诠释出兄弟间最真挚的情谊,几乎每一对好兄弟都一定会在某个场合一起唱过这首歌...

本来这首歌是一首男男合唱歌曲来着,如果是两个男歌手一起合唱的话,可能效果会更好。

但是叶未央根本没和李宗港提这事。

一旦他要是说这首歌是男男合唱的,李宗港绝对会拉上他一起合唱。

但是叶未央真的不想唱这首歌....

他此生才刚20岁欸,而且还是一支流行摇滚乐队的主唱!

走的也是实力与颜值兼具的偶像路线!

让他和李宗港一期肩膀揽着肩膀唱这首歌,那画面太美,我不敢看....

所以叶未央索性就压根没提这首歌是合唱歌曲,哪怕也许他提了,李宗港也有可能不找他合唱,而是找自己圈内的其他朋友。

但是秉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还是别多此一举了。

一个人唱也挺好的,也能把这首歌蕴含的情绪淋漓尽致的表现出来。

李宗港这不是做的挺好的嘛!

一遍过,情绪拉满,感情拉满,整首歌全是感情,没有一丝技巧。

很棒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