睁眼身在休整地,江可可这次没有任何不适,反而心情舒畅,神清气爽,她感觉自己已经适应了任务者的工作,接受良好。
小狐狸声音里透着喜气,“主人,快看琉璃瓶!这次的纯净之泪给了好多,总量都快过半了!”
只见那琉璃瓶内闪着光泽的纯净之泪果然已经快接近一半,涨势喜人,让人振奋,这感觉就像买的股票基金市值九十度上升能带给人巨大惊喜。
“小狐狸,接着下一个任务,我现在感觉很好,不用休息了。”
“好嘞!”
……
悠悠醒来,江可可发现自己正趴在一张破旧的四方桌上,直起身子,看了眼四周,首领画像,牡丹花暖水瓶,美人挂历,粉白洗脸盆,木质洗脸架...
江可可眨了眨眼睛,她这是来到了七八十年代?
“小狐狸,传剧情。”
“好的,主人!”
剧情传输完毕,江可可挑眉叹了口气。
身处八十年代初期,原主江可可是农家女,初中毕业就不上学了,跟着父母下地挣工分,她父亲是大队会计有份工资,家里有一个弟弟一个妹妹,懂事听话。
一家人老实本分,日子过得还算不错。
农村孩子订婚早,江可可初中十三四岁就有媒人上门说亲,和邻村高家的高鹏志订了婚。高鹏志是她同学,学习成绩很好,但是自幼丧父,母亲独自一人拉扯着他长大。孤儿寡母难免受气,日子清苦有些艰难。
江父是不愿意女儿和高家订亲的,觉得女儿嫁过去要受苦,但是原主就是看上了模样白净清秀,充满书卷气的高鹏志,觉得他和其他农村孩子不一样,就是稀罕他。
高鹏志本人勤奋好学,成绩优异,次次都拿全校第一,年纪虽小,但知书达理,做人礼貌内敛,江父和他接触过几次后,觉得孩子有潜力,也就没反对这门亲事。
江父同意了,一向没什么主心骨的江母也跟着同意了。原主很高兴,经常跑去高家帮着高母洗衣做饭打扫家务。见高鹏志去县城上高中带的粮食太少,就把自家干粮搬来让他带去学校,还偷偷塞给他自己积攒的粮票零钱。
高鹏志很感激原主的帮助,曾许诺一定要努力学习,争取带原主去城里过好日子。原主也带着他给的梦每天喜滋滋地下地干活,去高家帮忙。
江父江母自从孩子订亲后,也时常帮衬高家,见高母一个女人下地干活,就主动过去帮忙。高家清贫,一年也吃不上两次肉,江父就会让原主带着肉蛋送给高家,让他们母子俩改善改善生活。
两家人关系融洽,走动频繁。
但这一切都在高鹏志考上大学后改变了。凭着努力勤奋,高鹏志考上了北市的大学,成为了县城有史以来第一位考上北市大学的天之骄子。
高家门庭若市,连县长都专门过来看望他,见他家境贫寒,与母亲相依为命,更是赞誉他是寒门贵子,前途无量。
上大学期间,原主仍然不时接济高鹏志,她觉得城里东西贵,城里人讲究,衣服不能穿打补丁的,要穿雪白的的确良衬衣,扎皮带,挺括裤子,还要戴手表。
为了置办高鹏志的服装,原主除了下地干活,就窝在家里踩缝纫机做衣服。做好了高鹏志的衣服,就接活给别人裁衣挣钱。于是,高鹏志得以穿着体面衣服、带着时新手表走在大学校园,兜里还有原主给的做了一个夏天衣服挣得钱。
原主的辛勤付出,使得高鹏志穿衣体面,吃喝不愁,他的同学们都没看出来他出身贫寒。
但是,大学毕业后,高鹏志顺利获得国外的硕士录取通知书出国走了。走之前专门把原主约到了县城,原主还以为他们俩要去约会,特意穿了一件新裙子,仔细打扮了一番,欢天喜地奔过去了。
结果,高鹏志是跟她提分手的。原因就是俩人差距太大,没有共同语言,在一起不会幸福,说原主是一个好女孩,祝福原主以后幸福。
说完,他就提着行李上了火车。
消息传出来,淳朴的乡民都怒骂高鹏志是白眼狼,用人朝前,不用人朝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