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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少,吉米哥,要不要喝口东西先?”

猪油直接直接前方撑了一个遮阳伞。

遮阳伞下有个 oL 女装的女性正在倒茶。

“过去坐坐。”

曹昆对吉米道。

吉米点头。

一行人走过去,曹昆对猪油道:“猪油叔,从今天起这一片归你管。”

猪油脸上洋溢着笑容,道:“昆少,这不合适吧!这一片儿一直以来都归长毛哥的。”

“我说是你就是你,长毛那里我会去说。”

“谢谢昆少,我带着他们接着去转转就,不打扰昆少跟吉米哥了。”

猪油说着,离开。

吉米看着猪油离开,道:“从哪儿找来的人才看样子挺懂事。”

“以前和兴盛的揸数。”

“什么?”

揸数又名白纸扇。

白纸扇又名十底(四加一加五等于十),

主要负责“讲数”以及管理社团财务(即“揸数”)。

最重要的是保管海底。

海底,就是社团全部会员的名册。

一般会员的名字没有什么好隐藏的。

警方向社团派卧底,社团也会向警方派卧底。

这部分人的名字是万万不可见人的。

在一家社团当过揸数的人,大部分都会跟坐馆一样成为社团的叔父。

一旦他们通外敌,后果很严重。

吉米眼睛一暗,道:“和兴盛虽然有些败落了,可是听说他们上面通着天,以前也风光过,你收了他们的揸数,又没给转会费,就不怕神爷找你的麻烦。”

“这江湖毕竟是年轻人的江湖,老一辈儿的人该退休就退休吧!”

曹昆的话让吉米一愣。

很明显曹昆想在和兴盛插一脚。

想想现在的和兴盛,只不过是几千人的小社团。

相比庞大的和联胜,不值一提。

哪怕是连荃湾分部也比不上。

“你心里有数就行了,我想好了,去尖东。”

吉米看着远方道:“你说的没错,只有实力强了,才能有更大的生意。”

“这才对,不过别这么痛快地答应他。”

“我们这种人啊?个个都以为自己很聪明,别人主动帮你,你会觉得他有阴谋。反而眯跪着去求他帮你,你反而会感恩戴德。”

曹昆的话让吉米点头,道:“我知道该怎么做。”

曹昆拿着一杯鸳鸯道:“来,祝我们生意兴隆。”

吉米跟曹昆碰了一杯。

这时候天养生急步走来,递给曹昆大哥大:“乐哥的。”

曹昆接过大哥大,说了几句就挂了电话。

“看到没?你干爹已经迫不及待的想收买我了。”

曹昆笑着道。

“那你去忙吧!我看完公司基地,就会离开。”

吉米对曹昆点头。

曹昆点头,一辆奔驰开过来。

曹昆上了车,对吉米摆手。

吉米面无表情的摆手,看着奔驰开走。

吉米这才收回目光,远远的看着北方。

他今天可算是被曹昆开了眼界。

对面可有十亿市场?

不管做什么生意都会赚的盆满钵满。

原本对深水喉去北方做生意暴富的事只当故事看,可是现在他发现自己也许也有能力去北方捞一笔。

曹昆还给了他计划,那就是做物流。

吉米心血澎湃。

荃湾街头。

一辆奔驰停下,曹昆从车上走下来。

老远就看到林怀乐正在对他招手。

林怀乐的身边,谁也没有,只有他一个人。

你有时候你不得不佩服林怀乐的胆色。

一个人跑到荃湾,只要曹昆稍微动动歪心思,一个枪手就能解决掉林怀乐。

“昆哥,要不然还是我陪着你去吧!”

天养生隐隐觉得有些不对劲。

曹昆摆手制止。

人家一个坐馆跑到我们的地盘儿上闲逛,我反而要带着人去见他,这岂不是让所有人都知道我掌管荃湾不力吗?

“乐哥,这么急着找我什么事儿?”

“没什么。”

林怀乐一脸笑容,他的胳膊还打着吊脖,拄着拐杖:“好久没来荃湾转转了,陪我一起走走怎么样?”

“好。”

曹昆暗忖:倒要看看你个老狐狸要搞什么。

“荃湾,古时称浅水湾,据说宋时元兵南下,二帝南逃曾驻足于此,不过这都是古时候的传说。”

林怀乐一边走,一边说。

曹昆想扶他都被他推开。

“最确切的记载要属清朝,原本只有三千多口,分属曾、黄、许、邓几家,而 60年代的时候,这里已经有30万人口,到八零年这个人口已经翻了一倍,到今天已经有七十多万人。全港不过 500 多万,占全港 15%的人口,了不得呀!”

林怀乐看着荃湾街头人来人往的背影,道:“还是交通枢纽,物流业发达,又有两大工业区,好地方呀!”

如果不是好地方,大 d 也不会成为和联胜实力最大的扛把子。

曹昆一直没说话,听着林怀乐对荃湾如数家珍。

最后图穷见匕:“这么好的地方,一日不可缺货,我们这一路走来,已经看到好几个被丢出来的人了。阿山死有余辜,而且还让公司八千万的货被条子收了,当然这是他的罪。但是公司的损失得补上,所以我想时候东莞仔来帮忙,这个损失也有东莞仔来补如何?”

曹昆看着林怀乐笑了。

原来他打的是这个主意。

可这八千万的货全部是大 d 自己的,跟公司有个屁的关系啊!

“乐哥,你这么做让我很难对兄弟们交代。我已经把这个活儿交给了凌进,打下尖东他是有功的。”

曹昆委婉拒绝。

总不能让有功之臣寒了心吧?

林怀乐微微一笑,道:“我相信你能够处理得好的,你有这个能力。”

“恐怕得先跟大嫂商量一下。”

曹昆根本不接话岔。

林怀乐也没有逼他,而是指着一家茶餐厅道:“人老了,走点路就累了,陪我歇会,请你喝,你特别喜欢的鸳鸯。”

林怀乐对曹昆暗示。

我已经老了。

做完这两年坐馆就得让出去,天下是你们年轻人的。

只要你跟着我,我会特别推荐你。

拉拢之意特别明显。

“乐哥,你好像记错了。我不喜欢喝鸳鸯,只不过我这个人比较喜欢猎奇而已。”

曹昆并没有接,反而道:“而且我这个人还有一样不好的习惯,那就是一天之内绝对不喝两杯相同的东西,今天我已经喝过鸳鸯了。”

林怀乐脸上的笑容已经有些冷,随即道:“既然你不喝鸳鸯,想喝点儿什么,自己点,我请客。”

林怀乐给曹昆点东西,意思是说我要给你一个你喜欢的人选,已经很照顾你的面子了。

曹昆拒绝:我只接受一次,别管你给我的是喜欢的,还是不喜欢的?

我只要一个,而且你已经给过了。

林怀乐退步:不管如何,我一定要给你一个,你可以自己选?

“在我的地盘上让乐哥你请客,这不是打我的脸吗?”

曹昆再次拒绝:这里是我的地盘儿,我说了算。

“老板,给我来一杯白开水。”

林怀乐彻底笑不出来了。

白开水可以隐喻成为一个跟白纸一样的人,我给你一个新人。

那不就等于什么也没给你吗?

“阿昆,真没的商量吗?”

“乐哥,我觉得你应该相信我大嫂。”

曹昆一点也不胆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