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过族长后,博比便带着杨广和吴景秀来到了他们森林精灵的练兵场,想要让杨广看看他们森林精灵的战力,这里说是练兵场其实就是一片树林。
此时数十名森林精灵正骑着黑豹在树林中穿梭,待指挥官一声令下,数十名森林精灵一起拉弓射箭射向位于三十米外的箭靶之上,且箭箭中靶无一落空,引得杨广拍手赞许道:“好箭术!”
接着博比又拿来他们的武器给杨广介绍道:“我们用的箭名叫月牙鈚箭, 全长二尺九寸。箭头为铁制,呈月牙铲形故而得名,长一寸五分,宽一寸二分,头部锋利,箭羽以雕羽制,射起来又快又准。”
“果然好箭。”杨广摸着此箭说道,此箭虽然不及人族之箭重在杀伤,但轻便易用,特别适合在快速移动中使用。
接着博比又拿出一个十分奇怪的武器说道:“这叫做月夜鸳鸯钺,是我们用来近身搏斗的武器。”
杨广拿起那武器仔细端详起来,这武器由长、短两个月牙形钢条合抱打造而成,并且两个钢条中间粗,两端细,长钢条的中部为握持部分。
对于武器十分好奇的杨广立即让博比为他演示,博比也不保留,接过月夜鸳鸯钺便开始演示,只见他手心向下握钺,步走八方,手中钺可削,可劈,可推,可切变化万端,随心所欲。
杨广很快便看出其中奥妙,不由叫停博比道:“博比你可以停手了,我已经大致了解了你们的战力,不过恕我直言,这月夜鸳鸯钺虽然变化多端,让人防不胜防,但易攻难守。
正如你们森林精灵的部队一样,箭术高超,机动性极强,又有天生可以在树林中隐身和极强夜视能力的优势家加持,在远攻偷袭或者林战方面当属无敌,但要在战场上摆下阵势正面搏杀则劣势尽显。”
“你真是太厉害了,所以族长只让我们保护家园,从来不让我们外出作战。”博比对于杨广的话是惊讶不已,因为杨广不过看了几眼而已,居然就将他们森林精灵部队的优劣势分析的如此透彻,就连他这个队长都无法做到。
而杨广则愁眉不展,因为他知道光凭这森林精灵的部队是无法与人族大军对抗的,于是他问博比道:“你们精灵王国中,有哪个种族的部队适合冲锋陷阵么?”
博比想了想说道:“除了华纳神族的皇家近卫军外就只剩下矮人一族了,他们不仅擅长冲锋陷阵,其打造武器的手艺更是天下无双。”
吴景秀闻言惊喜道:“那太好了,如果能找他们来,我们不是如虎添翼么?”
杨广则看出了博比的为难道:“请他们很困难么?”
博比说道:“是的,因为矮人一族的脾气又臭又固执,所以我们跟他们也很少来往。”
杨广知道请他们出兵估计很困难,但眼下必须如此,于是杨广说道:“那你知道他们住在哪里么?”
博比回道:“这我知道,他们就住在尼达维森林的矮人之家。”
杨广说道:“我知道很困难,但我还是想去试下请他们出兵帮忙,你可以带我们去么?”
博比见杨广执意如此,也只好答应道:“那好吧,我带你们去。”
接着博比在请示族长得到同意后,便于第二日凌晨带着杨广和吴景秀朝着矮人的地界尼达维森林进发。
经过一夜的休整杨广和吴景秀都感到体力恢复不少,虽然二人还是尴尬地被安排在了同一间房内,但经过这些日子的相处,二人的关系也越加亲密,彼此间也已经习惯了对方的陪伴。
而尼达维位于整个精灵国的最南边,要到达那里除了要穿过冰河和一大片森林外,还要翻过一座名为黄金山的大山,路程还是很远的,于是博比便在路上给杨广他们讲起了有关矮人的故事。
“据我父辈讲这矮人一族并非天生就是这副生人勿近的臭脾气,其实他们原本是一个热情豪迈的族群,但十年前,矮人族族长武隆的儿子雷金,看上华纳神族的公主芙蕾雅,想要娶她为妻,而他父亲武隆也觉得这是个抬高矮人族地位的好机会,于是他亲自出马用他无与伦比的手艺替国王打造了宝剑、盔甲及胸扣、戒指等饰品,想要借此作为彩礼迎娶公主芙蕾雅。
当国王尼奥尔德看到这些既华丽又坚固的武器饰品时是激动不已,但看了看吴隆及他的儿子雷金又叹息不止。
因为矮人一族天生矮小,且面容显老体毛茂密,那雷金当时不过二十出头,长得就跟五十岁的老人无异,别说那位精灵国最美丽的公主芙蕾雅看不上他,就算国王也不能接受一个看起来比自己还老的女婿,可是问题就来了。”
“问题就是你们那个国王既想要人家的彩礼,又不想要嫁女儿对么?”吴景秀听到这里忍不住吐槽道。
从国王尼奥尔德反悔借兵给杨广一事上,她便觉得这个尼奥尔德就是个见利忘义的小人,所以对他没什么好感。
而杨广则觉得无所谓,因为他一直信奉得就是利益至上,他更关心的是后续的故事,于是问道:“博比,那后面怎么样了?”
博比继续说道:“于是国王便给雷金提出一个苛刻的条件,要求他全力打造一把宝剑,剑柄和剑格要以真金打造,剑鞘和腰带则要镶金,而且这宝剑永不断裂也不生锈,要削铁如泥,视石头如软布,在战争或决斗中所向披靡。”
“这不是坑人么?怎么可能造出这样的宝剑。”颇具正义感的吴景秀最看不得这种事情,所以为雷金感到愤愤不平道。
但杨广却反驳吴景秀道:“那你就错了,雷金成功造出了这把宝剑,并且这把剑就是他们精灵国弗雷王子的佩剑,名为黄金之剑。”
博比闻言惊讶道:“你怎么知道?”
杨广说道:“我在阅读你们精灵国历史时曾经读过这段,但上面并没有详细记录你们弗雷王子是怎么得到这把宝剑的。”
博比回答道:“你们说得都没错,所有人都不觉得雷金能够造出这样一把宝剑,因为永不断裂也不生锈的宝剑简直是天方夜谭,但所有人都低估了他的决心,他不知从哪里找来了一种极为神秘的铸剑方法,这种铸剑方法极其邪恶,因为不光所需材料极其苛刻,甚至要铸剑者献祭自己的灵魂。”
“原来他用了铸魔之法。”听到这里,杨广体内的帝江也颇有兴致地说道。
杨广在心里好奇地问道:“什么是铸魔剑法?”
帝江回道:“日后有机会再告诉你。”
帝江这边有意卖关子不说,而博比这边却说得十分投入:“因此矮人族族长武隆将沾满他儿子鲜血的黄金之剑带给国王时,所有人都听到了武隆对于此剑的恐怖描述:这把剑完全是达到国王您的要求,永不断裂也不生锈,但这把剑也因违背天道受到了诅咒,只要剑一出鞘,必定有人得死,而宝剑同时也会招来三大罪行,带给拥有者死亡。他话说完便丢下宝剑回到了尼达维,也不再提迎娶公主一事,毕竟儿子都死了。只是至此以后,整个矮人一族都封闭自我很少外出或与外人交往,久而久之也就变得沉默寡言,脾气古怪了。”
在了解完矮人族的故事后,杨广对于这个能够造出黄金之剑的族群更加好奇,三人便加快行程,在两日后穿过茂密的森林后来到了一座大山前。
博比指着大山说道:“这是黄金山。”
“你们精灵国怎么那么喜欢用黄金命名呀,不是黄金之剑就是黄金山的。”吴景秀吐槽道。
博比解释道:“因为黄金对我们来说是神圣而珍贵的存在,又极其稀有,所以我们便用黄金来给一些珍贵的东西命名。”
“那这座山很珍贵了?”杨广望着高耸入云的高山问道。
博比摊了摊手说道:“这我就不知道了,因为从古至今这座山都叫这个名字。”
“没准这山里有黄金也说不定。”吴景秀开玩笑道。
杨广宠溺地用指尖挂了下吴景秀的鼻尖说道:“好啦,别做梦了,再不进山天都要黑了。”
山中流水潺潺,树林环绕,鸟语花香,显得生机勃勃,只是因山形原因,他们必须绕道山顶才能翻过此山,因此等他们到达山顶时已经是傍晚时分。
博比看天色已晚便说道:“夜晚山路危险,我们还是就地休息一夜吧。”
杨广和吴景秀也是深以为然,于是三人便开始为今天晚上的留宿做准备,杨广和吴景秀去树林里捡些干柴生火,并顺便看看有没有什么野兔可以捕猎,这一路都是吃野果充饥,三人都感到有些寡淡无味了。
博比则将用来骑乘的三头棕熊带去山中的小河边捕食喝水,这三头棕熊也是着实辛苦。
不一会儿的功夫,吴景秀居然就抓到了一只野兔,在杨广面前炫耀道:“看吧,还是我厉害吧。”
的确,吴景秀这段时间变化很大,已经不再是之前那个目中无人的大小姐了,杨广则有些心疼地拉起吴景秀的手道;“这段时间辛苦你了,你看这对芊芊玉手都变得这么粗糙了。”
吴景秀却摇头道:“这段时间是我最开心的时刻,曾经的我虽过着锦衣玉食的日子,但每天却像个笼中鸟一样过得浑浑噩噩,没有目标,但现在不一样了,我必须要让自己变得更加强大,这样才能救出姐姐。”
杨广闻言欣慰地看向吴景秀,就在这时,吴景秀突然大喊一声:“好美呀。”说完便将手中得野兔抛给杨广,然后跑到崖边指着天空欣喜道:“你快看呀,天空好美。”
杨广抬头望去,此时天空中出现了平日难得一见的绝美晚霞,天空透着宁静,飘着丝丝淡淡的云,湛蓝与火红两色在天空中交相呼应,完美柔合,透露着独有的深遂和清爽。
杨广望着这天然得美景不由感叹道:“余霞散成绮,澄江静如练。”
而景美人更美,在晚霞的映衬下本就花容月貌的吴景秀就更显得人面桃花,情致两饶,引得杨广心中躁动难安,一把将她揽入怀中。
吴景秀还是第一次被杨广这样正常地抱着,因为之前几次杨广都是为了救她情急之下才做的。
而这次她能够清晰地看到杨广脸上细致的胡茬,闻到他身上特有的味道,那是一种淡淡的香气,既不像胭脂那种浓郁的味道,也不像花儿那种生命的味道,而是一种让人安心的味道。
此时的二人都已是情到浓时,干柴烈火。要不是身处山中,必定就要相互接纳彼此,但纵使只是这样抱着,二人就已经感到十分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