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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角看着一脸绝望的男人,转身朝小青虫一伸手,小青虫连忙放下机枪,从腰上拔出一把短刃弯刀,递给张角。

“你完了,我可没问完啊!”张角一刀刺进了男人的肩膀上。

锋利的刀刃,直接刺穿了肩膀上的肌肉,沿着骨骼一阵拉锯一样的摩擦。

刀刃在骨头上摩擦的声音,让人听了毛骨悚然,男人凄厉的惨叫,更是让这黑漆漆的夜晚,增添了一些凄凉。

“说吧,为什么要攻击我们?还有,这营地里的人呢?”张角拔出弯刀,在男人脸上擦拭着刀刃,语气比刀刃更冷三分。

“呵……活不下去了,所以才把你们当成肥肉。”男人咬着牙冷笑着说道。

这就是一些小势力的悲哀,在荒野想活下去,哪有那么简单。

宁愿在废区的贫民窟里喝污水,也不在荒野里喝清水,能活下去……才是最难的。

不管在哪里都一样。

“第二个问题,营地里的人呢?”张角把弯刀悬在男人的眼睛上,刀尖和眼睛之间的差距,不超过一厘米。

男人看着锋利的刀刃,喉咙吞咽了一下,大脑里也思索了很多。

“向东五公里外,有一个居住区,叫狼区,人都在那里。”男人语气平淡的说道。

“再见。”张角轻声的说完,猛的摁下弯刀,刀尖刺穿了男人的眼睛,穿过眼眶刺进大脑。

男人浑身紧绷的颤抖了一下,就没了气息。

外面,猫仔把两辆摩托车推了出来,成色都很好,但是没有汽油发动不了。

张角出来看到摩托车,从储物格里拿出了两桶汽油,灌了进去。

“猫仔跟我走,小青虫带人把这里烧掉。”张角骑上摩托车说道。

猫仔一脸兴奋的坐在摩托车上,鹿亮抱着枪也跳了上来。

两辆摩托车,在漆黑的戈壁滩上飞速行驶,小青虫看着他们离去的背影,拎起地上的汽油在窝棚上泼洒了起来。

其他的狼旗战士们,也都是轻车熟路的把周围的易燃的东西都弄下来,堆在一起。

没一会,营地里就烧起了大火,火舌贪婪的舔食着一切,火焰渐渐升高。

即便是在另一边的山顶上,也能看到这边的火光。

在一处石头后面躲藏的几个人,看到了营地里的大火,眼泪止不住的流了下来。

家……没了,孤注一掷的选择,就是一切的破灭,赤土坐在地上,一脸灰暗。

活不下去了,不是假话,营地里已经没有任何吃的了,食人的野兽,也都在荒野出没。

捕杀那些怪物,靠着手里的单发步枪,那就是笑话。

成群结队的野兽,打死的,到最后连骨架都捡不到,都被它们自己吞吃了。

在遇到张角他们之前,为了一只蝙蝠怪,部落里最好的猎手,被挠穿了肚子。

要是没有遇到张角的车队,下一步部落里就是要吃人了,从最没用的人开始吃。

一直吃到能活下去……让所有人都能活下来。

至于加入其他居住区,那更是做梦,他们能接纳一部分女人,也是为了储备粮食而已,毕竟可以交易的。

一个十二岁以上的女人,在这里可以换到五斤苦麦。

贫瘠的荒野总是有那么一点,能种植物的地方,或许……这就是最后的仁慈吧。

张角骑着摩托车,拧着油门在荒野上疾驰,身后的斗篷被风吹的呼呼作响。

猫仔和鹿亮在后面紧追慢赶,没有车灯,在这晚上确实有些难。

好在今晚是一个圆月,月光明亮的照在了荒野上,能看清楚那些坎坷不平的路面。

说是路面,其实就是比较平整一点的地方,摩托车从上面驶过,溅起一阵尘土。

引擎发出轰鸣的响声,能跑起来的速度,也就这么快了,比重型战车的平均速度还要慢一节。

不过前面那个居住区,已经可以看到了,外面挂着一个暗淡的荧光招牌,是用手指粗的荧光棒拼起来的。

只不过时间太长,里面的荧光剂已经失效了,里面倒是有些热闹,亮着不少的灯泡。

从很远的地方,也能看到这明显的地方,张角骑着摩托车停在了,居住区外面。

这地方像是一个废弃信号站,周围围绕着铁丝网,在一边的建筑上,可以看到那种放置设备的二层楼。

虽然已经破旧不堪了,但是里面还是很热闹的,能听到不少喧闹的声音。

张角从摩托车上下来,猫仔和鹿亮跟在他身后走了进去。

里面怎么说呢,比黑街外城区的贫民窟稍微好那么一点,都是一些用木头,铁板,塑料纸和帆布撑起来的窝棚。

最热闹的就一个酒馆了,几个赤身裸体的女人,被几个壮汉搂着怀里,大声的喧闹吵闹着。

酒馆里面也不是特别大,是用生锈的铁管撑起来的,放了十几张桌子椅子。

吧台前,放着几个装酒的酒桶,一个穿着红色衣服的女人,露着大腿坐在吧台上,给那些人倒酒。

张角他们一走进来,原本喧闹的酒馆,顿时鸦雀无声,里面的人都盯着张角。

不仅是因为张角眼生,还有张角胳膊上那银白色的臂铠,蓝宝石一样的电核,看起来华丽无比。

而且,在张角后面站着的猫仔和鹿亮,猫仔身上那走路都带凉风的杀气,鹿亮手里抱着的机械步枪。

很明显的,给所有人一个很干脆的答案,惹不起……

张角没有管那些人的看法,直径走到吧台旁坐下,从口袋里拿出了一枚金币拍在了桌子上。

“这个居住区,谁是老大,有人知道吗?”张角大声的问道。

金币在灯光下闪烁着诱人的光泽,在吧台上坐着的老板娘,连忙把衣服往上拽了拽,连屁股蛋都露出来了。

可惜,张角对这种老女人没有一点兴趣。

猫仔拿起一边的酒杯闻了一下,连忙拿开,酸腐发酵的酒水,简直比他脚上的靴子,味道还大。

“谁!是这个居住区的老大!”张角又再重复了一遍。

在吧台斜对面,一个胸毛旺盛的胖子,推开了趴在身上的女人,摇晃着脑袋站了起来。

沉声说道:“我就是这里的老大,肥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