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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六章 五十万两黄金,金骨龙诞香!

<\/b>“鲁先生,你先别急。”

陆远摆了摆手,笑呵呵道,“咱没事,就是难得来一趟天竺,体验一下当驸马的感觉而已。”

“世子爷,你……你也太任性了吧?”

鲁文彬满脸欲哭无泪,“你知不知道,按照天竺国的律法,你冒充皇室成员,是要被架在火上活活烧死的。”

“万一你真有什么三长两短,那回去之后,陛下不得把我们的九族全都诛个遍?”

“好了,放心吧,咱死不了,你们的九族也不了。”

陆远郑重道,“鲁先生,我这里刚刚得到了几封书信。”

“你拿去看看,帮我翻译一下。”

说着,他从怀中取出那三封信,交给鲁文彬。

鲁文彬接过后一看,不由面露诧异,“压金龙纹纸?”

“这可是天竺国最高级的纸张,只有皇室成员才有资格使用。”

“世子爷,这三封信你是从哪里得到的?”

“煞卫情报司拿来的。”陆远如实回答道。

鲁文彬:“???”

世子爷,咱真不要太离谱好吧。

假扮成天竺少侯爷,天天住在皇宫中宠幸公主也就罢了。

竟然还潜入连皇帝都没有资格擅入的煞卫情报司,窃走了天竺国的最高机密情报。

此事若是被某一位大祭司查出来,非但世子爷小命难保。

便是他这个翻译的,也是必死无疑啊。

然而,见陆远如此自信笃定,一个劲催促着自己快些翻。

鲁文彬无奈,只得拆开信封阅读起来。

然而,他仅仅看了一眼,神情便变得有些凝重。

上下阅读了整整两遍,一句话都没有说,只默默又拆开了第二封。

看了第二封书信,鲁文彬同样神情黯然,默默又返回了信封中。

陆远见状,不由面露狐疑,也没有开口多问。

待到看了第三封信之后,鲁文彬终于目光缓和些许,微微叹了口气。

“世子爷,其中第三封书信,是司财大祭司默罕默德,交给煞卫守卫营营主金彪的。”

“默罕默德瞒着其余三名大祭司,私自从国库调用五十万两黄金,从悖尼国购买了一批金骨龙涎香。”

“明日午夜时分,这些龙涎香将会抵达德里城南港口,命自己的心腹守卫营营主金彪,率领手下的士兵前去接货。”

“哦?”

陆远挑了挑眉,饶有兴味道,“金骨龙诞香?”

“没想到悖尼国区区一贫瘠小国,竟然拥有如此罕见的至宝。”

当初开办香水厂之际,陆远几乎对古往今来所有香料,都做了充足的研究。

若说普天之下,最为顶级珍贵的香料,那便是龙诞香了。

龙诞香,顾名思义,就是从海洋中的巨龙口中流出的口水,变化而成的香料。

异香扑鼻,百日不散,素有龙诞之香与日月共存的美誉。

但这世上,哪里可能真的有什么龙?

灵雎不算。

她虽然是龙,但绝不可能用自己的口水卖给别人做香料。

陆远请教过渔民们,说这龙诞香,乃是源自海中的利维坦。

利维坦,是一种体型极为庞大的海洋生物,可以潜到数千米深的海底。

用自己的血盆大口和獠牙利齿,来吞食海洋深处同样体型巨大的乌贼、章鱼等生物作为食物。

但是,这些生物有一个共同特点。

他们身上柔软的肥肉和内脏,虽然堪称美味珍秀。

但身体中坚硬、锐利的角质喙和软骨,却很难被胃液消化。

利维坦的胃肠饱受硬物煎熬,却不能将这些杂质排出体外,时常为此生不如死。

在剧烈痛苦的刺激下,利维坦的体内渐渐形成了一股特殊的分泌物。

可以包裹住那些尖锐之物,降低损伤的程度,并缓解伤口的疼痛。

每隔一段时间,利维坦拜年要将这些分泌物进行包块,排出体外。

而包块漂浮在海面上,经过风吹日晒、海水浸泡后,就成为名贵的龙涎香。

通过渔民们的形容,以及这特殊的习性。

陆远很快便判断出来,这所谓利维坦,其实就是现代很着名的抹香鲸。

他虽然有心采购一些龙诞香,回来制作一些顶级奢侈品,但却一直没有门路。

因为这东西,实在是太过少见和希有。

仅仅一指甲盖的量,便能卖几百两银子。

所以龙诞香,也素有液体黄金的美称。

而金骨龙诞香,想要诞生出的条件,更是无比苛刻。

需要抹香鲸吞噬金色骨骼的章鱼和乌贼,然后用消化物笼罩派出体外。

金色骨骼的软体动物,本来就是万一挑一。

抹香鲸需要恰巧将其吞噬,又恰巧被其骨骼折磨得生不如死,才能创造出来。

便是有多少银子,也未必能买得到。

“乖乖,这个默罕默德,还真是财大气粗,穷奢极欲啊。”

陆远自言自语一阵,嘴角勾起一抹玩味的笑容。

“这么好的东西,当然是归我了!”

“哈哈哈哈,鲁先生,你干得好啊!”

陆远极为满意,重重拍了拍鲁文彬的肩膀。

随即便关切问道,“那另外两封呢,上面写了什么?”

“世子爷,另外两封书信,皆是用密语暗号所交流。”

“我虽认识上面的文字,却无法将其排列组合成一句话。”

“密语暗号?”

陆远面露狐疑,“什么意思?”

“我们烈乾王朝,各地有各地的方言俚语,北边人去了南边,便根本听不懂当地人的语言。”

鲁文彬解释道:“而天竺国的方言差异,比起咱们天竺国还要更加悬殊。”

“加上这两封信中的内容,说的极为隐秘,就如同字谜一般,每两句话代表着一个词语。”

“想要将这两封信翻译出来,怕是要费不少时间。”

陆远皱了皱眉,问道,“需要多久?”

“这个,我不好说。”

鲁文彬面露难色道,“少则三五日,多则十天半月……”

“不行,没有那么多时间给你。”

陆远心中清楚,嘎鲁身死,自己生还的事,康兰但丁肯定已经知道。

而在知道此事后,以那老狐狸多疑雄猜的性格,绝不可能任由自己活得这么自在。

现在,自己每在天竺呆上一分钟,都要冒极大的风险。

若是身份暴露,恐怕真要如鲁文彬所说,被四大祭司绑在火上活活烧死。

以康兰但丁对他的恨,便是世子爷的名头,烈乾王朝的威慑,也未必保得住他。

“最多五天,你必须将信上的内容翻译出来。”

“否则的话,我便会有性命之忧,懂了吗?”

鲁文彬神情严峻,重重点了点头,“明白!”

“在下这几日,便是不吃不喝,不眠不休,也一定将这两份信翻译出来!”

“很,辛苦了。”

陆远淡笑着点了点头,“瑰蜀,这几日你就呆在鲁先生身边吧。”

“等他翻译出这两封密信,立刻带回来向汇报。”

“是!”

瑰蜀点了点头,郑重道,“主人,一定完成任务!”

陆远打了个哈欠回府,搂着乌诗玛美美地睡上一觉。

次日晌午,日上三竿时分。

陆远吃过早饭后,便溜溜达达直奔剿匪营而去。

前几日,剿匪营刚刚发生巨变。

都尉嘎鲁、副都尉米罗登,以及四百名精锐将士,都死在了佛陀山。

夜罗刹特意从骁卫和云卫之中,找了些刹帝利级别的军官,用以填补空缺。

而在陆远的举荐下,接替都尉之位的,正是乔德曼。

陆远大步流星从外面走进来,拱手抱拳朗声喝道,“乔将军,恭喜升迁啊。”

“小侯爷,您来啦!”

乔德曼立刻站起身,不胜惶恐地摆了摆手。

“乔某能做到这个位置,皆是拜您所举荐,您可千万不要折煞我!”

“哈哈哈,乔老哥,坐。”

陆远笑呵呵道,“怎么样,我当初没有骗你吧?”

“以你的军功和见识,绝不仅屈于一小小伍长。”

“那嘎鲁的位置,用不了多久便是你的。”

乔德曼神情复杂,缄默良久,小心翼翼道,“小侯爷,在下有一事想问。”

“嘎鲁将军和那四百弟兄,是被你害死的?”

“乔老哥,这话可不能乱说!”

陆远忙不迭摆了摆手,“要掉脑袋的。”

“你明明亲眼看到,嘎鲁和那些弟兄都是被梵天会的贼寇所害。”

“而且,你身为新任的剿匪营都尉,肯定会与梵天会顽抗到底,为那些兄弟报仇,对不对?”

乔德曼缄默半晌,微微点了点头,“明白。”

随即缓缓站起身,单膝跪地,抱拳喝道:“末将一切,都听从小侯爷的。”

“好,请起!”

陆远精神一振,急忙将乔德曼搀扶起来,笑嘻嘻道:“乔老哥,我呢确实要请你帮个小忙。”

“啊这……”

乔德曼嘴角微微一抽。

自己就是想客气一句,没想到小侯爷还真不跟他见外啊。

但自己话都已经说出去,只得无奈道,“小侯爷,你说吧,要帮什么忙?”

“这个嘛,天机不可泄露。”

陆远摸着下巴,神秘笑道,“今天夜里,点上一二百号机灵的兄弟,到营门外提前等着我。”

“到时候,你们自然就知道了。”

……

深夜时分,夜黑风高。

陆远带着乔德曼及一百多号剿匪营士兵,悄然往南港口的方向而去。

这些士兵,基本上大多数都是当初与他同赴佛陀山的丙字营。

经历了那场死里逃生后,他们已经算是生死之交,对小侯爷较为忠诚。

来执行这种隐秘的任务,相对来说也更为安全一些。

乔德曼跟在陆远身边,小声问道,“小侯爷,咱们究竟是要去哪里?”

“到了你便知道了。”陆远淡淡道。

“那……咱们为何要穿上这身衣裳?”

乔德曼困惑道,“若是被旁人看到,岂不让我们剿匪营沦为笑柄吗?”

煞卫之中四大营的装束军服,彼此都是各不相同的。

像是他们剿匪营,标配就是一身紫黑色袍甲,要悬两把灭贼刀,头戴镔铁官帽,气势十足。

而此时此刻,他们身上穿着的,却是黄袍黄甲黄胶靴。

左手握着一杆盾牌,右手握着一把长矛。

从装备到穿着,完全就是守卫营的打扮。

“乔老哥啊,让人笑话,又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

陆远饶有兴味道,“如果被沦为笑柄,就能得到价值五十万两黄金的宝贝,那你愿不愿意做这个笑柄?”

“当然愿意!”

乔德曼不假思索,毫不犹豫点了点头。

“五十万两黄金,我连做梦都没梦见过。”

“若真能得到这么一大笔钱,那不仅自己后半辈子荣华富贵,往后三代人都可以吃喝不愁,衣食无忧。”

“当个笑柄,又有什么大不了的?”

“那就是了!”

陆远笑着说道,“这年头,笑贫不笑娼,能屈能伸才叫大丈夫。”

“为了这批宝贝,咱们就先穿一会儿守卫营的皮,又能如何?”

一炷香的光景后,陆远带着乔德曼等人,来到德里城南城门外的港口。

此时此刻,正直深夜时分,海上风浪喧嚣。

岸边上,只有一艘巨船停在海岸上,点燃着耀眼的船灯。

陆远走上前,笑呵呵道,“各位兄弟,你们久等了。”

他一边走着,看到面前的情景,不由暗暗心惊。

巨船的甲板上,站着数十号人,个个都是膀大腰圆、身强体壮的大老黑。

这些大老黑的手中,赫然都端着寒芒凛凛的枪械。

身穿迷彩服,脸上戴着墨镜,嘴里叼着雪茄。

乍一看,简直和前世那些雇佣兵没有任何区别。

而且这些人手中的武器,赫然与自己研究发明出来的枪械如出一辙。

这般气势,虽然只有数十人,但足以将上千军队吓得肝胆俱碎。

“不打紧,不打紧。”

一名卷毛白人走到陆远面前,脸上满是热情洋溢的笑容。

“你便是天竺守卫营营主,金彪将军吧?”

“在下悖尼坤沙党首领,安德烈。”

“你家主人豪气阔绰,是我们悖尼国最好的朋友。”

“这个贵重的宝贝,普天之下,也只有你家主人那般尊贵,才配拥有。”

悖尼国……

陆远心中暗暗一思忖,便稍稍有了数。(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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