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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旗 > 其他类型 > 八零娇妻驭夫有道 > 第103章 死亡情景再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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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欣然抬头看着谭云骞,已经爬到大榕树的最顶端,正在小心地绑着红布条,表情看起来格外虔诚。

她拿起相机给他拍了一张照片。

小骞骞,今天又是你的一个新生!

谭云骞绑好布条,又在心里默默地祈祷了一遍,才慢慢爬下树。

他的情绪已经恢复了,但是眼眶还微微泛着红,别扭的不敢和时欣然对视,怕被她笑话。

时欣然装作没看见,牵起他的手领他到山边,在这里可以看到蜿蜒起伏的峭立山峰,还可以俯瞰整个花城,以及波光潋滟的珠江。

谭云骞从后面搂住她,轻吻着她的头发,在这之前他从来没觉得旅游有什么意思。

华国有那么多的山山水水,他从来没想过去转转看看。

觉得所有的山都差不多。

现在才觉得山和人一样,各有各的美。

也看要与谁同行。

“你如果要是心里烦就可以对着大山喊一喊,这也是一种发泄。你看那边的人不是在喊?”

谭云骞看过去,有几个游客在啊啊的喊着,惊的小鸟四处乱飞。

他迅速地亲了下她的侧脸,“不想喊,有你陪着我一点不觉得烦。”

要是换在往年,老爸的忌日当天他上坟回来就会把自己关在屋子里一天,自己一个人消化那种哀痛。

特别是今年,是老爸去世十周年,人生有几个十年,他自己已经孤单的过完了一个十年,他很可能会找个地方和兄弟们一起喝闷酒。

喝醉了就什么也不想了。

“我给你唱支歌吧!”

谭云骞点头,“好!”

虽然上次喝完酒时欣然的画风跑偏了,但是她唱的歌真的好听,都是他没听过的,他喜欢听。

“……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

就是和你一起慢慢变老

一路上收藏点点滴滴的欢笑

留到以后坐着摇椅慢慢聊

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

就是和你一起慢慢变老

直到我们老的哪儿也去不了

你还依然把我当成手心里的宝……”

时欣然唱完,谭云骞回味了好一会儿才问,“这首歌叫什么?”

“最浪漫的事。”

谭云骞在心里重复一遍歌名,最平凡的浪漫莫过于此。

和心爱的人一起慢慢变老,一起回味曾经有过的点点滴滴。

他收紧手臂,“我喜欢这首歌,你以后还给我唱。”

“好,想听我就给你唱!”时欣然抓住他的手,“我们去拍照!”

她拿出相机,教谭云骞怎么使用,她爬到一个大石头上摆好造型。

也不知道这家伙能不能给她拍成一米四。

两个人在山上拍了很多照片,有合影,有单人的。

又拍了一些风景照片,这些将来做风景挂历都能用得上。

一直到中午两个人才下山。

下山后时欣然去卖纪念品的地方买了一个白云山的纪念徽章,上面有着白云山的缩影,还配有“羊城第一山”几个字。

这年代最流行的就是纪念章。

时欣然举着门票和纪念章朝着谭云骞挥挥手,“以后我们每到一个地方旅游就把门票留着,再买一样小的纪念品。到老了看看我们都去过哪些地方。”

阳光下她笑得灿烂,徽章也闪闪发亮。

谭云骞含笑点头,“好!”

他已经想象出了一幅画面,等到他们老了走不动了,还有那么多的回忆。

时欣然牵着他的手,“走,我们先去先去喝碗凉茶,再去找地方吃饭。”

到了粤省,各种凉茶也是必须要品尝的。

喝完凉茶,两个人坐车回到市里,时欣然如愿的吃到了梅子酱烧鹅、白灼菜心和煲汤。

下午两个人去看了圣心大教堂,花城是一座老城,老建筑很多。

教堂也是景色之一。

趁着现在变化还没有那么大,把该走的地方走一下。

一天逛不完,他们明天去深市,交完货还要回到花城。

两个人一直到天黑才回到招待所。

这一天走的地方不少,又是爬山又是逛街,时欣然感觉腿已经不是自己的了。

但是心情非常好。

她搂住谭云骞的脖子在他的唇上亲了一下,凑近他耳边小声说:“谭云骞,恭喜你,又一个新生日!”

也恭喜她自己,再一次逃脱死劫。

谭云骞看着她,低头吻下去,唇齿相依。

搂紧她,“有你在的每一天我都感觉是新生。”

今天她已经给了他太多太多的感动。

直到现在胸腔还满满登登来不及消化。

时欣然笑了,知道他不会理解她的意思。

没关系,等着两个人的感情再好一些她会和盘托出。

晚上洗完澡躺在床上,时欣然无比的放松,空气都没有那么湿闷了。

今天她又可以睡个好觉了。

另一间屋子的谭云骞还在回味着今天的一点一滴。

以及两个人相识以来的每一帧画面。

从觉得她是个大麻烦到现在的离不开。

他躺在床上,看着两个人坐在秋千上的合影。

想象着,如果两个人白发苍苍的时候还能一起手牵手坐在秋千上该是一件很浪漫的事……

他在不知不觉中睡着了。

他以为自己会做个美梦。

但是为什么梦里的自己这么颓废?

哦,对了,这是父亲十周年忌日的第二天。

前一天他上完坟回来在家里闷了一天,哪也没去……

不对啊,昨天是时欣然和他一起去上坟的,今天他们一起爬了白云山,还去了姻缘树下。

他在梦中一阵恐慌,已经分不清今天所经历的一切是梦,还是现在才是梦。

但是他就像一个游魂,无法改变梦中的一切。

他看见梦中的那个自己去找毛晨他们。

结果他们都不在家,不知道去了哪里。

他只好一个人骑着摩托漫无目的地在大街上游荡。

最后停在一家小饭店门前。

他走进去随便点了两个菜,又要了一瓶白酒。

没有人陪他,他就一个人自斟自饮。

桌上的菜几乎没怎么动,但是酒喝完了,一斤白酒,他就觉得醉了。

他站起身往外走,又进来几个人。

看见几个人他才知道自己到了城南区,这几个人是城南区的混混。

之前他们起过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