砰!
枪声响了。
近距离射杀一个敌人,那和远距离射杀敌人,完全是两种概念。
近距离之下,你会看见很恐怖的景象。
你会看到子弹穿过敌人的脸,鲜血和脑浆在空中飞溅。
曼巴克的脑门冒出了血洞,里面的骨头和整张脸都在扭曲!
我看着终于死掉的曼巴克,心里忍不住叹了一口气。
妈的,在地狱里等我?
呵呵,那你最好多找些帮手!
如果真有那么一天,我真到了地狱,搞不好那时我还是蓝幽灵,我会见你一次打你一次的!
我心里坏坏的想着,缓缓收起了我的枪。
看着地上的曼巴克,我叹了一口气,转头盯住了他的m25狙击步枪。
这是一把好枪啊!
和我想的一样,曼巴克的枪,配备的是二十发的弹容量,气动式步枪。
这个东西可以当做小连狙用,虽然战龄老了一点,但现在却能补充我的战力!
我微微一笑,把枪捡了起来。
一名好的枪手,需要一把好的枪,这才能发挥出他的威力!
“嘿,兄弟,以后你就是我的了!”
“哎哟,没看出来,地上这个死鬼还挺爱惜你?”
“刚上了油对吗?”
“哈哈,小枪锃亮,枪膛和枪管也换了?”
“妈的,你的主人对你真不错,这是给我做了嫁衣呀!”
我望着面前如同新枪一般的美式m25精密步枪,瞬间真是爱不释手,如同找到了新的玩具。
我以前就想做一个操控连狙的支援型狙击手,可惜我的团长不同意,他觉得我更适合远距离射击。
如今那老东西不在了,我看着手里的枪,也不知道我这个资深的拉杆狙击手,能不能发挥出这把枪应有的威力!
“妈的,曼巴克,下地狱里吃泥去吧!”
“什么你哥哥帕罗奇,什么三百狙击兵?”
“有了这把枪,哈哈,老子告诉你,他们都是个屁!”
我看着地上曼巴克的尸体,开始在曼巴克的身上搜缴我的战利品。
在战略上,我们要藐视敌人,在战术上,我们要重视敌人,这可是伟人说的!
战场收缴,这是常规操作,让我没想到的是,曼巴克这家伙的装备还很奢侈。
他有一把鲁格p08手枪,就是那种1913年的老古董!
虽然是把老古董,但可千万别小瞧鲁格p08的威力。
这种手枪精度很高,威力很大,使用的子弹是7.65毫米口径的手枪弹。
它的最大特点是枪管细,照门大。
抗战电视剧都看过吗?
小日子的军官很喜欢用这种枪。
这种枪最有意思的一点,就是它的照门会弹起来!
在打光了弹夹里的子弹后,鲁格p08的照门,会“叮”的一声高高翘起。
那模样,像极了我早晨还没睡醒时,被窝里比我先醒了一步的小兄弟!
“妈的,还他妈是个古董!”
我心里嘀咕着,收好了鲁格p08手枪,继续翻找曼巴克的尸体。
我解下了他身上的武装带,这家伙带的是挂腰式武装带。
武装带上还有三个弹夹,全都是m25狙击步枪的。
他还有一把很漂亮的刀,看起来应该是阿拉伯的鹰嘴刀。
在他的兜里,我翻出了一些纳币。
让我没想到的是,这家伙竟然还有一包来自华国的烟,还有一只漂亮的Zippo打火机!
“妈的,竟然还是中文字?”
“利群……什么牌子?”
我盯着手里的香烟,忍不住兴奋的给自己点上了一根。
因为十五岁就出国的原因,我那时也不抽烟,我对国内的香烟一点都不了解。
这还是我在非洲这么多年,第一次抽到来自家乡的香烟。
香烟绵软而浑厚,确实比非洲的那些杂牌子香烟好抽。
我满意的点点头,再次打量面前曼巴克的尸体。
他刚才死的时候,说他们部落有三百个狙击兵,还说他的哥哥叫帕罗奇?
妈的,三百个狙击兵……这家伙是不是在唬我?
不管怎么说,现在首要的任务,是返回甘比亚人的部落。
如果对方真的有三百个狙击兵,那么我们必须马上转移!
我心里想着,又回头看向草地中的那件吉利服。
对于狙击手来说,穿行在山林草地,吉利服就是神器,我是不会把它忘掉的!
“嘿,卡姆,看到了吗,老子都抽上家乡的香烟了!”
“哈哈,吉利服了,我又有吉利服了!”
“也不知道你小子在天堂过得怎么样,嗯……等有时间吧,按照我们华国的传统,我给你烧几个美女过去!”
我微笑自言自语,看着手里的香烟,突然间有些伤感,又想到了我的助手卡姆。
那是一个心细胆大,为人和善的阿拉伯人。
每次战斗结束,到了打扫战场的时候,他总会像小媳妇一样的让我坐在旁边休息,然后自己笑眯眯的去搜刮尸体身上的东西。
他总会把最好的东西留给我,等我挑完后,剩下的那些东西他才会留给自己。
“卡姆……”
“该死的,你现在要是活着该有多好,你还没抽过我们华国的香烟呢!”
我心里郁闷的想着,背起毛瑟98K,提着m25狙击步枪,起身向着草地中的那件吉利服走去。
吉利服破了个洞,上面有鲜血,左腿的位置被我打穿了。
我微微一笑,对此一点也不嫌弃。
战场嘛,打完怪自然是要收装备的!
从敌人身上扒下来的装备,难免会有些破损!
就在我笑眯眯看着手中吉利服的时候,突然我注意到七八百米之外,我们来时的那条土路上,好似有一片尘土的滚滚而来。
起初我没意识到那是什么东西。
但是我很快意识到那是一支数量庞大的马队!
我想起了曼巴克的话。
三百狙击兵……
妈的,那帮孙子来了?
此时我就一个人,面对三百个会精准射击的家伙,我可不会触这个霉头!
“狗日的,算你们来的早!”
“江湖路远,哥先撤了,拜拜了您呐!”
我心中冷笑,快速披上曼巴克的吉利服,抱着收缴的战利品,飞快的向着远处那个山坡跑去。
就在我离开没多久,后方土路上的马队直接冲进了草地,奔跑向我们发生过战斗的树林。
我趴在山坡上,通过m25的可调试的八倍镜向下看去。
只见那些来自波特牛耳部落的士兵,他们骑着黑色的阿丽克野马,人手一把莫辛纳甘步枪。
枪上都配有老式的定值六倍瞄准镜。
在他们的身上,每人都有一件绿色的吉利服!
“不会吧……”
“还真是三百个狙击兵?”
望着山坡下那绿油油的景象,我瞬间都忍不住冒出了冷汗。
瞧着这些人在树林和草地里快速寻找的模样,我趴在山坡上悄悄后退。
敌人太多了,这些家伙好像比我想的厉害。
我本以为曼巴克说了三百个狙击兵,只是吓唬人。
现在看来,我好像把事情想简单了!
“转移,必须马上转移。”
“甘比亚人的部落守不住,该死的!”
我心里骂着,顺着山坡的另一边飞快奔跑。
山坡下,波特牛耳人的马队穿过了草地,来到了树林的侧后方。
他们看见了草地里的曼巴克,看见了他脑壳被打开花的模样。
庞大的队伍里没有任何人说话。
在这支马队的最前方,是一个身穿迷彩战衣,披着吉利服,头戴牛角的黑人壮汉。
他的脸上,竟然还涂着现代化的迷彩。
他骑马围着尸体转了一圈,目光突然变得格外深邃。
望着地上曼巴克的尸体,周围的黑人狙击兵们没有半点声音。
骑马的黑人壮汉愣了许久。
他盯着曼巴克那张因为枪击而扭曲的脸,手指略微颤抖,缓缓从马背上跳了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