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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旗 > 都市言情 > 重返1977 > 第693章 圣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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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城向来流传有“食饭到北园,饮茶到泮溪”之语。

因此12月10日一大早,洪衍武又叫了三辆“的士”。

专门带着大伙儿,去了与“北园”、“南园”合称为花城三大园林酒家的“泮溪酒家”喝早茶。

“泮溪酒家”坐落在“白荷红荔、五秀飘香”的“荔枝湾”。

外围粉墙黛瓦,绿榕掩映。

内部布局迂回曲折,层次丰富。

在这里,人们慢慢享受“一盅多件”点心的同时,还可以欣赏小桥流水、亭台楼阁。

洪衍武正是因为喜欢这里金碧辉煌的木雕檐楣,泛金套色的花窗尺画,喜欢这种诗情画意和轻松舒适,所以每次来花城,他才必到这里喝茶。

至于其他人,被这种高雅格调吸引还在其次,关键是花城的早餐实在是有着太多的花样和选择。

就只是普通的肠粉、生滚粥、叉烧包、虾饺,就足够让他们看直了眼,一个劲流口水的了。

而其中的绝妙滋味,更不是他们这些向来只靠油饼豆浆、包子糖耳朵敷衍肚子的人,所以能想象出来的。

结果这一吃,又都管不住嘴了。

“马蹄糕”、“奶黄包”、“鱼片粥”、“鱼球粥”、“娥姐粉果”、“蜂巢香芋角”、“椰皇蕉叶角”、“像生雪梨果”、“蜜汁叉烧包”、“绿茵白兔饺”、“蟹黄干蒸烧卖”,流水价似的呈上。

这帮小子坐在宛如船状的“泮溪画舫”里,一个个吃得眉开眼笑,极端雀跃。

说实话,就连洪衍武也深感不虚此行。

因为有一道“奶油白篇糕”,是这个年头“泮溪酒家”独有的招牌点心。

糕皮之间是松软的蛋糕粒、甜糯的椰蓉,和香脆的榄仁。

就连他也是第一次吃到,十分惊艳。

这应该算是特殊的时代福利了。

当然,埋单的时候,代价也是不菲的。

由于泮溪酒家是极高消费地方,带有浓厚资本主义色彩,那年代在此处吃饭,本来就是薪金微薄的一般民众想都不敢想的事儿。

再加上北方人人高马大本来就能吃,这一顿早点,居然差不多相当于昨天一顿正餐的钱。

于是乎酒足饭饱之后,众人又不免又发出感触。

“好吃,真是好吃。没想到,天下还有这样的好日子啊。大清早就能跑到馆子大吃而特喝,老广真会享受。”

“切,瞎掰,你也不看看,全是带着大金戒指的港客掏腰包,其他作陪的才是本地人。就拿咱们这桌来说,一顿早饭吃了五十多,靠工资哪个吃得起?就靠卖货,不也得卖上十几件、二十几件,才能赚到呢。”

“就是,我看港客也是硬充大头蒜。昨儿跟咱聊天那仨港怂不是说了嘛,香港人平均工资一千三百港币,现在一百港币官价兑十八块人民币,黑市兑二十三块人民币。这么算下来,他们挣得也不多。就连咱爷们都超过他们的收入了。”

“哈哈哈!”聊到这里,大家不免都笑了。

那是一种颇有自豪,又有些欣然的心理满足感。

要这么一想,这顿饭贵是贵点,可就冲这个,那心里也舒坦。

不过尽管再喜欢这里,待到早上九点钟过后,洪衍武他们也得走了,因为今天就得办正事了。

毫无疑问,洪衍武带大家要去的第一站必定是“群众街”,也就是着名的“高第街”。

这个地方,现在的人或许听来陌生,但这对于八十年代初期全国各地的个体户们来说,却无疑是圣地。

因为这条街既是全国开放的第一个工业品市场,也是全国第一个服装批发市场。

不但八十年代中期的时候,全国各地的倒爷都要来这里淘货,九十年代也是国际倒爷扫货的重点。

那时甚至一度流传着“到花城不去高第街转转,都不算来过”的说法。

洪衍武他们到达目的地的时候,差不多十点钟。

人还没进那个标志性的石砌牌楼,就发现果然名不虚传。

往来的都是跑城乡和临近城市的贩子,也有些港澳同胞,尽管还是上班时间,却仍旧人来人往,热闹非常。

尽管秩序绝对没有洪衍武的夜市好,可繁盛程度却要超出不知多少倍。

进街一看,更觉得这里似乎有做不完的生意。

许多地方都正在大兴土木,兴建比较正式的店面。

尽管暂时,是还没有店面的摊贩占了大多数。但路边也一样是货物堆积如山,甚至有的就散在地上。

电子表、计算器、首饰、耳环、珍珠项链、洗发香波、化妆品、鲜艳多姿的时装,应有尽有,价格便宜,有批发,有零售。

几乎全是从香港传过来的新潮样板,让人眼睛都不够使了,兴奋、激动,大有采购欲。

最让人想象不到的是才这个年头,“高第街”竟然已经出现专营户了。

就是说只专营一类商品的商户。他们要么全是衣服,要么全是百货,或者全是玩具。

像有个卖衬衣的,竖起一块木牌,一个小小的摊子后面居然挂了上百件。

男式的,女式的,港式的,各种颜色,各种图案,罗列一处,分外醒目、新奇。

自然而然呈现出一种专业化倾向,给顾客一种信誉感,极具吸引力。

本来就热得身上难受,洪衍武他们便再也忍不住,每人都上去挑了一件港式衬衣。

价钱倒也不贵,才不过两块五毛钱一件,“力本儿”试着划了一下价儿,免了零头,二十块拿下九件。

只不过北方人身量与南方人不太一样,像陈力泉这样一米八几的个头极其少见,摊上根本没他的号码,摊主得带他去巷子里的库房取下货。

再加上“刺儿梅”想换衣服得找个私密的地方,也就一同去了。

可他们实在没想到,当那个戴项链、留长发、其貌不扬的小青年,领着陈力泉和“刺儿梅”到了他家里,打开两间房门,简直叫人大吃一惊。

整整两间房,居然全摞满了衬衣,粗估一下,总有两三万块。

“刺儿梅”忍不住有点激动地问,“这都是你一个人的?”

摊主却满不在乎伸出小指。“唔,这并不多呀,我是这介……”

无意中的触动,带来的震撼才是最强烈的。

后来再逛的时候,“刺儿梅”就特意注意了一下。

最终她确定,这里几乎所有搞个体经营的年轻人,都有常人难以想象的身家。

就拿一个花枝招展卖烧鹅的姑娘来说,换个地方,准会让人以为是归国华侨的。

因为那姑娘不但穿得好,烫着头,脖子上还有明晃晃的金项链,耳朵上还有闪人眼的金耳环。

她绝对敢打赌,那些都是实打实的真货。而且一切高档穿戴,大约就是靠卖烧鹅挣来的。

最关键的证据就是,这里摆摊的人,精神面貌太不一样了。

京城里那些靠摆摊谋生的人,大都是实在走投无路才干上的,脸上还往往会显露出低人一等羞惭和不自觉的躲避。

但这里的人不一样,招揽生意的吆喝声里透着一股说不出来的振奋。

她不知道那是一股子什么心气儿,但与逼上梁山的无奈绝对相差着十万八千里。

这里的人绝对不会羡慕国营单位旱涝保收的铁饭碗,反倒有一种明目张胆、唯我独谁自豪感。

这就像一种耀眼无比的光亮,把她那潜意识里对未来不多的一丝疑虑也消融了。

让她对这个城市不自觉地萌生了一种亲切感。

她似乎在这里看到了自己的未来,她相信京城的社会风气、价值观念,总有一天也会变成这样的。

她甚至开始想象,未来的自己,如果也能像这里的年轻人,拥有专营某种产品的小店。

那又是该多么幸福的一件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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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