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长的宴会桌上,顾鲲和德.索雷各坐一端,双方的心腹律师和各一名财务人员,则端坐餐桌两侧。
酒过三巡,场面依然优雅,索雷先生也逐渐谈到了增发新股问题的核心利益部分:
“关于定向增发新股的规模,荷兰证券法规定的上限是不超过原有股本的一倍。也就是说,增资之前,古驰目前的市值是70多亿欧元,增发一倍之后,总股本上升到市值150亿欧元。
与此同时,之前所有人的股份比例,都会等比折减一半。阿诺特在发出私有化要约之前,持有的是36%,私有化要约之后,吞了相当一部分小股东,增加到54%。
只要我定向增发一倍成功,阿诺特的持股比例就会降到27%,我们管理层团队、以及其他永远坚定支持管理层团队的小股东们,原先一共持有32%,事后会折减到16%。
而你们兰方人,我记得之前就偷偷摸摸花了两年多时间,拿到我们差不多14%的股权了吧?应该差15%举牌线只有临门一脚了。定向增发后,这14%也会除以二变成7%,不过新增发的50%统统都是你的,所以你事后的总持股是57%。
但增发部分的投票决策权,是要授权给现管理层团队的,你只有7%的投票决策权,和57%的分红权套现权。”
荷兰证券法之所以规定“触发反击恶意收购”要件的“定向增发”不能超过原股本的一倍,那也是充分考虑过夺回公司控制权的实际需要的。
因为最多只要发一倍,那么新发的这部分股权就跟之前的全部股权总和一样多了,大家五五开。而发起人不可能在原股本中一丁点比例都不占,所以把原先的股本除以二再加上50%,肯定超过50%,绝对可以夺回公司控制权。
如果允许再定向增发更多,那就反而可能侵害其他小股东利益,导致他们被高倍稀释。
事实上,很多时候即使触发了这一条款,大多数管理层也不会真的增发满一倍,稍微少花点钱也能实现目的了。
相比之下,顾鲲更关心的是定向增发之后注入的资金究竟会如何使用,所以他一针见血地追问:“增发融资没问题,新股没有完全投票权也不是不能商量。但是,我注入的资金会被如何使用,我总有发言权吧?否则岂不是任由你们挥霍?”
索雷明确地点点头:“关于注入资金的使用,您当然可以参与决策分配、并派人全程监督。这一点上,优先股的投票豁免权是例外的。”
顾鲲:“这么说,你是希望我一次性拿出70亿欧元给你们投资?”
索雷审慎地最终算了一下:“70亿应该不用——目前的市值70亿,是因为阿诺特之前的溢价私有化要约哄抬高的。如果我们帮你找个合适的时机完成增发,大约60亿欧元就能完成全部入场。
而入场动作结束后,不用多久,我就可以把增资后的公司总市值抬到150亿欧元,我可以私下给您保证。这也是我在合法合约前提下能给你的最多优惠了。”
60亿欧元!
这比顾鲲之前两年投入到奢侈品行业的全部资金总和,还要再高出一倍了。
(注:之前98东南亚金融危机期间,顾鲲在港股护盘后的套现活动中,跟那些香江金融股公司置换到的全部奢侈业界股份,也就只用了20几亿美元。后来追加投资乔治.阿玛尼这些,又花了几个亿,累计加起来30多亿美元,折30亿欧元)
但是换来的好处也是非常明显的,拿下古驰之后,顾鲲就有资本跟开云集团叫板一下,未来有望争夺“谁才是世界第三大奢侈品巨头集团”了。
至于跟奢侈界第一的LVMH集团、第二的历峰集团,顾鲲还是远远没法比的。毕竟他根基太浅,入行才两年多。靠见缝插针左右逢源、以及疯狂经营他个人在业界的威望、威慑力、一拉一打显示肌肉……
能够做到卡位卡进世界第三,已经是极为逆天的成就了。
哪怕是卡掉开云集团的身位,那也不是收购掉古驰之后立刻就能做到的,总还得再经营两三年。
按顾鲲的估计,如果一切顺利,大约扛着竞争扛到2002年底,或者2003年,他就差不多江湖地位可以超过开云,超过佛朗索瓦.皮诺了。
顾鲲很想得到这一切。
他善意地商量:“我原则上同意,不过60亿欧元是不是多了点?还可以少增发一些,也足够把阿诺特挤出去了——你应该猜得到,阿诺特之所以买古驰的股份,是因为他觉得他可以控制你们,如果控制不了,他是不屑于继续留在古驰内部当小股东的。
所以,一旦我们赢了,你要做好阿诺特会抛售砸盘的思想准备,我得为到时候那部分股权留一点资金。”
其实顾鲲的资金是够的,但他只是想压压价。好歹也是60亿欧元的真金白银呢,就算顾鲲已经是400亿美元富豪,能省还是要省的。
“60亿欧已经很划算了,这些钱进来又不会消失,还是会用在扩张生意上的,对您来说只是换了个地方!”德.索雷在这个问题上倒是不打算让步,或者说他有恃无恐,
“而且,我们打开天窗说亮话——你要是不想出这个钱,皮诺先生会愿意出的。我跟他半推半就虚与委蛇地吊了大半年了。只不过,我远期来说更看好您!”
这种话就不太客气了,相当于相亲的时候直接说“老娘有备胎”。
法国人果然也没那么傻,要是那么容易被忽悠,怎么可能当上业界叱咤风云的金牌职业经理人。
顾鲲要反驳的话,当然也有一定的筹码,不过他想了想决定还是省着点用。
好钢用在刀刃上,他要跟索雷讨价还价的点多着呢。
“那60亿欧元这个问题我们就先放一下吧,”顾鲲调整了一下谈判节奏,“但我希望可以参与未来古驰的产品线存废决策——不仅仅是在这60亿欧元怎么花的问题上决策,而是可以允许我砍现有子项目,监督公司永远不可以对某些项目浪费钱。当然,我依然不会干涉公司的日常经营。”
德.索雷端咖啡的手直接凝滞在了空中,半晌才微微冷哼了一声:“那你还不如跟我聊60亿的问题呢。皮诺先生绝对不会提出这样的要求,只有阿诺特那个血腥的疯子才会。
顾,你跟乔治.阿玛尼合作的时候,表现出来的那种温文尔雅、不干涉设计师开坑决策的姿态,原来都是装的么。”
索雷如此激烈的反应,外行看官或许会有些莫名其妙,要听懂这一点,就必须扫盲一下如今的世界第一奢侈巨头、LVMH的伯纳德.阿诺特最狠辣的一招起家绝招。
其实,论资本,阿诺特原本是不如历峰集团、南非的鲁伯特家族的,阿诺特最多也就跟世界第三的开云老板皮诺不相上下。
但是,从90年代开始,阿诺特的经营得法,让他斩获了巨量的、远超同行的成长空间。他用的最毒最有效的一招,就是“恶意收购独立品牌后,大肆砍杀没有竞争力的产品线事业部,然后把砍下来的部分打包包装抛售套现”。
打个比方,阿诺特最初这么干,是在80年代末90年代初,对付他旗下购得的迪奥。
80年代的迪奥,其实产品线是门类很繁多的,不只是做化妆品,连服饰箱包首饰都挺有名,只是没有迪奥的化妆品那么有名。
阿诺特收购之后,就把那些拆分的、要放弃的箱包服饰首饰事业部,全部财务上包装好、或者通过股市,或者通过私募股权融资,找接盘侠丢了,只留下迪奥最有竞争力的优质资产。
这一招如果是运营一家单独的奢侈品公司时,效果也不明显,因为蚊子再小也是肉,迪奥砍掉了除化妆品以外的生意后,终究是营业额与总毛利都会下降的。
但是因为阿诺特手上有LVMH这个大集团,所以他就不怕了——迪奥专注于做化妆品之后,迪奥抛弃掉的女装部分,LVMH可以让纪梵希去做嘛,迪奥抛弃掉的箱包,可以让LV去做嘛。
也就是相当于一个大集团内部统筹,降低各个子品牌的互相竞争内耗,只专注每个子品牌最强的一个项目,做到最强。
对于每个子公司来说,这样被砍项目是有损这家子公司的自身利益的。但是如果站在LVMH这个集团公司的角度,这种措施是极大降低重复冗余成本的好事儿。
那么,为什么其他同行不这么干呢?
那就要说,在阿诺特敏锐地发现“奢侈品产业,可以做成一家集团公司控股一堆品牌公司”这种模式时,世界上其他人本来就还没想到这条路。
另一方面,奢侈品业界是比较讲究逼格和情怀的,很多子公司CEO喜欢“癞痢的儿子自己的好”,舍不得割肉。
这也导致阿诺特一贯以“恶意收购的门口的野蛮人”着称,当不了白骑士。
只要他控制一家新的子公司,就要大卸八块把不是最优质的项目砍了、人员解雇了,那哪个高管团队会喜欢这样血腥的资本家?他也就只能恶意收购,没法善意收购了,善意别人根本不想跟他商量。
90年代初,迪奥被阿诺特彻底整改的时候,可是经历过“从十万人血腥裁员到只剩八千人,除了化妆品以外,其他事业部几乎全部被砍光、包装转卖”的恐怖历史的。
那还是阿诺特先虚与委蛇对当时的法国政府承诺过“我控制迪奥后不会大裁员”,但实际上到手后照样敢悍然反悔——他连法国政府敦促的面子都可以不给,当时连希拉克大统领都出来喊话了、让他注意“社会效益”,阿诺特都照样不鸟。
无毒不丈夫嘛,没有在这一领域独一无二的先行果决,阿诺特未来也做不到世界首富。
所以,现在当顾鲲对索雷提出,他也想要“拥有参与未来公司事业部布局存废决定的权限”,索雷才会那么抵触。
他下意识以为顾鲲之前那种“尊重情怀”的姿态都是隐忍伪装的,实际上顾鲲骨子里跟阿诺特那个血手一样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