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清晨,第一缕阳光洒落在小镇上的时候,陆铮打点好行装,把正在打瞌睡的老板叫醒,办理退房手续。
猫头鹰这种昼伏夜出的动物,一到白天精神头就显得萎靡起来,四仰八叉的躺在车后座上睡觉。
路过北关沙场的时候,蹲在副驾驶上的吉祥,指着沙场,小声道:“恩公,快看,警察都来了。”
陆铮扫了一眼,沙场门口停着数辆警车,门口已经拉上了警戒线。
“完了,完了,完了……”
救护车号丧一样的音乐送远处传来,跟陆铮交错而过。
“奴家已经用幻术迷惑了他们的心智,没有人会知道昨天发生了什么。”
幻术对于人的心神有极大的影响,尤其是在人的精神脆弱,情绪剧烈的时候,作用明显。
吉祥的幻术精湛,又有蜃光宝镜的加持,对付几个精神濒临崩溃的人,轻而易举。命案必破,这是华夏的规矩,而且这次还牵扯到枪支,性质恶劣,破案压力会非常大。
现场没有任何的证物、证人,真凶他们是肯定找不到的,如果不出意外的话,警察最终会选择黑.帮内讧这个最合适,最有可信度,也最容易操作的判定结果。
从这些劣迹斑斑的混混遍布各地的仇家一一调查,是完全不现实的。至于得石水榭陆家,一贯遵纪守法没有任何的不良记录和背景,就算查也查不出来什么。
完全没有什么好担心。
距离江城不远的时候,陆铮拨通了安静的电话,通知她马上就要到家。
安静的声音中掩饰不住的开心。调侃道:“大老板,终于舍得回来啦?”
陆铮笑着回答道:“是啊,安总,再美的地方也比不过故乡。”
安静迟疑了一下道:“陆铮,你要不要先回家跟伯父见个面。他最近因为砂石的事情。心情一直都不太愉快。”
“嗯。晚上都腾出时间,我请客。”
安静兴致勃勃道:“最近太忙,都没时间下馆子。还真有点儿馋了。那你先回家,我去安排。”
“这些小事用不着安总出马吧,太掉价了。你让潘子去安排就行。你现在有空没?我去接你,跟我一块儿回去。”
“啊?”安静语气有些惊讶。疑惑道:“我去干什么呀?”
陆铮笑道:“去了就知道了。”
“哦……那,嗯,你在小区门口等我吧。”
自从辞职之后,安静全身心的投入的得石水榭的工程建设上。丽水玄黄成立之后,办公地点暂时是租用的两间酒店套房。其中张誉诚和潘子共用一间,安静独占一间。
江城是小城市,酒店长期租赁价格不算贵,但是安静这丫头还是自作主张,退掉了一间套房,把张誉诚和潘子的客厅改造成办公室,平常时候就在家里的书房办公,有事情的话就去办公室商议。
她的心思比较单纯。创业伊始,当然是能省则省,厉行勤俭。就算去酒店办公,也是骑着电动车去。
她的书房是在卧室阳台隔出来的小空间,书桌上放满了一摞摞的书籍,什么管理学、企业理念、经营哲学之类。
挂断电话,安静白皙的脸上满是疲惫,靠在椅背上揉揉太阳穴。将面前一份手写的公司员工暂行管理条例装订起来。
“静静姐,你老板回来啦?”
在安静的床铺上躺着个胖嘟嘟齐刘海的女孩。是安静的闺蜜刘乐乐,丢下手里的时尚杂志。兴冲冲的跑到安静身边,挤眉弄眼道:“让我见见呗,万一他一不小心看上我了呢。”
“我又没捂住你的眼睛,见呗。”安静伸着懒腰打了个哈欠道:“我好困啊,怎么办?待会儿还要出去。”
“谁让你这么拼命的,昨晚上又没睡吧?”刘乐乐按住她的肩膀,轻轻的揉着,殷勤道:“安总,你太实诚了。人家给你安排的宾馆豪华套房不住,非得窝在家里办公。一点儿都不懂享受。”
安静老气横秋道:“没办法,一辈子劳碌的命。对了,你说我穿什么好?西装是不是有点儿太正式了?”
刘乐乐大惊小怪道:“哇靠,静静姐,你是不是脑子瓦特了。去见家长耶,怎么能穿西装呢?”
“去你的,什么见家长啊。肯定是谈工作。”安静脸色微醺,斜了她一眼道:“别捏了,再捏我的骨头都散啦。”
“切,谈工作应该去办公室的嘛。我都听见了,你别唬我。他肯定是被你这鞠躬尽瘁的工作精神给感动了,被你前凸后翘的身材给征服了,所以一咬牙一跺脚,决定让你升职加薪,出任老板娘,当上贤内助,生个小太子,从此走向人生巅峰。”
安静大羞,锤了她一样到:“滚你的……”
“看,看,脸红啦,脸红啦。被我说中了吧。”刘乐乐指着安静羞红的脸,咯咯笑道:“老板娘,乐儿给你见礼了,以后还请多多提携啊。”
“滚滚滚……”
三分钟之后……
“乐乐,我穿这个怎么样?”安静照着镜子,在身上比划着一套天蓝色的长裙。
“不行,太保守了!你得突出重点,勇敢的把你的大长腿亮出来。”
刘乐乐果断摇头。
“跟你说正经的呢。”安静比划了半天,丧气道:“要不我还是穿西装去吧。”
刘乐乐在她的衣柜里翻找了一下,失望道:“静静姐,你好歹买两件像样的衣服啊。都什么年代了,除了工作装就是长裙,连个膝盖以上的衣服都没有。太老土了。”
“我就是老土,你管我。”
“好吧,好吧,就穿长裙吧。这套不错,胸口起码低一点儿,勉强有沟。”
一身浅黄色的v领七分袖连衣裙,配上一双矮跟尖头单鞋,安静站在梳妆镜前摆弄了一下裙摆,才满意的点点头。
“啧啧,美不美看大腿。这才是女神范儿。”刘乐乐‘色迷迷’的盯着裙摆下面细瘦笔直的小腿,白皙如玉,没有半点儿的瑕疵,让她都有点儿嫉妒。
安静回头嘿嘿一笑道:“没有丑女人,只有懒女人。乐乐,你这脸蛋其实不错,要是能稍微减减肥的话,绝对是个美女。”
“哇靠,减肥,你还不如杀了我。”刘乐乐一边把安静往门外推,一边嘻嘻笑道:“快去吧,老板娘,老板都等急了。”
“你不是要去见见么?”
刘乐乐不知道从哪儿变出来个望远镜,傲然道:“神器在手,帅哥我有。我就不去当电灯泡了。”
“那我走了。”临出门安静忽然犹豫了一下,红着脸道:“你觉得我是不是应该买点儿什么东西啊?总不能空着手去吧。”
“买点儿便宜实用的,显得你会持家。快去吧。”
出了小区门口,安静提着手袋张望了一下,见陆铮还没到,就连忙钻进小区门口的超市,在里面转悠了好半天,才提着一袋水果出来。
嘎吱一声,gmc停在小区门口,陆铮从车里走了下来。
刘乐乐趴在窗台上,举着望远镜,满脸的羡慕嫉妒恨道:“伟大的王尼玛,你告诉我这不是真的。这么帅的长腿欧巴,还这么有钱?苍天啊,同住一个屋檐下,为啥我都没这么好命啊。真是的,减肥,减肥啊!”
“陆铮。”安静提着水果,加快脚步走到他的面前。
几天不见,他似乎又变的帅气了,周身都有一种摄人的魅力,尤其是一双眼睛,漆黑如星,威严中带着一种迷人的魔力。
站在他的面前,心跳似乎都瞬间加快了。
陆铮露齿一笑,绅士的打开车门道:“请。”
上了车之后,安静才掠了掠头发,平抑了一下心情道:“什么事啊?要去家里谈?”
“当然是有相当重要的事情宣布。”
“喔……”
一路闲聊,陆铮始终都没有透露是什么事情,安静只得按捺住心中的好奇。
车子刚进村子,就有不少的乡亲们注意到这庞然大物,由于车的牌子比较少见,基本都认不出来。
不过只看这敦实宽大的车身,跟个坦克一样,就知道价格不菲。
整个白陆寨一大半都是姓陆的,而且祖上是出自一门,算得上是正儿八经的族亲。陆铮并没有趾高气扬目中无人,路上遇见认识的相亲,不管老少穷富,都摇下车窗,亲切的跟他们打招呼。
乡亲情是一种特殊的情感,别管你在外面当了多大的官儿,发了多大的财,回到家乡依然要放低姿态。
每个在外面当官发财的人,一旦进入村子,身份都变成乡亲,而不是老板官员。
“哟,铮子,回来啦。这混的不错啊,大车都开上了。”
“小铮啊,厉害,发达了以后,别忘了乡亲们啊。”
“二叔,过年来我家喝酒啊。哎哟,这里边坐的是二婶吧?”
安静的脸腾的一下就红了,轻呸道:“瞎说什么呢。什么二叔,二婶,他看着比你大起码三十岁。”
陆铮摸摸鼻子道:“他辈分小,村里都这样。”
安静闷闷的不说话,一句二婶叫的她的脸都红了。
陆铮望着村中心年久失修坑坑洼洼的街道,忽然道:“这路都三十年了,是时候给老乡们修修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