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我承认我栽了,这林致远太奸诈,咱玩不过他总躲得过他吧。
所幸有了离婚那段日子的经验,我知道这种困难日子应该如何应对。
一般这个时候情绪低落,什么事都不想做,什么东西都不想吃(或者就是胡吃海喝想把悲伤溺死在食物里),不敢听伤感的歌,一听就觉得特么的怎么都象是在唱我的故事,一听就止不住泪水……
然后就是心理发生了变化,开始自我否定自我怀疑,整天不想出门不想见朋友不想梳妆打扮甚至不想洗澡……苏往到我家找我,我都不想见她,因为不想说话……
苏往说这种时候更应该出门而不是呆在家里。离婚那阵子我每天强迫自己出门跑步、爬山,一开始是很艰难,一边跑一边抱怨老天不公,有时候还边跑边哭,但就这么坚持了几个礼拜,随着身体状况越来越好,悲伤的情绪也越来越少。
认识陈浩后,从陈浩那里学到很多心理学方面的知识。听陈浩说,身体和心理是互为关系的。身体好的时候,心理一般是健康的;身体病了,心理也会跟着生病。所以,要想治愈心理疾病,把身体锻炼好,病就好了一半。
而我当时想的是,我失去了婚姻,至少我还得有健康,不能让罗远航以为我和他离了婚就一蹶不振,x城那么小,万一以后我们相遇,每一次都要让他看到容光焕发而不是萎靡不振的我……
晚上入睡是一个问题。一开始总是失眠。睡不着就看书看电视吧,却越看越睡不着。试过很多种办法,比如睡前喝一杯牛奶,或者洗个热水澡。或者数羊……最后发现最好的办法,还是关注呼吸。
每次呼吸时,只关注呼气吸气的动作,即使脑中各种想法炸开了锅,也要努力只想着呼吸,想象这是最后一次的呼吸机会,也许下一分钟就不知道呼吸的滋味了……
这么一想。就比较容易集中注意力。就是靠着锻炼+呼吸调整的办法。我才勉强撑过离婚最初的三个月。
三个月之后,我才慢慢走出失婚的伤痛,开始重新与人接触。
恩。其实我可以把这三个月的经历总结一下,出一本《失恋88种疗法》的书,或者开个讲座什么的……
半年后老妈开始张罗相亲,我也很配合地去了。表面上看。半年后的我已经恢复得不错。我答应相亲,一是不忍拒绝老爸老妈。我总得给他们一点希望,当然也是希望通过认识别的异性,我可以更快地走出情伤。
因为他们说,要忘记一个人。最好的办法就是重新开始一段新的恋情。
当然啦,要重新开始一段新的恋情,前提是你已经完全放下过去。否则,那只是打算在同一个坑里跌倒两次……
我似乎已经放下了罗远航。自以为可以开始新恋情,然而却又碰上林致远这个死变态,让我误以为他喜欢我……当然也怪我自己太不小心,以为自己不会喜欢上他,因此没有设防……
为了摆脱单恋,我抓住马特这根救命稻草,主动加强了与他的联系。
马特当然感觉到了我的变化:“苏,你最近对我这么热情,出什么事情了吗?”
我问他:“你不喜欢?”
马特说:“喜欢是喜欢的,但那不是你。而且你跟我在一起的时候,常常心不在那个啥。我希望你跟我在一起,是因为喜欢和我在一起,而不是其他什么原因。”
妈蛋老外也这么敏感!我还以为自己隐藏得很好,可是连马特都知道我心不在焉,真是失败。
我说:“我喜欢和你在一起,和你在一起很开心。我喜欢看你笑。但我应该还没有爱上你。”
马特耸耸肩:“我知道。所以我没有对你说我爱你。”
这算是表白了吗?我楞在原地,不知如何是好。
为了打破这个尴尬,我问他:“马特,你说,要怎么才能知道自己爱上了一个人呢?”
马特看着我温柔地说:“当我开始不停地想你的时候,我想我是爱上你了。某一天,我再也忍不下去,于是就离职来找你了。”
“然后呢,见到我之后呢?”
“见到你,我确定了我是爱你的。”
我厚颜无耻地继续问:“怎么确定的?”
马特温柔地看着我:“当我发现你并没有爱上我,决定保持沉默做你的朋友的时候。”
爱上一个人,是不是就不忍心看他/她为难?于是,情愿做人鱼公主,每走一步都似走在刀刃上,失去声音无法表白,却依然奋不顾身化为泡沫,只为守护爱的人……
我感动:“马特,你不必这样,离开我,去找爱你的人……”
马特笑笑:“这是我的选择,你别替我担心。我和你在一起很开心。即使不是恋人,我也喜欢你。也许有一天,我会找到相爱的女人,可是现在,我喜欢和你在一起,那就听从心的安排。”
我对照了一下马特的说法,深深为自己难过:我突然、居然、果然、竟然爱上了林致远这个鸟人!
这个不可能喜欢上我的鸟人!!!
我竟然要成为他的人鱼公主,无法表白,最后化身泡沫成全他和公主吗?不对,是成全他和他的公子……
妈蛋,真想把安徒生叫出来让他给改改剧本。
正在走神,马特的声音把我拉回现实。
马特游说我跟他一起去丽江去旅游:“听说丽江是个奇妙的地方,你要是能和自己喜欢的人一起去,那么这个人就将是你最后的情人。”
有那么一瞬间,我被“最后”这个词打动了。
男人都希望自己是女人的第一个男人,女人则希望自己是男人的最后一个女人。
但是最后,还是没有跟马特走。
因为我还没想清楚,自己是不是想做马特的最后一个女人。万一这个咒语很准,马特成了我最后的情人,而这却不是我想要的,那不是闹大了?所以,还是先不要跟他去的好。如果以后想清楚了再叫他一起去,那还不是一样?
当然,也许那时他已经不想和我去了也说不定……(未完待续。)
ps:投推荐票的都已经被我记录在前几章的正文里了。我只能说,有的人的名字起得太好了,特别是那些没有逻辑关系的英文字母,配上滚得飞快的滚动条,搞得我要反复看好几遍才能记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