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自己被困孤城,几十万关西大军猛攻不休,而四方没有任何军队来支援自己,袁术终于体会到前线将士心中的苦楚与绝望。
认真的对阎象问道:“当如何解此困境,止住四方大军崩散之势?”
阎象语气坚定的说道:“必须示四方必救之势,各方将领并非困守孤城。此时徐州偏师正在进军合肥,吾等必须前往驰援,以激励将士之心。”
袁术只感觉全身一寒,惊颤的问道:“主动与关西大军交战于野?”
一群将领尽皆眼观鼻,鼻观心。这种必死无疑的任务,谁也不愿去接。
淮南大军若是能以堂堂之阵打赢关西大军,便不会选择坚壁清野,死守城池了。
阎象说道:“若一支偏师,吾等聚十倍之众而不敢围剿,纵坚守城防又有何胜算?”
袁术立即猛烈摇头,说道:“汝一介文臣不通军事。便是有十万大军,仓促间亦无法展开,必然被敌军突袭。”
说到底,即便袁术自己也不信,自己举十万之众能在正面战场打赢能征善战的关西大军。
无奈阎象只得退而求其次,说道:“至少亦需派出援军支援合肥,能顺利入城则能鼓舞士气。若不能进城,则退而求其次,扎营在合肥城外,坚定守军守城之信心。”
这个提议袁术可以接受,只是派谁去呢?
行军打仗并非儿戏,营垒也非仓促可成。若在野外遇到关西大军,营垒没有及时立起来,就要与关西大军打一场正面会战了。
阎象语气坚定,说道:“举十万之众与敌军一决生死,非将军本人不足以担此重任。”
十万大军,这种规模的部队交付给其他将领,一旦有变,整个势力便大势尽去。汉末以来,还没有哪位诸侯将这么大规模的部队交付部将。
哪怕张瑞几乎不参与军事作战,当初兴兵十五万进攻洛阳,也是亲自领兵出征。
如今袁术麾下大军土崩瓦解,将士军心不稳。这时候若将十万大军交付给其他人,主将非常容易干脆率军投降。参照鲜于辅的待遇,率军十万投降,在朝廷位居正三品大将军,位高权重,显赫尊贵。这种诱惑,寻常将领完全无法抵抗。
袁术认真想了想,也觉得将十万大军交付给别人,很不安心。
暴躁的袁术发出不甘的怒吼:“我袁术怎沦落到如此地步?进亦凶险,退亦绝路!”
屋内的众人眼睑低垂,脸色晦暗,为什么会沦落到这种地步?
只能借用贾长沙为汉文帝所作《过秦论》里面的经典名句:仁义不施而攻守之势异也!
时国乱岁凶,四方扰攘,豪杰并起,跨州连郡者不可胜数。
张瑞据河东、太原,袁术据南阳。论人口数量,论财富总量,论冶铁规模,甚至天下威望,袁术都完胜张瑞。
南阳作为天下第一大郡,人口两百余万,两倍余太原、河东的人口总数。数百年来,汉室在南阳建有最先进、最发达、最庞大的冶炼中心。
袁术凭袁氏四世三公之威望,门生故吏遍布天下,振臂一呼,从者云集。更带甲十万,雄视天下。
当是时,天下皆以袁术为最强诸侯,将横扫群雄,代汉而立。袁术自己也深信代汉者当涂高的春秋谶语。
可是在如此巨大的优势下,袁术竟然不修法度,以劫掠为资,导致丧失民心。更奢资无厌,纵情享受。
而此时张瑞却在关西艰苦拼搏,颁布最严禁酒令,积蓄粮食,重建长安,安抚百姓,扫荡强梁,开拓领地。将高筑墙、广积粮、缓称王发挥的淋漓尽致。
如今张瑞顺天应时,承天下之望,一统山河,挥师三十万南下。
一直纵情享受,不恤民心,不积粮秣,令军人以河螺、蒲赢为食的袁术,凭什么不陷于险境?
这种形势,能拼死一搏,扭转形势,都是天幸。
十月二十七日,袁术布置好淮河一线防御,正式率军从寿春出征合肥。
出征这个词,完全是因为袁术过度紧张才导致的。
事实上,合肥与寿春距离只有百余里,中间只隔了一个承德县。
十万大军旌旗战鼓遥遥相望,绵延数十里。从这规模宏大的行军阵列便能知晓,这完全是一次在自家门口的防御作战。前军踏过合肥边境,后军才刚刚离开寿春,抵达承德。说出征着实有些夸张了。
正率领三万关西最精锐大军围攻合肥的张辽,很快便从斥候那里得知了袁术亲率十万大军前来进攻的消息。
右骁卫大军文武将校齐聚一堂,荀攸作为参军,为众人详细介绍军情,说道:“袁术一改消极怠战之态,从寿春出兵,正迅速南下,明显意图增援合肥。我军若继续攻城,将陷于敌军夹击之中,腹背受敌。”
右骁卫将军徐晃问道:“袁术大军规模如何?”
“人数尚不能确定,斥候回报袁军旌旗无数,连绵不绝。因此推算,人数或为我军数倍。”
面对数倍敌军的战事,关西大军不是没有打过。但关键是如今大军身处敌军腹地,若稍有差池便是全军覆灭的结局。所以众人才如此谨慎。
徐晃问道:“吾等是否先深沟固垒,做好防御?”
徐晃倒不是怯战,而是右骁卫大军已经打出了非常大的功绩,一路高歌猛进,将九江防御搅的天翻地覆。不但切断了扬州援军,还将寿春守军引出了城池。
关西三十万大军,没有哪一路是一群庸才。此时只要己等深沟固垒,立于不败之地。左武卫、左翊卫等精锐禁军很快就会突破淮河防线,二十万大军云集南下,能以泰山压顶之势,灭亡袁术。
先胜后战,是徐晃特别推崇的军事理论。
但张辽起身,语气振奋,说道:“不,吾等向前。袁术此时必然也是这种想法,以为吾等会深沟固垒,死守营地。定不能料到吾等身处险地,却敢发起猛攻。此战攻敌不备,必奏以奇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