叮!获得“大魔王的宽恕法杖”×1!
魔法0-1,攻击1-10,重量5,持久25。
介绍:宽恕你是大魔王的事,我只负责送你去见大魔王!
帕帕加娜部落的年轻巫师塞里此时此刻心里美滴很,在当众炫耀一番,成功装完一波逼后,毫不犹豫的直接跑路了。
他想不跑都不行,实际情况它不允许啊!
没看到那些巫师前辈们羡慕嫉妒的要红了,若不是忌惮李白这个煞星在场,说不得就要当众动手抢夺,怕是会再次爆发一场无端争斗。
这样的事情刚刚发生过一次,已经让摩加迪沙附近的部落和巫师圈子元气大伤,再来上一次,那些部落们恐怕都要哭天抢地,呜呼哀哉!
没有巫师的部落,社会地位大跌,距离内部分裂或者被其他有巫师的大部落吞并是时间早晚的事。
一再拒绝了十几位试图碰运气,请求订制法杖的巫师后,终于不再有人打扰李白。
“这个,这个……”
酷似阿拉丁灯神的庄园主人拉希德却在李白面前不断搓着手,一副吞吞吐吐,犹豫不决的模样。
“有什么事吗?”
李白直截了当的有事问事。
对方搓手搓的,一股子狐臭味儿扑鼻而来,让人忍不住皱起眉头。
这是手汗味儿吧?!
“呃!~您能不能也给我做一支法杖,哦,不不,护身符也行!”
一想到对方拒绝给那么多巫师大人制作法杖,像自己这样的小白恐怕也是无功而返,拉希德在说话的时候就打起了退堂鼓,只好退而求其次,混个小玩意儿什么的也是好的。
“护身符?那……好吧!~”
想想对方出场地,出物资,又出人手,好不容易举办了这么一个若大的会议,尽管中间发生了意外,但是付出的代价也不小,看在如此诚心诚意的份上,李白倒也不会驳了对方这么一点儿小小的请求。
掏了掏口袋,摸到一枚掺入少许蛇妖鳞粉的紫砂白板儿,但是将手拿出来的时候,却老母鸡变鸭,换成了一枚五毛钱的硬币。
换了新材质的荷花五角硬币质地更良,不会轻易起化学反应,金灿灿的品相能够保持很久。
“呐!~五毛拿好,送给你,这是中非人民的友谊!”
李白捏着那枚五角钱的华夏铜蹦儿塞到对方手上,好歹也是开了光的。
开的什么光,开的是眼光,瞅你一眼还要咋的?
要不念一段法律条文加持一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故意毁损人民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啥?打个孔,串根小红绳挂在脖子上?
来来来,小老弟,我们到公安局里面去谈一下,顺便喝杯茶。
就算是恰卡·阿巴鲁塔这个念歪了书的圣人门下,也只敢套个保护壳子。
“……”
小林对这个高难度的翻译工作险些口吐白沫,这活儿太不好干了。
Σ(っ°Д°;)っ!!!
以为是什么宝贝?
五毛?中非人民的友谊就值五毛钱?
连我也能拿出一大把好么!
这么不负责任的糊弄别人,良心不会痛吗?
“这个……”
拉希德迟疑的捏着这枚硬币,正反两面打量,忽然心头一动,似乎像是想起了什么,从衣服里面小心翼翼的提出一枚吊坠,赫然是用透明硬塑料盒封装的1982年一分钱硬币。
就在半年前,他求爷爷告奶奶,好不容易才求得了一枚护身符,传说来自古老的东方,相当灵验的很。
要不是付出了巨大的代价,根本不可能得到。
“诶????”
翻译小林看到庄园主人一手一分钱硬币,一手五毛钱硬币,眨巴着眼睛,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他原本还在担心对方会不会突然(╯‵□′)╯︵┻━┻,这场面就不好收拾了。
可是现在看来,自己特么还是太年轻啊!
“这个?”
拉希德看了看一分硬币,又看了看五角硬币,脑子里闪过一道灵光。
他猛然倒吸了一口冷气。
卧槽……
踏破铁鞋无觅处,只缘身在此山中。
那位名动非洲的华夏大巫师分明就在自己眼前,难怪,难怪……拉希德差点儿想要发出尖叫,却又赶紧捂住自己的嘴巴,只剩下喉咙深处的诡异尖锐声音。
他只不过是一个在巫师圈子外面转悠,不得其门而入的外人,一旦走漏了消息,恐怕会有数不清的巫师打破了头挤过来,到时候特么还有自己什么事吗?
所以绝对不能让任何人知道,哪怕是亲儿子也不行!
Emmm……
庄园主人的诡异反应让翻译小林汗毛直竖,那枚五毛硬币大概是有毒吧?
怎么好端端的就疯了呢!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人影从远处飞奔而来,双腿一软,忽然跪倒在地,膝盖摩擦着地板,整个人余势未减的一路吱溜吱溜滑过来,然后死死抱住李白的大腿,哭嚎道:“救命,救命啊,请您宽恕我吧!”
“站住!站住!”
“该死的,不许进去!”
七八个气急败坏的庄园保安追了进来,然后满脸崩溃的看着这一幕,他们追死追活,最终还是没能拦住这个“疯子”。
“呃!~你是谁?”
李白低下头,看到一身皱皱巴巴,又脏又湿的军服,还有一股子刺鼻的味道,让他差点儿一脚将这货给踹飞出去。
“我是霍雷尼啊!是我,我错了!请您宽宏大量的饶恕我,我错了!”
黑人军官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抬起头来,哭得就像一个三十来岁的孩子。
按照道理来说,他在昨天晚上就应该抵达拉希德的庄园,毕竟从摩加迪沙到华夏维和部队的驻地最多三个小时的车程,更何况庄园就在两者之间。
无奈一路询问的当地人全都不太靠谱,这个指东,那个指西,又有指南和指北的,反正东南西北全部瞎指了一遍,这一波圈子兜的有点儿惨了,照着这样的自相矛盾路线,能够找到地方才叫活见鬼。
就这么瞎折腾了一天一夜,才终于找到了原本就有些偏僻的拉希德庄园。
“哦,是你啊?你找我干嘛?”
日理万机(成天忙着得罪人)的李大魔头早就把这货给忘了。
要不是说出“霍雷尼”这个名字,他恐怕都想不起来,虱子多了不痒,那些无名鼠辈还真不被放在眼里。
“我错了,我错了,求求您,放过我吧!我已经快半个月没睡过一个好觉了,生不如死啊!”
夜复一夜的折磨下,霍雷尼形销骨立,不成人样,这会儿呜呼哀哉的痛哭流涕,整个人都快要被玩坏了。
“你不是不服吗?”
李白终于想了起来。
自己此前下的暗示,大概还有半个多月才会自动消失,没想到对方居然这么怂,白瞎了曾经还高看过他一眼。
“服,服,大写的服!您想听《征服》,我跪着给唱给您听!”
到底曾经在华夏留过学,霍雷尼对套路和段子门儿清,顺着李白的话,极力讨好。
啥玩意儿节操统统都是浮云,他只求睡一个好觉。
“好吧!看你如此诚心诚意的份儿上,我就宽宏大量的原谅你了。”
李白抬起手,打了响指。
对方的心理状态距离完全崩溃仅差一线之隔,怕是坚持不了完整的三十天,再过几天搞不好就得自杀。
既然生不如死,还不如死了算是一种解脱。
随便玩玩就行了,真的玩出人命,恐怕不好交待,李白也是见好就收。
“还有呢?”
霍雷尼强打着精神。
这就行了!?
糊弄鬼的吧!
李白没好气地说道:“完了啊!你还要怎样?做一场法事?我可没这个闲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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