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王要的铁骑军,是战无不胜,攻无不克的铁骑军!你们将要代表的,是整个北邙军人的脸面,你们是北邙的军魂!懂不懂!”霍水仙的声音,准确无误地传入每一个士兵的耳中,让人热血沸腾!
“懂!”两千八百一十五人的声音整齐化一,震动山河。
“不,你们不懂。”霍水仙脸上流露出不屑,他瞥了一眼台下开始骚乱的人群,道:“哪怕你们是宇文将军从十万大军中精挑细选出来的三千勇士,你们仍旧远远达不到孤王心中军人的标准!从今天起,孤王颁布三条军令:
“一、服从长官指挥。违者,斩!
“二、列队时必须经由长官允许,才可讲话。违者,斩!
“三、不允许私下斗殴。违者,斩!
这次台下没了议论的嘈杂声,所有人紧闭着嘴巴。霍水仙点点头,又道:“记住,你们只是孤王的刀,一把劈向勿吉恶狼、齐国饿虎的刀!你们的背后,是这个国、是你们的家!从今天起,你们接受的是超出你们能想的程度的训练,孤王希望你们每个人都能坚持下去,因为,我也会和你们一起。”
所有人都热水沸腾、睁大了眼睛,陛下说的是“我”,这代表什么,这代表陛下拿咱当自己人!把自己当做和我们一样的兵!有些人热泪盈眶,死死咬住了嘴唇,有些人却忍不住还是抱有怀疑态度,觉得年轻的北邙王不过是嘴上哄他们,他们爱这个国家从而更担心会失望。不过,很快他们就会知道,霍水仙没有骗他们,不管前一句,还是后一句。
第二天一早,晨起负重五十斤沙土跑二十里,很多人跑了一半就受不了了,但是陛下背着比他们还重的沙袋也跑在人群之中,离他远的兵卒还能偷偷松口气,跟在霍水仙身旁的那一群,手脚都酸痛得不是自己的了。
陛下你就不要勉强啦,你的胳膊和腿已经在打颤了,你就要倒下啦!有兵卒特地跟在霍水仙后面,等着看国主的笑话。
然而,霍水仙脚步虚浮气喘吁吁地跑到了终点以后,并没有停下,又飘飘悠悠继续往前跑。他看上去随时能倒下去,但是却又不折不扣地倒腾着向前。霍水仙没停下,跟在他身后的兵卒哪里敢喘气,硬着头皮也跟了上去,直到跑完三十里,这近三千人才终于停了下来,一个个横七竖八地躺在地上不想起来。
霍水仙放下背上的沙袋,他的肩膀已经被磨出了鲜血,一股子腥味加着汗臭味直往鼻子里钻,但是他的背依然挺直着,大声呵斥道:“你们是军人,站起来!”
兵卒们接二连三地爬了起来,虽然累得不行,看到国主像一个树一般戳在眼前,也不敢再歪歪扭扭,一个个咬牙站直了,列队整齐。
“高凌何在?”
“诺!”高凌从队伍中跑出,他养了半个月的马,皮都痒得发麻!当初霍水仙把他从高家的娘子军里调出来,既没有封官也没有授职,但是高凌还是满怀希望,他知道陛下一定是慧眼识英才的,结果是让他养了半个月的马!虽说是从勿吉来的战马,一匹匹膘肥体壮,赏心悦目,可惜不是三千兵。高凌心中不甘,但是他就是个兵种,服从命令是他骨子里流着的血,他老老实实去养马了,带着手下百十来个兵,把马养得很好,养得很称职,养得他都以为自己真要一辈子当个马倌儿了,昨晚一道军令,鲜红的朱砂封——紧急军令!让他血液都沸腾了!
“高凌,孤王任命你为蓝旗营营长,统领今日跟着孤王跑完全程的兵!”
“遵王令!”高凌单膝跪地领命,沉稳地仿佛仍然是让他去放马。
“胡冲,出列!”
“诺!”胡冲跑出队列,站到台下,他就是上次喊“不服”的那个灰衣小将,这次二十里越野跑在第一个,他心中紧张,不知国主是否要秋后算账了,但是又一想,怕什么,若是明主,定不会草菅人命,若是昏君,早死早好!
“孤王任命你为红旗营营长,领今日跑在孤王前面的近一千五百个兵!”霍水仙控制着速度,今日越野大概跑在一个一半的位置。他要两种人,一种无所畏惧,速度够快,跑在前面;一种耐力足够,定力持久,吃苦耐劳!
“诺!”相比较高凌的稳重从容,胡冲激动得声音都有些颤抖,一千五百个兵啊!这么大的官儿,他只有做梦想过。
“两营营长只需听命于孤王,无须受限于其他军中高官。营内分大队长、中队长、小队长,尔等自行推选后上报营长。每月都有营内比试,小队长最后两名,从他们所在小队中择优顶替,大队长、中队长同样!明白了吗?!”
“诺!”
“解散!”霍水仙迈开大长腿,挺直了背回到自己的房间内,关上了门,疼得吸了一口气。钟明朗这个身体素质没法跟那帮操练惯了的老兵油子相比,不过好歹是个男人的身体,要是是战国公主要领兵报仇什么的,那就跪了。磨破了皮的血肉黏了吧唧地贴在肉上,衣服脱下来扯得皮肉钻心地疼,霍水仙撤了硬汉形象,龇牙咧嘴地清理这伤口上的污渍。
他试着念起聚灵真诀,“观宇宙如法。宇则万象生,空间如有;宙则万象起,时间如是。宇尽而宙生,宙停而宇崩。见一切诸法空相,容德容禀容听,凝一切有力之力,能收能纳能融……”
一丝丝不易察觉的天地灵气从四面八方汇集而来,偷偷摸摸地钻进了霍水仙的身体中,从解散队伍到晚饭的五六个时辰,霍水仙没有动一丝一毫,他感觉到身上的伤口正在一点点愈合。
而在这段时间内,两营骑兵吃到了他们当兵生涯中最好的一顿伙食——有白面饼、有菜、甚至还有肉,是肉啊!本来还有些人打着退堂鼓,用完餐后——谁都别拦我,我要跟着陛下干!有肉吃!
霍水仙站起来时,太阳已经偏西了,他的伤口几乎也都愈合了七七八八,但是他反而皱了眉头,聚灵真诀能够在此世界运用,说明这个世界是有灵力存在的,虽然很少,但是聊胜于无。这就意味着,在这个世界中有着其他人同样具有着超出自然之力。霍水仙仔细回想着剧情,却找不到任何和这个相关的记录。难道这个剧情同“爱上道士大叔”那个世界一样,存在两本小说交叉的情况?
霍水仙想着走出了房门,他换了一身衣衫,不是王宫中龙袍,也不是北邙的战衣,是量体而裁的高丽棉布军装。霍水仙根据上一个世界的军装做了调整,更利于干净利落的马上作战,他只是把大概的要点说了说,北邙国的裁缝们就给做了出来,这会儿刚送过来,霍水仙就给穿上了,整个人显得更加修长,挺直,简直就是一个移动的军容模特,走到哪儿都是百分之百的回头率,出人意料地就把新式军服给推销出去了。
拿到新衣服的兵卒们训练得一丝怨言都没有,新衣服啊,一年能有一套新衣服吗?陛下一下子发了两套,还……说不出来的好看!
高凌有些忧心地看着那些欢天喜地的兵卒,霍水仙知道他担心什么,拍了拍他的肩头,道:“放心吧,只是小规模的改动,北邙大军暂时还是稳定的。”况且,晋国还给了十万两黄金的军费呢,不好好利用,怎么对得起人家一片好心?
这边,北邙的新式骑军如火如荼地秘密训练着,另一头的晋国王宫内,来了一位不速之客——逐月公主的驸马,余光瑞。
余光瑞是晋国左元帅余奉先的独生子。余奉先一生纵横沙场,如今依然老当益壮,掌握着晋国十万大军驻守晋国东南,抵抗来自越国、唐国的威胁,只可惜他有十二个女儿却只有一个儿子,别人都说这是他杀孽太重,遭了报应了,余奉先心中其实也颇为相信这种说法,因此,为了防止余家的香火断了,余奉先想让唯一的儿子从政。送去书院读了几年书,余光瑞没读出个圣人来,倒把自己给养残了,一副脑满肠肥、不着五六的模样,活活一个纨绔子弟。
余奉先也后悔了,眼看儿子文不能提笔安天下,武不能上马报国家,索性熄了心思,让儿子尚公主吧!
晋王当初把余光瑞劝留国度,为的就是能够牵制珍兽东南的余奉先老将军,正愁怎么继续把余光瑞留下,免得他跟去了军营里,天上掉馅儿饼了,当下就答应了。逐月确实是晋王最爱的公主,可也只是之一,况且能够留在国都内,不必远嫁他国和亲,父王爱你!
逐月第一次看到余光瑞,扶着额头就晕倒了。这猪一样的人是本宫的未婚夫?还不如北邙那个女孩子般的质子呢!
因此,当初她爬上城楼的时候,并不是众人以为的含屈受辱,她是解脱的,她甚至是渴望钟明朗去救她的,然而这一点藏得太深,她当时并没有清醒地认识到,自己沉浸在守节殉国的幻想中了。
“驸马爷,驸马爷!您别……您不能往里面走了。”小宫女根本拦不住新驸马这个吨位的选手,被余光瑞一个屁拳撞到了一边。
“公主?逐月公主?咱什么时候完婚啊?”余光瑞油乎乎地脸伸进了公主的闺房,眸光一闪,看到一抹白色闪了过去,脸上的笑容却放得更大了:“公主,咱以后就是一家人了,避什么嫌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