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欢迎光临小说旗!
错缺断章、加书:站内短信
后台有人,会尽快回复!
小说旗 > 恐怖灵异 > 麻衣相师 > 第1791章 龙肉铃铛
  • 主题模式:

  • 字体大小:

    -

    18

    +
  • 恢复默认

“江瘸子在哪儿呢?”

这些本地人一愣,互相看了看:“具体在哪儿不知道,上谁家去了?”

“没看见啊!”

“而且,也不知道是不是姓江。”

那就找找。

“能不能给我们找个向导?”

这地方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

村民们互相看了看,忽然一个小孩儿挺身过来了:“你们是不是跟那些人有仇?”

是那个戴着臂章的小女孩儿。

她已经压住了自己的嚎啕大哭,但声音还是一抽一抽的,让人很心疼。

我点了点头。

“多大的仇?”

我也没遮掩:“不共戴天的仇。”

小孩儿抬起脸,一只手把泪痕擦干,梗着脖子说道:“那我带你们去。”

她想给她爹报仇。

我点了点头。

她看上去不过八九岁的模样,一身绣着粗劣字母的牛仔衣,很像是别处捐来的。

可收拾的干干净净,线头也是小心剪过的,一双大眼睛,跟清泉一样。

她瞬间高兴了起来:“我叫阿四。”

我蹲下跟她握手:“我叫李北斗——你的名字,跟我朋友一样。”

当初,给我守着太岁牙的阿四。

边远地区的很多孩子,尤其小姑娘,家里是懒得在取名字上费心的。

阿四点了点头,转身就领着我们往前走,倒是跟年龄不相符的成熟老练:“先上饭馆里看看。”

比起其他人浓重的口音,这孩子的普通话说得非常好。

以前,赤焰蟒取代了一个老头子,在这里卖小吃,现在小吃摊没有了,最近有脱贫政策,村子里面开始有了背包客和农家乐。

比上次来的时候,多了许多烟火气。

后面的饭馆有卖腊肉的,有卖油香饼的,还有卖萝卜丝炸糕的,四处香气弥漫,程星河去跟摊贩还价,拿了满手的小吃。

上这里来的背包客大多是年轻人,并没有江瘸子的身影。

咬了一口萝卜丝饼,五香粉和山花椒独特的气息,又鲜又辣,我呛出了满眼的眼泪。

不过真好吃。

一块带着药香的手帕递到了我面前,白藿香的眼睛看着别处:“少吃点,上火。”

程星河把脸伸过来,同样辣的眼睛都睁不开:“也给我醒醒鼻涕……”

手帕毫不留情的挪开,他扑了个空,苏寻给他一张纸巾,他拿过来一看,皱起了眉头——是山下小医院搁在摊位上的宣传纸巾,四个大字“不孕不育”。

小孩儿回头看着我,露出了几分狐疑:“你连鼻涕都不会自己擦——你打得过那些人吗?”

我一笑,白藿香倒是说道:“不要紧,这个哥哥虽然不擅长擦鼻涕,可擅长打架。”

她一提起我,总是控制不住的得意。

小孩儿半信半疑:“那些人鬼的很——你小心点,可别死了。”

“谢谢关心。”

“也不是关心你,”小女孩儿倔强的把脸转过去:“只是除了你,靠不上别人了。”

程星河往小女孩儿后脑勺上一推:“这小孩儿怎么这么不招人喜欢?”

“因为世上这么多人,对我都不道:“对我好的,就只有阿爸。”

我们都不吭声了。

每个人心里,都有这么一个无可替代的人。

我揉了揉她的头发:“放心。”

她躲开了:“你手上有油。”

程星河噗嗤一下差点没把萝卜糕给喷出来:“真是有生之年啊——还有看不上你的小姑娘。”

阿四在这个逐渐发展起来的城镇走的如鱼得水,我们这才知道,她经常出来向客人兜售本地特产贴补家用,嘴甜人灵巧,不少贴补家用。

白藿香皱起眉头,显然是心疼:“你妈呢?”

阿四面不改色:“跟人跑了——听说别处的男人,比我阿爹强。”

嫌贫爱富抛夫弃女的,我们见的不少。

“都说她眼睛好看,可她是瞎的,”阿四带着我们穿过几条小巷子:“世上没得男人,比我阿爸强——我阿爸会凿井,会采石料,会盖房子,哪一家的红白喜事,都要请我阿爸去吃酒,春日里放风筝,我阿爸给我扎了好长的大蜈蚣,天上就属我的飞得好,哪个都羡慕,我阿爸还会粉房子,会炸花椒鱼……”

一提起了那个“阿爸”,她开始滔滔不绝,眼里全是得意,可一抬头,看见了一个男人,把自己的女儿夹在了脖子上,买桃木小马,她的眼睛怔了一下,转过头,似乎意识到了自己话说的太多了,不说了。

这个地方的桃木小马,专门是父亲买给女儿保平安的。

马上要入冬了,旧时代入冬天气恶劣,很多孩子会夭折,这地方认为桃木小马能驮着孩子躲灾,类似我们的平安符。

今年怕是没人给她买了。

她别过头,接着说道:“那个小马雕的不好,眼睛是死的,我阿爸雕的,睫毛都能看出的,神气活现……”

这一招吃不着葡萄说葡萄酸,也是老练。

我转脸,不经意就看到,这地方的店铺房檐下,都挂着一些奇怪的东西,怪模怪样的,像是一块腊肉下头挂着一个风铃,就把话题给岔开了:“这是什么?”

“这是一脚龙的肉。”

我一愣:“一脚龙?”

阿四一双眼睛,全在寻找江瘸子身上——在她心里,江瘸子和红衣人是一伙的,拔出萝卜带出泥,抓住就能给她阿爸报仇,心不在焉的答道:“是咯,你不晓得?挂了一脚龙的肉在这里,怪东西就不敢进来了。”

原来,这地方曾经出现过一种怪物——人的脑袋,龙的身体,却只有一只独脚。

别看只有一只脚,可那只脚腾云驾雾,迅猛如雷,扑了人,就从口鼻吸血,据说能把人的魂给吃进去,当地人吓的不得了,可谁也不知道,那东西是从哪里来的,又要怎么整治。

后来来了一个独行客,看着其貌不扬,跟个叫花子似得,可不长时间,就把那个怪东西给拖出来了,被一脚龙伤过的人都争先恐后去抢那东西的肉来泄愤。

叫花子说你们拿回家,别糟蹋了,拿了挂在了房檐上,拴个铃,来了怪东西,就会动。

于是这东西跟传家宝一样,一直留到了现在。

叫花子,我和程星河一对眼,不会又是公孙统吧?

我来了兴趣,就凑过去细看,结果刚靠近,哗啦啦一声,那一道肉铃铛就疯狂的摆动了起来。

这倒是把我给吓了一跳,程星河哈哈大笑:“没准是你以前的部属,自寻salute。”

一个摊贩抬头看着自己的肉铃铛响了起来,喃喃的说道:“什么世道,又来了不好的东西了。”

另一个摊贩则笑他瞎讲究,刚才八成是有风。

不对,这个摊子是卖茶叶的,摊子上铺着的茶叶沫子,一动也没动,哪儿来的风?

我——被当成“怪东西”了?

我看向了逐渐密集的人流。

还是——这里混进了什么怪东西?

正想着呢,忽然小姑娘拉住了我,指向了前面一个小巷子。

我一抬头,心口一沉。

只见一个微驼的背影,正奔着里面走了进去。

是个瘸子。

我立马奔着那个方向就追过去了。

可巧得很,刚跑出去没几步,一辆大马车忽然拐进了主街,当当正正的把大路给堵死了,我着急,一只手撑住马车,就要翻过去,可谁知道,那两匹枣红大马一见到了我,忽然就扬起了前蹄,拼命的挣扎了起来,一双眼里,满是惊恐。

好像——看到了什么可怕的东西一样。

我一愣,眼看着那两匹马跟疯了一样,对着我们就踩踏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