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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旗 > 网游动漫 > 剑圣的星际万事屋 > 第160章 胯下之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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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遥微微一怔,扭头看了眼苗条清冷的兔耳少女。

和幻想的兔耳娘不一样,夜舞并不是可爱的类型。

这女孩真实年纪十九岁,身材五官看起来像十六岁,心理又成熟的像三十岁,直觉却准的像个怪物。

说起来,当时夜舞在黑芒星附近空域,差不多是白夜航线中段的位置,居然能把求救信号发到了湖畔星……这本身就需要尖端的技术和卓越的远见。

或许,是自己低估这个女孩了。

至于更亲近兽人这一点,李遥很早就发现了。

他觉得现在的人类,可能是灵气复苏后重新进化的新人类;而灵兽进化到兽人的过程,却和当年猿进化成人的过程很相似。

理论上说,他就是个猿人。

但李遥总感觉,现在统治宇宙的人类,走的有些太远,太超前了……

比如,当今人类体质对环境的适应性极强,能完美适应任何环境。

各个星球细微的重力偏差,气候偏差,灵气浓度偏差,几乎不影响人种的变异。

距离人类征服宇宙有一万年了,一万年分散在宇宙各处的人类,几乎没有什么人种差别。

最大的差别,居然还是当年地球上的东西方差别。

也许是多代混血的缘故,如今大多数人类,比李遥记忆中的地球人类,都要好看的多,身高普遍要高一些,身材比例也更完美。

相比之下,兽娘中美女的比例要远逊于人类美女,和李遥前世周围的美女比例差不太多,给他很真实的感觉。

也许这就是他喜欢兽娘的原因。

值得一提,李遥是个专一的人,他喜欢的兽娘仅限美兽娘。

不过,就算被夜舞察觉到了一丝猫腻,李遥也不会透露他是个穿越者。

“因为我喜欢兽娘,你才会觉得亲切,你可以问问你的申猴前辈,和我亲切不亲切?”

夜舞微微一怔,盯着李遥的脸。

“您别说,申猴前辈给我的感觉和李前辈给我的感觉还真有点相似之处,也许这也是一种返祖的特质,才让您和申猴前辈都这么强。”

你还真是个小机灵鬼!

李遥无话可说,下意识摸了摸她的兔头,有点想红烧。

不一会儿。

虫师的巨鳐从深海浮出了水面。

巨鳐张口,从中飞出一台竹青色的跃马飞船。

虫师开着李遥的新万字号,载着三只飞鼠娘,在海黎森上空饶了圈,没有登陆海黎城,而是直接回了火狐山。

竹青色的飞船停在北崖剑坪上。

虫师和三只飞鼠娘下了船。

剑压消散了,空气中还弥漫的淡淡的剑意,只可意会,难以体察。

三只飞鼠娘很快跑到南崖,兴奋的凑到李遥身边。

“海底全是星贼王的无人机,不愧是师父,战斗永远都是这么快!”

李遥:

“……”

三人四下看了眼,好奇道:

“夏奈师娘呢?”

李遥:

“去新闻部拍东西了。”

三人又问:

“掬风前辈呢?”

李遥不留情面,如实道:

“她脑残,中了敌人奸计,被炸的爆衣了,现在在医院好像。”

“哦。”

三人若有所思,但没有任何紧张。

这一个多月的相处,她们早就发现掬风超强的恢复力,只要人还在,就没有一夜休息恢复不了的伤。

虫师也赶了过来,拿出一个平板,显示的是社交媒体的画面。

“星贼王的新闻投稿已经发表在社交媒体上了:【星贼王第九舰队第二十八支队轰炸同盟首都海黎森】,只说轰炸了海黎森,没说自己全军覆没,更没有提及李前辈,太失礼了!”

李遥明白虫师的想法。

帝国一直不肯提及他,是不想长白夜威风,不想让外人发现,让帝国连续吃瘪的凶手还在逍遥法外。

白夜刚开始也一直在隐瞒自己,其实是怕帝国迁责,直到自己去帝星走一遭,回来就是白夜剑圣了。

自己刚去了帝星,和皇帝公主关系都很好,革命军一看慌了……

明明是我先来的!

眼下同盟正值存亡之际,革命军马上花钱,邀请自己参观新仙女星域。

如果不拿这件事宣传一下与自己的友好关系,这十个亿不是白花了吗?

有自己站台,星贼王也许会打消全面入侵新仙女星域的计划。

显然,身为剑圣的自己,已然成了各方争夺的香饽饽。

李遥猜测,接下来,革命军很可能还会花巨资邀请他参加魔方星球会。

委托内容,很可能是寻找辰龙或其余十二生肖什么的。

“我知道你想做什么,看在革命军实在是弱的让人心疼,你们可以在新闻中想提到我。”

李遥对虫师如是道。

虫师拱手抱拳。

“多谢李前辈,我这就去元老会报告。”

话毕,踏长虫离开了火狐山。

三只飞鼠娘看到夜舞穿着一身类似睡衣的居家服,感觉……很突然。

刀妹上前问道:

“夜舞前辈也成师娘了吗?”

夜舞愣了半天才反应过来,清冷的面容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晕红。

“你胡说什么呀,我去医院看掬风了!”

放下猫咪,夜舞转身就走。

三只飞鼠娘又凑到李遥身前,不怀好意的说:

“师父你收师娘的速度未免也太快了吧?”

“在湖心岛酒店,明明是我们最早和师父共度良宵的……”

“什么时候轮到我们当师娘呀!”

李遥一愣。

这三个家伙还真是口无遮拦,有自己给自己当师娘的吗!

不过话说回来,他确实是和她们最早共度良宵的。

连银月都得往后稍稍。

不过,身为德高望重的师父,李遥没打算对三只飞鼠娘动手。

“在为师的故乡,师徒之爱是崇高的,纯洁的,不容亵渎的,逾越师徒的爱会被神兽吞噬,永生不得轮回。”

三只飞鼠娘齐齐叹息。

“唉,师父这么帅,我们还想免费学剑呢……”

你们是想免费挨剑吧?

李遥板着脸,满脸都是师道尊严。

“你们的三相共鸣剑法已经小成,接下来,你们每个人都要修习个人的共鸣剑法。”

三人一愣。

“一个巴掌拍不响,一个人怎么共鸣呢?”

李遥轻捋隐约可见的胡茬。

“一个人的共鸣,是指与天地万物共鸣,倾听万事万物的声音,但第一步是倾听自己的内心。”

三人不知所云。

“如何倾听自己的内心?”

李遥忽然问道:

“哪里有瀑布?”

斧娘举手指了指西边。

“西边的华果山上有。”

来到华果山瀑布前,李遥命令三人盘膝坐在剑上,悬于奔腾而下的瀑布中央,用轰隆瀑水冲刷肉身。

“如果你们在嘈杂的水声中听到自己的心跳,就成功一半了。”

三人只得照办,踏剑而起,悬剑雨瀑中,任由瀑水涤荡身心。

半个小时后。

李遥坐在瀑布下小憩。

抬头一看,三人除了被瀑布冲的衣衫不整外,距离倾听心跳还差的远。

一道直辣辣的女声从身后传来:

“这就是教剑的方式?”

李遥扭头一看,是掬风回来了。

人生龙活虎的,皮肤娇嫩,难得的干净,整个人的气场升了一个台阶。

“怎么,你也想学啊?”

掬风双臂抱胸,端着短烟斗,撇了撇小嘴道:

“我都开四尾了,超越大将实力指日可待,还需要跟你学剑?”

李遥点了点头。

“我懂了,你不跟我学剑……你跟跟我学剑的三只飞鼠学剑。”

掬风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我是在指导她们剑术的过程中,领悟到了新的境界,说明我悟性好,和你有什么关系?”

李遥激将道:

“你的意思是你比我强?要不咱来交尾……咳咳,比剑?”

掬风耷拉着小脸,根本不上当。

“虽然我境界比你强,但我不是专业习剑的,技巧自然比不了你,有什么好比的?”

李遥摇摇头。

“看来,你还没那么无脑。”

掬风松口气。

“走吧,我是来喊你们吃饭的。”

……

元老会在恢弘的万族国宾馆,接待了李遥和夏奈。

时间大概是下午四点左右,吃的其实是晚宴。

八根巨柱撑起的苍青天花板,宛如透明灵石的水晶吊灯,十二张黑石大圆桌,还有孔雀兽娘舞蹈演员,黑猩猩爵士钢琴家。

场面足够恢弘,气氛也到位了。

元老会一共九十九人,年纪没有低于百岁的。

但在李遥看来,都是乌合之众。

老迈的黑羊夫人,居然就是元老会最强的人。

听虫师说,革命军第二、第三和第五舰队里,都有接近帝国大将实力的强者坐镇,也不知道真假……

就算是真的,革命军也没有大将级的强者,难怪要冒险救出申猴。

可见在末法时代,修行早已经科学化了,没有科学的训练手段、专业的机械和药物辅助,哪怕修行天赋再高,也很难达到大将级的实力。

晚宴上,李遥和夏奈,与认识的火狐组六人坐一起。

元老会有头有脸的人物,都想来给李遥敬酒,全被拒绝了。

谁和一群老头子兽人喝酒啊?

李遥也就勉强和黑羊夫人喝了杯,意思一下就行了。

酒呈半浑浊的白色,叫羊奶酒,革命军特产,入口极软,后劲极大。

三只飞鼠娘不胜酒力,加上之前瀑布特训过于消耗,很快就趴在酒桌上睡着了。

虫师并不会喝酒,但他肚子里有个小型传送阵,可以把酒都传送到虫子身体里。

夜舞弄了一颗消除酒精的白丸,往酒杯里一丢,羊奶酒只剩羊奶了。

夏奈向夜舞要了几枚小白丸,喝酒就跟喝奶一样。

掬风为了找回丢失的颜面,决定与李遥以酒决战,喝酒论英雄,结果喝的肚子着了火。

李遥以剑气解酒,拿酒当水喝,就是喝多了,有些尿频。

二人一个喝的燃起来了,一个喝的老是往厕所跑,场面算是五五开。

……

晚宴过后,已经是傍晚了。

夜舞还有重要的侦查任务,简单收拾后,很快离开了海黎森。

三只飞鼠娘迷迷糊糊的跑去瀑布里醒酒去了。

她们觉得也许能走捷径,在睡梦中听见自己的心跳。

黑羊夫人按照计划,邀请李遥和夏奈参观同盟圣地——

万兽神殿。

实际上就在海黎岛的最高山,距离国宾馆并不远。

山顶就是万兽神殿。

远远看去,半山以上,盘着一朵厚厚的云,隔绝一切神识,让人看不清云中风景,只感觉到神圣的气息。

黑羊夫人,虫师,掬风,李遥,夏奈,一行五人前去登山。

黄昏时分,盘在半山上的晚霞像是喝醉了的掬风,烧着了。

来到山下,李遥抬头一看。

面前是一条笔直、陡峭的大理石石阶,足有一千丈长,直通山顶,一眼望不到尽头。

登山,如登天。

李遥抬脚登山,起初还没发现,走的越高,越是难受。

这才发现,山体上,竟被施加了一道不可违逆的威压!

李遥猛的想起来——这不是和翼海星的朝圣山一样吗?

仔细一想,翼海星传说是神制造兽人的地方,海黎森则是兽人家园,这里也有个朝拜神明的地方也可以理解。

来自神明的威压很奇妙,抬头会眩晕,向下看又会恐高。

不论修行的武士,或是凡人,或是半械人,皆一视同仁。

修为越高,走的越快,这种威压感就会越强。

会感觉身体越来越重,有种飞船接近光速时,质量无限增大的感觉。

强行走太快,甚至有猝死的可能。

普通人慢慢走,边走边休息,多耗点时间,反而容易爬上去。

要是修行者不信邪,自视甚高,加速爬山,很容易搭上小命。

目的就是让你尊重神的力量!

李遥觉得自己挺尊重神的,尤其喜欢神创造的兽娘……

在他身前,掬风那充满了野性的小脸被酒晕与晚霞糅合的红扑扑的。

手持短烟斗转的飞起,双耳直立,脚底生风,一身狐袍飘荡。

她扭头瞟了眼李遥平平无奇的爬山步伐,找到了赢李遥一次的机会。

她自知不是李遥对手,但在神的面前,越强,越不敬,反而越吃亏。

这样想着,她忽然停步,站在高阶俯瞰着李遥,脸上仿佛正放着光。

“我们来打个赌,看谁更快爬到山顶,谁输了,谁就要无条件答应赢的人一个条件,如何?”

黑羊夫人板着脸道:

“掬风,休要胡闹!”

李遥觉得挺有意思。

无条件答应一个条件,意思岂不是叫你生孩子也得答应了?

“我觉得可以。”

黑羊夫人和虫师都摇头叹了口气,心里其实美成一朵花了。

毕竟,没人能在爬山上战胜掬风!

掬风强忍着兴奋,自信道:

“这可是你说的啊!有必要提醒你一句,我是最速爬上万兽神殿的历史记录保持者。”

这样说着,掬风没有给李遥反悔的机会,气息一动,浑身覆盖了一层淡淡的狐影,一溜烟上去了。

她的狐火与神山融于一体,看似喷薄嚣张,实际上内心是虔诚的。

她的爬山也非常有技巧性,是欢呼雀跃的灵动,而非逆天的冲刺。

“哈哈,李遥啊李遥,你总算栽在我手里了!”

两个小时后。

掬风隔着十阶,一跃跳向通神台。

空中,她隐约看到胯下有个黑影。

仔细一看,居然是盘膝坐在最高阶的李遥。

掬风傻眼了,一时间竟忘了输赢,只觉受到了胯下之辱。

李遥抬头看了眼。

“我好奇的是,假如你赢了我,想要我答应你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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