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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旗 > 玄幻魔法 > 原始部落种田崛起 > 第三十五章 制陶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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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虾河的一个河湾处,辰北率人正在挖黏土。

黏土呈灰色,土质非常细腻,里面很少杂质,甚至连沙子都极少。

“多挖一点,如果顺利的话,我保证你们每个人都能最少得到一件陶器。”

辰北的话让莽部落的族人好像打了鸡血一样,更加的卖力挖掘,挖好的黏土直接装进藤筐里,不会放在地上,防止粘上沙石。

烈在辰北旁边,他一边挖一边问道:“首领,我想要一个陶盆,像雕部落带来的那个这么大的,可以吗?”

说完之后,烈有觉得有些不好意思,因为在部落人眼中,越大的东西,肯定价值越高,他这个要求是不是有点过分?

烈又解释道:“我儿子刚刚出生,以后我们家就是三个人吃饭了,我怕以前的盆不够大,装不了三个人吃的食物。”

然而,辰北想都没想就答应了:“行,回头给你做个大陶盆,比雕部落那个更大的陶盆。”

“真的吗?谢谢首领,谢谢首领。”

烈大喜,挖得更卖力了,成为人父之后,他现在不只是帮自己干活了,更多的是为了他的儿子。

“首领,首领,快看,我挖出来一条蛇!”

突然,牙大叫了起来,把所有人的注意力都吸引了过去。

原来,他那个地方被越挖越深,已经到水平面之下了,恰巧挖到一个洞,洞里一条像“蛇”一样的生物惊慌失措的钻了出来,被牙用棍子压住脑袋,捏着头抓起来。

辰北走过去一看,顿时乐了,居然是一条黄鳝,而且个头还不小,有两个手指这么粗,确实像蛇一样。

“这叫黄鳝,不是蛇,牙,拿回去杀了,除掉内脏,加点香料,用鱼油炸着吃。”

自从莽部落开始捕鱼之后,主要的食用油脂就是鱼油。

河里的鱼有一些特别肥,肚子里有很多鱼油,不像山上的野兽,全是瘦肉,基本没什么油。

“好的,首领。”

牙用一条随身的兽皮袋把那条大黄鳝装了起来,然后继续挖土,希望可以再挖到几条黄鳝。

其他人都善意的笑了笑,大家都羡慕牙的运气。

一个小时之后,挖出来的黏土已经完全足够,都快堆成一座小山了,辰北下令停止挖掘,把黏土全部搬回去。

众人将一筐筐的黏土全部搬回了菜地旁边搭建的一个棚子里,这个棚子是养殖队准备用来养五彩山鸡的,里面非常宽敞。

五彩山鸡要等明年才会搬到这个新棚子里来,现在正好用来充当制作陶器的小作坊。

“咚!”

辰北将一大筐黏土放在地上,对狩猎队长云说道:“云,去石器师那里找几块平整的石板,洗干净之后搬过来。”

“是,首领,我马上去。”

云找了几个力气大的狩猎队队员,招呼他们一起去搬石板。

“烈,你去装几桶水过来。”

“是!”

烈也带几个人去装水了。

莽部落是有桶的,用的是一种巨大的竹子,这种竹子非常大,高几十米,根部有水桶那么粗。

砍下来之后,只需要在一个竹节的两边凿两个洞,绑上绳子做提手,就做成了一个桶,非常方便。

没过多久,云带人把洗干净的大石板搬过来了,烈也装了好几桶水过来。

辰北从筐里抓出一大团黏土,放在大石板上,加了一点水,然后开始反复的揉搓,摔打,就像揉面团一样。

“大家像我这样做。”

辰北示范之后,其他人也纷纷动起了手来。

玩泥巴嘛,部落人并不陌生,因为部落里的娱乐活动非常少,小的时候,大家都玩过泥巴,把泥巴捏成各种各样的形状。

揉搓摔打之后,黏土会变得更加有黏性,而且里面若是有杂质,也可以及时挑出来。

在辰北不断的揉搓摔打下,一大团黏土变成了一块长方形的大泥团。

辰北摔打得差不多了,又把泥团分成一条条圆柱形的泥条,再次揉搓。

黏土变得非常光滑,而且黏性比之前大了很多,不再容易断裂。

接着,就是开始捏形状了。

辰北把一条条的泥条盘了起来,形成一个圆饼状,然后不断的捏,按压,让它形成一个整体,又在圆饼状泥巴底下加了一圈泥条,这就是一个陶罐的底座了。

随后,辰北在圆饼状泥巴上,开始用一根根的泥条首尾连接捏合,开始制作陶罐的主体。

时间一点一点过去,一个陶罐的雏形,在辰北手上渐渐的出现了。

捏合的时候,每一个地方都要确保严丝合缝,否则的话,烧制的时候有瑕疵的地方有很大可能会裂开,一件陶器就废了。

辰北捏完陶罐顶上的口之后,他先检查了一下陶罐内外,看看有没有没捏好的地方,随后又用比较湿润的黏土在陶罐外面均匀了抹了一层泥巴,让整个陶罐形成一个整体。

至此,一个陶罐的泥坯就做好了!

“有点不够圆润,不过这样也好,有一种手工艺术品的气息。”

辰北对自己的作品表示满意,看了又看,他觉得这个陶罐肯定能完整的烧制出来。

其他人也陆陆续续开始捏泥坯了,比如烈,在辰北的指导下,他亲手捏了两个大陶盆,为了儿子,一个粗壮的汉子在这时显得非常有耐心,反复的检查,生怕哪里没捏好。

烈捏完之后,辰北道:“这两个陶盆,是你亲手捏的,你可以把你儿子的名字刻上去,以后等他长大了,这也是一件有意义的纪念品。”

“真的可以吗?”

烈的声音都有些颤抖了,显然,在陶盆上刻儿子的名字,这对于他来说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

“当然可以,你去找巫,把你儿子的名字写下来,然后亲手照着字在陶盆上刻字。”

“我……我马上去找巫!”

烈兴奋的跑去找巫了,在这一刻,亲手在陶盆刻字这件事,让许多人都意动了。

辰北看着众人,笑道:“如果你们也想在自己的陶器上刻字,也可以去找巫,不过最好一起去,让巫一次弄完,不要过多的打扰巫。”

“是,首领!”

又有几个人兴奋的跟着烈后面去找巫了,虽然其中有些人还没有孩子,但是可以提前准备啊!

虽然在这个世界生活了好几年,但是辰北以前并不识字,也没人教他。

他又不像青竹,得到巫的传承后,根本不用学,什么都会了。

识字是很重要的,即便是在莽荒的原始部落里。

所以辰北现在有时间就会去找青竹学认字,争取花一两年的时间,把常用的字认全,并且会书写。

很快,烈他们又回来了,带着巫用颜料写在手上的字。

烈的儿子,名叫鱼,因为他自己是捕鱼队的队长,所以取这么个名字。

烈手上的字,就像一条鱼一样,这是一种象形文字。

烈在陶盆上刻字的时候,手有些抖,因为太激动了。

如果是平时,烈肯定会请辰北帮忙刻字,但是这一次意义特殊,是给自己的儿子准备的礼物,所以,即使紧张,即使手抖,他还是坚持自己完成了。

“呼,终于刻好了。”

烈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放下了用来刻字的小石刀。

在他面前,一个粗重的大陶盆粗坯上,刻着一个歪歪扭扭的“鱼”字,这个字,尽管难看,却承载着烈对儿子的感情。

其他人也纷纷完成了刻字,而没有刻字的,比如牙,他选择在捏好的泥坯上刻上一枚牙齿,这也能代表是他做出来的东西。

辰北又捏了很多陶器的泥坯,并且检查别的人捏好的泥坯,等一切完成之后,已经过去两三天了。

“接下来,就让这些泥坯自然的阴干吧。”

辰北满意的看着棚子里的各种陶器泥坯,这将是莽部落的第一批陶器。

趁陶器阴干的时候,辰北要干另一件事,那就是建一个烧制陶器用的小型土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