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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旗 > 都市言情 > 湖心有个小岛 > 第124章 李大狗的南漂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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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的阳光透过窗纱的缝隙照在舒适的双人床上,李大狗翻了一个身,背对着阳光,继续留在梦乡里。一夜的奋战已让他精疲力尽,筋骨酥软,每天的这个时候就是他睡得最香的时候。

李大狗的工作主要在晚上,工作地点多数时候就是在这张床上。周末,有时候也会加个白班。

这是一个豪华的大宅子,但不是他的。不过这里的一切生活资源他都能免费享受。有营养师给他配餐,有按摩师给他按摩。他闲下来的时候,就是锻炼身体,这里有专门的练功房,成套的训练器材,还有专业的健身教练。

李大狗所住的房间正是主人房,每天这个时候,主人已经出门了,只留下李大狗一个人在酣睡。他把脚伸进旁边的被窝里,余温尚在。旁边的枕头上还留着香奈儿的余香,这种香味让他着迷,让他放松,让他失去抵抗。

南方的春天已经很热了,但雨季还没有到来,空气的温湿度非常宜人,正是适宜睡觉的好季节。

庭院里的绿植长得枝繁叶茂,不知名的雀儿在枝头鸣叫。但这些叫声丝毫不会影响李大狗的睡眠,反倒更像催眠的曲子,让他更加心静神安。

这样的生活已经有一年多了,李二狗几乎每天上午十点才起床。他起床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冲凉。说是叫冲凉,其实就是洗的温水淋浴。这个地方都把洗淋浴就叫作冲凉。健身教练告诉他,根据他工作的性质,早上不能洗凉水澡。

早点很丰盛,但是李大狗吃的并不多。他只喝了点麦片粥,吃了几片面包。这跟他以前在工地上卖苦力时的饭量相差太大。天下的道理就是这样,当你没钱的时候,却非常能吃,成天为吃的发愁。而当你有钱的时候,却吃啥都不香,也是成天为吃的发愁。

身体是革命的本钱。而对于李大狗来说,更是挣钱的工具。因此,除了按营养师的要求摄取适当的营养和补品外,他闲下来的时候,就是锻炼身体。这是主人对他的要求,也是他的价值所在。

女主人是个会生活的人。就是在当年最艰苦的创业初期,也要坚持每周做两次保养和美容。那个时候,她才二十来岁,正是身体最好,容貌最美的时候。人就是应该在有钱的时候攒钱。身体也是一样,也是要在最健康的时候保养。等身体不行了再去保养效果就会大打折扣。

女人的美就是财富。事实上女主人也是依靠她的这笔“财富”取得了辉煌成功。她的初次都没有给她初恋的男人,而是给了一个香江的老板。她不愿意嫁给那个老家伙,也不想要什么名分,更不要他的钱,她只需要那个老板助她事业成功。她是一个能干而有野心的女人,她不想成为一个被别人养在笼子里的金丝雀。相反,她要成为那个养金丝雀的人。

李大狗就是她的金丝雀。

现在的李大狗已经改名字了,他现在的名字叫李征南。这是他当年在南下的途中给自己起的。他想凭借这个名字不断地提醒自己,要在南方闯出一片天地来。

他没钱买火车票,就一路扒火车,躲厕所,乞讨要饭来到了南广市。在这个熙熙攘攘却举目无亲的大城市,李征南却一筹莫展。摸着口袋里的几块钱,他连一天都坚持不下去了。别说住了,连吃都不够一天的。

十年前的这地方,走私的生意很好做。但是他连个路费和本钱都没有,也只能想想罢了。他迫切需要先找个能维持生计的活。他试图去给人家饭店洗盘子,可人家一般只招收女工。而且他蓬头垢面的,好多天都没有洗澡和理发了,浑身一股臭味,谁愿意要他?

实在没办法,开始的几天,他只能在路边乞讨,勉强糊口。晚上就睡在公园的椅子上。好在这是南方,天气不冷。可是在雨天就麻烦了,他只能去天桥底下去住。拖的时间越长,他就越被折磨的更像一个乞丐了。李征南决定不能这样沉沦下去,他要改变自己的命运。

他把仅有的一点钱,在地摊上买了身新衣服,和一双凉鞋。好在南方穿的衣服少,一件老头衫加个大裤衩就够了。

他又去理发店理了个发,又去商店买了块肥皂,在公园的喷泉里洗了个澡。

总算把自己又恢复了一点人样。李大狗其实人长得还是蛮帅的,只是缺少营养和服装。

他先试着去找个工厂上班,但是由于他没有身份证,根本没有工厂要他。他听人说广圳那边两年前已经被国家划为经济特区了,正在大开发,需要许多工人,去那边应该比较好找工作。

但是,他没有身份证,更没有边防证,根本没有办法正常进入广圳特区。一条长84.6公里、高2.8米的铁丝网阻隔着由内地进入广圳市的非法人群。沿途共有98公里的武警巡逻路,163个武警执勤岗楼,10个检查站。

李征南就顺着那铁丝网一路找寻,终于趁着夜色,从一处蛇头剪开的洞中穿过铁丝网,来到的广圳特区。

好不容易进入特区,没想到等待李征南的仍然是流浪和漂泊。他没有身份证和边防证,去不了正规的大公司的工地,只能去找那些黑包工头。因为在特区没有边防证,一旦被警察抓到就会被遣送回关外,甚至会被关进工地去干活,没个几百块出不来。

李征南只要有个吃住的地方就行了,根本顾不上工资啥的。因此他就被一个黑工头拉去工地上干活。李征南当时只有17岁,尚未成年,老板看他虽不像没干过活的人,但身子骨还很单薄,又是个新手,估计啥技术活也不会,只能干干个学徒工。因此刚开始只提供他住宿和吃饭,没有工资。

就是这份没有工资的工作,李征南都觉得是幸福来得太快了。虽然没有工资,但是有地方住了,吃饭也是管饱的,而且比他在李家村吃的饭可是好多了,简直就是天堂的伙食。住的虽然是大通铺,但是也比住在桥底好多了。小工的活虽然累,但是晚上睡觉却很香。

由于能吃能睡能干,三个月下来,李征南的身体渐渐地变得结实起来,皮肤也被晒得黝黑。老板见他干活不错,也给他开了每个月50元的工资。虽然只有不到人家的一半,但是对于李征南来说,这就是体面的收入了。和在关外相比,这关内的生活简直就是天堂。当地的人说,关内就是欧洲,关外则是非洲。

对于在苦水中泡大的李征南来说,工地的生活就像是泡在牛奶和蜜中。别看他只有小学毕业,可在这一众工人中,他就算那少数有文化的人之一了。李征南知道,他想继续上学是没有机会了,但是,坚持自学还是可以的。他没有放弃梦想,他觉得只有知识才能改变命运。他把干活挣到的钱,除了买些生活用品,就是买书。收工以后,他主要的时间也是用来看书。工友取笑他,还给他起了个外号叫“秀才”。

用了两年的时间,李征南终于从一个小工熬成了大工。李征南人是很聪明的,什么手艺一学就会。他的工资也涨到了200元每月,这一年,李征南19岁,他已经长成为一个结实干练的英俊青年。老板觉得他是个人才,想用工资留住他。

李征南其实给家里写过两次信。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李老实一封也没有收到。见收不到回信,李征南就不写了。他本来也想着等混出个样子来,就回家办个身份证。但是他又担心,如果出了特区,他办不下边防证就再也进不来了。他听说了,边防证那个东西很难办,比护照还难办。很多人到关内来务工,都是花钱靠蛇头带进来的。就连后来的地产大亨潘总,当时也是花了50块钱请蛇头带入关内的。

李征南喜欢音乐,他花了一个多月的工资买了一个录音机。磁带买了满满一大盒。他工资的一大半都花在了玩音乐和买书上面了。音乐和书带给他整个人气质的提升。他如果换上一身正装出行,没有人会认为他就是个工地上干活的民工。这有点像《平凡的世界》里的孙少平。

李征南的嗓子很好,天生有唱歌的天赋。当时的流行歌曲他基本上都会唱。张学友、谭咏麟、陈百强、童安格、林子祥、罗大佑、许冠杰、张国荣、刘德华、周华健、郭富城、姜育恒、张雨生等等,他都模仿得十分到位。他从未经过声乐老师的指导,完全就是靠天生的悟性摸索出来的草根歌手。

1988年,李征南20岁了。有一次,他去一家卡拉oK厅,忍不住花钱唱了一曲张雨生的《我的未来不是梦》。结果引来了台下雷鸣般的叫好声。正好台下有一个开酒吧的老板,就问他想不想到他的酒吧唱歌。开出的工资是一个晚上30元。

李二狗觉得这比他在工地上干苦力好多了,挣钱又多,又是自己喜欢的工作,于是就答应了。

结果,干了才知道,这活并不容易。

当时的广圳特区,晚上的酒吧很乱,喝了酒打架的人非常多,几乎每天晚上都有。而李征南的岗位就面对着台下的顾客。他并不是想唱什么歌就可以唱什么歌的,这还要看台下顾客的心情。许多人会点歌让他唱。唱得好当然会有人捧场叫好,甚至还有人给小费。但是如果唱不好或不会唱就麻烦了。有时候酒瓶子就直接飞上了舞台。还有的时候,台下的顾客意见不一致,要点不同的歌。他只能安排有的先唱,有的后唱,遇到好的顾客还没事,但是遇到两边水火不容的,他就为难了。为了点歌打架的事情经常发生。

但是不管怎么说,李征南还是喜欢唱歌的,无论遇到多少困难,他还是坚持了下来。他每天都在努力提高自己的演唱水平。为此,他还自己花钱去学习了钢琴、吉它,还专门报名学习了声乐。目前他也只能以此为生,他再也不愿意回到工地上去干苦力了。

他前后换过3家酒吧和夜总会。1990年,他来到一家高档的西餐厅唱歌,工作才算稳定下来。这里的环境好,顾客也相对文明。他可以选择唱自己最拿手的歌曲,自然地效果也很好。他在这里的工资是40元每天。加上打赏,一个月可以挣1500多块钱。

挣到钱的李征南,花钱也大方。他给自己租了一套舒适的房子,这样他才能买钢琴和发烧的音响,才能买进口的正版唱片。他还舍得花钱去健身,他练习拳击、游泳和健美。这都是当时非常时髦的爱好。

因此,李征南基本上就是个日光族。反正他能唱歌,天天见钱。身上没钱了也不紧张。只要留够了晚餐的钱就可以了。

结果就是三年下来,李征南各方面进步都很大,就是没有攒下钱。他先后谈了几个女朋友,人都很漂亮,都也喜欢他,但是最终都是因为他没钱而告吹了。有一次他还遭到了劈腿女友和她的新男友的殴打。搞得他现在对漂亮女人都会产生一种自然的抵触情绪。

1993年,25岁的李征南,在繁华的广圳特区就像一个无根的浮萍四处游荡。离他“征南”的宏伟目标越来越远。他本想着功成名就,衣锦还乡,让父母过上幸福的生活。可那个遥远的李家村离他的生活却越来越远了。越是拖得时间久了,他越是不想就这样回去。可他人生的方向在哪里呢?他难道就靠着这夜场的工作支撑起他梦想中的未来吗?

终于有一天,一个人完全改变了他的人生轨迹。

赵明月,这家西餐厅的老板,走进了李征南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