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
上官四兄弟,皆是出类拔萃的人才。
老大名叫上官元吉,是平原县本地有名的大富豪,天资聪颖,家财万贯,无论能力还是做人,都可圈可点,让人挑不出『毛』病。平原县的条件恶劣,加上上面有个贪婪的郡守,守军生活十分艰苦,上官元吉可是出了大力,又是捐钱又是捐粮,还不求回报,深受官军和百姓的尊敬。
老二名叫上官元让,上官四兄弟中属他最为神秘,行踪也飘忽不定,据传他是神灵一体体制,拥有罕见的灵武天赋,是修炼灵武的疯子,长年在外,四处游『荡』,专找灵武高手比武,据说在比武中他从未败过,不管是真是假,但上官元让的灵武修为确实达到让人望尘莫及的程度。
老三上官元武和老四上官元彪是对双胞胎,这两人自小就不安分,喜欢聚众打架,到处惹是生非,长大后,二人『性』情不改,甚至还变本加厉,竟然落草为寇,聚集起一大批亡命之徒成了拦路打劫的强盗。不过两兄弟甚少杀人,抢劫也只抢过往商户,而且很有原则的不抢全部,只劫一半。
平原县的官军也曾想过围剿这两兄弟,不过他二人都是灵武高手,等闲之辈根本制不住他俩,加上其兄长上官元吉一直大力资助官军,所以对这两兄弟,官兵们也就睁只眼闭只眼,只要做的不太过分,就放任他二人了。
这次不知道两兄弟发什么疯,突然把主意打到官兵头上,而且要死不死的还碰上了唐寅。
“上官元吉对我军资助,那是他的功劳,不应该因此就放过上官元武和上官元彪,回横城,你第一件事就是把这两兄弟给我搞定,我不要在我的管辖之内出现匪患!”唐寅的语气不容人拒绝。
“是!唐大人!”张周咧嘴苦笑,硬着头皮答应一声。先不提上官元吉这层面子,单单是上官元武和上官元彪的灵武修为就够让他头痛的,以他的能力,想制服这两兄弟那太难了,或者说根本就没有可能。
看他一脸苦相,唐寅摇头叹气,张周或许是个好人,但未必是个好将领。
这种人就是典型的弃之可惜而留在身边又不能让人放心的鸡肋。
顺州的繁华程度与盐城比起来要差一个档次,而横城的繁华程度则要比顺州差上几个档次。
横城不大,但也不小,算是座中等城池。
唐寅等人是白天进入横城的,即使行的主道上,看到的路人也不多,道路两旁的商铺有不少都已停业,即使营业的,向里面看,客人也寥寥无几,整个城池毫无生机,给人一种死气沉沉的感觉。
平原县常年受莫非斯联邦的袭击,即使是横城也被围困过数次,其中更有两次被蛮兵破城,导致县守被杀,蛮兵屠城洗劫,这对城池的损伤太巨大了,想要修养回鼎盛时期的模样,不仅需要有安定的环境,而且还需要大量的时间。
迎接唐寅的人不少,大多都是平原县的官员,另外还有些本地的富商大户。
唐寅特别留意这些富户,仔细打量了一遍,没在里面看出有什么不同寻常的人,随即低声问身边的张周道:“你说的那个上官元吉来了吗?”
张周扫视左右,摇了摇头,说道:“回大人,上官元吉并未来。”
“好大的架子!”其实唐寅并不在乎有没有人来迎接自己,只是他对上官元吉特别在意,现在别人都来了,只有他未到,这让他多少有些被人忽视的感觉,心里也不大痛快。
“唐大人!”
一名青年将领从人群中大步走了出来,到了唐寅马前,躬身施礼,振声说道:“属下白勇,现任平原县第二兵团兵团长,在此见过唐大人!”
白勇比张周年轻得多,看起来比唐寅只大两、三岁而已,他身材高壮,模样也生的俊秀,举手抬足之前英气勃发,让人心生好感。
原来他就是白勇!对自己的重要部下,唐寅还都是有所了解的。
他含笑点点头,说道:“白将军不用客气。”说着话,他摆了摆手,示意白勇无须多礼。
白勇挺直身躯,正视唐寅,看罢之后,也在暗暗点头,唐寅天生笑面,一副笑呵呵的样子,看似面善可亲,但目光精锐、犀利,身上带有一股令人生畏的狂野和邪气,单凭直觉就知道他不是平凡之辈。而且白勇早已听说他在顺州威*余合的事,对他佩服不已。
他正『色』说道:“唐大人从郡城带回大量的物资,解决了军中的燃眉之急,我代表第二兵团的将士们,谢过唐大人!”说着话,他拱手又是深施一礼。
唐寅仰面而笑,说道:“白将军多礼了。未任县守之前,我也在军中任职,军中将士,皆为兄弟,现在既然来到平原县,我自然要为平原县的兄弟们争取最大的实惠,这也是我的职责所在。”
他这番话,令张周、白勇以及下面平原县的士卒们感动不已,有这么一位县守,就不用再愁以后还会再过苦日子了。
“唐大人,第三兵团的兵团长朱诺现在正身处边城做防务,无法脱身,不能拜见唐大人,要望大人多多包涵!”迎唐寅回县府的路上,白勇向他做解释。
唐寅当然不会为这事介怀,他点点头,问道:“边城那边可有战事?”
边城,名如其城,是边境城池,与莫非斯联邦的领地接壤,边城也是最常遭受攻击的城池,那里的基本守军为一个兵团,本月第三兵团轮调在那里做防务。
“没有收到大批蛮兵接近的消息,不过最近小股蛮兵经常出没在周边的村庄,看似在『骚』扰,不过更象是在做打探。”白勇正『色』说道。
“哦!”唐寅点点头,随口说道:“我对莫非斯联邦并不是很了解,能不能多讲一些关于它们的信息。”
他有兴趣听,白勇自然不会吝惜口舌,立刻为他讲述起来。
莫非斯联邦是个城邦联盟国家,是由多个城邦组成的大联盟,国土面积极广,甚至超过风国两倍还多,不过内部十分松散,各城邦之间也不是那么团结,虽然之间不会发生战事,但也不乏勾心斗角的利益之争。
与风国接壤的城邦是贝萨城邦,对风国的袭击和掠夺也全出自此城邦。
贝萨城邦在莫非斯联邦内算得上是数一数二的大城邦,人口多,领地广,军事强,称得上是兵强马壮,而风国的平原郡是深受其害。
贝萨最强悍的并非步兵,而是重装甲骑兵。贝萨特产帕布马,此马体格异常强壮,负重几乎是其他马种的一倍,也正因为这样,贝萨骑兵能穿着厚厚的纯钢盔甲,战马身上也能披挂上纯钢打制的战袍,奔跑起来,速度虽然不快,但却好象移动的堡垒,远程的箭『射』伤不到他们,而近距离的攻击也很难伤得了他们,风国的普通士兵即使使出全力也不容易劈开他们身上的盔甲,此等防御,已达到令人恐怖的程度。
曾经风军主动出击,正面碰上贝萨的重装甲骑兵,结果一个兵团上万的兵力,只被对方一千重装骑兵杀的大败,死伤无数。
自两国交战以来,风国在战场上还从未胜过贝萨的重装甲骑兵,甚至只要一听到对方的骑兵杀来,下面的士卒们便会心生恐惧,不战自溃。
听着白勇的讲述,唐寅皱起眉头,他本以为平原县战事不利,是因为己方人少,而蛮兵众多,现在看来,自己把事情想简单了,双方真正的差距不仅仅是兵力,而有战斗力,以及心理上对敌人的畏惧。
战斗力可以通过训练提升,而心理差距就必须得用一场大胜来恢复,可是按照白勇所讲,对阵蛮兵想要取胜也不是那么容易的。
他问道:“蛮兵的战马是什么样子的?他们的战甲又有多厚?我们手里有没有样本?”
白勇点点头,说道:“有一些。”
“那就好,等会派人送过来让我看看。”
“是!唐大人!”白勇拱手应道。
县守府,规模没有郡守府那么大,但也相差不远,这片大宅院称得上是豪宅,占地面积不小,里面的房屋少说也有四、五十间,另外还有后花园、假山、假湖等装饰,宅内的常用仆从就有二十多人,另外护院的侍卫也有上百号之多。
这么大的宅子,唐寅又没有家眷,独自一个人住起来还真有些不适应,不过也有一点好处,那就是他不用费心去帮邱真、古越、乐天等人去找住处了,他们都可以跟自己住在一起,这样联系起来也更加方便。
横城的城主本想举办一场盛大的晚宴,为他接风洗尘,但被唐寅一口回绝了,在他看来,有举办晚宴的钱还不如多卖两匹战马来的实在。
对他这种令人难以琢磨的行事风格,县、城的官员们都不太适应,不过军中将士们却很喜欢和赞赏,可以说唐寅就职的第一天就赢得了平原县守军们的军心。
从他自身而言,唐寅也是重军轻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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