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票立马正神,“那哪能呢,我对夫人的敬仰可是如同滔滔江水,绵延不绝的,你说什么我都奉为圣旨,断没有埋怨的道理。我也知道这事不该给夫人添麻烦,就是我之前被女人骗过,您也知道,这心里就没底,怕万一又怎么了,所以就想问问您。”
师墨还是挺意外的,贾票在女人身上吃亏那事,在人生路上的众多挫折中,算起来,很不起眼,没想到对贾票的影响这么深。既然是邻居大姐,那么必然是知根知底,熟识已久的人,还能有这些担忧,也不知道是这孩子太单蠢了,还是天生对女人没有安全感?
“那你嫌弃她是个寡妇吗?”
贾票连连摆手,“我从小就被人叫灾星,在大街上翻垃圾,和狗抢食才能活下来,我命贱得比狗都不如,哪能嫌弃别人。”
师墨虽不赞同他命比狗贱的说法,倒也没多说什么,点点头道,“她是从什么时候对你好的?你又是什么时候改变了对这个邻居大姐的心思?”
贾票捋了捋思绪,微微一叹,“我俩一直都是邻居,我小时候被赶出家门,没地去,只能窝在别人屋檐下,其他人都要撵我,只有她笑着借我地,让我安心的在她家屋檐下住着,从那以后我就在她家屋外窝着,也算是有了个落脚地。那时候她爹妈刚死,唯一给她留的,就是那一栋房子,见天有人眼红,上门抢夺。”
“她那时虽是个小姑娘,但性子刚烈,也泼辣,赶走了不少人,不过终究是个姑娘,被人使了阴招,差点着了道。我暗中救了她,从那以后,她就对我特别关照,时常省些口粮给我吃,我才不至于饿死。我那时不到十岁吧,她十五了。”
“我十三岁那年,走了狗屎运,挣到些钱,就买了她隔壁的屋子,也算是有个家了。她那时也正好跟个年轻后生好上了,那后生就是她后来的酒鬼丈夫。那瘪犊子开始装得人模人样的,勤快,温柔,有志向,把邻居大姐哄得晕头转向,恨不得把命给他。”
“而且瘪犊子用自己是孤儿的事卖惨,邻居大姐心软,还有种同是天涯沦落人的惺惺相惜感,没多久两人就结婚了,不要脸的东西,什么都没有,就穿了一身破烂,住进了大姐家,还不乐意别人说他是倒插门吃软饭的。开始两月两人过得还算和美,渐渐的男人就暴露了本性,酗酒,懒惰,恶劣,暴躁,自己不去挣钱,还搜刮大姐的钱,拿去买酒喝,喝完就回家打人,此后邻居大姐就过上了惨无人道的日子。”
“我也劝过她,这种男人就该离了,早离早解脱,以前没他的时候,不是照样过得好,没道理现在少了他会活不下去。可她不听,还说什么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女人这辈子就得认命。给我气得,几个月没搭理她。就那几个月,她被打得进了好几次医院。”
“我看不下去只能暗地里警告瘪犊子,那瘪犊子当着我的面倒是收敛了许多,暗地里更是变本加厉。大姐又是个闷葫芦性子,什么都不说,就自个忍着,身上没一块好肉。她自己立不起来,我就不好再插手。”
“好在恶人有天收,瘪犊子自己把自己作死了,我也算是安心了。大姐也没什么伤心的,毕竟那么个畜生玩意,死了好。只是终究被男人伤怕了,再没想找过,这么多年一直一个人过着,对我还是跟小时候一样关心照顾,时不时帮我收拾一下家里,做些好吃的给我。只是随着我年龄越来越大,名声越来越响,她渐渐的疏远了起来。”
“我想不明白,觉得可能是她觉得厌烦了,我心里很不得劲,又不知道该怎么做,要不是前阵生病,我都以为她已经不想跟我来玩了。看着她替我忙里往外,一脸担忧,我就觉得心口暖呼呼的,想着这样的女人给我当媳妇,日子肯定滋润。”
师墨听着两人的故事,很是感慨,或许这就是缘分,没有什么时间限定,没有人员限定,对的时间,对的人,就在那么一瞬间就能认定彼此。
“她对你是什么想法?把你当弟弟还是当男人?”
贾票又红了脸,“那啥,我当时脑子一抽,就有那么股冲动劲,把她给睡了,她也没骂我打我啊。”
师墨……
“找个时间,我去给你提亲,但你要想明白,她是个离了婚,比你大五岁的女人,比不得外面那些娇俏的小姑娘,如果你在乎颜色和那些虚无缥缈的东西,就断了这样的心思,别再去招惹她,她承受的伤够多了。”
贾票当即拍着胸口保证,“我贾票要是喜欢颜色好的女人,哪会单身到现在,不是我吹,没跟着夫人您以前,我贾票也能算得上一号人物,觊觎我钱票的女人没有一百也有八十,那些长得好看的,身子妖娆的,也不是没有。可我就是看不上,总觉得这样的女人是毒药,一沾染就会死无葬身之地。”
“我命虽贱,但我惜命,比谁都惜命,可不敢拿命去赌。我想要的女人,就是那种能给我安稳生活,陪我过安稳日子的女人。和她在一起,我什么都不用操心,也不用担心会被背后捅刀子。”
师墨就觉得贾票是个很清醒的人,明白自己要什么,明白自己适合什么。“你能这么想就行,以后好好过日子。听了你的话,我能知道那位同志不是个贪慕虚荣,贪财势利的人,她是真心疼爱你的,只要你们心里有彼此,劲往一处使,肯定能过上好日子。”
贾票笑得牙不见眼的,“谢谢夫人吉言,有您的话我就放心了。就是您看,择日不如撞日,要不您辛苦辛苦,今天上门帮我提提亲?主要是我担心她肚子里揣崽,都半个月了,真揣上了,让别人知道了,她就没脸见人了。”
师墨想着也没什么事,便应下了。就是觉得吧,她很有做媒的潜质啊。
贾票欢喜得直蹦跶,一扭身就去拎了早准备好的东西出来,带着师墨去提亲。
路上,贾票跟师墨介绍邻居大姐的情况。
邻居大姐叫段丹红,今年三十三岁,以前家境不错,读过书,后来家里出事,爹妈死了,她就以给人浆洗,做些零碎活为生计,这些活累人不说,也不挣钱,只能图饿不死。她一个姑娘家,实在找不到更合适的工作了。
工厂那些地方不用想,她什么都没有,根本就不去,人家也不会要她。
他们住的这条街叫来财街,这条街多是贫苦人家,屋子并不怎么好,十分破败老旧,不然当时刚刚混出点样子的贾票也买不起。
不过即便现在贾票有钱有能力了,也从来没想过换地方,或许也是潜意识里想着这里有需要他照看的人。
到了来财街,师墨看着满地脏污,以及各种刺鼻恶臭,的地方,才发现这里比她想象的还要脏穷差一些。
住在这里的人整天都在想着如何活命,根本没有功夫收拾。
许多懒汉混混还都喜欢在这些地方蹲墙角,遍地随意吃喝拉撒,没人收拾,没人管,环境可不就越来越差。
给小三崽弄了精神力罩,隔绝臭味。
贾票和段丹红家共用一堵墙,门挨门。
俩人以前常常翻墙去对方家里,平时在外面也很少有机会碰面,倒是没多少人知道他们关系亲近。
段丹红一般都是接了浆洗的活带回家做,她家比别人家便利,因为有口井,不用大老远的跑公共水井里担水,为此也才能做浆洗的活。
这会段丹红也在家忙碌,水井边堆了一大堆脏衣服需要洗,竹竿上也晾了好几杆,可见是一大早就忙碌着的。
伸手锤了锤酸痛的腰,不明白为什么,最近身体差了很多,动不动就累得浑身发软,手脚无力。
猜测或许是以前被打狠了落下的病根,倒也没多想。
听着敲响的院门,微微蹙眉,贾票到她家来,一般是翻墙,不会走正门。
走正门到她家的人不会这么礼貌的敲门。
一时间心里忐忑,甩了甩手,捋了捋头发,锤着腰去开门。
“谁啊。”
“是我。”
段丹红脚步一顿,心跳莫名加快,那次之后,他们没有再见过,也没有说过话,她以为……
想不明白为什么会突然来了,还是破天荒的敲门。
正了正心神,深吸一口气继续去开门。
第一眼看到的,不是在旁陪着笑脸的贾票,而是不论何时何地都无法让人忽视的,美得跟画似得姑娘,自卑油然而生,段丹红鼻子一酸,羞愧难堪的红着眼眶,差点扭身跑走躲起来。
她想不明白贾票这举动是什么意思,让她有自知之明别异想天开吗?
她从来没有。
几次张了张嘴,喉咙里始终发不出声音,呆愣在原地。
段丹红长得不丑,甚至有小家碧玉的美,只是被生活蹉跎得面容显老,浑身的补丁衣服也灰突突的,不显颜色,让她整个人看起来很灰暗。
整天忙碌,也没时间收拾自己,显得有些颓废狼狈。
看她一脸绝望心痛的样子,师墨猜想她可能是误会了什么。
笑着上前握住段丹红冰冷刺骨的手,手很粗糙,比一般女人的手大,可见是过惯了苦日子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