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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旗 > 都市言情 > 异世大佬重生归来在年代 > 第536章 康康的天赋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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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巧道,“就上午到的,公公去县城接的,中午吃饭的时候公公在说这事,这次来的都是些老头老太太,一大把年纪了,不知道经历过什么,看着不成人样,造孽得很。好在公公赶了驴车去,要不然他们怕是得倒在半道上,现在还在牛棚躺着呢。”

严利河走了后,严大智季慧芳担心闵巧一个人带不好小遇遇,就让母子俩和他们三个老人一起吃,能帮忖一二。其他两家也没意见,他们如今收入好,不差这口吃的,自然不羡慕嫉妒,而且忙的时候,大家都是在一起吃的。

孩子有师墨帮忙照料,他们就管几个大人的吃喝,日子过得很轻松。

闵巧也欣然同意,严大智季慧芳都是很开明的公公婆婆,知道她要绣花,不能伤手,不擅长做饭下地,所以饭都很少让她做,平时帮着打打下手就是。

奶奶也是个和气的老人,以前没分家时或许想一碗水端平,总让严大智一家受委屈。现在分家了,很少再掺和家里的事,安安稳稳的享福养老,不对小辈指手画脚。

她的日子过得很惬意,和嫁人前没什么差别,也就很乐意和老人们一起吃饭。

孩子有人带,吃饭有人做,平时就帮着做些衣服鞋子,缝补丁,这些都是她擅长喜欢的,农忙时帮忙洗洗衣服,收拾收拾屋子就是。

家里有钱有吃喝,不用她干活挣钱贴补家用,男人疼惜她,妯娌之间也和睦,尤其有个出手阔绰,关系好的堂嫂。

等小遇遇再大点,就能送去和哥哥姐姐一起玩,她又能轻松一些,日子不要太美。

村子里所有小媳妇都羡慕她有个好婆家。

中午饭桌上听了严大智唏嘘那些老人的话,她没见到人,不了解具体情况,但听那语气也知道老人们过得十分不好,路上遭了不少罪,能活着到这,实属命硬。

想想自己一家以前,总感觉哪哪都是幸运。

师墨不关心这些人遭受过什么,曾经做过什么,只要人品没问题,且也能研究出木耳的种植方式,就是可用之人。

以后这事交给他们,比下地轻松,他们能过上轻松日子,严家大队也能多些收入,两全其美。

“我回头去跟堂叔说一声,让堂叔去问问那些人,也看看这事能不能成。”

闵巧笑道,“肯定能成的,师姐姐的法子就没有不能成的,我都不敢想象我们严家大队以后会变得有多好。”

不知不觉间,闵巧嘴里的你们严家大队,变成了我们严家大队,可见,她如今是真正融入到了这里,把这里当成了家,有了归属感。

师墨道,“不过是巧合,能不能成还不知道呢,”转而又问道,“今年有知青来吗?”

闵巧摇头,“没有,公公说,领导的意思是我们严家大队这两年招了不少人来,应该是不缺人手的,这些知青就留给其他大队公社,给他们帮帮忙。公公自己也不太想要,那些知青瞧着都是些手不能提肩不能扛的,还不如多招几个有一把子力气的人,不会耽误事,所以也就没争取。”

师墨点头,便没再问。

旁边安安静静做绣活的小康康一点不受大家说话声影响,小手上下翻飞,灵巧快速,大喜字迅速成型。

大红被面,表面用的红色锦缎,里面用的红色棉布,棉布比锦缎更柔软暖和,锦缎颜色更为鲜亮。

表面中间绣个洗脚盆大的大喜字,四周再点缀些小的,就算成了,其他图案来不及绣。

这么一会功夫,小康康已经绣出了大喜字的一大半,用的是亮色的金色绣线,瞧着十分亮眼。

针脚细密,形状上加了些小姑娘的灵动心思进去,别致又不失稳重,十分有趣好看。

“咱们康康可真厉害。”任丹华忍不住夸赞小孙女,怎么看怎么喜爱。

师墨其实也很意外,按理说小康康这种跳脱豪迈的性子,是做不了刺绣这么枯燥细致的活的,偏生小东西在做绣活的时候,拥有极强的耐心和定性,还有得天独厚的天赋能力,小手巧得,她这个当妈的都自叹不如。

闵巧作为师傅,在小丫头的天赋能力上,最具发言权。

她的绣活也是从不会到会,一点点学来的,最能明白其中的辛苦和煎熬,别看她现在性子沉稳,做绣活很轻松,但以前学的时候,也是流过不少眼泪的。

可小康康从头到尾都表现得轻松欢喜,让她这个师傅自叹不如又无比羡慕。

“是啊,咱们康康真是个小天才。”伸手揉了揉小丫头乌黑的及肩头发,手感极其丝滑。

以前没头发的时候,小丫头喜欢扎小揪揪,现在有头发了,倒是不怎么扎了,乌黑的头发剪得整整齐齐,披散在肩上,几缕细发轻轻柔柔的覆在额头上,心机虫变成了毛茸茸雪白圆球的小发卡,坠在黑发上,配上小丫头肉乎乎的小圆脸,特别可爱软萌。

殊不知,性子豪迈得像个抠脚大汉。

小丫头被夸得小尾巴直愣愣往上翘,一点不知道谦虚含蓄,小下巴一扬,“康康是最厉害的。”

师墨没好气的戳了戳她额头,“不害羞。”

整整一下午,师墨几人都陪着小康康做绣活,小丫头手脚很快,天黑前,就全绣好了。

任丹华搂着狠狠的亲了一口,夸赞的话不要钱的往外砸,小丫头的小胸脯越挺越高,特别嘚瑟。

师墨哭笑不得,有个这么厚脸皮的闺女,她是没话说的。

翌日,师墨又帮着任丹华将被子做出来,塞进缝好的被套里。

闵巧送了一对绣着鸳鸯戏水的大红枕巾过来,以严大智季慧芳的名义送给贾票当贺礼。

师墨又单独给准备了一身大红嫁衣,倒没有如以前那些繁琐的嫁衣般,精致华美,就是一条开襟盘扣立领长袖长裙,上身带些旗袍元素,下身是收腰阔裙,长至脚裸,料子清爽飘逸,厚薄适宜,正适合这段时间穿。

衣服不夸张,不出挑,平时套个其他颜色的短外套在外面也能穿出门。性子张扬些的,直接穿着大红裙出门也是使得的。

裙子是根据段丹红的身材特意定制的,段丹红身材还算高挑,这样的裙子更显身形,能忖得她更加亭亭玉立,绝对好看。

也给贾票准备了一身中山装,黑灰的颜色,配上白衬衣,和那些精英无异。

还给未出生的小家伙准备了一身,小家伙出生时天正冷,准备的是厚夹袄,也是大红的颜色,很喜庆。

准备好东西,又写了封信,附上几个红包,让大黑驮在背上,送到市里给贾票。

大黑全速奔跑的时候,普通人根本看不到它的身影,一点不担心别人瞧见什么。

这会,贾票带着兄弟属下,为了婚事忙得脚不沾地。

结婚这事,对他来说也是挺突然的。

如果不是师墨确定了段丹红怀上了,他会先准备新房,这里的环境实在太差,他想换个地方,好好收拾出来,办个热热闹闹的婚礼。

可如今怀上了,就不得不马上办,一个是不想段丹红多想,听说孕妇都容易胡思乱想。二也是不想以后孩子出生了,那些闲得蛋疼的人算出日子不对劲,嘴里不干不净。

新房只能等结婚后,慢慢找个好的,再搬过去,先把现在住的房子好好拾辍拾辍,弄成新房。

他们这一忙活,整条巷子的人都知道要办喜事了。

酸话晦气话,少不得要往外冒。

说得最多的,还属对段丹红的嫉妒的话。

贾票做的生意虽然不能做到明面上来,但他这一天天的好日子过着,好东西不断往家拿,小弟跟前跟后,大家是有目共睹的。

整条巷子的人,都将贾票当成金龟婿来对待,有未婚女子的人家,牟足了劲往贾票身边凑。他们可不管贾票具体做什么,只要有钱就行。住在这里的人家,每天为活命拼死拼活,只要有钱活得自在,其他都不重要。

可贾票忙啊,时常不在家,在家的时候又是大门紧闭,他们就是想做点什么,都没有门路。而且贾票这人不好亲近,别看做生意的时候,笑呵呵的对谁都亲热,可平时一张脸透着凶狠,谁瞧了都害怕。

不过好在,我没门路,大家都没有,谁也不羡慕谁,谁也别想超过谁,这就是宁愿毁了也不便宜别人的心思。

哪想,一觉起来,和贾票从来没交集的老寡妇竟然得了这个大便宜,这谁受得了。

好些嘴碎恶毒的老娘们,就守在段丹红门外嚼舌根,说她不要脸,下贱,勾引人家年轻小伙,老不要脸的娼妇,见谁都张腿,不知道烂成什么样了,还去祸害人家一个清清白白的大小伙。说她要遭报应,遭天谴。

什么难听说什么,气得段丹红差点小产,还生出了退意。

贾票知道后,一家家打上门,狠狠收拾了一顿,那些人才消停些。

不过也就是表面消停,贾票一出门,他们新仇旧恨加一起,又闹上门了,势必要让段丹红给个说法,竟然敢唆使贾票对他们动手,就要敢承担后果。

段丹红肚子里怀着崽,不敢和他们硬碰硬,只能躲在家里不开门。

那些人就在门外砸门,砰砰砰的敲在段丹红心口上,脸色越来越白,心也越来越慌,无助极了。

她想,难道自己真的做错了,她不配得到幸福吗?

“砰……”一个烂菜梆子砸进来,刚好砸在段丹红头上,痛不是多痛,就是糊了一脸,臭得胃里直翻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