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臻细细品尝了一下,微皱着眉头说:“好像和以前做的有些不一样,粥熬得不够均匀粘稠,一些米粒太硬一些又太烂;瘦肉腌制的时间太短,不是特别入味;至于皮蛋,口感变了,大概是换了一个牌子吧。对了,钟阿姨是几点来煮的粥?真是奇怪,照理说她都是在家事先准备好了才过来,要是时间紧的话她一般就直接做西式早餐了……”
她滔滔不绝地发表了一通评论,压根没注意到对面的言清书脸色一阵红一阵白。
“真的这么不好吃吗?”他的语气难掩低落,看起来像是受了巨大的打击。
宁臻心中闪过一丝怪异,却没有深思下去,只当言清书是在嫌弃钟阿姨的手艺,想要趁机寻求她的认同以便解雇前者。
钟阿姨是宁母找人特意培训过才送过来照顾宁臻的,方方面面自然都是按照她的喜好来。相处了近两年,宁臻对这个阿姨也有了几分感情,多少不想半路换人。
“其实再尝尝也不是那么差,比外面店里卖的好多了。没准是她今天家里有事,所以做得仓促了点,你别太在意好吗?”这洗白的话宁臻倒不是随口胡诌的,如果不是他有心问她,她根本不会讲那么一堆吹毛求疵的话,她虽然被家里养得嘴巴刁了点,却不是个挑食的“豌豆公主”。
言清书已经说不清自己现在心里是什么滋味了,他闷闷地摇了摇头,憋了半天憋出半句话,“不是钟阿姨做的。”
宁臻反应慢了半拍,她满脑子还在想要怎么说服言清书不要跟钟阿姨计较,乍一听见他说的话,整个人顿时懵了。
什么叫“不是钟阿姨做的”?家里就这么几个人,难不成还是他做的?
宁臻被自己这个大胆的猜测惊了一跳,再一看对方古怪的神情,瞬间尴尬得不行。天啦撸,她刚刚都说了什么?可不可以倒带重来?
可惜说出去的话如同泼出去的水一样收不回来,她纠结了片刻,最后自欺欺人地描补道:“呵呵,我们家附近什么时候也能买到这么好喝的粥了……”
虽然可能性低到可以忽略,宁臻仍旧抱了一丝希望,没准言清书会顺着她给的台阶把这件事揭过去了呢?
言清书仿佛没有听出她话语里的深意,十分认真地说道:“这粥不是买来的,是我今天早晨起来做的。”
到了这个份上,他干脆豁出去了,反正伸头是一刀缩头也是一刀,能把宁臻哄好才是最重要的,面子什么的算几个钱?
宁臻一听哭的心都有了,要不要这么直接,还能不能愉快地交谈了?
“这样啊……”她讪讪地笑了笑,“我刚刚说的那些都是针对钟阿姨的,你千万别放在心上。她的手艺开饭馆都绰绰有余了,普通人哪能和她比?你的粥能做成这样已经很好了,真的!”
似是怕他不信,宁臻又匆匆喝了两口粥,“你看我吃得不是很香吗?真的够好了!”
言清书一看她连吹都不吹就径直把粥咽了下去,哪里还顾得上失落,登时担心地责备道:“慢点喝,这么急你也不怕把嗓子烫到了?”幸好他方才只是把粥温了温,不然现在有她哭的!
宁臻心里一暖,讨好地冲他笑了笑,一股陌生却巨大的喜悦在她的胸间荡漾着。
他特地为她做了她喜欢的早餐,这是不是说明他已经开始对她上心了呢?
想起言清书刚才忐忑又期待的样子,她忍俊不禁的同时也不免后悔。对方活脱脱就像是网上说的“第一次下完蛋等待人类检阅的小母鸡”,不知道她无心的差评会不会打击到他的积极性?
宁臻忍不住伸手碰了碰他,见他没有抗拒,立马大胆地紧紧握住。
“清书,只要是你做的我都喜欢。”她郑重地说道。
言清书一点也不怀疑她这话的真心指数,依着俩人眼下的关系,他当然知道只要他说是他做的,哪怕是酸甜苦辣完全错位的黑暗料理,宁臻也会笑眯眯地全部吃下去并且竖起大拇指夸奖点赞。
他只是有点私心,希望她能纯粹地喜欢他做的东西而不是爱屋及乌,再加上他对自己的手艺很有自信,才会在说出事实前先问她的评价。
谁知道竟然被对方嫌弃了个底朝天……所以二次元里所谓用“爱”烹制的食物是最美味的说法根本就是骗人的,他的实力妥妥地被大厨级别的钟阿姨碾成了渣。
说言清书不气馁是不可能的,但他很快便重新打起精神来,一回生二回熟,等宁臻将来习惯了他做的菜,就是来了十个钟阿姨他都不会放在眼里。
“嗯。”他应了一声,“快喝吧,一会儿该凉了。”
宁臻偷偷用眼睛瞄他,见他表情缓和,不像是生气的样子,这才放下心来,手却舍不得松开。
她彻底忘了自己半个小时前还在心里埋怨他昨晚的孟/浪,满心满眼都是欢喜。爱心早餐什么的可是她从来不敢想象的待遇,在她看来,他肯跟她一起吃早饭都算是莫大的荣幸了。
万万没想到她还能有这么一天!受宠若惊的宁臻如今巴不得时间过得慢一点,哪里还记得刚刚说的要早点过去跟陆蔓汇合的事?
一碗皮蛋瘦肉粥,她喝一口,看一下言清书。两个人的眼神要是对上了,她就笑得仿佛中了千万福利彩票;要是没对上,她就低头自己傻乐。
这点反应全被言清书用余光看得清清楚楚,倒不是他不想配合她,两情相悦的恋人自然是盯着彼此看一天都不会烦,他只是不想她耽误了吃饭的时间,也不想她错过了蒋源的生日会。
算算时间,他们已经迟到得够久了,什么下马威都够了,做得太过火也不好,那群“二代三代”们可不会有道德地不在宁臻背后告他黑状。
言清书承认他是故意的,明知道宁臻会看在他的份上给面子地多吃一些,还特意选了蒋源生日这天第一次为她下厨。仿佛这样做了,宁臻就会少碰一些聚会上的东西似的。
小心眼就小心眼吧,在认清了自己的心意后,要是他还能放任自己的老婆跟天字第一号情敌一起说说笑笑,吃吃喝喝,那才是无可救药的大傻/逼呢!
两个人这一顿早饭磨蹭了一个多小时,等他们把东西收拾好,走到楼下车库时早已过了中午的饭点。
完全被粉红泡泡包围的宁臻直到见了车库里的那辆新车,才意识到自己忘了把换车的事提早告诉言清书了。
车库里现在停放的并不是她平日里经常开的那辆suv,而是某辆炫目到不行的名牌跑车。
男人大都爱车,现在的言清书对名车可能没有什么购买力,但上辈子的他却是q市超跑俱乐部的资深会员。他一眼就看出了这辆车是b家刚上市的新款,没有七位数肯定拿不下来。
在他的印象中,宁臻向来对这些不感兴趣,可如今他却不确定了。或许她其实是喜欢的,不过碍于他的玻璃心,始终没有表现出来罢了。
他依稀还记得那个时候自己的心态,高傲又自卑。为了不让别人在他背后指指点点,他说什么也不肯开宁臻给他准备的车,宁可挤公交去上班。久而久之,宁臻也死了那份心,甚至还配合地把自己的代步车换成了及其普通的中端车。
现在想来,言清书只觉得上一世的自己傻得可笑。从他答应和宁臻在一起的那一刻起,不管他的实力如何,在很多人眼里他已经是“吃软饭的小白脸”了。有那个闲工夫去计较别人的想法,倒不如好好发展自己的事业,用事实证明他看上的不是宁家的钱。
当初的他自然没有这样的觉悟,以至于将自己陷入用自尊编造的牢笼里,最终失去了宁臻。
在她离开后,他积累的财富越来越多,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可以做到“天凉王破”。
等他站到了q市的最高点,所有人似乎都忘了他曾经是他们眼里为了“钱”依附宁家的小白脸,人人都涎着脸巴结他,奉承他,渴望能从他庞大的金库里分一杯羹。
真是讽刺,就是为了这群势利小人的眼光,他和宁臻闹过无数次不愉快,直到最后的分崩离析……
重来一次的言清书自是说什么也不会再犯同样的错,如今的他,在俩人巨大的家世差异上心态异常平和,因为他确定他可以凭自己的双手为宁臻打下一片天地。
他目前唯一担心的仅仅是要如何留住宁臻,如何避免前世的悲剧重演。
比起一直不安地拿余光觑着他的宁臻,言清书的神情简直淡定得不行。他十分坦荡地打量着新跑车,毫不掩饰自己的欣赏和喜爱。
他如此出乎意料的反应让宁臻更加手足无措了,连和他沟通的勇气都漏得干干净净。
一个月前,她看了最新上映的那部《碟中谍》,被从头到尾植入的b家名车广告闪瞎了眼睛,后来和宁母聊天忍不住吐槽了几句,还开玩笑说如果b家的车真像电影里演的那么抗摔打,她说什么也得买一辆同款的。
她不过随口一提,爱女如命的宁母却记在了心上,转头就跟宁父一起帮她弄了一辆,还特意选在昨天送了过来,好让她可以开着去参加蒋源远在郊区的生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