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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旗 > 都市言情 > 娇娘发家录 > 第五百九十四话: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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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七这话一出,宋秋心里顿时摇起了胜利的小旗。

但生意人谈生意的可不能露底。

她脸上依旧绷着道:“一直受雇于我倒也不是不行,但只是抵债便罢了,这正儿八经的雇人做工,我也不敢大意啊!”

黄七和六子一听,又失望起来。

是了,是了,抵债罢了。

正儿八经的,还是会嫌弃他们晦气的名声吧?

可他们不晦气啊!

那些名声……

六子嘴快就几乎忍不住想说出当年的前因后果了,却被黄七一把拉住了。

宋秋看见了,心里也好奇这当年闹鬼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但现下不急提。

她道:“我客栈雇的都是签了卖身契的人,你们想来也不愿意签卖身契吧?”

原来是这个?

黄七抿紧嘴,点点头。

他们自然不想卖身的。

倘若想,这些年,好些撑不下去的时候,他们便早已自卖自身去了。

可即便他们生来就过得卑贱如蝼蚁,衣不蔽体,三餐不济,他们也想清清白白的做个良家百姓的。

宋秋便接着道:“不签卖身契可以,但必须得签工契,不得低于十年。”

“虽说疑人不用用人不疑,但我是开客栈的,卖的是吃食,都是不能外传的方子,你们这么多人呢,我也不完全了解你们,没有契纸约束,我也不敢全然放心。”

“这点是必须的,你们可以先考虑一下。”

不用卖身,只是要签十年的工契……

黄七和六子相视一眼,末了,黄七先道:“姑娘可否容我们商量一下?”

宋秋也没想过他们立马就能答应,点头道:“可。我给你们时间好好考虑,明儿早上,我再过来问结果。”

这么多人呢,肯定要好好统一意见的。

这午后热醺醺的,她在这里折腾这一通,后背都湿透了,浑身黏糊糊的,一点都不舒服,也要赶紧找地方洗洗换换衣裳才是。

明儿一早来,正好。

……

再徒步走回外头茶摊取马车时,本就湿透的后背就更湿了,衣裳贴在身上,火燎燎的,跟贴了一身开水帕子似的,难受。

一人要了一碗凉茶咕咚咕咚的灌进了肚子,才觉得舒服了那么一丢丢。

茶伙计见他们去了好久,不由也好奇,“他们可承认了?姑娘你们的钱袋要回来了没有啊?”

宋秋笑笑不回答,只问茶伙计道:“黄七他们这些人在阳平镇上的名声真那么差啊?”

茶伙计见她们还不信,也是急了,“我先才说的可没有一句假话啊!不信你随便拉个本镇人问问,谁不知道?那慈幼堂就是晦气嘛!”

“这一大院子的人,人本来就不少,自个都养不活自己的,还没少揽进去些无家可归的流浪儿的,一群人成天在镇上晃悠的,乞讨的乞讨,顺手牵羊的顺手牵羊,真是影响咱们阳平镇的民风呢!也是咱们亭长心软,不赶走了他们。”

“要不是你们自个追到了这里,我们本镇人也是不好意思说那一院子的贼偷的,要不然,传出去,谁还敢在咱们阳平镇停留啊?”

宋秋听着这话,明白过来先才怎么瞧着十来个几岁的娃娃呢,原来是黄七他们后来接纳进去的。

不知怎么的,她就想到一句话来。

只有淋过雨的人,才知道给别人撑伞。

这些人,真说起来,都是些不容易的人啊。

路上没什么行人,马车赶得快了些,直奔先才镇南去,客栈什么的都在那一带。

今儿铁定是要留在阳平镇的了,自然要找客栈住下。

闷在车厢里更热得慌,宋秋便干脆把车帘子全都撩起来。

梨花好奇的问宋秋,“阿秋,你真想雇了他们做工啊?这么多人呢,你怎么安排得过来啊?”

宋秋点点头,“真算起来,这人也不算多。”

就算把那些小的全加上,也才五十来个人呢。

一家客栈算五个,也就十家客栈。

若是买五十个人,到手里至少都要两百两银子。

真能签下他们,她就省了上百两银子呢!

对比起来,年纪多少小了点什么的,就不是大问题了。

再说了,年纪小的也就是那十几个几岁的而已。

黄七这些人,最小的也有十四五岁了,完全能干活的。

他们吃过苦,就更能吃苦的。

梨花见她有成算,便就不说什么了。

只道:“那你说他们会同意至少签十年的工契吗?”虽不是卖身契,这也相当于卖身了。

她爹娘当初为了跟程家预支工钱,不就签了十年的契吗,十年不做完,那是别想走人的。

也是后来她娘救了程家小少爷,这才抵了这契呢。

所以一旦签了,那就是十年的自由呢!

宋秋也不太确定,“阿灵不是听到那叫木头的两个人说了吗,他们现下的日子不太好过,没银钱买粮食买药,都打算当东西呢,我看那大院的东西都被他们当得差不多了,连门上的铜环都扒拉去当了,还有多少能当的?”

“这镇上又没人肯雇他们做工,光靠乞讨和碰运气偷人钱袋,怎么能维持一辈子呢?总是要找生计的才好的。”

她就是赌这一点,有这个机会,他们一定会努力抓住的。

犹豫只是一时的,明早之前,他们肯定会考虑清楚的。

……

慈幼堂这边,宋秋几人走后,黄七召集了所有人,商量起了这个事情。

正屋里挤得满满当当的,大家也都不坐了,就站着说。

黄七年龄最大,一直都是他们这个大院的当家人,其他人都听他的安排惯了的。

但这样的事,黄七还是不能替他们全权做主的,自然要问过所有人的意见。

他将之后他们进屋来谈的后续说给大家听,“那位姑娘是开客栈的,愿意让我们以工抵债,且抵债之后,还愿意继续雇我们做工!”

“但有一个要求,咱们得跟她签工契,不得低于十年。”

“那位姑娘明儿一早过来听结果,要是咱们愿意签工契就能有活做有工钱挣了,要是不愿意,那咱们就派几个人去,抵完了债就回来。”

“这个事情,咱们大家得好好商量一下,是签,还是不签,于咱们来说,可是决定今后生计的重要抉择呢。”

“大家都说说,你们有什么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