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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旗 > 科幻小说 > 影视先锋 > 第212章 大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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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训了黄皮猴一顿,完成了与老爷车的约定,接下来的时间林耀就清闲了。

一连半个月,他都待在家里没动地方,顶多出去跟鸡心或者麦诚喝两杯酒。

不过,他也不是啥也没干。

港岛的局势被他摸的差不多了。

眼下的港岛,并不是历史上的港岛,而是一个港片混杂的世界。

比如说,在九龙冰室中做服务生的九纹龙,在街头给人擦车的小马哥。

父亲刚死,马上要回来即位的尖沙咀倪永孝,还有他的手下韩琛。

再往上,洪兴与东星之争愈演愈烈,谁才是港岛头号字头,双方争的是寸步不让。

这还只是林耀知道的,不知道的就更多了。

当然,这不是眼下最主要的问题。

眼下最主要的是,策划了半个月之久的豺狼,终于要准备动手了。

“大家都认识一下,在坐的都是自己人,也是这次行动的主力。”

一晚,林耀接到了豺狼的电话,来到了他精心准备的老巢。

这里,原本是两间廉租房,财狼将两间一室一厅的房子打通了,组成了一间两室两厅的大房子。

林耀和刀仔到了这里的时候,发现已经坐满了人。

他只认识鸡心和他表哥,其他人一个也不认识,更不知道这些人是什么来历。

“我给大家介绍一下,这位是阿耀,这位是刀仔,这位是鸡心,乐府酒楼的事就是他们三个做下的,都是有本事的年轻人。”

豺狼先跟大家介绍了林耀三人,随后又给林耀三个介绍其他人:“这位是阿良,鸡心的表哥,剩下四位分别是江虎和江龙兄弟,曹志国,叶国欢。”

豺狼介绍一人,林耀就看向一人。

四个人都介绍之后,他也将众人看了一遍。

阿良没什么好说的,鸡心表哥,跟了豺狼有五六年了,算是他身边的老人。

江虎和江龙,则是两个三十多岁的壮汉,彪悍的气息扑面而来,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虎将。

曹志国是个中年胖子,留着胡子,看上去不是狠角色,坐在椅子上一直在偷偷打量别人。

剩下的叶国欢...

林耀对他是最重视的,不为别的,就因为他长得有点像任先齐,名字还姓叶。

像任先齐没什么,姓叶也没什么。

两个加在一起就有东西了,要是林耀没有记错,任先齐出现过一部犯罪片《树大招风》。

影片中,他饰演的人就叫叶国欢,原型人物是大贼王叶继欢,一个拿AK跟警员对射的狠人。

“豺哥,我早就想跟你了,谢谢你给我这个机会,我一定会好好珍惜的。”

叶国欢二十多岁,第一个开口表忠心。

此时的他,还是个初出茅庐的小伙子,年前才来到港岛讨生活。

“客气什么,以后大家就是自己人了。”

豺狼笑容满面,看着在场的八人就像看珍宝一样。

众人纷纷笑着回应,林耀也不例外。

只是和别人的尬笑不同,他注意到除了鸡心的表哥阿良,其他人好像跟豺狼都不是很熟。

“都是新人!”

林耀目光微眯,看着这支拼凑来起来的队伍。

结果没等他继续想下去,江氏兄弟就开口了:“豺哥,这次将我们召集起来,不会只是认识一下吧?”

“是啊,我们兄弟闲的快生锈了,你说了要带我们发财的。”

江龙与江虎两兄弟,身材高大,孔武有力,看上去是这群人中最厉害的。

豺狼也显然对这两兄弟很忌惮,闻声后笑道:“你们放心,我这次召集大家,就是因为行动要开始了,只是在我开口之前,大家的传呼机得先交上来。”

众人对视一眼,有传呼机的都仍在桌子上。

林耀跟刀仔也照做了,他们财力不济,没钱用大哥大,一两千块的传呼机却还是可以的。

一会的功夫,桌子上就多了七个传呼机。

没有的是叶国欢,他年前才刚来港岛,混的一直不是很如意,传呼机的价格虽然比大哥大低很多,一部也要一两千块,对他来说还是奢侈品。

“好了,现在可以说了。”

豺狼将传呼机收走,这才开口道:“我的线人告诉我,明天下午五点,船王包刚会有一批美元存入港岛银行,大概有两千万美元,折合港币1.8亿左右。”

“不是说抢汇丰的美元储备吗?怎么变成船王的存款了?”

曹志国第一个开口问道。

江氏兄弟也开口道:“是啊,你上次说有3.6亿港币的美元,每人最少能分三千万的!”

“拜托,用来放风的话你们也当真啊?”

“不要那么天真好不好,大银行的美元储备是那么好抢的吗?”

“哪次运送美元储备过来,汇丰不派半个连的人护送,就凭我们几个怎么抢啊?”

“存款就不同了,港岛银行去收存款顶多派一辆收款车,两辆护送车,随行的武装人员不会超过三十个。”

“只要知道行进路线,给他们来个突然袭击,蛇吞象完全没问题。”

“这次行动只要成功,每人能分到1500万港币,虽然没有之前说的那么多,可安全性却大大提升了。”

“如果有人嫌少,不想参加,我没有意见。”

“说出来,在安全屋里待三天,等我们安全之后你就可以离开。”

豺狼摊了摊手,目光从众人身上扫过:“谁不想干?”

“做,凭什么不做,1500万会从天上掉下来吗?”

叶国欢第一个表示支持。

“我们也没意见。”

江氏兄弟想了想,现在可不是打退堂鼓的时候。

有一就有二,众人纷纷表态,没有一个说不想干的。

环视一周后,豺狼满意的点点头,开口道:“江氏兄弟负责主攻,曹志国负责在路上爆破,我和阿良、国欢、鸡心负责策应,阿耀和刀仔开着大货车,在前方路口负责接应,大家有没有问题?”

“没有!”

众人异口同声,全都支持豺狼的提议。

林耀也没有意见,只是额外的看了眼曹志国。

之前他就看这家伙不像狠角色,没想到他居然是爆破手。

爆破手的重要性,其实还在江氏兄弟之上。

别看江氏兄弟负责主攻,看似提供了最大火力,仔细想想就知道,如果没有曹志国的爆破,将对方的护卫车辆送上天,光凭他们几个怎么跟负责押运的二三十号人打。

有了曹志国,他们就可以扬长避短,将突袭风格发挥到极致。

最理想的状态,是用爆破解决掉所有护卫车辆,他们只需要对付押款车上的人就行了。

一辆装着钞票的押款车,撑死坐五六个人,又是突然袭击,他们的成功率还是很大的。

“豺哥,这两个小兄弟只负责外围接应,用不用得到他们还是两说,总不会也要分走1500万吧?”

同意下来之后,江氏兄弟又有了疑问。

听到这话,其他人也是纷纷皱眉,毕竟他们打生打死的做下来,要是跟什么也不做的人分同样的钱,任谁都会有怨言的。

“大家放心,他们兄弟两个是干净人,不想脏了手,自然也不能分到那么多。”

“我已经跟他们说好了,不用他们动枪,只负责接应,事成后你们每人分1500万,他们兄弟两个每人三十万。”

豺狼这么一说,其他人也就不再说什么。

30万,跟1500万一比只是九牛一毛。

相比脏不脏手,他们更看重能分多少钱。

为了钱,他们什么都肯做,别说去拼命了,吃翔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