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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旗 > 都市言情 > 医道花途(缸里有米) > 沙漠之旅——启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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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凡听到这里,灵机一动,眉毛皱了起来,貌似这次救援活动似乎真的隐藏着一些秘密。

“爸爸,您不是教导过我们,您在讲话中也多次说过,医者仁心,悬壶济世,越是危险,越是可怕,我们医务工作者就应该冲到最前面吗?”朱凌菲毫不退让,“怎么真到事儿上,你就怕了?”

“唉——,凌菲,你就听我一次吧,不要在意气用事了!这次救援……唉,涉及到一些机密,鉴于保密纪律,我不能告诉你,但是,我能告诉你的是,这次救援,真的很凶险!”朱冠兰的语气几近哀求:“爸爸就你这么一个女儿,爸爸不想黑发人送白发人!”

“我有能力保护自己,我是成年人了!我不想做温室的花朵,不想一直在您的庇佑下生活!”朱凌菲语气焦急地解释道:“爸爸,我要怎么说您才明白?因为您的影响,我考研他们说有人照顾我,我考博,我的同学们还是说我是靠关系!我受够了!我想做一些实事儿,证明自己!”

“你去西疆了,你的表现已经很优秀了,纳扎县也需要医务人员主持后方的工作不是吗?”朱冠兰循循善诱地说道,“你就留在纳扎县,配合你张叔叔的工作,这不是很好吗?”

“不!”朱凌菲断然拒绝:“我来不是旅游的,我想发挥我的作用,我想体现我自己的价值!”

“你!你这个死丫头,我要被你气死了!”朱冠兰为之气结,然后语气变得很痛苦,“哎呦,我的心脏,我的心脏!”

“爸,你别装了!”朱凌菲反而笑了起来,“我还不知道你,和我妈一吵架,你就装心脏病,其实,你根本没有!”

“我有病!”朱冠兰心脏又突然好了,中气十足地喝道:“我告诉你,我会告诉你张叔叔的,你休想——”

“哼!他管得了我?他能囚禁我?他不让我跟着医疗队去,我一个人去!反正我一定会去,是跟着医疗队,还是一个人去,你自己选吧!”朱凌菲针锋相对地说道。

叶凡原本想等她打断电话再出来,但是,一阵脚步声传来,叶临风一边打电话一边走了过来,狐疑地看了叶凡一眼,叶凡只好信步走了出去。

这时候,朱凌菲也挂断了电话,脸色微微一红,深深地看了叶凡一眼:“你都听到了?”

“听到了一部分吧……”叶凡搔了搔脑袋,与朱凌菲一起往外面走去,深深看了她一眼,微笑说道:“其实,我理解你,也支持你。因为我和你一样,一直希望证明自己,不是个废物!”

朱凌菲微微一愣,站在哪里,停了片刻,才追了上去,却撇了撇红润饱满的小嘴,含笑瞪了叶凡一眼,小声嘟囔道:“我觉得你最先要证明自己的,应该是你不是一个色狼,不是一个偷窥狂!”

叶凡一头黑线,有时候耳力太好也不是什么好事儿啊。

上午十点,一行人准时出发,由叶凡担任此次医疗队的队长,李香岩和林金戈担任副队长,护卫队由林金戈负责。

大家全部戴上了防风墨镜,以免沙漠反射出来的强光灼伤眼睛,也戴着帽檐很宽的遮阳帽,避免灼伤皮肤,尤其是后颈的皮肤,防晒油也是必不可少的。

其实叶凡达到了练体巅峰以后,虽然不能说是金刚不坏之身,但是,风沙、日光绝对伤害不到他,不过,他也不想显得过于怪异,就和大家一样装备起来。

但是叶凡注意到,护卫队中,并没有出现燕京的雄鹰特战队员的身影,叶凡有点纳闷,问林金戈,林金戈也说不出一个所以然,叶凡越来越觉得这次行动波诡云谲,不像是一般的医疗行动那么简单。

出了纳扎县,五公里内,还有一些大大小小的绿洲,但是,五公里外,基本上就是一片不毛之地。

沙漠,刚开始进入的时候,给人一种辽阔之感,一望无际的黄沙,甚至会让人感觉胸怀大畅,很愉悦。

但是,走着走着,就会产生一种枯燥无聊之感,因为沙漠太雷同了,也太辽阔了,人与它相比,显得极其渺小,如同蝼蚁一般微不足道,会让人产生一种巨大的无力感。

若是有什么能让人精神一震,那就应该是那些胡杨木了,胡杨叶子红红的,远远望去,像一团一团的红色火焰,若不是亲眼所见,谁也不敢相信,沙漠里还会长出树木。

据巴尔图老汉介绍,这些胡杨木能扎根地下50多米,抗干旱,斗风沙,耐盐碱,生命力极其顽强。它‘生而一千年不死,死而一千年不倒,倒而一千年不朽’,西疆人称为英雄树。

在沙漠里找水源,胡杨木是很好的标示,因为它往往在暗河处生长,而且它的蓄水能力极其惊人,甚至你只需要锯断它的树根,就会有水喷射而出。

不过,巴尔图老汉提醒道,胡杨林是沙漠居民的守护神,谁都不会去锯断他们,一旦破坏胡杨林,会惊动真主,黑沙漠逞凶,真主就不会保护人们了。

有很多黄杨已经死去多年,但是,依旧屹立不倒,干枯的枝干,扭曲向上,凝重身躯如同一条条怒龙,似乎在向人们诉说着它生长的艰难与顽强,

叶璎珞心情不错,她笨拙地骑着骆驼,紧紧地跟在巴尔图老汉的身边,不住地问东问西,一会儿指着一只绿色的沙漠蜥蜴欢叫,一会儿对着一片胡杨林拿出手机拍照,时而学着巴尔图老汉的样子,嘬着小嘴吹口哨指挥骆驼。

也许对她来说,只要不在叶家,只要能和叶凡一起,就是开心的事儿。

但是,大多数人有了第一次出行的恐怖经历,脸色凝重,叶凡也不敢大意,他一直在思考上次的凭空消失事件,警惕地看着周围,任何一点异动都不会逃过他的眼睛。

按巴尔图的话说,第一天的路程,根本算不上沙漠,他们沿着纳扎河往东南方向走,纳扎河是一条暗河。

暗河的形成,是由于沙漠地区昼夜温差大,夜晚温度低,空气中的水汽达到过饱和,在沙漠中凝结,渗入地下。这暗河是沙漠旅行主要的地下水补给来源。

但是,纳扎河还是有一部分露出地面,围绕露出地面的河流段,往往会形成小型绿洲,生长着一些胡杨、沙枣和叶子极小的灌木,一些野鸭子在河水里游来游去,甚至河水里还有一些晶亮的小鱼。

到了下午两点左右,气温达到顶峰,叶凡看了看温度表,已经达到了四十五度,就连极其耐热的骆驼,也大汗淋漓,人骑在上面,却依旧满身是汗,热得喘不过气来,干渴地喉咙眼冒烟。

朱凌菲更是如此,脸色苍白,有了中暑的迹象,叶临风连忙给她一些解暑药吃了,朱凌菲淡淡地说了一句谢谢。

叶临风也是郁闷,他这次来,倒是想好好表现,扳回一局,更想赢得朱凌菲的芳心,但是,昨天听说了凭空消失事件后,他吓坏了,就打了退堂鼓,早上他把电话打给他爸,他爸只告诉他一句话:如果朱凌菲去的话,他一定要去。无奈,他只好跟过来。

此刻,在烈日的暴晒下,他的头脑一阵阵发晕,真是叫苦不迭。

看了叶凡一眼,他发现叶凡依旧气定神闲,一张俊朗的脸,显得极其坚毅笃定,他真叫一个郁闷嫉妒。

也不知道这个废材走了什么狗屎运,学了一身惊天的技艺,竟然一点不怕这沙漠的灼热高温。

虽然大家都很口渴,但是阿图尔不允许大家痛快喝水,他告诉大家,每次只能喝一小口,这样是最利于人体吸收水分的。

这时候,阿图尔老汉的爽身粉也起了作用,大家满身大汗,扑上了爽身粉以后,可以避免皮肤褥伤。

到了夕阳下山,大家来到了一个绿洲,巴尔图决定让大家安歇下来,大家都快累死了,立刻下了骆驼。

林金戈摸了摸屁股,抱怨道:“这骆驼比骑马还难受,我感觉我的屁股都磨烂了!”

叶凡背过身去,从储物戒指里拿出一瓶银叶养肌粉给他说道:“你试试这个,我们公司的产品!”

“啥时候都不忘记忘记推销你的产品!”林金戈开玩笑地说道,然后开始指挥士兵们扎下帐篷,那些医生们基本上全部东倒西歪地躺在草地上,不愿意动一下。

巴尔图老汉指了指前面一片一望无际的不毛之地,语气沉重地说道:“前面,就是黑沙漠了!”

“巴尔图伯伯,黑沙漠,颜色也不是黑色的啊!”叶璎珞笑嘻嘻地问道,“为什么这么叫呢?”

巴尔图对这个好奇的小姑娘有点无奈,可还是耐心地解释道:“黑沙漠并不是黑色的,而是他比较可怕,比较神秘!他是真主为了惩罚异教徒而制造出来的!维族语的意思是‘走不出的地方’。”他爽朗地一笑:“小丫头,你若是走过这片沙漠,可以向你的小伙伴好好炫耀一番了!”

“我看也没什么可怕的!”叶璎珞吐了吐舌头,笑道。

“娃娃,你是没看见啊!等明天你就知道了!”巴尔图老汉笑着说道。

“按照科学的方法说,这其实就是一片流动沙漠,流动沙漠会跟着风向移动,也会有流沙、风暴,不知道吞噬了多少人和动物,比较可怕!”林金戈拿着望远镜,装模作样地望着远方,其实也看不到什么特殊的东西。

叶凡看了看手机,早已经没有信号了,他感觉大家真像沙漠之海的一片孤舟,看似平静的前面,不知道隐藏着什么危险。

“李教授,上次的那几个战士、医生凭空消失,是在什么地方?”叶凡叼起一根烟,走到在生火做饭的李香岩身边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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