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欢迎光临小说旗!
错缺断章、加书:站内短信
后台有人,会尽快回复!
小说旗 > 都市言情 > 白月光掉马后被总裁宠上天了 > 第173章 她只是个小女孩
  • 主题模式:

  • 字体大小:

    -

    18

    +
  • 恢复默认

裴西洲一家对外也是这么说的,说是要把裴西洲完全当成自己的孩子来养育。

因为比裴西洲要大上几岁,所以众人一直称裴东煜是大少爷,裴西洲是二少爷。

外人都觉得裴西洲一家有情有义,善待已故兄长的儿子,可现实真的是这样吗?

慕诗年咬住唇瓣:“原来是这样啊,难怪我总觉得裴西洲有点熟悉,可就是想不起来。”

这就是一个奇怪的地方。

他们小的时候大多只听过裴大少爷的名号,和裴西洲几乎没有过任何接触。

“裴西洲以前是被养在国外的,上大学之后才回国。”秦之琛给出解释:“裴家的人都很古怪,所以我不愿意让你和他们有所接触。”

裴家最古怪的人,还是要属那个从小就失去了亲生父母的裴东煜。

裴东煜为人乖戾偏激,在那个时候,所有人都不愿意与他为伍。

相传,曾经有人亲眼目睹了他将一只小狗活生生的折磨致死。

慕诗年和秦之琛虽然都没有亲眼看见过这一幕,但裴东煜的偏执和疯狂,他们确实见过的。

也因此,他们的小团体中,一开始并没有这个人。

“直到后来,你告诉我们,裴东煜其实经常被他二叔虐待,所以性格才会这么奇怪。”慕诗年替他把后边的话说了出来。

说到这里,秦之琛的眉头拧了起来。

关于这一点……其实,不太好说。

慕诗年哼笑了一声:“你到底什么时候才能说到重点啊?”

他屈起长指,在桌面上敲了两下,沉吟着说道:“重点是,你应该不知道裴东煜喜欢你吧?”

“……”

慕诗年沉默了一秒:“我还是没有明白。”

裴东煜比秦之琛大四岁,比慕诗年大八岁。

她最后一次见到裴东煜,大概是十年前的事情。

那个时候,慕诗年才只有十岁。

怎么说呢。

虽然她从小到大都粘着秦之琛,但十岁的时候,她甚至还不能理解“喜欢”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

“嗯,我知道你不明白,其实我也不明白。”秦之琛面色冷肃,完全不像是在开玩笑。

可事实就是这个样子。

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裴东煜找到了比自己小四岁的秦之琛,告诉他,自己很喜欢慕诗年。

因为慕诗年曾经让他在黑暗的生活中找到了一束光。

慕诗年的嘴角抽了两下,心底涌上来一股莫名:“什么光?”

“这就要问你了。”秦之琛嘴角挑起一抹讽刺的弧度:“我也想知道,你到底是做了什么,才会让他有这样的感觉?”

慕诗年:“……”

她,只是一个十岁的小女孩。

她什么都不知道啊!!!

“后来呢?”她问。

秦之琛的眼神沉了几分。

他当时年纪也不小了,十四岁了。

再加上家里的长辈都有意培养他做未来的接班人,所以秦之琛很早就开始接受家族里边为他安排的各方面复杂的教育。

所以,他不像慕诗年一样傻乎乎的,早就已经明白了什么是喜欢,什么是情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