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小爷有什么事?”黎昼现在心情很好。
莘艾这才想起正事,“吃午饭。”
说道吃饭,黎昼摸了摸自己空瘪的肚子,好像确实有些饿了。
“你先出去吧,我洗把脸就下去。”
饭后,因为黎昼没有行程,所以莘艾也是无所事事,就想着回家去带带小凌风,让他争取早日掌管沐氏财团。
跟黎昼说后,却是遭到了他强烈的拒绝。
“你现在是小爷的女朋友,就要天天和小爷在一起!”他说得理直气壮,后面想了想,“要不你直接搬过来和小爷住吧!”
这样我就可以随时随地都看到你了。
莘艾:.......
这强烈的占有欲是什么东西?
“去写歌。”
黎昼一听这话就炸了,做出一副你无情你冷酷的样子,“你是喜欢小爷还是喜欢小爷的歌?!你说鸭!”
莘艾看他还独自演了起来,眼中笑意渐浓,“你的歌。”
“你...你怎么可以喜欢小爷的歌不喜欢小爷...”他做出西子捧心状,一副收了打击的样子。
喜欢小爷的歌,四舍五入就是喜欢小爷了。
嗨呀,她就是她太害羞了,喜欢小爷就直说嘛,还拐弯抹角的。
想到此,黎昼觉得自己应该树立起大男子形象,怎么可以这么幼稚。
他强势的搂住莘艾道,“咳,你只能喜欢小爷!”
“只喜欢你....”这句话淹没在了两人的唇角之中。
沙发上的两人愈来愈暧~昧,周围的温度也在逐渐升温。
只听,‘哐当’一声,将两人的思绪拉回了现实。
越文捡起地上的盒子站起来,一脸尴尬,“你...你们继续,继续,呵呵呵”
卧槽,没想到就一晚不见,两人都发展到这个地步了。
亏自己还怕这小祖宗想不开,说来安慰安慰他呢,倒是没想到他已经抱得美人归了。
越文一边飞速离开屋子一边想着。
莘艾已经端坐在了沙发上,脸上没什么表情,像是什么都没有发生一般。
黎昼微红着脸坐在沙发的另一半边上,平静着呼吸,不知道怎么破解这副尴尬的场景。
突然脑袋上好像亮起来一个灯泡,说着:“我去写歌!”
说完就飞快的跑上楼去了。
他才树立起的大男子气概,才不到一会就没了。
莘艾看着他的背影,眼中一片笑意。
之后的日子里,黎昼一直想让莘艾搬过来和他一起住,更或者他搬过去和莘艾住也是一样的,但都遭到了莘艾面无表情的拒绝。
他不言放弃,每天都变着花样地想让莘艾答应,但最后还是败兴而归。
然而在越文眼里,两人这妥妥的就是在打情骂俏。
越文表示自己很不想看见黎昼,因为只要一看见黎昼他就有吃不完的狗粮。
无穷无尽,吃到吐。
这更是讽刺着自己没有女朋友,是一只没人爱的单身狗。
所以,越文决定给黎昼找点事做,免得他在狗粮制造机的路上一去不复返。
黎昼不是演员,会有拍不完的戏,很多时间都呆在剧组。
他是一个歌手,更多的时候还是在屋子里独自写歌的多。
更多的时候,他都是在公司的录音室里度过的。
所以,为了缓和这种沉闷的气氛,他给越文接了一个综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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