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欢迎光临小说旗!
错缺断章、加书:站内短信
后台有人,会尽快回复!
  • 主题模式:

  • 字体大小:

    -

    18

    +
  • 恢复默认

“我的个乖乖,我看你是真的闲的慌了,诺顿。”

何塞·巴登在听了诺顿想要做的那个东西以后,他觉得诺顿绝对是脑子进水了。

“这怎么可能啊!哪有人用黄金去盖房子的呀?”

尽管如此,但何塞·巴登能阻止得了诺顿吗?他不能,因为他知道自己无法改变诺顿的决定。

于是他只能表示他会想办法给他找人来帮忙的。

其实诺顿的想法很简单,他不是在北美洲那边有一个超大号的大金矿吗?

就这么说吧,那里开采出的黄金,诺顿已经不知道该放到哪里了,毕竟总不能让它们一直在仓库里吃灰吧。

所以他才想出了这个主意:建造一座黄金屋。

然而,对于这个想法,何塞·巴登还是有些难以接受。

“但是你这个想法未免也太超前了吧?拿那些黄金,建一个黄金屋?!”

他瞪大了眼睛,看着眼前的诺顿。

诺顿却一脸轻松地笑了笑。

“反正都是金子嘛,放在那里也是浪费,不如拿来做点有意思的事情。”

他的语气中带着一丝调侃和自信。

何塞·巴登无奈地摇了摇头,心想这家伙还真是任性。

但他又能怎么办呢?谁叫他是自己的“家人”呢..........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诺顿这个想法倒是让何塞·巴登想起了曾经历史上有名的那个琥珀屋。

琥珀屋是欧洲历史上的一件着名珍宝,以其精美的琥珀装饰而闻名于世。

(琥珀屋最初建于 18 世纪初,由普鲁士国王腓特烈一世下令建造。它由大量的琥珀板和黄金装饰组成,墙壁、天花板和家具都镶嵌着琥珀,营造出一种奢华而神秘的氛围。

琥珀屋的建造历时多年,耗费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它不仅是一件艺术品,也是普鲁士王室权力和财富的象征。

然而,琥珀屋的命运却充满了波折。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琥珀屋被纳粹德国掠夺,并被运往德国柯尼斯堡。战后,琥珀屋的下落成为了一个谜团,至今仍未被完全解开。

有人说它被一把火烧掉了,因为他曾经目睹过那个地方起火。也有人说它被分成了各个小块,被运往了世界各地,因为他就参与了当时琥珀的切割。

尽管琥珀屋已经消失,但它仍然是欧洲历史和文化的重要遗产。它的美丽和神秘吸引着无数人的关注和研究,也成为了许多文学、电影和艺术作品的灵感来源。)

“话又说回来了,琥珀和黄金哪一个比较值钱?”

何塞·巴登的脑子里莫名其妙的冒出了这一个念头。

何塞·巴登晃了晃头,把自己这个奇怪的想法给晃了出去,自己还是要想办法给诺顿找人帮他修建那一座黄金屋吧。

..............................................

“诺顿,你确定要这么做吗?............你不觉得你这么做有点多此一举吗?”我看着眼前的诺顿,皱着眉头问道。

在书房里听完诺顿的计划后,我的内心充满了疑惑和不解。他想要建造一座用黄金打造的屋子,这简直就是一件疯狂而又奢侈的事情。

虽然诺顿现在的生活已经相当富裕,但他却始终无法忘记曾经在矿场中的那些日子,那里充满了人性的丑恶与狡诈。因此,他绝不会将自己的黄金屋轻易暴露在外人面前,即使他拥有再多的黄金,也不会随意挥霍。

然而,问题在于,诺顿坚持要把这座黄金屋建在庄园内。可庄园里根本没有足够的空间来容纳这样一座巨大的建筑。

这可怎么办才好呢?就在这时,诺顿突然想起了我,他希望我能够再次发挥我的神力,像之前为安德鲁创造那个糖果世界时一样,为他开辟出一个独立的小空间,专门用来存放他那座无比珍贵的黄金屋。

呃........虽然我确实有这个能力,但诺顿这样做是不是有点本末倒置了呢?

就好像为了一碟醋,特意去包了一盘饺子似的。

毕竟,如果诺顿只是想要一座用黄金打造的屋子,他完全可以直接告诉我,而我也可以在一瞬间变出十套不同样式的房子来满足他的需求。

结果诺顿却告诉我说,

“我只是为了好玩而已。”

好吧,随便吧,但是有一个问题。

“诺顿,你不会真的想让那些工人跑到庄园里吧?”

听我这么一说,诺顿也愣住了,他似乎才刚刚想起来这个问题,他想要建造那一所黄金屋,凭他一个人是肯定不行的,他肯定要雇佣工人,但是他又不可能真的让工人们来到庄园里。欧丽蒂斯庄园是一个秘密,不可以让别人随便进的。

就算庄园主可以像安德鲁那样,做一个单独的钥匙,可以让诺顿直接前往那个空间,但是........这样一来的话,真的有工人愿意帮诺顿做吗?不会空间刚打开的时候就被吓跑吗?

“你看吧,诺顿,我都跟你说了,这是不可能的事情。”何塞·巴登拍了拍诺顿的肩膀,说道。

在来庄园以前何塞·巴登就跟诺顿说了,庄园主不可能会答应你的,就算答应了,这种事情也是不可能轻易实现的。

看着诺顿吃瘪的样子,我不知为何联想到了这样的一个场景,一个小孩子想要在沙滩上面建沙堡,但是他没有工具,于是只能望着沙子和海水发呆。

真让人觉得可怜呢.............

“好吧,诺顿我可以给你提供一个方法,但是这样一来的话,那个黄金屋你就靠你自己做去吧。”

................................................

其实我给出的那个解决方法很简单............

一个新的空间,我可以给诺顿开,但是诺顿不能带工人进来,所以说,那个黄金屋,他只能靠自己去做了。

不过当然了,真让诺顿一个人去做的话,不知道他要做到猴年马月呢,于是乎我就给了他指了一条明路。

“愚人金”不是有一个皮肤叫做“罪恶熔火”吗?

没错,我就让诺顿变成那个样子,他那个皮肤的温度足够让他融化黄金了,至于于接下来的黄金屋,诺顿,你自己像捏橡皮泥一样的慢慢捏吧。

这种在何塞·巴登眼中看起来像是难为人一样的要求,没想到诺顿竟然如此轻而易举地就答应了下来。

这让何塞·巴登感到十分惊讶和困惑。然而,对于我来说,诺顿的反应并不出乎我的意料之外。

事实上,诺顿对建造一座黄金屋并没有真正的兴趣或需求。这座黄金屋在他眼里既耗费时间又费力,而且对他来说毫无实际用途。

所以,他答应建造黄金屋的真正原因并非出于对财富的渴望或者其他物质利益,而是因为他目前实在是太过清闲无聊了。

他需要寻找一些有趣的事情来打发时间,而建造黄金屋正好成为了他消遣娱乐的一种方式。

除此之外,或许还有更深层次的原因促使着诺顿接受这个任务,但具体是什么只有诺顿自己知道。不过可以肯定的是,他的动机并非表面上看到的那样简单。

.......................................................

在把诺顿的事情处理好了以后,何塞·巴登也跟庄园主道别并离开了这里。

但是在临走之前............

“对不起,打扰你了,何塞·巴登叔叔。”丽莎向何塞·巴登深深的鞠了一躬。

“没关系的,丽莎,欢迎你的到来。”

话说回来,上一次见丽莎的时候,她才这么高呢。

何塞·巴登比划了一个大概到自己胸口的位置。

转眼间,她都长这么大了,真漂亮。

......................................................

在熙熙攘攘的街头,一位亭亭玉立的少女格外引人注目。她身材修长,姿态优雅,仿佛一朵盛开的花朵,散发着迷人的芬芳。

少女有着一头褐色的头发,如瀑布般垂落在她的双肩上。阳光洒在她的头发上,折射出迷人的光泽,仿佛给她的头发镀上了一层金色的光辉。她的头发柔顺而光滑,轻轻一拂,便如丝般飘动,让人忍不住想要伸手触摸一下。

少女的脸上长着可爱的雀斑,这些雀斑如繁星般点缀在她的脸颊上,为她增添了一份俏皮和可爱。她的眼睛明亮而清澈,犹如一湾清澈的湖水,让人一眼就能看到她内心的纯净和善良。她的嘴唇红润而饱满,微微上扬的嘴角带着一丝甜美的微笑,让人看了心情也跟着愉悦起来。

少女身穿一件白色的连衣裙,裙摆随风飘动,宛如一位翩翩起舞的仙子。她的肌肤白皙如雪,与白色的连衣裙相得益彰,更加凸显出她的美丽和纯洁。她的手上拿着一个花篮,静静地站在那里,仿佛整个世界都与她无关,她只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

这位亭亭玉立的少女,她的美丽不仅仅在于她的外表,更在于她的气质和内涵。她的优雅、自信和善良,让人不由自主地被她吸引。她就像一道美丽的风景线,让人赏心悦目,流连忘返。

每一个路过的人都忍不住的回头看着她,从来没有人见过这么美丽的少女,她实在是太美了。

................................................

丽莎短暂的在何塞·巴登叔叔家里待了几天以后,决定自己一个人到街上去玩耍。

对此,何塞·巴登有一些不太放心,毕竟丽莎是一个女孩,而且她实在是太漂亮了,一个人去街上不知道会不会遇见什么人。

“没关系的,何塞·巴登叔叔我很厉害的。”丽莎笑着对何塞·巴登说道。

何塞·巴登回想了一下,虽然没有亲眼见过,但是他经常听庄园里的人说过,庄园主在丽莎长大了以后就一直在锻炼她如何保护自己...........或许自己应该相信丽莎。

“好吧,丽莎,记得太阳落山之前要回来。”

丽莎在甜甜的应了一声“是”以后就一个人跑到了大街上。

丽莎蹦蹦跳跳的走在大街上,商店橱窗里的东西她都会一一仔细的看过,企图从其中寻找什么有意思的东西。

突然,一个小巷子里传来争吵声。声音越来越大,似乎有人在打架。丽莎好奇地走过去,想看看发生了什么事。走近一看,她发现两个男孩正在欺负一只小狗。那只小狗看起来很可怜,被吓得蜷缩成一团,不敢动弹。

丽莎看到这一幕,心中涌起一股愤怒和怜悯之情。她不能容忍任何人欺负弱小,更何况是无辜的动物。于是,她立刻正义感爆棚,大步走上前去制止他们。

\"你们怎么可以欺负小动物呢?它们也是生命啊!\"她生气地说道,声音充满了威严。

两个男孩听到丽莎的声音,回头一看,顿时被她的样子给吓到了。他们从来没有见过如此美丽而又有气势的女孩,而且还是一个穿着华丽、气质不凡的人。

在这个平民区里,虽然偶尔会出现几个穿着不错的人,但通常只是因为他们的衣服没有补丁而已。然而,丽莎的穿着却显示出她明显来自富贵人家,甚至可能是个贵族女子。

从小被家里的大人教育遇见贵族了就准没好事的两个小男孩,毫不犹豫地转身就跑,头也不回。他们害怕惹恼这位高贵的女士,更担心自己会受到惩罚。

丽莎小心翼翼地走进角落,轻轻地将那个浑身颤抖、害怕得不行的小狗抱了起来。她温柔地说道:“小宝贝,别害怕,没事了哦。”

她轻柔地抚摸着小狗的毛发,试图给它一些温暖和安慰。小狗在呜咽了几声之后,似乎感受到了丽莎的善意,缓缓伸出舌头,轻轻舔了舔丽莎的手指,表示回应。

丽莎微笑着说:“真是个可爱的小家伙呢!”

然而,当她继续抚摸小狗时,却发现它的脖子上戴着一个狗牌。这意味着这只小狗是有主人的。

丽莎不禁有些失落,但还是轻声对小狗说:“原来你已经有主人啦.......那我就不能带你回家了。”

她轻轻地将小狗放回地上,鼓励道:“快回家找你的主人去吧,小家伙。”

看着小狗摇摇晃晃地离开,丽莎心中虽然有些不舍,但也感到一丝欣慰。毕竟,每一只宠物都应该有自己的家,回到主人身边才是最幸福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