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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旗 > 其他类型 > 木匠家中无凳坐 > 第246章 下水道的黄皮子(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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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6章 下水道的黄皮子(十二)

十分钟后,我俩被黄安请到了保安室的中控间,里面有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看样子早已等候多时。

黄安介绍道:“这位就是我们保安队长,李志港。”

李志港只是瞟了我一眼,随后目光便停留在阿伊姆古丽身上,死活不愿意挪窝。

最后还是黄安喊了一嗓子,他才回过神来,伸出手跟我打招呼道:“你好你好,我是这里的保安队长,李志港,怎么称呼?”

我就纳闷,阿伊姆古丽有这么漂亮吗?是个人见到她都不愿意多看我一眼,绝了。

我跟他握了握手,道:“叫我小蒋就可以了,我想看看几个小孩失踪前的我监控录像。”

“好好好,小黄,马上调马上调。”

黄安凑近了电脑,一番操作后喊我俩过来看,并在旁边给我解释。

“你看,这个,这个,还有这个,小孩们失踪之前,都像是在跟监控画面外的人说这话,然后就像丢了魂似的,离开了监控画面。”

我仔细看着屏幕上的画面,确实跟黄安说的没什么两样,除此之外,再也没有任何新的发现。

其实我也知道,如果真的能从监控中找到线索的话,当地警方肯定早就出动了,也不至于会拖到现在。

李志港在一旁非常殷勤地给我们端茶递水,实则更多的是在对阿伊姆古丽献殷勤。

“小蒋啊,这监控画面我们已经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啦,要是有什么发现,我们一定会如实向警方汇报的。”

李志港谄媚地托着几个橘子,装模作样的给每个人拿了一个,最后把剩下的都塞到了阿伊姆古丽的手上,那小眼神别提有多兴奋了。

阿伊姆古丽呢,笑而不语,很自然的把橘子往我兜里塞。

黄安有些受不了李志港这副样子,转头对我道:“蒋,蒋哥,你们下一步打算怎么办?”

他这么一问,我也陷入了沉思,毕竟自己又不是真警察,哪里懂这些破案、侦查之类的东西。

阿伊姆古丽忽然道:“弟弟,小黄同志不是说,小区后门那边不安全么?”

闻言,李志港冲黄安一瞪眼,道:“你瞎说什么呢,后门哪里不安全?”

黄安顿时觉得委屈,道:“是不安全啊,那些小孩失踪之前都往那个方向去了啊!”

后门……

我心中有了计较,便开口道:“李队长,接下来几天的时间,我们会在小区周边做一些调查,可能会出入小区,先提前跟你打个招呼。”

“行行行没问题,小黄啊,待会儿给他俩弄个门禁卡!”

……

离开保安室之后,我们便朝着小区的后门走去。

路上,阿伊姆古丽问道:“弟弟,想通了吗,要不要姐姐再提醒你一下?”

我摇摇头,一边从兜里掏出橘子,一边道:“不用了,我早就觉得那里似乎有问题,只不过你这么一说,让我调查的顺序做了变更而已。”

阿伊姆古丽一把抢过我剥好的橘子,边吃边道:“哎,真是不知道心疼姐姐呢。”

我翻了翻白眼,有些无语道:“我心疼你啥啊,心疼你跟我出来抛头露脸,心疼你总是被男人盯着看?”

阿伊姆古丽看着我的眼睛,忽然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唔,弟弟你可是有女朋友的人,怎么能吃我的醋呢……”

我懒得再和她做言语上的斗争,麻溜的闭了嘴。

出了小区后门,对面就是那片废弃的工地。

工地的主体已经封顶,能依稀看出是个大型的商业楼,只是不知道为什么荒废,又荒废了多久,此时已经杂草丛生,看上去很久没有人来过的样子。

我们俩在工地里转了半天,又在楼道里找了很久,依然没有发现任何线索。

最后我索性放弃了寻找,一屁股坐在台阶上,郁闷的回想着整个事情的过程。

我先讲讲我的看法,首先,亮亮的奶奶,是个非常善良的老太太,孩子失踪的事情一定跟她没有关系。

其次,亮亮和那些失踪的小孩,大概率是同一种方式失踪的,但拍花子等人为拐卖的可能性很小,因为从小区中出来,完全躲过监控是不可能的。

最后,小孩们都是跟空气说话,然后便自顾自地往小区后门走,后门只有路口有小商店,然后便只剩下这片废弃的建筑工地。

进入工地搜索之前,我是有很大把握能够找到些蛛丝马迹的,可现在一圈找下来,却什么都没找到。

难道是我猜错了,失踪的小孩不在这废弃工地里?

可是不在这儿,又会在哪儿呢?

正思考着呢,阿伊姆古丽忽然惊叫道:“快看,有只黄鼠狼!”

我顺着她手指的方向望去,果然有一抹黄色一闪而过,消失在楼道中,不由得埋汰道:“姐姐,黄皮子有什么好一惊一乍的啊,一百只黄鼠狼都不够你打一架的。”

这黄鼠狼呢,搁我们那叫黄皮子,搁东北呢,叫黄大仙,民间传说中,有不少关于黄皮子的故事,这也导致了很多人对黄鼠狼有一种敬畏之心。

但我没有。

不光没有,我还特别喜欢吃黄鼠狼。

记得小时候,爷爷总爱给我买童子鸡吃,就是那种油炸的整只鸡,淋上老卤,再撒些辣椒面,咬一口能把舌头都香掉。

我小时候跳脱,即便是吃饭,也喜欢端着碗到处跑,这一跑,就跑到了隔壁邻居家。

这家邻居有个小孩儿,岁数跟我一般大,平日里跟我关系很好,他老爹是做生意的,经常三五天才回来一次,每次回来都给他带好吃的好玩的,他也愿意跟我分享。

凑巧那天他老爹回来,给他带了只黄鼠狼回来,杀了洗干净,炖了满满一大碗肉,他便拉着我坐上了饭桌。

哎嘿,我自带碗筷。

当时我尝了一口黄鼠狼肉,一下子就爱上了。

你要说好吃吧,不算太好吃,甚至有股洗不干净的味道,你要说不好吃吧,那味道贼上头,让我吃了就忍不住下筷子。

可能是看出来我爱吃,自打那以后,只要这小孩他爹回来,必然会带黄鼠狼,甚至一只不够都会多带两只。

而我呢,每次都自带碗筷,再拎半只童子鸡,很自觉的出现在他们家的饭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