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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旗 > 都市言情 > 黑道学生之校园狂少 > 第五百六十九章我是你的脑残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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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六十九章我是你的脑残粉!

直到蝈蝈一行人彻底跑远,导演组的人才小心翼翼的凑上来问我有没有受伤。

靠,这帮怂货,早干嘛去了!

我腹诽一句,但并不怪他们。

导演组这些工作人员都是普通老百姓,让他们拍电影那是什么华丽火爆的场面都能拍出来,可像这种见真血的街头拼杀,一辈子也见不到几次,会害怕实属正常。

我笑着摇头说没事,要是被这帮下三滥伤着,我也不用出来混了。

来到云筝身边,我笑眯眯望着她,“怎么了?”

云筝轻咬着嘴唇,泫然欲泣的样子惹人怜爱,她低着头喃喃道:“对不起……”

我哑然失笑,“你道什么歉,要道歉也是那帮小王八蛋,这跟你有什么关系?自责也要有个限度好吗?”

谁成想我这话一说出口,云筝就破涕为笑,用四个字来评价我——老气横秋。

见云筝没事,我的心情也豁然开朗,跟她逗了几句嘴,找到个开阔地打电话给雷暴。

万一蝈蝈他们真找人过来报仇,我单枪匹马的肯定会吃亏,就算我腿脚麻利,万一他们迁怒于导演组,也不是件网

雷暴一听顿时勃然大怒,“啥玩意?咱们东联胜从来都是欺负别人,哪有被人欺负的道理?狂少你等着,我这就吹哨,带千把个兄弟过去增援你,不把那帮洛城的王八蛋打成狗,我雷字倒过来写!”

我笑骂:“妈的,又不是火拼,带那么多人干什么?叫百十个兄弟过来溜达溜达当当盆栽就行。对了,你顺便给我调查一下洛城那个叫蝈蝈的小子是什么背景,我对洛城不熟。”

雷暴怔了怔,笑说:“这事你找我可找错人了,你应该去找轩辕烈啊。”

“轩辕烈?为啥?”我一愣。

“轩辕烈这小子以前在洛城混过,有亲戚就住在洛城。”

我恍然,旋即拨了通电话给轩辕烈告知我现在的情况,轩辕烈说了句我这就去查,便是将电话挂断。

差不多过了半个小时的样子,轩辕烈再度打电话回来说查到了,‘蝈蝈’本名叫郭岭天,是跟洛城‘虎狼帮’的,此人虽战力低微,为人猥琐,却深得虎狼帮一位大角头的信任,在洛城也算是一号人物。

我笑问虎狼帮是什么鬼东西。

轩辕烈跟我解释说虎狼帮是洛城一个老牌黑帮,建帮到现在差不多有二十年了,初期跟绝大部分黑帮一样都是靠卖盗版光盘起家,而后将手伸进了建筑业,娱乐业,在洛城势力不小,老大‘雷老虎’,军师‘豺狼’都有些真本事,一文一武合作无间,近些年吞并了不少小帮会,不过说来奇怪,这帮会行事相对低调,属于偷偷摸摸捞钱的那种,好几次洛城扫黑都被他们躲过去了,不知为什么会冒出来像蝈蝈这样的嚣张人种,简直是给帮会惹祸。

顿了顿,轩辕烈又说虎狼帮最富传奇色彩的人物不是雷老虎也不是豺狼,而是一个绰号‘血麒麟’的打仔,二十出头,十几岁出来跑江湖,名声不显,而后消失了五年,没人知道这五年里他干了什么,总之再次出现在洛城的时候,他单枪匹马挑了‘鱼栏档’,砍翻七十六人,一战成名,后被豺狼招安,现坐虎狼帮第三把交椅。

“阿烈,会不会太夸张啊?一人干掉七十六人?”

“这是真的,现在网络上还能找到当年血麒麟单挑鱼栏档的监控视频,老大你等等,我这就把网址给你发过去,你瞧瞧。”

很快轩辕烈发了个视频过来,视频总共有十分钟长度,在播放到一分十二秒的时候,一名提双刀的年轻人出现在街角,一言不合挥刀就砍,那一桌正在吃饭的鱼栏档成员猝不及防被瞬间砍翻在地,紧跟着四面八方涌出几十人将年轻人团团围住。

几年前的监控探头清晰度远不如现在,我瞧不清年轻人的表情,只知他爆发力极强,续航能力也超出常人想象,足足打了八分钟,竟是一步不退,硬是一人双刀砍翻了周围的全部混混。

这其中当然有很多水分,但血麒麟有真才实学也是不假。

我默默关掉视频,心中惊诧。

蛇爷常说:人外有人,山外有山。切勿小看天下英雄,果然如此。单从身手上来看,他似乎比小狼崽子沈浪还要更胜一筹。当然了,那是指在沈浪去地狱训练营之前,我相信以沈浪的心性,从训练营出来肯定会带给我一个天大的惊喜。

正琢磨着什么时候找机会见一见这个绰号‘血麒麟’的打仔,洛城方向一阵尘土飞扬,几十辆面包车呼啸驶来。

来的好快!

我眼睛微眯,客场作战的最大缺点就在于援兵速度,这要是在东城市区内,我随便一个电话十分钟内能叫几千人,可惜……我这是在东洛交界。

“糟糕了,张老大你快躲躲,他们来了好多人!”导演和黄奇他们都飞快冲到我身边劝道,一反常态的是云筝,她竟是表现的相当镇定,不知小脑瓜里装的是什么。

“我要是跑了你们就遭殃了。”我摇摇头,“没事。”

说话间车队已冲至跟前,包扎好伤腿的蝈蝈被两名手下搀扶着从车上下来,微微一愣,旋即面露狰狞,“小子,你真是有种,竟然不跑?难道不知道自己摊上大事了?”

我笑道:“哦?有多大?”

“老大!就是这小子打伤的我!”蝈蝈转身对车内的人喊道。

率先探出车门的是一只铮亮的鳄鱼皮鞋,紧接着一名背头男子的上半身出现,他嘴里叼着粗壮雪茄,身着风衣,背着一只手,脖子上系着条夸张到近乎荒诞的雪白狐狸围脖,狐狸脑袋垂在胸前。

他只是淡淡看了我一眼就将目光收回,眼神炽热地望向云筝,后者并不畏惧,与他对视。

男子一步并两步的前行,来到距离云筝有七八米的地方站定,背在后面的右手伸出,吸引人眼球的不是他手上那重达半斤的金戒指,而是一大簇鲜红的玫瑰花。

他露出小女人娇羞,羞涩道:“云……云筝小姐,我,我是你的脑残粉。”

噗通!

周围摔成一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