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欢迎光临小说旗!
错缺断章、加书:站内短信
后台有人,会尽快回复!
  • 主题模式:

  • 字体大小:

    -

    18

    +
  • 恢复默认

“咯,这是你的。”

刚从买主手上拿到银钱,廖雄就把其中六十五两,扔给了郑夏,又把二十六两分给其余几人,最后三十九两则自己揣进腰包。

郑夏接过银子,没有说话,直接收进口袋里。

五、三、二,这是县营众人心照不宣的潜规则,是指组队外出公干时,获得收益后的分配准则。

即出大力(击杀妖兽)的人获得总收益的五成,领队获得三成,其他人分润二成。

之所以会有这样的规矩,主要就是降低团队的摩擦,使得各队员之间不要因为利益分配而产生太大的矛盾。

团队任务普遍比较复杂,比如十个人一起猎杀一只妖兽,前九个人给妖兽造成了伤害,导致它战力大减,最后一个收尾,击杀了这只妖兽。

这个时候,要由最后这一人获得这只妖兽的全部利益,其他九人肯定不答应。

平分的话,其中出大力气(造成伤害最多)的人,心理又会不平衡,复杂战斗中也不可能会有人闲到去记住每个人出力多少。

所以干脆就定好一个规矩,找出谁出力最多,这个人拿大头,其他人按比例分配。

虽然依然有不少问题,但至少不会太过反对。

像是这次猎杀蛇妖,郑夏以身做饵绝对是出力最多的,若说廖熊他们一点力没出,也不对。

尽管他们一直蹲在岸上,到最后也没有和蛇妖发生实际的战斗,但他们的存在,本身就是一种出力的行为。

可以给蛇妖提供无形的心理压力,给郑夏提供大胆行动的底气,一旦出现问题,便能在第一时间提供援手。

肯定不能因为他们没有实际出手,而认为他们没有作用。

所以对于这种分成比例,郑夏没有说什么。

但没多久,磨盘村的村长拿着一个布袋和木盒递给了廖熊,说道:“廖大人,这是我磨盘村的一点心意,感谢县营的诸位,为我们村子除去大患...”

后面又说了一连串吹捧的话语,无外乎武艺高强、神勇无敌之类的。

廖熊笑呵呵的接过布袋和木盒,袋子里是一把碎银,刚好是二十两,木盒里则是两只上年头的山参。

他说道:“这次是郑小子出力最大,杀了蛇妖放了不少血,山参就给他补血,你们都没意见吧?”

“没有。”

“理所应当!”众人回应道,全都没什么意见。

他点点头:“好,那山参就给郑小子,剩下的银子按规矩分。”

先是从布袋里拿出六两碎银,又拿出四两分给众人,最后的十两连同布袋和木盒一起递给郑夏。

“接着。”

这回,郑夏接得有些迟疑,但众人的目光都看着他,其他人都拿了钱,他若是不接,岂不是别人也不该拿?

于是就将木盒和布袋接过,放在王肆的马匹背后。

很快,众人上马前往下一个地点。

马背上,在前方驾马的王肆低声问道:“郑兄,我看你刚才好像不太乐意拿银子。”

郑夏反问道:“县营出任务,衙门不给钱吗?”

王肆想了一下,“除了正常的饷银,每月还有笔‘平妖银’,是根据上个月外出任务次数,和击杀妖兽数量来定的。”

“一般也有个四五两银子。”

“郑兄是有什么问题吗?”

郑夏说道:“我只是在想,既然衙门出了银子,猎杀的妖兽也能换钱,就没必要再拿磨盘村人的钱了!”

他从身后拿过布袋,打开看了里面的碎银,说道:“磨盘村村长给我们的都是碎银,想必这钱是各家各户一起凑的。”

“寻常百姓多用铜钱,而少用银,这些钱对他们也是个不小的负担。”

经过这几天的生活,郑夏大致清楚一两白银在兰山县的价值。

大夏朝廷规制,一两银可换千文钱,而一文钱则可以在兰山县买一块比人脸还大的面饼,喝三碗凉茶,吃一碗素面,买两串糖油葫芦,城隍庙三根香,或是一两盐。

类比蓝星,这里一文钱的购买力差不多相当于新国两到三元。

一两银子千文钱足够县城的一户人家,一个月的吃穿用度,若是到了下面的乡镇,怕是够得上一年以上。

因为乡镇里面基本都是以物易物,少有金钱交易,除非是买某些必需品。

所以也导致,很多村子的百姓家里,基本没什么现钱,有也是铜钱居多,白银少之又少。

这也是为什么郑夏看到一袋碎银,会想到是磨盘村村民凑出来的原因,村长作为一村之长,还包括族长,在村子里绝对是大户。

这样的人家,家里肯定是有整银的。

若是由他个人拿出银子感谢,就算是为了体面也会拿出整银,而不是一袋子碎银。

王肆明白他的意思,回头继续驾马,言简意赅道:“因为对比练武的开销,那点钱不够。”

是啊,不够。

常人练武动则几年甚至十数年,将大部分时间都放在修炼里,又有多少时间去操持生计。

同时种田和修炼的不是没有,甚至兰山县大部分人都是这么做的。

可结果也看到了,他们就只是大部分人,遇到危险,还是需要专门修炼的武者来保护。

武者修炼,除了基础的吃炼外,还需要武器、药材,不是谁都和他一样有系统,杀杀怪物就能升级。

花费源点就能将身体所有明暗伤都给修复掉,其他人的修炼是靠时间和银子,堆出来的。

一个普通人,要修炼至锻体圆满至少要花费数年时光,以及几百上千两银子,只靠县营和衙门那点收入肯定是不行的。

妖兽这东西也不是遍地都是,在兰山县也卖不上价,便只能弄点外快,强行索要不好听,村民自愿感谢就合乎情理了。

郑夏坐在马上,想通了这一切。

他犯了一个常识性错误,即在新国报案找警察,找火警灭火是不需要再额外出钱的。

他们的设备和工资,是由国家财政负担,普通人通过工作,参加工业、农业、服务业等经济活动,便已经‘支付’过了。

但在大夏国却不是。

虽然这里的县衙也会给士兵‘平妖银’,但对比练武的开销不值一提,相当于工资只够正常花销,想买个‘四室一厅’是远远不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