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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旗 > 玄幻魔法 > 欧克暴君 > 第231章 致命晨曦(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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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纪元25年17月9日11时21分

他们在哈利奇河北岸的港口装载武器箱,库斯科纳尔城端坐在那宽阔的灰『色』河水对面。

工作很辛苦,但这些帝国士兵都是笑着的。

装完这些之后,他们会去吃顿饭,再喝一杯,然后就要出发前往港口了。

这些金属箱子饱经风霜,就像一口口小棺材,里面装满了丹恩2221型,这种新式步枪是经过了丹恩兵工厂改良的最新型号,也是当前世界第一流的后装步枪,他们估计会在两周之内用上这些。

微风沿着河道吹来,夹着大海和淤泥的气味。

这些士兵都来自安托卡斯第三卫戍师第六十一连,一个普通步兵连队,里面的士兵有些是经年征战的老兵,大部分还是是紧急征召的新人。

而洛克上尉必须确保他们士气高涨。

“是绿皮吗?会有多少绿皮?”

那些新兵总是在问,他们听说过绿皮,他保证说不会是绿皮。

“这是个演习,”

洛克这么回答。

“是展示军力,这是帝国在活动筋骨,向那些宵小和叛徒显示我们的力量。”

当然洛克是在蒙他们。

他点了支烟,站在树荫下抽了一口,他敞着深灰『色』军服的领口,晾干自己锁骨上的汗水。

洛克跟他的团长关系不错,他的团长也信任他,他还在皇家第一陆军师第九连里有朋友,这一定程度上要归功于对方和他是同乡而产生的亲善态度。

他的宫廷朋友说“欧克不仅仅是纸面上的威胁”,他说这次“很有可能是对阿斯旺地区盘踞绿皮的清除行动”。

洛克认为这是个傻到家的说法!

混帐绿皮,垃圾动物,在帝国边缘滋生,鼓起勇气来『骚』扰帝国,一点都他娘不是纸面上的。

这就是为什么要带上整支他娘的第三卫戍师,和整支他娘的第七卫戍师,还有所有帝国军队,把一切能搞到的部队都扔到阿斯旺那个『毛』都长不出的混帐地去。

谢天谢地,帝国要用一支能干掉一个王国的军队去把那个垃圾滋生地给推平了,在它们干掉你之前把它们干掉,也把它们的野蛮帝国给干掉!都干掉!

等它们挂了,没了,拜拜了,你就能松口气,再也没有什么威胁了,无论是不是他娘的纸面上的。

要用一支自从西方大征服以来,除了德雷卡苏战役之外再也没有出现过的大军,整整十支帝国最精锐的师,用它捅进那个腐烂的绿『色』心脏,臭烘烘的绿『色』大脑,还有他娘的绿『色』脊柱里,把那个绿皮根据地彻底给端了。

这是洛克上尉的个人看法。

看到连长士抽烟去了,士兵们放慢了手里的活,他们胳膊都有些疼。

雷恩是最年轻的,他嫩得不行,在一周之前刚刚紧急应征入伍。

他貌似得到过承诺,能在晚上出发之前有一个小时的时间,去和他结婚六周的妻子说再见,他难以忍受见不到她的念头,他逐渐怀疑那是个空头的承诺。

伊琳就在河对面的一个公共码头等着他,等着他在摆渡船的栏杆后面招手。

他不愿让她失望,她会在那儿等一晚上,以防他只是晚了,天会变黑,工厂的烟囱会在黑『色』的河面上投下黄褐『色』的闪亮倒影,她会冷的。

这个念头让他一阵心痛。

“把领子立起来!”

小卡夫拧着他的耳朵打碎了他沉浸,小卡夫只是他的名字,其实他岁数不小,是个老兵。

“开着衣领在大风底下干活。”

他斥责道:

“会冻伤的,小子!戴上帽子,立起领子,就算出汗也一样,你不想要冻伤的,相信我,那绝对比看到你老婆出轨还难受。”

22纪元25年17月9日12时12分

帅克在哈利奇河口拥有一片土地。

这块大约十亩的良田有着肥沃的黑『色』冲积土,这些土地是根据服役年数分配的,帅克服役过,躺在仓库里某张抽屉底层的那个早已泛黄的记录本能够证明,实打实的服役年数,跟随帝国的旗帜进军。

帅克曾经是帝国军人。

他服役了十八年,在雷蒂诺里库姆的战斗结束之后退役,当时他被称为“好兵帅克”,他拿到了勋章,荣誉缎带,还有记录本上的一个公章,并分到了与服役年数成比例的土地。

这是帝国不得已的举措,皇帝的金库里已经没有多少金币了,他支付不出那么多士兵的退伍费,只能将过去的皇家猎场和园林作为奖励赏赐给有功的退伍士兵,而这也只是少数幸运儿才能得到的恩惠。

但帅克恰好是其中之一。

但行政部门没有承担他的路费和搬家费,帅克只能倾其所有和成百上千的未来邻居一起抵达,当他踏上这边土地的时候,人们已经简单地管他叫“帅克”了,只有那些看到他左臂上暗淡刺青的人才会知晓他身为军人的过去。

新式的电灯点亮了繁华的库斯科尔纳城和坎贝拉要塞,上游因为森林遭到严重砍伐,导致河水不断冲刷下层层的泥土,也因此让河口覆满了厚厚的一层黑『色』淤泥,这使得那片河岸成为了库斯科尔纳附近最肥沃的土地之一。

这是个好地方,『潮』湿的空气中总飘着甜菜和卷心菜的气味。

帅克现在没有妻子,一心劳作。

他种植大片的艳丽花朵来装点库斯科尔纳城上流社会的厅堂与袍服,在换季的时候则为当地纺织业种植亚麻。

二者都需要临时劳动力,帅克常常雇佣附近家庭的年轻儿童,女孩负责挑拣并包装花朵,男孩则收割亚麻。

欧尔脖颈上的那根细链子挂着一枚凯蒙新教徽记,那是他第一任妻子的礼物,他们二人尚未熟识她便去世了,而他则加入了帝国军队。

这枚徽记,还有他的信仰,是他来到库斯科尔纳的原因之一,他感觉信仰在这个地方更容易存活。

至少,应该是这样的。

他的一些邻居,那些与他共处了十年,子女都被他雇佣过的邻居,时常嘲笑他的信仰,他们管他叫“新教徒帅克”。

另一些则与他一同到田地边缘的那座小教堂去祈祷。

现在是亚麻的季节,男人和男孩都在地里劳作,他们还要辛苦两周。

今天有很多船飘过海岸线,装甲舰,运兵船,供给船,帅克迎着太阳眯起眼睛眺望着,他能认出它们,不管他是农民,还是信徒,在内心深处他依旧是帝国军人。

他能认出他们。

他有种源自过去的感觉,这让他想起了挂在壁炉上方的步枪。

三更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