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自顾自地耍了把帅的风倾颜,还没回过劲儿来,愣是又被猛塞了一嘴的狗粮。
真是够……
真是够够的了!
平日里,都是她和小宸宸各种秀恩爱,狂撒狗粮。没想到啊,没想到!跑到这乡野之间来,竟然能被塞了满口狗粮!而且,还是这么一对老夫老妻!
还真是……
欢乐多啊!
风倾颜甚至怀疑,自己在这里,是不是有些多余?
要不,将清理工作交给大婶?反正,就是用棉球蘸着稀释过的灵泉水,将大叔那一脚的血擦拭干净。
正想着,听到门外传来了脚步声。顺子回来了,她便只好打消了这个念头。
小伙计风风火火地跑了进来,将玉瓶朝桌上一放:“小姐,您瞧瞧这些够不够!”
还未待风倾颜应声,顺子一低头,便看到了他爹那只放在条凳上,满是鲜血的脚。登时,吓了一跳:“爹!你这脚!”
他离开的时候,伤口虽然看着挺严重,可也没有这么瘆人啊!怎么这么会儿功夫,整个脚面都血肉模糊了!
“一惊一乍的!”顺子爹瞪了一眼,“就是出了点儿血!大惊小怪什么?!”
“可是——”听他爹这么说,定睛一瞧,顺子挠挠头,不好意思地笑了:“呵呵,呵呵……眼花了,没看清楚!我还以为——”
“你还以为什么?”旁边冷不丁插过来一句。风倾颜一边伸手将玉瓶拿了过去,一边幽幽地笑道:“以为本小姐将你爹的脚剥皮抽筋了?”
不得不说,乍一看上去,整只脚都血淋淋的,脚面上还有一个铜板大小塞着棉花的大洞,的确是挺恐怖的。
“小姐……”被打趣了的顺子,有些局促不安。“小的,小的不是那个意思……”
“嗯。”她当然知道他不是那个意思,只不过是开个玩笑罢了。不咸不淡地应了一声,打开玉瓶,将里面的东西倒入空碗中。
白色的小虫子,长不足一寸,在碗底蠕动着。打眼粗略一数,的确不多,将将也就二十余条。
看着有些膈应人,却也算都是干干净净的。看样子,小伙计都是挑着干净的捡的。
“小姐,这些……够不够?”顺子探头朝碗里看了看,“入了秋,天气转凉了,这东西还真是不多!就这,还是找了五家才凑够的!”
“今日的够用了。不过,你还得再继续找一些来。你爹这脚,怎么说也得用个三、五日的。”风倾颜将碗放到大铁壶的壶嘴下方,“大婶,再倒点儿水!”
顺子反应快,连忙拎起大铁壶:“小的来吧!”
“也好,正好啊,你学着点儿如何弄。哎?!行了!够了!”
顺子放下大铁壶:“小姐,您是说……让我给我爹他……”
“对啊!你不弄,谁来弄?大叔、大婶?还是你妹妹?”轻轻地晃了晃手中的碗,让那二十来条小白虫子均匀地在水中散开。风倾颜抬起头,微微一挑眉,“怎么着,嫌脏啊?”
“不!不!不!”顺子忙不迭地边摆手,边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