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不厌诈。
丁牧已经在正面战斗的过程中压制了辐射兽,辐射兽想要保住族群,才向丁牧妥协,丁牧为了麻痹对方,才假意同意,实际上一直都在等待机会,对辐射兽头领一击必杀。
既然辐射兽赶路的神通只能用来赶路,那他们在施展神通的时候,对外界的防御必然不足,一直都隐藏了身形的无杀才能一击得手,再配合丁牧,做到了一击必杀。
刺穿辐射兽头领的脑袋和心脏之后,丁牧就禁锢了辐射兽头领的气息波动,并趁着辐射兽头领死亡之前,施展混沌诀,看看能不能吞噬辐射兽的元神,得到一些关于辐射兽的消息,最好是得到辐射兽赶路的方法,或许将来能用得上。
辐射兽头领是万万没有想到丁牧会在这个时候下杀手,难道他刚才说得还不够明白吗?
只要有一只辐射兽逃离,等待平阳星的就是被毁灭的结局。
但是让他震惊的是,一股冰冷的气息在顷刻之间扩散开来,无数杀意出现,对剩余的近百只辐射兽发起了无差别攻击!
施展赶路神通的辐射兽没有战斗能力,受到杀意攻击之后只能凭借肉身抵挡,虽然不会受到致命的伤害,但是速度就难免慢下来。
在辐射兽展示赶路神通的时候,丁牧已经看出来这个神通的大概原理,就是借助辐射能量不断加速,随着时间的推移,辐射兽的速度将会达到一个极限,按照理论来说,这个极限很可能是无限接近光速,所以辐射兽才能在浩渺无垠的太空中旅行。
但这个神通有个致命的缺点,那就是在加速过程中不成受到影响,否则加速的力量受到影响,他们的神通就会被打断。
无杀发出的杀意虽然不能将辐射兽杀死,但也成功地阻止了辐射兽起飞,结果就是近百只辐射兽的神通纷纷被打断,而丁牧这边也已经完成了对辐射兽头领元神的吞噬,毕竟辐射兽在受到丁牧和无杀双重攻击的时候,已经注定了会死,丁牧只能在他死亡之前的几秒,尽可能吞噬他的元神而已。
之后丁牧双手打出法诀,展开雷剑领域,对剩下的近百只辐射兽发起进攻。
没有了辐射兽头领的领导,剩下的辐射兽虽然还有近百只,但已经不成气候了,尤其是他们无法再保持进退有据的章法,陷入了各自为战的困境,而丁牧则可以凭借强悍的战力和空间护罩的厉害,对他们各个击破。
更不要说还有无杀在旁边协助,就连林诗慧也从随身空间出来,不断激发空间波纹、空间裂隙对辐射兽发起进攻。
十分钟后,这近百只辐射兽就在丁牧、林诗慧和无杀三人的联手进攻下,悉数死亡!
至于剩下的修为不到仙帝第十层的辐射兽,也被丁牧三人找到,直接杀死,如此才算是彻底绝了后患。
不能怪丁牧心狠手辣,而是他真的信不过辐射兽。
他不可能一直留在平阳星,如果辐射兽去而复返,对平阳星展开报复,平阳星上的无数人类炼气士就要遭受无妄之灾,所以丁牧也不能心软,必须将这一百多只辐射兽杀死。
见惯了大风大浪,丁牧对这种使诈的手段,并不觉得有什么,要怪也只能怪辐射兽生存的环境太过单调,但凡换成有点阅历的人类炼气士,都不会轻易上当。
把周围的辐射兽尸体击中到一起,林诗慧打开随身空间,将这些尸体全都装进去,等回到平阳星之后再彻底焚烧,化为灰烬,如此才算是真的放下心来。
处理完这些,丁牧才有时间整理他从辐射兽头领元神内得到的消息,他发现太空中的辐射兽之间都会保持联系,如果某个族群的辐射兽遇到麻烦,可以通过特殊的方式将消息传递给其他辐射兽,进行求助,而值得庆幸的是,辐射兽头领还没有来及向其他辐射兽族群发出求援的信号,否则就真的麻烦了。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消息引起了丁牧的主意,那就是在太空之中,竟然也有秘境存在,而且秘境的数量还不少!
这个发现让丁牧有些惊讶,心中生出了一个猜想,难道在更高的维度里,也有辐射兽这样的生物存在?
又或者说,更高的维度,其实就是一个更高层次的宇宙?
在更高层次的宇宙中,自然也有适合居住的星球和不适合居住的太空,而在太空之中,就有大量辐射兽出没?
要不然怎么解释在太空之中也有秘境存在?
自在剑的声音适时在丁牧脑海中响起,“你想什么呢?更高维度大能建立的秘境一般都是依托于适合人类炼气士居住的星球存在的,但如果这颗星球被毁灭,秘境却有可能继续存在,只不过会进入太空之中,所以在太空之中,也是有秘境存在的。”
丁牧恍然,“原来是这样,我还以为在更高的维度中,也有辐射兽或者宇宙的存在呢。”
自在剑又道:“你没猜错,在更高的维度中,确实有辐射兽存在,那里的辐射兽更加厉害,根本不是你在这里遇到的辐射兽能比的,至于你说的更高维度是否也有类似的宇宙存在,我就不知道了,那不是我能接触到的了。”
丁牧停顿一下,又问道:“那你能确定,太空之中的秘境不是更高维度的辐射兽建立的吗?”
“不能确定,你自己看着办吧。”
留下这样一句话,自在剑就不再说话了。
丁牧无奈,转念却又笑了,因为他觉得自己想得太多了,距离这里最近的秘境,都要以亿万公里来计算,根本不是短时间能赶到的,除非能得到辐射兽的赶路神通,但是很可惜,丁牧吞噬辐射兽头领的元神,并没有得到辐射兽的赶路神通,想要进入秘境历练,有些不太现实。
不过丁牧还是把他得到的消息告诉了林诗慧,谁知林诗慧却眼睛一亮,“你想去秘境历练吗?我或许有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