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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旗 > 都市言情 > 太子有喜 > 第500章 沸沸扬扬僧情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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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奴,你不问临走时,洛麟羽对我附耳说的是什么吗?”连续跑马三天后,千玉楼终于在歇息时主动问道。

她明白雪奴是因为信任她,才没有太强烈的好奇心,只要能和她在一起,他可以什么都不问,什么都不知道。

他不问,她却想说,也必须说。

雪奴温柔浅笑:“说的什么?”

既然她想说,他就问。

“缩骨术,”千玉楼扭脸转往凌云城方向,幽幽道,“她居然会缩骨术,还将缩骨术的修炼方法口授给我了。”

“缩骨术……”雪奴不懂,“是门武功吗?”

“算是吧,”千玉楼重新看向自己的小男人,“习了它,我能改变高矮胖瘦及容貌,连你都无法认出。”

雪奴陡然睁大眼,随即忐忑:“那、那……”

“放心吧,我不会让我最爱最爱的夫君认不出我,”千玉楼伸臂一把揽住他,“若我早就学会缩骨术,这次也不用头戴帷帽、遮遮掩掩来大正了。”

雪奴仿佛明白了什么:“用处很大?”

“嗯,”千玉楼微笑,“很大。”

雪奴半晌才道:“洛麟羽他,真的是个好人,对我们一家很好很好的人。”

“所以我留在赤风,并不仅仅是因为受红衣无脸人威胁,而是心甘情愿想为洛麟羽做点什么~~虽然我到现在也不明白远在赤风能帮到他什么,”千玉楼想挠头,“走一步看一步吧,反正赤风那地方不错,咱们就当全家出国旅游了。”

雪奴露出笑容。

两人一同看向在旁边踢腿玩耍、无意识中舒展筋骨的宝儿,满脸幸福。

天地再大,最幸福的事,也不过身边有个他她,和他她有个娃。

有这么两个人,走到哪里都是家。

团聚后的夫妻俩甜甜蜜蜜,一家三口快马赶往边境,洛麟羽这边却在为皇祖太妃举行简单的葬礼~~在仙桃山择地,直接埋进去,不要任何陪葬品。

这是她的第一个愿望。

洛麟羽可以满足。

第二个请求更简单:接手墨染。

洛麟羽也答应了,让它成为御猫。

然而她无论如何也没想到,这是一只虔诚修炼、却始终无法得道的猫。

皇祖太妃也不知,不然不会将一只修炼多年的猫托付给她。

猫的名字很好听,墨染。

可到了洛麟羽手里,就比较惨了。

洛麟羽叫它小黑子。

果公公初次听到时,一个没忍住,噗的一声就乐了。

但他好像看见墨染不屑地翻了翻眼睛。

他怀疑自己看错了。

揉揉眼睛,果然是一时眼花,墨染分明和普通猫没什么两样。

于是转身去寻十二神兽,那些小家伙的身体和翅膀好像长大了些,比以前更漂亮,也比以前更能吃了,若非属于皇上,吃住宫里,平常百姓真养不起。

洛麟羽批完奏折后没有撸猫。

她从未养过猫,便无那个习惯。

白日里,墨染除了吃,就是把自己盘在某个地方,或龙床,或软凳。

而一到夜晚,它便没了踪影,直到快天亮,才重新出现。

对于它的行踪,洛麟羽不管不问,只提供食物和栖身之地。

其实也顾不上问。

春闱在即,凌云城已聚集东西南北各地赶来的学子,从十几岁到五十几岁,什么年龄段的都有。

对于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文弱之人,拼命读书、参加科考是他们唯一的出路。考上了,功名利禄;落榜了,只能再等三年。这三年的时间里,要么家人继续供养,要么自己先找个差事糊口。

因二月初九就正式开考,路程远的外地学子在年前腊月甚至冬月就出发赶往京城,至正月下旬,基本到齐。

在所有赶考学子中,只有很少的一部分人在京城有亲朋好友可借宿,大多数外地考生都住客栈,而他们互相结识后,也会为省钱而搭伙合租便宜民居。

考前的时间,有的埋头苦读加紧复习,有的则视其为一种联络机会,在互相走动邀请中,三五成群地或游街看景,或举杯吟诗,尽行风雅之事。

当然,这些文雅之事的背后目的并不单纯,少数头脑灵活的学子,是希望能在公开场合多出几次风头,成为凌云城上流社会人士的闲谈话题,继而被时不时邀请,参加名流宴会,吟诗作赋,与着名诗人、贵族等有幸结识。

而一旦挤进那个圈子,便能在一群文人的互相吹捧下,知名度越来越高。

知名度高,就会引起各方甚至主考官的特别关注,这对参考学子来说,是相当有利的,尤其是没有可靠关系、强大背景可利用的学子。

当然,也有前往美人坊喝花酒的自诩风流倜傥者,更有避开众人独自拜见朝中同乡的蝇营狗苟之辈。

除了涉及会试诸事的各种猜测,可谈论的话题很多,而今年,在众学子和百姓口中长盛不衰的话题,却是一位和尚写的两首僧情诗。

其中一首无名诗是:

孤僧独步往东游,

风影难遮姝路求。

智觉本已驱三垢,

昨夜骤添思羽愁。

另一首则是:

晨暮经香诵我佛,

情魔入心渐知薄。

憾手折尽离别柳,

点滴善忆阿难陀。

佛教信众或对佛经有所了解之人,一般都能看出,第一首诗中的智觉二字,应出自菩提之意译觉、智、道。

三垢则是三毒~~贪欲、嗔恚、愚痴三种烦恼的又称。

在佛教,一切烦恼皆通称为毒,然,此三种烦恼通摄各界,系毒害众生出世善心中之最甚者,能令有情长劫受苦而不得出离,故特称三毒。

而第二首中的阿难陀,乃佛陀的堂弟阿难,出家后为佛陀侍者二十余年,善记忆,佛陀说法时,他听后皆能记诵,被誉为“多闻第一”,为佛陀十大弟子之一。

除了佛教专用词,两首诗写得可说是通俗易懂,一眼即明:这个早晚念经、一心奉佛的和尚,已经爱上某个女子,动了凡心,并在无奈又痛苦的离别后,像阿难陀一样日夜回忆思念心爱之人。

遗憾的是,他们虽能从诗中看出作者是个和尚,却不知到底是哪家和尚,更别提姓甚名谁、法名法号。

略微可弥补遗憾的是,他们知道那个女子的名字中,定然有个“羽”字。

但他们,打死都不会联想到当今帝王头上。

不过,无论如何,和尚写情诗这件事,都够人们茶余饭后或大嚼特嚼,或细推慢品,在兴致勃勃中不断做出各种或劲爆或缠绵的剧情猜测。

尤其是那毫无雕刻痕迹、一气呵成的石间字,已被武林人确定为力透指尖的真气所写,这一点,更为震动人心。

一个和尚,一个内力深厚的佛教和尚,一个本该身心纯净的和尚,竟然在修行中结了俗世情缘,继而贪恋红尘。

然而,正是这份诚挚而深重的痴痴爱恋,如同花儿终于盛开的爱恋,却更被文人所喜。

尤其是风流多情的文人墨客。

如此动人心弦的爱情故事,绝对是引发诗潮、灵感汹涌的作诗好题材啊!

日子过得千篇一律、久之无聊的百姓也有了新鲜话题,宅内宅外、大街小巷,皆对此事津津乐道,议不知疲。

在凌云城传得沸沸扬扬的事,自然也会进入洛麟羽耳中。

她微微抬头,仰望天空,久默无语。

尚寒的春风中,雪发轻轻飘动。

两人已相隔甚远,血融咒的作用极为浅淡,浅淡到无。

可他……

普真,你心里,当真生出异性之情、男女之爱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