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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要签名。”樊佳在旁边桌嘟哝。

许梦山:“嗯,我也要。”

尤明许不理他们,还是和殷逢安静对坐而食。她心中的感觉,依然有点新奇,有点古怪。眼前这么个人,刚遇上时窝囊废似的,现在还死乞白赖住到她家去,雏鸟般围绕着她身旁打转。可他居然是个名人,别人还以拿到他的签名为荣。

“回去给我签一个。”尤明许淡淡地说。

殷逢立刻笑了,用力点头:“嗯!明许你看。”吐出舌头,给她看自己的舌头可以打卷,中间还卷了一根豆芽菜。

“好好吃东西!”尤明许说。

他低下头,然后舌头又飞快吐了一下,再卷回去。

尤明许失笑。

身为一名优秀刑警,尤明许对于周遭环境,还有人群动向,是拥有敏锐感知和直觉的。譬如此刻。

她吃了几口,忽然感觉到周围气氛不太对劲。微抬眸,就见远远近近,不少警察都低语着望着这边。1点半方向、3点方向,9点、11点方向,都有人从怀里掏出小本本和笔,神色跃跃欲试。还有好几个人,在往这边走来。

这一桌,俨然已成为食堂里隐隐的风暴中心。

而对面那人,还在边吃边玩,丝毫未觉。

尤明许觉得,殷逢应该不愿意被围困在这里,那么多人的簇拥,甚至会令他无所适从。主意一定,她拍拍他的手,起身:“跟我走。”

殷逢立刻站起来。于是就在众目睽睽之下,两人抢着在人潮蓄势待发围拢之前,跑了。

尤明许一口气带着殷逢,走回自己办公室。她是在一个大间,和队里的人一起办公。此时屋里只有一两个人趴着睡觉。她把他领回来了,才觉得是烫手山芋,现在往哪儿扔?

殷逢还站跟前,巴巴地望着她,嘴上还沾着油。

她抽了张餐巾纸递给他:“擦擦。”

他眸光居然闪了闪,不接,不动。

“什么意思,要我给你擦?”她问。

“我不知道哪里脏。”他说,“我觉得不脏啊。”

尤明许心里愁着呢,随口说:“过来点。”下意识就抬手,往他嘴角擦去。

他立刻把嘴嘟起,方便她擦拭。尤明许一边在手机里翻陈枫的号码让他过来接人,一边手上擦着。触手很柔软,男人下巴的线条干净,轮廓清晰,唇形饱满。还有轻轻的热气和一点湿润的感觉,擦过她的手指。尤明许擦了几下,顿住,丢掉纸,头也不抬地说:“好了。”

殷逢摸摸自己的嘴角,像是自言自语般说:“明许擦得就是干净。我的嘴巴现在就像新的一样。”

这是什么鬼比喻?看着他认真明亮的眼神,尤明许转过脸去,再次失笑。

打了三遍,陈枫的电话还是无人接听。

尤明许抬头看着殷逢,犹豫了一下,问:“你自己能找回家里去吗?”

她提到“家”这个字,不知怎的,让殷逢心口热了热。但他还是低头,避开她的直视,慢吞吞地答:“我……找不到。”

尤明许按了按太阳穴:“我叫个车,告诉司机地址,把你送回去。”

他又静了几秒钟,小声说:“我不想一个人坐车,也不想坐陌生人的车。明许你还有多久下班,我们一起回家好不好?”

——

尤明许埋头工作了好一阵子,不经意间抬头,就看到会议室里那人,跟条无骨虫似的,深陷在椅子里。两条腿还抬起来,架在会议桌上。鞋是脱掉的,露出印着奥特曼的袜子。看得出他很无聊,可还是不肯走,非要等她。

刚才殷逢提出等她下班的要求,她没有立刻拒绝。当然不是准备答应,而是身为一名警察,他那句“不想坐陌生人的车”,触动了她的神经——她想起在西藏,殷逢的遭遇。他心中若对此有恐惧,亦是人之常情。

可她手头还有工作,放不开。只能暂时把他丢在无人会议室。好在他手里有很高级别的通行证,也不算违背规定。

结果她这一忙,就忙到夕阳西下。

期间,殷逢不是没趴在玻璃上,巴巴地望着她。还望了好些次。但尤明许都没工夫搭理。樊佳和许梦山看到他俩的状态,都很兴奋。许梦山说:“尤姐,明天别带孩子来上班了。看着怪可怜的。”樊佳摇头叹气:“可怜啊,堂堂一个大作家,为博冷面女警欢心,甘愿为笼中鸟、掌中物……”

尤明许:“你们没有工作要忙了吗?滚。”

等到落日余晖遍洒走廊,办公室里的人走了一大半,尤明许这才伸了个懒腰,忽然一愣,转头望去。

殷逢不知何时,蜷缩在椅子里睡着了。

黑色皮椅虽然宽大,但对于他一米八几的个头来说,还是显得窄逼。但他硬生生全身蜷了进去,把椅子塞得满满当当。长腿蜷缩着,双手抱膝盖,头靠在膝盖上。一张俊脸陷在黑色里,更显白皙。嘴角还淌着一条口水渍。

这么睡,怎么会舒服?尤明许忽然冒出这个念头。

她快速把东西收拾好,此时办公室里人都走得差不多了。她走进会议室,到了他跟前,又看了几秒钟,才轻拍他的头:“殷逢、殷逢……”

他睁开眼,孩子似茫然又无助的眼神,望了望周围,最后停在她脸上。

然后,朝她伸出双手。

尤明许一愣之后,额头神经跳了跳,说:“手放下。我不会抱你。”

他不出声,慢慢放下手。

尤明许:“穿鞋。”

他弯腰把鞋穿好。

尤明许看到他脚上那双漂亮的小白鞋,心又软了一下,放软语气说:“好了,我们回家了。”

“嗯。”殷逢用力点头,又开心地笑了。

“明许,这个嫌疑人也许在说谎。”

尤明许一愣,循着他的视线望去。会议室的墙上贴满案件资料和照片,其中一角,是别人经办的一起入室强奸案。因为是晚上,受害人又慌乱,所以没有提供什么有关罪犯的有效信息。

尤明许匆匆扫了眼资料,问:“什么意思?”

殷逢盯着墙,说:“案发是昨天晚上10点多,天气预报下雨。嫌疑人就住在受害人楼下。警察赶到时,他的鞋和外套是湿的,还有泥水污渍。他说自己整个案发时间段都外出散步了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照片上玄关收拾得非常整齐干净、一尘不染。鞋和外套一眼就能看到。

可他家其他地方的照片,包括衣帽间、客厅、卧室,都很邋遢凌乱,一看就很久没收拾。可见他平时的起居习惯。人们总是想要把伪装的证据,更加清晰完美的呈现给别人。却往往会忽略微小的行为逻辑和习惯。我认为一个平时就很邋遢的人,在深夜里,不知道会有人来拜访的前提下,突发奇想单独把玄关这一个地方整理得干净整洁的行为可能性,是非常小的、不合常理。尽管你们还没有找到实物证据,这却是一条非常明显的行为证据。”

倒豆子般一口气说完后,殷逢自己呆了呆。

尤明许看了他几秒钟,掏出手机,转头和负责这起案件的警察,通了个简短的电话。挂断后,就见殷逢手挠着后脑勺,不知道在想什么。

尤明许心中忽然有一丝唏嘘。

“走了,回家。”她说。

他似乎已经将刚才的事忘得一干二净,欢欢喜喜双手插裤兜里,紧跟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