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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旗 > 都市言情 > 女鬼哪里跑 > 369 巫蛊诡奇,虫潮来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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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母狗肚子忽然炸开,一时满地血腥。

可小道士眼里,却没看到那一地的鲜血。他死死地看着,那从母狗肚子中滚来的一团漆黑。

那漆黑如球,滚到地上后,忽地散开。散成了好大一片,一大片诡异恐怖的,怪虫。

那虫,如小拇指般粗细,有八足,浑身上下遍布漆黑甲壳。脑袋似没有眼睛,却有一张好大的大嘴。

那嘴张开,竟比它的身子大上三倍有余,嘴里,竟满是两排锋利的利牙。

这嘴即便大张,其实也不会很大,最多不过两个手指头。可看着这大开的嘴,小道士却从心里泛起了一阵寒气。

而如果不是一只这样的怪虫,而是无数只这样的怪虫,密密麻麻地,高昂着头,张开大嘴,飞快地,向你扑来?

小道士岂止是从心里泛起了一阵寒气,这一刻,他只觉得自己浑身上下发麻,一时竟僵在当场。

就在这短短的一失神间,那无数密密麻麻的怪虫,已从四面八方齐齐围了上来。

小道士打了个寒颤,惊醒过来,然后发现,自己竟已被困在了当中。

竟再无路可逃。

一时,小道士汗流如雨下。不由地,他看向了手中的剑。他宁愿挥剑自刎,也不愿被这无数的怪虫,一点点地吞噬个干净,甚至可能连骨头都不剩!

可就在这时,小道士发现,那最靠近它的虫子竟然越走越迟疑,再不复方才般,八足拨动间行走如飞。

小道士脑中灵光一闪,他往腰间一抹,破邪符出,落在脚下。果然此符一出,附近的怪虫立时一阵骚动,竟慌不迭地避开。

好,有用!毫不迟疑,小道士用破邪灵符并桃木符,摆出一个破邪阵。

此阵一出,所有的怪虫拼命逃窜,一时虫挤虫,虫叠虫。不过十几个呼吸间,就逃到了门口,在那穿梭徘徊,不敢进,亦不敢退。

小道士哈哈大笑。

这时,一阵异味飘来,似香似臭。小道士急急用衣袖捂住嘴,却并没有觉得有何异样。

只看到,无数的怪虫汇成一股虫潮,向某处爬去。

小道士长松了一口气。

这股虫潮,实在让人胆寒,小道士自不敢离开破邪阵,只能眼看着虫潮离去。

他也不急,微微一笑,喃喃说道:“天,已黄昏了哦!”

再过一会,天黑了。

小道士长吁了一口气。

最危险的时刻,已经过了!

他活动了筋骨,待身子松散了,便在院中盘膝静坐。

三更时分,外面一盏灯笼移来。提灯笼的,是白衣如雪,脸上有春风,眼中有春水的白衣人。

看到满地的血腥,白衣人大惊:“杀满楼一次任务,向来只派出一名杀手。怎地竟还有一波刺杀?”

小道士苦笑着,一指狗肚子。

白衣人举起灯笼一看,忽地闪身飘开,他声音发颤,叫道:“蛊术,竟是蛊术。”

小道士叹道:“还不是普通的蛊术,是巫蛊之术!”

白衣人摇头:“不对,定是不对,巫蛊之术便是在苗疆,懂得的也寥寥无几。其诡秘处,遇之者必死,你怎么可能还好好地在这说话。”

小道士笑道:“好在我还有几分运气。来的若是普通的毒虫,说不定我还真就死了。可若是巫蛊之术,那些蛊虫已近似于邪物。对付邪物,我却有的是办法。”

白衣人呆了呆,才明白过来:“是极!你可是名满临安的小神仙,驱鬼除邪,正是你所长。”

“天一道长,能挡得住杀满楼的两波刺杀,你,可为我友。”

将灯笼放到地上,白衣人一拱手,正色说道:“在下,白衣杜春水!”

说出“白衣杜春水”这名号时,白衣人抬着望天,一脸的傲然,似乎在等着小道士“纳头就拜”。

怎么又是这样啊!小道士心中腹诽,他草草地一拱手:“天一派道士张天一,久仰杜兄大名。”

他嘴上说着“久仰”,脸上一丝“久仰”的意思都欠缺,杜春水自然看出了他的敷衍,苦笑道:“想不到名动江湖的天一道长,竟对江湖之事全无了解。”

小道士奇道:“我并非江湖中人,自然不关心江湖中事。还有,我什么时候名动江湖了?”

杜春水叹道:“因为你有一个好妻子啊!”

“血海飘香许若雪,论姿色,江湖美人中,可能不得第一。可论剑术,毫无疑问,江湖女儿中,她必是第一!”

“有绝色的姿容,再有绝世的剑术,还有显赫的身世,这种种相加,毫无疑问,许若雪便是江湖侠少,尤其是剑道高手心中,最想娶回去做妻子的侠女。无数人都曾好奇过,天下间哪位侠少,能摘得这朵江湖中最娇艳的鲜花。可谁能想得到,绝世女侠许若雪,到最后没有嫁给哪家的侠少,却是花落到了一个道士的怀中。如此一来,你想不名动江湖,也绝不可能!”

小道士苦笑:“原来如此!”

两人坐下。

杜春水说道:“我习剑十五年,曾与李慕白一战,五十回合内,不分胜负。”

“我平生自视其高,自认定力了得。曾在瀑布下练剑,任大水冲刷,端坐一个时辰不动。可跟天一道长相比,我这自以为傲的定力,就呵呵了。”

“生死当中,烈日之下,不吃不喝纹丝不动足足四个时辰,我平生轻易不服人,天一道长,今日我却得服你!”

“哎,只可惜此处无酒。不然,我当与你不醉不归!”

小道士笑道:“我是道士,修道便是修心。若心力不足,我何以得登大道?所以这个,不提也罢。”

杜春水摇头:“你却太低估了自己。依你毅力之坚、剑心之明、眼力之准、出剑之快,你便是不修道,改修剑术,这江湖年轻一辈中第一高手的名号,哪里还会轮得到什么李慕白,必会落到你头上!”

“你有如此绝世之才,怪不得堂堂血海飘香,会雌伏在你身下。正当如此,合该如此!”

说到兴起,杜春水往石桌上一拍,大喝一声“干”,然后端起一碗“酒”,“咕噜噜”一口干下。

小道士一笑,也端起一碗“酒”,敬了一下,也“咕噜噜”一口干下。

杜春水哈哈大笑:“手中无酒,心中有酒,这一碗,干得好生痛快!”

小道士笑道:“是极!”

放下“碗”后,小道士问:“那杀满楼既然如此神秘,杜兄又是从何得知,他们会来刺杀我?”

听到这话,杜春水沉默了一会,沉声说道:“这事得从三年前说起。”

“三年前我有一知己,使得一手快剑,与我意气极是相投。曾有段时日,我与他每日里饮酒比剑,过得不亦乐哉。那关系好的,别说性命,只要对方一句话,便连妻子,也能拱手相送。”

“可有一日,我这好友竟死了,死在了杀手手下,被一箭穿喉!”

“我闻讯赶到后,大哭了三天,当场立誓,终我一生,必手刃这杀手,为他报仇!”

“此后三年,我无日无夜不在追查此事。在花了无数的心血后,我终于查出,此事是天下第一杀手组织杀满楼所为!”

“杀满楼的杀手在得手后,会按约定留下一个记号,以作证明。这个记号,楼中的杀手往往每次留得都不相同,且大是隐蔽。而杀我知己的那杀手不同,他留得记号很是明显,是用剑在人身上刻得一支红烛。烛头便是那伤口,烛泪便是人血。所以我便叫他,夺命烛。”

“这夺命烛每次杀人前,还有一个习惯,必会在目标门前,放飞一盏孔明灯。孔明灯里,必会放上一支红烛。放了这灯的第二天,夺命烛必会前来取这人的性命。前后六次出手,他莫不如此!”

“十天前,我追查夺命烛到了临安,请了一些朋友帮忙,请他们帮我关注下。而昨天晚上三更时分,你家门前,悄悄地升起了一盏孔明灯。”

“我知道,他来了。所以,我来了!”

“原来如此!”小道士叹道:“只是杜兄让我有了防备后,就不怕那夺命烛察觉到异常后,今天不出手,留待以后吗?”

杜春水自信地说道:“别的杀手可能会等,但夺命烛却必不会等。”

“想杀手杀人,首要便是神不知鬼不觉。便是杀了再多的人,杀了再重要的人,也得不动声色。可夺命烛不同,他自恃艺高人胆大,每次杀人留了专属的标记不说,还非得升起一盏孔明灯。所以我知道,此人极是心高气傲,且极是不忿自己的一身技艺,竟用来作这悄无声息的暗杀。”

“像他那种性格的人,说了今天要你死,便绝不会留你到明天。更不用说,一个不懂武功的道士,即便有所防备又能如何?至于四周可能有的埋伏,无妨,杀了人远遁便是。”

小道士拍掌赞道:“杜兄对这杀手的剖析,真真是精细到位。今夜夺命烛即然已现身,杜兄有没抓住他?”

杜春水尴尬了:“我本以为,夺命烛只是箭术了得,只配躲在暗处偷袭。却不曾想,他手上功夫竟不弱,轻功更是高明。竟在我和两个控鹤司高手的围杀之下,生生逃了出去!”

小道士大惊:“啊!”

我去,今日若非全神贯注,自己绝无可能避得过那追魂的箭。

难不成,以后每日都得这般提着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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