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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旗 > 历史军事 > 阉党奸佞 > 第1章 宅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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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新时代的网络名词,叫死肥宅,就是指那些每天捧着手机或是对着电脑屏幕,极少同人交流,且对自己的身体根本不在意,从不锻炼身体的人。

高志斌就属于这一类人,每天浑浑噩噩,过着死肥宅的生活。虽然叫肥宅,可是他瘦得皮包骨头的,一点都不肥。

为了省钱,他居住在京城一间仅有四平方米的地下室内。这座地下室没有窗户,无论外面是白天还是黑夜,居住在地下室内的高志斌对外面一无所知。

狭小的地下室内除了一张单人床,剩下的空间只够摆下一张小桌子,桌上放着一台几年前买的笔记本电脑。

地下室的天花板上已经挂满了蜘蛛网,无数痛苦的蚊子在上面,拼命的挣扎着。方便面盒堆满了墙角,下面的已经干了,最上面的几层面盒中残留着红红的辣椒和红油的混合物。方便面独有的刺激性香味与臭袜子、臭鞋味和汗臭味混合着,一阵一阵的往高志斌鼻子中灌。

高志斌对这一切闻而不闻,他坐在电脑跟前一动不动,就像是个坐化的老僧一般,身上的衣服脏得已经看不出本来的颜色了,至少一年没有洗澡的身上混合了方便面浓郁的味道。只有那对偶尔转动一下的眼珠子,还能证明他是个活人。

一年多没有剪的长发不知不觉的盖住了额头,遮挡住眼睛,影响他看电脑屏幕了,只有在此时,高志斌才猛的一甩头,油腻的头发一络一络飘起,头皮屑四散,像是下了一场雪。

高志斌可是每天宅在家里,一个星期只出去外面一趟,在小区的小卖部里买上一箱方便面,一条烟,然后回到他的地下室里,继续过着肥宅的生活。

他现在的工作就是刷单赚点钱,每个月刷单可以赚个三、四千块钱的工资,光是房租每个月就要去掉一千了。别说房东黑,这可是京城,小小的一间地下室月租一千不算贵了。

交完房租剩下的工资,每天都被他拿来打赏女主播,一个人扣除了房租,剩下的两、三千的余额,还了支付宝之后,还能再刷出来,他只留下三百块钱买方便面,两百块钱买烟,其余的全部拿去打赏一位叫桥玉萝女主播,就为了换到萝莉女主播一句“帅哥么么哒”。

可是他根本不知道,那些女主播开车豪车,住着豪宅,而给她们打赏的所谓土豪,每个月却只拿着三、四千块钱的工资。月收入只有三、四千的高志斌,居然在桥玉萝的粉丝傍上进了前十!

高志斌自称自己是行尸走肉,其实比行尸走肉还不如了,至少行尸走肉还会经常出去走走,而他就是整天宅在自己的地下室里,外面是白天还是黑夜都不知道,每天除了上网就是睡觉。

上网除了刷单、看女主播之外,就是玩游戏了。从一开始的魔兽争霸到后来的魔兽世界,再到英雄联盟、到现在最新的吃鸡,他都玩遍了。只要有新的游戏出来,他都会毫不犹豫的去试玩一下,然后充值。不过玩游戏也不是白玩的,他还给人当过代练,卖过号,赚来的一丁点外快,转眼又打赏给那个网名叫桥玉萝的小萝莉女主播,换来了好几声“么么哒”,让他感觉到浑身骨头都酥了,令他觉得桥玉萝爱上了自己。

可是有一天,高志斌在桥玉萝的小窝里挂机的时候,他发现女主播没有直播,但是视频没关。

这时候,桥玉萝正在卸妆。从未见过桥玉萝素颜的他饶有兴趣的盯住电脑屏幕,看着他心仪的女主播就像是电影《画皮》里面的女鬼一样,一层层的卸妆,最后露出了她的真面目:一位中年大妈。

“啊!鬼啊!”高志斌发出了一声堪比恐怖片女高音的惊叫声,他转身要往外面跑,却一头撞在墙上,这时候他才想到,自己的叫声桥玉萝听不到,而对方也不可能顺着网线来抓自己。

惊魂未定的高志斌此时才有一种自己被欺骗的感觉,他退出了桥玉萝的群,删除了电话、微信和QQ等一切联系方式,还发了一个毒誓说:“以后再看网络女主播就剁手。

就这样,高志斌还不解恨,一个电话把桥玉萝给举报了,那把桥玉萝素颜的视频发到了网上,结果没过多久,桥玉萝就被封了。

江山易改本性难移,说难听点,叫狗改不了吃屎。没过多久,高志斌再次粉上了一位女主播,这次他是看过了女主播卸妆后的视频,才下定了决心当她的粉丝。

很明显,高志斌对自己现在的处境当然是不满意的,他也曾经是位有理想的有志青年。

他家里出身农村,小时候家里很苦,他还有个姐姐和哥哥,父亲英年早逝,母亲含辛茹苦把三姐弟培养成人。为了他,姐姐高中毕业就出去打工了。高志斌也算是争气,从小就很听老师的话,一直是三好学生,高考考试了一座985大学,学习的是计算机软件专业。

六年前,大学毕业的高志斌有幸找到了一家好单位,成为一名收入高得令人羡慕的码农,每天面对的就是各种编码,他愉快的敲打着键盘,一个月稳稳当当的有十多万的收入,四年前还在京城按揭买下了一套房子。

可是好景不长,不久之后,高志斌的那位黑心老板弄出了个797。这可不是波音797,而是每天早上七点上班,晚上九点下班,每周工作七日……

作为一名码农,即便没有797,本来就没有正常的作息时间。从小读书优秀的高志斌,身子一直很差,一次在高强度的工作中昏迷过去,住进了医院。等两个月后,他身子康复了,却因为没有完成任务,被公司告知已经被辞退了,失去了工作之后,首付花了一百万,按揭了一年的房子也被银行收走了,准备订婚的未婚妻也跟着一位富二代跑了。

也许有人会问了:三好学生,不是德智体三好吗?身体那么差,怎么叫三好学生呢?错了,在学校里,三好学生其实就是读书好就行了,什么弱不禁风,什么品行不端和别的班干部勾心斗角,那些老师都不会看到的,只要学习好就是三好生。

高志斌班级自己就像是一身极品装备在游戏里面被一群人追杀,被杀了之后,敌人牧师给他复活了再杀一样,所有装备掉光了,被清零了,回到了一无所有的状态。

但是高志斌不想离开京城,他是一个凤凰男,是家里的骄傲,是全村人的偶像。若是一无所有的回到老家,将会忍受家里人和左邻右舍的白眼。

所以他没敢回家,在京城租下了这间地下室。再接下来,几次去外面找工作都因为身体原因被拒了。

对人生已经失去了目标,对未来失去了激情的他,从此迷恋上了网络游戏和网络直播,结果就变成了现在的样子。

想起在毕业时的那一天,高志斌雄心勃勃的对母亲发誓,一定要赚大钱,再娶个漂亮的媳妇回家光宗耀祖。可是现在……

但作为一名历史的爱好者,高志斌其实并没有别人眼里那么废。他爱好历史,尤其是明史。在各历史论坛,在贴吧里,高志斌经常同人争论。

自从前些年《明朝那些事儿》一书火了起来,网络上的阉党和东林党之争吵吵闹闹,从来就没有停息下来过。

而高志斌却比较同情东林党,在他眼里,东林党是代表商业士绅和海商集团的利益,若不是满清入主中原打断了华夏文明的进程,东林党和后来的复社是最有希望成为华夏第一个资产阶级政党,而大明的内阁制度,也是十分先进的代表。

在网络上支持东林党的他,每次都被人喷得体无完肤,遇上一些比较极端的网友,可是把他祖宗十八代的女性都给问候了。

想到了大明,高志斌心中突发奇想:“有了,我是个学编程的。几年前玩《帝国3》的时候,里面的中国是满清,让人看了很不爽。为何我不能自己设计出一个新游戏呢?这个游戏模仿帝国时代3,但是代表华夏的是大明,而不是满清。”

高志斌是一个说做就做的人,他开始动手了,先按照一步步的场景进行设计,等到把几个小程序组合在一起,就能形成一个大型网络游戏。

当然了,只凭借着他一个人的努力,这个游戏恐怕十年都不能完工。所以他需要寻找一批合作伙伴,大家齐心协力共同完成这个游戏。

可是很不幸的是,高志斌通过微信联系自己以前的同事和同学,希望他们能够利用业余时间加入自己的事业的时候,却遭到了他们无情的拒绝。

拒绝的理由很简单:“你这个项目太耗时了!还不一定能赚到钱,我们忙得要命,哪有时间和你瞎胡闹?”

高志斌连忙辩解:“这个游戏做出来,我们肯定可以赚到钱。”

对面发了个咧嘴笑的表情,其实就是嘲笑:“得了吧,外面那么多网络游戏,你小高做的能比得过他们?可别到时候白花了时间还白花了钱。”

被人拒绝也就算了,可是最令高志斌伤心的是,他从小玩到大的好兄弟张志刚竟然也拒绝了他!那可是多年的好兄弟啊,怎么能那么不够意思?

想起了张志刚这个多年的老哥们,高志斌心里就感觉一阵心酸,因为他们既是好兄弟,又是竞争对手。

张志刚和高志斌是同一个县城同一所中学毕业的,但张志刚是县城里的人,而高志斌则是通过优异的成绩,得到学校的推荐,从农村小学毕业之后,直接进入了县一中这座省重点中学,他是付出了比别人多几倍的努力才进入了县一中的农村孩子,就像是草鸡窝里飞出的金凤凰。

正因为能够进入县一中不容易,所以在学校里,高志斌总是付出比别人多几倍的努力。别人在打篮球,博得女生喝彩的时候,他在读书;别人在谈恋爱的时候,他在读书;别人在玩游戏的时候,他在读书。

可是张志刚就不一样了,这哥们出身在县里的一个富商家庭,而且此人头脑异常聪明,据说智商达到150以上!

正因为头脑聪明,所以张志刚用来学习的时间恐怕不到高志斌的一半。过目不忘的他,上课听老师讲一遍,就全部记住了,回家只要花上半个小时把布置的家庭作业写完,其他的时间不是锻炼身体,就是玩。就这样,他的学习成绩在年级了数一数二,为什么有时候考不了第一呢?就是因为有高志斌的竞争。

对于经常抢走自己第一名的张志刚,高志斌只能感觉很无奈,没办法啊,谁让这个家伙头脑比自己聪明得多?

更可气的是,比起弱不禁风的高志斌来,张志刚身强力壮,是个篮球高手,每次学校比赛,他精彩的表演总是赢得女生的一片喝彩声。再加上张志刚家里有钱,读书又好,自然得到不少女生的青睐。

从初中一年级开始,个子比同年级男生要高,相貌英俊的张志刚身边就没少过女朋友。

虽然高志斌心中对不用怎么努力就能考上年级第一第二名的张志刚有些嫉妒,但是张志刚这人说实话对朋友还是很不错的,为人又大方。三年下来,他没有少吃少拿张志刚的东西,于是两个人成为好哥们。

初中三年过去了,到了高中,张志刚得到一个新的外号,叫董永。这个外号的由来,是学校里有七位校花,被人称之为七仙女,所以张志刚就有了董永这个外号。董永和七仙女的故事想必大家都知道,不过这个董永,却是一个花心版董永,可不是只有一位七仙女,而是七位仙女个个都是他女朋友,日子过得好不快活。

一个人在七名女孩之间周旋,还能不影响学习成绩,每次考试都是数一数二。

转眼高中三年过去了,张志刚和高志斌都靠上了京城的985大学,虽然张志刚和高志斌不在同一所大学,但是两所重点大学之间就隔了一条马路。

在大学四年里,虽然张志刚经常换女朋友,可是他也没有疏远了高志斌,两人经常一起去苏州街的餐饮一条街吃烧烤,喝啤酒,兄弟俩叙叙感情,张志刚还教了高志斌不少泡妞经验。

大学毕业后,张志刚考上托福,选择远渡重洋去了美国。在临走的前一天晚上,兄弟俩畅快痛饮,末了,喝得醉醺醺的张志刚把他三个月前新交的女朋友托付给高志斌:“好兄弟,我出国了,以后我们见面也少了,没有什么东西给你留下的,我的女人帮我照顾好了就好。如果你喜欢的话,你就拿去。兄弟是手足,女人如衣裳。反正我去了国外,肯定还有新的女人……”

两人就此分道扬镳,高志斌按照兄弟的嘱托照顾好他的女朋友。照顾照顾着,张志刚的前女友就照顾了高志斌的女朋友。对此高志斌也没有什么内疚的,因为按照张志刚的说法,叫“朋友妻不客气”嘛。

只是抱得美人归的高志斌没高兴多久,就倒了大霉,工作丢了,房子被银行收走了,女朋友也跟着一个富二代跑了。

回想起以前的事,高志斌心中感慨万分,没想到自己提出了这个计划,曾经的兄弟却劝他说放弃这个不切实际的念头。这,明明就是好兄弟对自己的不信任啊!

高志斌也不再和张志刚废话,转头又开始了自己的宏伟计划。

可是没过多久,他就觉得肚子饿得咕咕叫,一个星期前从小区小卖部赊来的一箱方便面已经吃完了,家里空空如也,连一片面包都没有。可是要买方便面也要钱的啊,口袋里可是比他的脸要干净多了。手机支付宝里的花呗、借呗早就刷爆了,信用卡早就全部被银行封了。

想到这里,高志斌登录了一个热门游戏的游戏号,把号挂上机开始叫卖:“卖号,卖号,价格便宜。”

然后他切换了屏幕,又开始设计自己的游戏了。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又饿又累的高志斌支撑不住,趴在桌子上昏昏睡去。

“建奴来了!建奴来了!”高志斌突然被一阵惊恐的喊叫声吵醒,他苏醒过来,却发现自己的地下室已经消失不见了,自己趴在一片狂野中,四周都是横七竖八的尸体。更为奇怪的是,大部分的尸体身上穿着明军的鸳鸯战袄,只有少数尸体身上穿着后金八旗军的军服。

“建奴来了,快跑啊!”在惊恐的喊叫声中,大群身穿鸳鸯战袄的明军士兵撒开双腿,没命的奔跑。后面是头戴避雷针头盔,身穿棉甲的后金军骑着马追赶四散逃窜的明军。

高志斌亲眼看到一名明军士兵被后金骑兵追上,一刀白虹一闪,那名明军的头颅飞上太空,献血喷泉一般从断颈处喷起,喷了足足有一米多高!

“去死吧!”高志斌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从地上拾起一张步弓,一支破甲重箭像是变戏法一样出现在他手中。他张弓搭箭,把弓弦拉成了满月状,对准五十步外的那名后金骑兵射去。

“嗖”一支箭头带有倒钩的狼牙利箭呼啸而出,准确扎入了那名后金兵的眼睛。箭镞从眼睛扎入,射穿了头颅,箭镞从后脑勺穿出后,又刺穿了头盔后面,带血的箭镞从头盔露出。

“这里还有明狗!”十多名后金骑兵发现了高志斌,呐喊着向他杀了过来。

“去死吧!”高志斌血脉贲张,他的胳膊就像是狂风中的风车一样飞快舞动,一支紧接着一支破甲重箭呼啸射出,转眼之间,十多名后金骑兵纷纷落马。最后一名后金骑兵已经冲到了高志斌面前不足五步了,却被一支箭矢射中心窝,强大的冲击力带着这名后金兵从马背上飞起,穿透了铠甲,又穿透了身躯的箭矢带着这名后金兵倒飞出去,一支飞出十多步外,才落在地面。

高志斌闪身一躲,躲过了继续冲撞过来的战马。

“快割头颅,一个建奴头颅可是三十两银子啊!”刚刚还像是羔羊一样被人驱赶的一群明军败兵就像是打了鸡血一样跑了回来,蹲在地上就开始收割那些后金兵尸体上的脑袋。

“老天爷!你玩我!这是什么地方?”高志斌仰天长啸。

也就在那些明军士兵兴奋的收割后金兵头颅的时候,又是一群大约一百人的后金骑兵冲了过来。

见到后金骑兵冲来,正在愉快的收割人头的明军成鸟兽散,纷纷转身就跑。

“狗鞑子!去死吧!”高志斌拉开弓箭,一支紧接着一支箭矢射出,射速堪比机关枪了!不过短短的十几秒钟时间,整整一百支箭全部被他射光,冲过来的一百多名后金骑兵没有一个人冲到高志斌面前,全部在半路上变成了尸体。

说来也奇怪,这些身披厚甲的后金兵身上的铠甲,在高志斌的箭矢面前就像纸糊的一样!

“弓箭手技能,全满。”一个声音在高志斌的脑中响起。声音很怪异,不像是外面有人在喊,而是在他自己的脑中。

“谁?到底是谁在和我说话?”高志斌惊恐的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