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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旗 > 科幻小说 > 都市狐仙养成记 > 第四十二章 王小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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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唐逍凝神泥丸宫,他明显感觉到自己的正气又精进了。

而与此同时,他对立功的理解又更进了一步,显然这一次正气精进是唐逍立功的结果,唐逍将儒道传承毫无保留的传给了马平,这便是他身为儒者的教化之功。

马平学了儒学之后,整个人脱胎换骨,从消极到积极,从心怀鬼胎到立身正统,这样的进步功劳全在唐逍的教化。

凭此功劳,唐逍养出的浩然之气明显飙升,最早的时候唐逍仅仅感觉泥丸宫之中有一缕紫气,而现在泥丸宫之中则是紫气浩荡,当他凝神的时候,明显感觉精神气质比之以前更加的稳固,真是坚如磐石,不可撼动。

唯一可惜的是唐逍对正气的运用现在并不了解,空有一座宝山,他不懂得运用的法门,也是无用的。

他现在很期待明天的展会,因为书法之道是他所爱,另外他最早尝试运用正气便是通过书法,那一次运用非常的成功。在他想来,如果自己的书法能够更加的精进,然后在融入儒道正气,必然更加气势不凡,说不定将来还有机会自成一家。

唐逍现在以更加积极的心态面对生活和工作,但是骨子里他依旧是个文人,工作对他来说是压力,看展会钻研书法之道这是最好的放松了。

一夜无话,第二天清晨唐逍起早去西城图书馆。

马平早就在图书馆外面等候多时了,两人在图书馆外面吃了一点早餐,然后唐逍将马平带到十八楼独立阅览室看了一会儿书,一直等到上午九点,展会才正式开始。

图书馆十八楼,宽阔的展览厅人非常的多,果然和唐逍判断得一样,今天的展会人气很旺,展品极多。

整个十八楼展览厅都摆满了展品,这些展品全都是收藏家的藏品,藏品之中甚至有不乏欧阳询,褚遂良这等大家的真迹,由此可见今天这一次展会的分量。

唐逍进入展厅便被展品吸引住了,他本来是要借此机会带马平多熏陶,多学习书道技法的,可是看到了这么多优秀的藏品,他真的是顾不得了,再加上人多,他便和马平分头看展览,约定下午再见。

“嗯?这是弘一大师手书真迹《送别》?”唐逍矗立在一件藏品前面,认真仔细的欣赏大家的手笔。

弘一大师原名李叔同,他最出名的一首词便是《送别》,当代有人谱成了曲,这首歌传唱度很高,唐逍也很喜欢: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

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

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

人生难得是欢聚,唯有别离多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

问君此去几时还,来时莫徘徊

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

一壶浊洒尽余欢,今宵别梦寒……”

这首词意境极高,现在唐逍能看到弘一大师亲自手书这一首得意之作,那种感觉却又有不同,他仔细品味,反复斟酌,一时领悟良多。

就这样,唐逍一件件的欣赏展品,渐渐的物我两忘,整个人完全沉浸在了其中。

“啊……”

突然唐逍惊呼一声:“这是……天呐!”

唐逍的眼睛死死的盯着一副展品,这副展品是一副长卷书法作品,而且是楷书作品,楷书的开头三个字《正气歌》。

“书法家黄自元手书的《正气歌》,这是真迹!”

唐逍内心巨震,高兴得几乎要忍不住手舞足蹈。

《正气歌》的大家真迹,这正是他梦寐以求的作品,没想到今天在西区图书馆的展会上看到了。

以前就说过,学习书法除了临帖,脱帖之外,最重要的还要读帖,要通过读帖把握到做书的真正的精髓,这样才能有机会登堂入室,自成一家。

一幅书法作品不仅在字的本身章法上要完整,更重要的是字内行间的精气神要与意合,再好的字倘若写一个“尿”字或者“屎”字,这副作品也不可能登堂入室,所以书的内容也非常的重要。

如果说这种说法很极端,换个说法也可以理解,倘若以阳刚苍劲的字去表述“杨柳岸晓风残月”的意境,那必然显得不伦不类。相反,倘若以花哨华丽的笔法来书写《正气歌》那定然也无法做到字与意合。

唐逍的特点便是身上有正气,他所擅长的路子自然便是正气凛然、阳刚苍劲的书路,而在这一点领悟上他一直没有突破,其中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他没有成熟的作品可以学习参考。

换句话说就是他没有可读之书帖,现在他看到这一帖《正气歌》,这不正是适合他读的书帖么?

他深深的吸了一口气,立刻凝神,将全副心神聚焦在这一副作品之上。

在凝神的状态下,他泥丸宫之中的紫气完全调动,泥丸宫之中紫气翻滚,他的头脑变得极其的敏锐灵活。

他先逐字的揣摩作品的每一个字,体会每一个笔锋提顿转折之间的妙意和意境,然后他再看整幅作品的章法,反复参详,仔细斟酌品味,一时真是心神俱醉。

黄自元是清代著名书法家,他初仿颜体,又摹柳体、欧体。楷字结构严谨、字形端庄、笔势舒展、参差有致,虽然有书家认为其作品失之板滞,不能自辟蹊径,但博采众家之长这一点上最是难得。

唐逍观摩眼前这一幅作品,显然这是黄自元的精心之作,唐逍反复揣摩之中,领悟良多。以前他有很多疑惑的地方,现在渐渐的明朗了,一时心中真是激荡澎湃,非常的高兴。

他感到一瞬间自己的书法便精进了许多,以前他的书法只能算是登堂入室的话,现在唐逍觉得自己的作品应该能勉强上台面了,至少比现代的某些青年书法家,唐逍自觉得没有弱的可能了。

要知道唐逍有这一份自信说明他的进步非常的大了,因为上一次水墨斋要卖他的作品,他明显自觉得差了档次。

现在如果遇到同样的情况,他会理直气壮的觉得自己的作品值得五千块一平尺。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卖字不丢人,但是作品不值得那些钱,唐逍却是万万不会拿出来出售的,但是今天,唐逍感觉自己真的有信心了,今天的展会真是不虚此行呢!

……

中午时分,唐逍走出了展厅才发现自己真的饿了,刚才看展会实在过于投入,无论是精神还是体力其实消耗都非常的大。

出了展厅,唐逍没有找到马平,他掏出手机准备打电话,才发现马平有短信留言,说是公司有急事要处理,他先回去一趟,下午再过来。

唐逍只好自己去找餐厅吃饭,草草吃完饭,填饱了肚子,唐逍又迫不及待的回到了图书馆第十八楼。

这个时候展厅中午暂时关闭,展厅外面的走廊上聚集了不少人。

唐逍想着去另一边阅览室看看书,可是脑子依旧还沉浸在书法的参悟之中,他便干脆就站在走廊上,一个人倚着栏杆,静静的领悟,而在旁人看来,他无疑是在发呆。

“嗯?这……不是唐逍么?唐逍,你傻呆什么呢?”

一个清脆的女声疑惑的响起,女孩罩着一件浅灰色的小西装,下身穿着宽筒裤,整个人看上去非常干练,无论是气质还是面容,皆都符合临港这座城市对“白骨精”的要求。

唐逍听到这个声音,身子下意识的震了一下,他回过神来看到女孩,愣了一下,脸色却是变了。

“人生何处不相逢啊,唐逍,我今天过来的时候就想,我会不会点儿特背,一到图书馆就会碰到你,看来果然是这样,你还是你,文青嘛,怎么能错过这样规模的展会呢?”女孩揶揄的道,看向唐逍的眼神充满了惋惜。

唐逍皱皱眉头,慢慢的吸了一口气,心情回复平静,道:“幸会,王小丹,你也还是你,也没变!”

王小丹眉头一挑,眼睛盯着唐逍,道:“唐逍,你怎么说话呢?你怎么知道我没变?你知道吗,现在我已经是烽火猎头公司的副总了,而且是业务副总,在公司我现在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这叫没变么?

倒是你,还是醒醒吧唐逍,你是生活在现实社会中的人,那些文青的东西给不了你饭吃,你把这些精力多放在工作上,在工作干出成绩来比什么都强。你看看周围的同学吧,一个个都在努力的力争上游,你已经被甩开了,你还这样下去,等待你的只会是悲剧的人生。”

唐逍眯眼看着眼前的女孩,一语不发,心思却是复杂之极。

不错,眼前的女孩就是和他曾经相恋了八年的前女友,名字叫王小丹,他和王小丹分手不知不觉已经两个多月了,说句心里话,唐逍这两个多月心中并没有完全释怀这件事。

没想到,冤家路窄,今天竟然在这里能碰上她,唐逍都不知道自己该如何和她说话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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