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天的下水道,散发着食物残渣腐烂后的腐臭味,里面黑色的污水,带着泡沫翻滚而去。
冬天还好说,夏天的时候蚊子一群群乱飞,要是遇到下暴雨的时候,污水都能漫到大腿,屋里的家具更是沸沸扬扬的飘起来。
这边的房子连厕所都没有,唯二的公共厕所,一个北边在五百米外的公园,一个在东边三百米外的街区。
要是来不及跑去,就只能找个塑料袋临时解决,然后丢进臭烘烘的垃圾堆里。
卫生条件,是无法想象的,不过亏了是北方地区,蟑螂无法肆虐,只有一些老鼠才是大敌。
张金马一直在墙上等到了深夜,灯光都熄灭的时候,才在这里逛了起来,轻手轻脚的,就像一只脚底带着肉垫的野猫。
走在坎坷不平的路上,也没有半点声音,身形飘忽不定,一晃一晃的,要是有人在这时候看到张金马,一定会被吓一大跳。
路过一个狭窄的小巷的时候,张金马停下了脚步,巷子里面是一个低矮的棚户屋。
屋顶是用几块铁皮搭建起来的,几节当做承重梁的木头搭在上面,露出来的地方已经腐烂了。
一个锈迹斑斑的防盗门挡在前面,外面还栓了一条晾衣服的绳子。
看着就觉得压抑狭窄,完全就是见缝插针,在两边的边墙中间,搞出来的违章建筑,就是农村人放柴火的棚子,都比这要牢靠许多。
这地方,张金马住了五年,一个月五十块钱的房租,里面很是狭窄,高度只有两米,大小只能放下一张床,一张桌子,一个衣柜。
天气不好了还会返潮,天气热了就跟烤炉一样不透风,冬天的时候又冷又冻,还不遮风。
也是在这里,张金马遇到了一个不嫌弃他没钱,没能力的女人,虽然最后也是因为钱,因为一个未知的未来,两人分开了。
张金马从烟盒里摸出一根香烟,咬在嘴里,他不怨她,一个不在有乎房,不在乎有车,不在乎有钱。
住在这种棚户屋里,也不觉得委屈的女人。
他没有资格去抱怨,虽然她长得并不算漂亮,但是素颜朝天,依旧是青春靓丽。
皮肤很好,即便没有什么化妆品,什么润肤品,洁白光滑,就像剥了皮的白萝卜一样水嫩。
在张金马要不回工资的时候,她总是自掏腰包,来养活这兄弟两个。
为了老弟学习,他们一般都是在外面野战,说起来有情趣,实际上是连在路边旅店开房的钱都没有。
男人活到这个份上,真的是垃圾……
他们的关系维持了三年,她想要结婚,要一个家……不想在外面漂荡了,她父母给她安排了一个相亲对象,对方家境挺不错的。
当时的张金马,浑身上下都拿不出五百块钱,她没有怪他,自己收拾行李回老家了。
都说贫贱夫妻百事哀。
为了钱,为了一分一毛的钱他们都吵过架,打过架,最终还是抱着一起,在这个陌生的城市,谁都不想放开对方。
在她临走前,张金马借了一笔高利贷,一个沉甸甸的信封塞到了她的行李里。
虽然到最后,因为这笔高利贷,张金马差点被扒皮抽筋,但那是他认为做的最不后悔,最爷们的事。
时间过去了很久,但是张金马依旧记得她那口川蜀的方言,还有那好吃甜,辣的口味,人们总说,最难忘记的就是初恋。
张金马是确确实实感受到了,后来,过了好多年,他们又见了一次面。
那时候,张金马双臂纹龙,眉毛上一道深刻的伤痕,脖子上的金项链比手指都粗。
钱包里鼓鼓囊囊的,除了钱什么都没有,戴着劳力士手表,开着豪华的跑车,身后跟着十几个小弟。
她是一个小超市的老板娘,生了两个孩子,两个都是男孩,虽然说不是大富大贵,但是耳朵上也是有金耳环的。
他们就这样,在一个陌生的城市相遇了,没有千丝万缕的回忆。
她已经不认识张金马了,张金马也没有在意,只是把她的店砸了,留下了一笔足以买下五家店的巨额赔偿后。
在小弟们兴奋的欢呼声之,踩着跑车的油门,在引擎咆哮中嚣张的扬长而去。
当天晚上,他叫了成州最有名的一品鸡,在外面疯狂的发泄了一晚。
依旧是野地,依旧是城市的灯火璀璨,一品鸡的身材,也是性感妖娆,那销魂的娇声,却让张金马无比丧气。
只是发泄着纯粹的兽性,纵容自己的欲望而已。
或许那个六根不净的大和尚,说的都是真的,有的事情,不去做,就永远是心里的最好。
张金马在这里迟疑了很久,嘴里的烟卷都咬成了两节,掐着时间算,那个小娘们还没有离开学校呢。
再过两年,她才会来,到时候看缘分吧!
没有不舍,也没有遗憾,更没有撕心裂肺的难受,遇到就是缘分,遇不到……也是缘分。
张金马把烟头随手一丢,面带笑容的离开,至少……不用像过去那么狼狈,也不用那么逞强了。
萧行行,一个很笨的名字,她是大姐,后面还有三个弟妹,名字连起来就是“行动起来”
萧老头子挺有才华的,两女两男,在当地有名的超生大队,罚款罚的家徒四壁,依旧每天二两小酒,不愁不忧。
张金马怀揣着沉甸甸的袋子,在自己记忆熟悉的地方都逛了一遍,黑沉沉的深夜,除了几只耳朵灵敏的看家狗。
从沟渠里钻出来的老鼠,路过的野猫,没有人发现张金马的路过,就算发现了,大概也只是把他当成踩点行窃的小偷。
在一家小饭店前,张金马从房门上撕下来了一块红色的对联,从怀里拿出了十块大洋,包起来塞进外面的灶台下面。
饭店很小,也是撑起来的一个小棚子,上面罩着塑料布,老板是江浙人,娶了一个东北的老婆,两人在这里干了将近一辈子。
从小吃店,到后来的小饭店,周围的环境变了又变,高楼大厦层出不穷,唯独这家店在时间的变化中一直都在。
那碗加了肉块卤子的面条,也一直都在。
张金马重生前,还来这里吃了一碗面,这家店曾经救过张金马兄弟一面。
当时最开始来到这个城市的张金马,跟要饭的没差意思,身无分文,跟老弟饥肠辘辘,当时都准备拦路抢劫了。
老板看他们在这边徘徊,送给了他们一碗带着肉块的卤子面,满满一碗,那是他们吃的最香的一顿饭。
就因为这碗面,张金马在这座城市落下了脚,这份恩情,张金马一直都记得。
老板不是很在意,一辈子没攒下多少钱,穷的大方,娶的东北老婆十分贤惠,一副好生养的体格。
上得厅堂下得厨房,中间还能拿着菜刀跟城管骂街,有一男一女两个孩子,将来的发展前途都很不错。
在这周围的邻居,都说这是老板积德行善攒的福气。
别人做这种事情,都是无盐清水面。
唯独老板,你只要说没饭吃,他就给你做最贵的饭食,分文不收,加着肉块的卤子面,是老板最喜欢吃的,也是最拿手的。
可惜到最后,这家店依旧是饭店,卖的是炒菜,不是卖面条的面馆。
除了偶尔,有几个点面条的人,能让老板大显身手,然后吹吹牛逼,就没什么了。
钱放好了以后,张金马就离开了,等将来一定再来吃一碗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