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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旗 > 都市言情 > 村野孽乱 > 第857章 高晓琳觉得自己是世上最幸福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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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57章 高晓琳觉得自己是世上最幸福的女人

原来,王小春才上床没三秒钟,高晓琳就一个翻身,开始不老实起来。

几下折腾,让王小春的火气一下子就涌上来。

但他还是忍住。

轻轻揽着女人那光滑如绸缎的玉体,轻声说道:“亲爱的,你别着急,我得先教你一门功法,然后再按照这个功法,咱们再做事情,好不好?”

他想让高晓琳跟杨柳依秦瑶一样学习功法,从而好跟他一起修练《太玄阴阳双修大法》。

这样,高晓琳也会跟着修练武道功法,成为一名女武者。

假以时日,让她成为家族的保护者,也不是不可能的。

“还教什么教,人家兴致都上来了。

快要忍不住了。”

高晓琳不由分说,上下其手,开始轻轻摇晃起来……

那紧迫的样子,好像饿急了猫儿突然抓到一条鲜鱼,兴奋得不能自已。

一阵阵压抑不住的躁动劲儿,根本不是王小春所能控制得住的。

当然,他也不可能真的强行制止。

真的强行制止,反而闹的动静会更大。

之前上楼,老丈人都交代过他,让他们做事情的时间,要把动静降得最低值,别打扰老人休息就行了。

因此,王小春只能配合着这条躁动的小狸猫所有行动。

脑子里面在想,哪怕他大白天都忙碌了一整天,可一到晚上睡觉,都没停歇的工夫。

无论是在哪个女人身边都是如此。

这真是苦了他的弟弟哦。

看来老婆多了,在某些方面来说,也不见得是一件好事哦。

幸好他的体质惊人,哪怕一天忙到晚,都丝毫没有疲累的感觉。

反而身体深处不断有一股力量源源不断涌出,供应着他这具看似不强壮,但实则很强悍的身体在日常活动或非日常中的所有活动。

不过, 为了保证楼下老丈人他们有一个高质量的的睡眠,他不敢把事情做得太过。

怕这只小狸猫忍不住会疯了似的吼叫。

不过也让这只小狸猫好几次似乎都要控制不住想要吼叫。

却每次被王小春用手堵住。

最后一次几乎是压抑着的呼喝。

之后就如鲸落地,万澜俱寂。

而汗水如瀑一样挂在女人身上,浸湿了身下的床单与薄毯。

她如同烂泥伏在床上,一动不动。

轻闭着双眼,一呼一吸,都透着无比惬意的满足与幸福。

一只手仍如长蛇一样,在男人身上轻轻摩挲。

好像王小春是她的心爱而精美无比的艺术品。

蓦地,女人有些惊讶,“你,老公,你怎么没有出汗?”

她想着自己满身大汗,似乎用尽全身的力气,才淌出这么多的汗珠子。

但,她的男人,居然滴汗未露。

这不得不让她有些诧异。

“老婆,如果能让我出汗的话,那你也活不成了。

知道吗,我是爱惜你的身子骨,才特意没有出汗的。

否则,你这具美好胴体早就散架了。”

王小春也轻抚着女人那光洁如玉的却又沾着细密的汗珠的背脊,爱怜地说道。

“哦,原来如此。

嗯,好困的,我要睡觉了,你不要再打扰我哦。”

高晓琳喃喃说道,就闭上眼睛,开始睡觉。

“呃,你都不用洗澡吗?

出了这么大的汗水。

也不怕弄脏床单吗?”

王小春有些愕然。

“管他呢,我好累,两条腿都酸疼得没办法站起来了。

床单嘛,反正有老妈会洗的。

不怕呢。

至于汗珠子,你不会帮我擦一下啊。”

高晓琳声音越来越小,终于听不见 。

只听到均匀平稳的鼾声。

王小春无奈,只好用毛巾拭净高晓琳身上的汗珠子。

并且扳正她的睡姿,又盖好毛毯。

毕竟,这晚上的空调冷气开得有点大。

一夜无话。

第二天一大清早。

王小春就被窗外面的小鸟叽喳之声所吵醒。

一睁开眼,就看到屋里早就亮堂了。

转身一看,却见佳人还在熟睡当中。

而马路上不时有人在说笑着,声音传入来,却是高必胜在跟人家说要开会,有大好事情要向所有村民宣布。

王小春一听,就晓得高必胜这是准备给村民们做思想工作,要宣传种植中药材基地了。

有这样一个能干的老丈人,也是蛮不错的。

忽然,他想着还有一个老丈人不知道还在不在邻村呢。

这都过去二三天了。

也不晓得那个老丈人还想不想回去。

对了,自己还答应要接他一起回去的呢。

这两天事儿巨忙,直接把这事儿给忘掉了。

因此,想着是不是等下过去看看,再顺便把秦行军给接回去。

这样也算给第二老婆秦瑶一个交代吧。

想到这里,王小春随手拿过手机,打开一看,才发现有好几个信息,及未接来电。

一连串的信息提示音,让床上的睡美人也苏醒了。

她一睁开眼睛,看到王小春正在查看手机,就伸出一只手,将王小春紧紧搂在怀中。

再将脸紧紧贴在王小春的脸上,“我还以为你走了。

吓我一跳,原来不是梦啊。”

“傻瓜,我要走,肯定会通知你的。

怎么可能一声不吭地离开呢。”

王小春伸指刮了刮高晓琳那挺翘的鼻梁。

“嗯,这样抱着老公睡觉, 太舒服了。

也太幸福了。

要是永远都这样子,多好啊。”

高晓琳微笑着说道。

美眸中尽是期盼与希冀。

在学生时代,她就暗暗喜欢王小春。

她承认那是青春时期懵懂而青涩的情感。

只是一个少女对男性的好奇与好感。

后来,因为两家的际遇,再加上她远离家乡,去大城市读书。

因此懂的更多。

不过因为个性与思想的保守,而让她不像其他女学生一样早早把身子丢给了所谓的爱情。

哪怕是谈了好几个男朋友, 也是保持着弥足珍贵的童贞。

但遇上王小春。

她还是觉得王小春是自己生命中那个重要的男人。

也庆幸自己多年的冰清玉洁,终于得到回报。

此刻,她就觉得自己是世上最幸福最快乐的女人了。

如果能为王小春生几个孩子的话,那就更加完美了。

到时候,他们一家人,就住在这个山清水秀的乡村,日出而作,日落而息。

携子之手,慢慢变老,多好啊。